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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保健协会工作计划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想学习拟定计划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老年保健协会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分享。
老年保健协会工作计划1
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我镇共有41个村,3个居委会,总人口4.76万人,已婚育龄妇女9334人,全镇各级协会组织47个,协会会员3900多人。近年来,我镇计生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带头,主动参与,为全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理顺关系,不断健全协会工作网络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长期以来都是以行政手段为主在开展工作。进入新的世纪以来,我们对自己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反思,越来越觉得以前的一整套工作方法与依法行政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与以人为本的理念、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有些格格不入。镇党委政府与镇计生协就新时期如何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最后把思想统一到了“发挥协会优势,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的基础上。我们把计生办和计生协比作“车之两轮,鸟之两翼”,要求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成为镇村工作人员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要求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多,面广,线宽的优势,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统一了思想以后,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建立和健全协会组织,是协会保持活动经常、工作活跃、作用发挥的前提和基础,把健全协会工作网络当作头等大事,高度重视抓落实。20xx年是中国计生协确定的“协会组织建设年”,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国计生协和省计生协领导的讲话和有关会议精神,召开了镇计生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会成员,并分责任区成立了五个计生协分会,由责任区主任兼任分会会长。与此同时,我们还对部分村计生协的班子进行了调整,按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各村民小组成立了会员小组,选举了组长,确定了职责,并对村协会常务副会长实行定额补贴。通过换届和调整,镇村协会理事会成员的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更加合理,协会的组织结构更加优化,工作力度更加到位。现任镇计生协常务副会长是我镇的原人大主席,新边村的常务副会长是原朝阳煤矿的党委书记,正团级干部。
二、创新机制,不断增强协会工作活力
计生协要成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力军,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依靠力量,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建立起适合计生工作特点的新机制。我们紧紧围绕“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计生协服务计生工作,实现自身价值的新途径,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建立起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群众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镇计生协坚持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培训原则,定期主办计生协理事和会员培训班,使广大理事和会员在做好计生工作的基础上,强化了全局意识、协作意识和自律意识,使计生协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建立“两为”创建机制。镇计生协在“我为国策作贡献,我为协会添光彩”,“争创先进协会,争当优秀会员”活动中,发动广大理事、会员开展了“比服务形象、比服务意识、比服务水平、比服务效果”的“四比”活动,取得明显的社会效果,一批先进协会组织和优秀会员在创建活动中脱颖而出,激发了广大理事、会员为国策作贡献的内在动力,增强了为计生工作服务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三是建立村民自治机制。计生协充分发挥计生协来自群众,回归群众的优势,坚持以村民自治为核心,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自觉担负起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重任。在这项工作中,镇计生协重点落实了“五抓”。
1、抓认识,准确定位。
镇计生协组织广大理事、会员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计生协的同志赴蛇形山、梓门桥等计生协工作起步早的地方参观学习,实地观摩他们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的工作情况,不断深化广大理事、会员对参与村民自治工作的'认识。通过学习、参观、讨论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社会工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计生协作为计生战线上的群众组织,会员众多,分布面广,有着广泛的社会优势;人才济济,有相当多的老干部、老党员、老长辈、老模范、老职工、行业能人、致富能手,有着群众认同的权威优势;在农村普遍建立了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有着雄厚的农村工作优势;有上级计生部门强有力的领导、指导和支持,为协会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力的环境,有着日益发展壮大的政治优势,广大计生协会会员必将成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力军。
2、抓试点,积累经验。
20xx年初,我们在确立争创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目标时,将着眼点放在了如何发挥计生协的作用,抓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上,镇计生办、计生协统一思想,召开了村民自治工作专题会议,并确定了新檀村为村民自治试点村。在镇计生协的指导下,村计生协推选热心协会工作、有奉献精神老支书王君贤同志任常务副会长;选举了有代表性、有较好议事决策能力的理事会;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能发挥作用的会员队伍,并对不能发挥作用的会员进行劝退,优化了会员结构。村上还投资1800多元购置了办公桌椅桌椅,装修了会员之家,换上了一些群众爱看的图文并茂的宣传画,为会员群众开展活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广大会员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和监督计划生育统计数字的上报、计划生育指标的管理、节育措施的落实、计划生育奖惩和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重大村务的决策,村计生协会的的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协会会员的社会地位日益提高,会员们说:“过去是要我入会,现在是我要入会”。
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中,村协会充分发挥参与监督的职能,积极参与,多次召开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协会一班人逐家逐户登门征求意见,在征得广大村民的同意后,对村民自治章程中的条款进行了认真修改。经过他们的积极参与,制定出台了适合本村实际的《自治章程》。通过在新檀村抓试点,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证明了协会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唱主角的定位是正确的,经验是值得推广的。
3、抓整体,全面推进。
新檀村计生协和村民自治工作初见成效,镇计生协及时总结了其经验和做法,并在20xx年3月份,在新檀村召开了全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现场会。会上,新檀村协会会长详细介绍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与会人员参观了村协会活动室、村服务室及各种资料等。镇计生协充分肯定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取得的经验,要求在全镇逐步推广。会后,各责任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别确定了自己工作基础比较好,群众觉悟比较高,村“两委”班子和协会组织比较健全的村进行试点,继续扩大村民自治试点村的比重。20xx年末,我们对全镇试点村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进一步总结经验,并召开了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专题会议,要求责任区整体推进,全面铺开。
4、抓服务,促进提高。
在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进程中,镇计生协坚持以人为本,全方位搞好服务,不断拓展工作思路,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镇村协会组织广大理事、会员广泛开展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入户宣传,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入户服务,对落实节育措施的入户随访,对有实际困难的入户帮扶。通过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协会的作用越来越大,工作越来越好,凝聚力越来越强,广大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有效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5、抓创新,增强活力。
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深入实施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原有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限制措施都将失去约束作用。为此,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镇计生协推出了计划生育合同管理这一举措,即村级组织与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在协议书文本的制订上,理事、会员积极参与,明确了育龄夫妇的权利和义务;在协议书的签订上,理事、会员积极带头,消除了群众的抵触情绪;在协议书的签订过程中,广大理事、会员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有力地推动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据统计,全镇41个村已有38个与农户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签订率在90%以上。自治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使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与监督权,对政府产生了信任感,计生协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了锻炼和提升。
四是建立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机制。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是计生协工作的重要职能,镇计生协通过各种形式参与、监督公共事务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仅去年,理事、会员提出各类意见和建议836条,其中被采纳的有18条,有力推动了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
五是建立典型引导机制。用典型来推动计生协工作的均衡发展,是计生协工作的重要方式方法。几年来,我镇树立了一批“五老”副会长不求索取,认真工作的典型,解决了基层计生协班子不齐的问题;树立了一批优秀会员小组长的典型,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树立了一大批勇于奉献的计划生育会员的典型,形成了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服务,不断培育协会工作亮点
镇村计生协坚持“协会的凝聚力在于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广大育龄群众的生产、生育、生活服务,为维护群众的利益做了大量的实事和好事。
一是广泛开展计生政策和婚育知识的宣传服务。镇村两级协会和广大会员,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向群众传授生殖健康知识,全镇各协会组织每年共书写张贴计生宣传标语4000多条,出黑板报等宣传栏100多期,帮助群众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快富。咸加计生协的常务副会长龙南庭,是原来的村党支部书记,他退休之后,人老心不老,常年坚持宣传计生政策,对一些计划生育上的重点户、“钉子户”,经常上门摆政策、讲道理、做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深受当地群众的赞扬和爱戴。
二是深入开展面向群众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几年来,镇村计生协组织和开展了许多深入群众、深得人心的活动。20xx年7月,镇协会牵头,邀请县计生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妇科病查治,共接诊育龄妇女551人,查出妇科病患者216人,其中子宫肌瘤3人,内分泌紊乱21人,各种妇科炎症患者192人,使这些对象及时得到合理治疗,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质量。通过这些活动,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是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通过为育龄群众中的“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可以不断提高协会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近年来,我镇计生协在工作中变“群众上门求服务”为“我把服务送上门”,促进了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倡导了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风尚,形成人与人之间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增强了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计生协会员坚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涌现了许多动人的事迹。柞子村的五保老人龙冬三因多年的风湿性关节炎,走路很困难,生活很不方便,协会会员勇担责任,照顾其生活起居,饮水用水分包到人,蔬菜及生活所需资金均由协会成员自发资助。到20xx年春,老人患病上床需要专人护理,协会又安排人员把他送往女儿家。在其患病期间,协会会长龙世农,专职副会长李嘉鸿,会员洪卓鸿等多次慰问并送去医药费、生活费。村计生协会还发动会员建立了花卉苗木基地,建立了协会会长、理事联系计生贫困户制度,近几年来,该村共有18户贫困家庭在协会的帮助下脱贫致富,30多个困难家庭找到了效益可观的劳务活。20xx年9月,镇计生协会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组织会员募集资金7350元,为34个村49个两女计生家庭解决了小孩上学的燃眉之急。
四、关爱女孩,大力倡导婚育新风
镇党委、政府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作为宣传工作和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镇村计生协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倡导新型婚育文化,成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排头兵。广大计生协会员利用镇村两级人口学校的宣传阵地,宣讲婚育新风;利用春节期间向育龄群众发放公开信,传播婚育新风;利用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计划生育模范户”的评选活动,倡导婚育新风。镇计生协组织对两女和独女家庭发放《计划生育优待证》,凭证享受养老保险补助,在其小孩考取大学时,享受1000—5000元的“女孩成才奖学金”,据统计,现已发放《优待证》246本,镇财政共支付女孩户养老保险费6.88万元,兑现“女孩成才奖”2人。各村也纷纷制定“关爱女孩”的村规民约:柞子村、前塘村对两女户的小孩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免费入学;永忠村、新中村对两女户一次性入500元养老保险,在其小孩义务教育期间每期补助学杂费100元;梓木村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元。据统计,在已经制定《村民自治章程》的39个村,有35个村对两女户补助养老保险费;23个村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给予奖励;20个村规定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待措施;13个村对两女户的小孩补助学费;9个村对及时落实孕检和节育措施的夫妇进行补助或奖励。通过广泛开展以“关爱女孩”为重点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传统生育观念的转变,晚婚晚育,少生优育,男女平等的婚育新风进一步深入人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稳定低生育水平,要求计划生育协会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机制,提高自身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我们将不懈努力,致力开创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老年保健协会工作计划2
一、积极提倡婚检孕检提高人口健康素质
一要把好婚检关。引导群众自觉婚检,设置专项支援基金,予以适当补贴,要方便检查,多设检点,便于新婚者就近检查。二要推行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和孕产前保健、产前检查和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对进行唐氏筛查和羊膜穿刺检查,减少畸形儿的数量。三要认真做好优育、保健工作。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
二、积极应对老龄化需求完善养老救助体系
一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原则,加快建立老年人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体系,建立社会和家庭相结合的养老体系。二是建立计生家庭救助制度。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和大病医疗救助为主的城乡救助体系,保障老年人最低生活需求和医疗需求。三是加大独生子女家庭补助力度。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失独”家庭,要为其父母投保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平衡人口性别比例推行定点生育监管
一是确保孕情监管到位。实行县、镇、村“三级联防”,对有生育指标的.妇女要实行三级帮包、定期访视制度。二是严格禁止利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对有意流产女胎的行为,要对医院进行严厉惩处。三是严格执行政策内怀孕终止妊娠报告审批制度。实行定点引产手术和引产手术审批制度,县内各医疗单位要严格落实好流引产手术通报制度。四是严格执行生育实名登记制度。对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出生人口信息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四、重点流动人口管理构建属地合作平台
一是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二是创新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反馈制度,实现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服务公平和信息共享,让流动人口依法享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奖励优惠、保险救助等服务。三是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构建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平台和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创新工作模式。
五、建立利益向导机制实现政策统筹联动
一是平衡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加大县、镇两级公共财政投入,依托城镇经济优势,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二是实现惠民政策联动。兑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建立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奖励基金,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以缴纳养老保险和让孩子免费读书等多种方式给予补助。三是建立协同综治机制。以人大为主,协同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劳动部门、民政部门等要齐抓共管,真抓共管,综合治理,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和合法生育。
六、创新政策宣传途径引导健康计生氛围
一是利用新兴媒体,盘活宣传平台。建立农村育龄妇女信息宣传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娱乐性,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二是建设新型农村人口文化。将农村人口文化建设融入到城镇化建设,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农村群众的原则,稳定低生育水平。三是强化社会舆论的正确导向。增强计划生育公共政策意志力,强化工作责任感,形成维护和遵守国家人口法律法规的自觉意识。
七、加强计生队伍建设科学设计绩效考核
老年保健协会工作计划3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长期以来都是以行政手段为主在开展工作。进入新的世纪以来,我们对自己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反思,越来越觉得以前的一整套工作方法与依法行政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与以人为本的理念、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有些格格不入。镇党委政府与镇计生协就新时期如何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最后把思想统一到了“发挥协会优势,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的基础上。我们把计生办和计生协比作“车之两轮,鸟之两翼”,要求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成为镇村工作人员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要求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多,面广,线宽的优势,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统一了思想以后,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建立和健全协会组织,是协会保持活动经常、工作活跃、作用发挥的前提和基础,把健全协会工作网络当作头等大事,高度重视抓落实。20xx年是中国计生协确定的“协会组织建设年”,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国计生协和省计生协领导的讲话和有关会议精神,召开了镇计生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会成员,并分责任区成立了五个计生协分会,由责任区主任兼任分会会长。与此同时,我们还对部分村计生协的班子进行了调整,按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各村民小组成立了会员小组,选举了组长,确定了职责,并对村协会常务副会长实行定额补贴。通过换届和调整,镇村协会理事会成员的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更加合理,协会的组织结构更加优化,工作力度更加到位。现任镇计生协常务副会长是我镇的原人大主席,新边村的常务副会长是原朝阳煤矿的党委书记,正团级干部。
二、创新机制,不断增强协会工作活力
计生协要成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力军,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依靠力量,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建立起适合计生工作特点的新机制。我们紧紧围绕“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计生协服务计生工作,实现自身价值的新途径,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建立起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群众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镇计生协坚持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培训原则,定期主办计生协理事和会员培训班,使广大理事和会员在做好计生工作的基础上,强化了全局意识、协作意识和自律意识,使计生协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建立“两为”创建机制。镇计生协在“我为国策作贡献,我为协会添光彩”,“争创先进协会,争当优秀会员”活动中,发动广大理事、会员开展了“比服务形象、比服务意识、比服务水平、比服务效果”的“四比”活动,取得明显的社会效果,一批先进协会组织和优秀会员在创建活动中脱颖而出,激发了广大理事、会员为国策作贡献的内在动力,增强了为计生工作服务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三是建立村民自治机制。计生协充分发挥计生协来自群众,回归群众的优势,坚持以村民自治为核心,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自觉担负起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重任。在这项工作中,镇计生协重点落实了“五抓”。
1、抓认识,准确定位。
镇计生协组织广大理事、会员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计生协的同志赴蛇形山、梓门桥等计生协工作起步早的地方参观学习,实地观摩他们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的工作情况,不断深化广大理事、会员对参与村民自治工作的认识。通过学习、参观、讨论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社会工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计生协作为计生战线上的群众组织,会员众多,分布面广,有着广泛的社会优势;人才济济,有相当多的老干部、老党员、老长辈、老模范、老职工、行业能人、致富能手,有着群众认同的权威优势;在农村普遍建立了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有着雄厚的农村工作优势;有上级计生部门强有力的领导、指导和支持,为协会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力的环境,有着日益发展壮大的政治优势,广大计生协会会员必将成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力军。
2、抓试点,积累经验。
20xx年初,我们在确立争创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目标时,将着眼点放在了如何发挥计生协的作用,抓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上,镇计生办、计生协统一思想,召开了村民自治工作专题会议,并确定了新檀村为村民自治试点村。在镇计生协的指导下,村计生协推选热心协会工作、有奉献精神老支书王君贤同志任常务副会长;选举了有代表性、有较好议事决策能力的理事会;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能发挥作用的会员队伍,并对不能发挥作用的会员进行劝退,优化了会员结构。村上还投资1800多元购置了办公桌椅桌椅,装修了会员之家,换上了一些群众爱看的图文并茂的宣传画,为会员群众开展活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广大会员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和监督计划生育统计数字的'上报、计划生育指标的管理、节育措施的落实、计划生育奖惩和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重大村务的决策,村计生协会的的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协会会员的社会地位日益提高,会员们说:“过去是要我入会,现在是我要入会”。
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中,村协会充分发挥参与监督的职能,积极参与,多次召开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协会一班人逐家逐户登门征求意见,在征得广大村民的同意后,对村民自治章程中的条款进行了认真修改。经过他们的积极参与,制定出台了适合本村实际的《自治章程》。通过在新檀村抓试点,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证明了协会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唱主角的定位是正确的,经验是值得推广的。
3、抓整体,全面推进。
新檀村计生协和村民自治工作初见成效,镇计生协及时总结了其经验和做法,并在20xx年3月份,在新檀村召开了全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现场会。会上,新檀村协会会长详细介绍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与会人员参观了村协会活动室、村服务室及各种资料等。镇计生协充分肯定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取得的经验,要求在全镇逐步推广。会后,各责任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别确定了自己工作基础比较好,群众觉悟比较高,村“两委”班子和协会组织比较健全的村进行试点,继续扩大村民自治试点村的比重。20xx年末,我们对全镇试点村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进一步总结经验,并召开了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专题会议,要求责任区整体推进,全面铺开。
4、抓服务,促进提高。
在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进程中,镇计生协坚持以人为本,全方位搞好服务,不断拓展工作思路,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镇村协会组织广大理事、会员广泛开展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入户宣传,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入户服务,对落实节育措施的入户随访,对有实际困难的入户帮扶。通过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协会的作用越来越大,工作越来越好,凝聚力越来越强,广大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有效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5、抓创新,增强活力。
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深入实施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原有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限制措施都将失去约束作用。为此,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镇计生协推出了计划生育合同管理这一举措,即村级组织与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在协议书文本的制订上,理事、会员积极参与,明确了育龄夫妇的权利和义务;在协议书的签订上,理事、会员积极带头,消除了群众的抵触情绪;在协议书的签订过程中,广大理事、会员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有力地推动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据统计,全镇41个村已有38个与农户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签订率在90以上。自治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使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与监督权,对政府产生了信任感,计生协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了锻炼和提升。
四是建立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机制。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是计生协工作的重要职能,镇计生协通过各种形式参与、监督公共事务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仅去年,理事、会员提出各类意见和建议836条,其中被采纳的有18条,有力推动了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
五是建立典型引导机制。用典型来推动计生协工作的均衡发展,是计生协工作的重要方式方法。几年来,我镇树立了一批“五老”副会长不求索取,认真工作的典型,解决了基层计生协班子不齐的问题;树立了一批优秀会员小组长的典型,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树立了一大批勇于奉献的计划生育会员的典型,形成了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服务,不断培育协会工作亮点
镇村计生协坚持“协会的凝聚力在于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广大育龄群众的生产、生育、生活服务,为维护群众的利益做了大量的实事和好事。
一是广泛开展计生政策和婚育知识的宣传服务。镇村两级协会和广大会员,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向群众传授生殖健康知识,全镇各协会组织每年共书写张贴计生宣传标语4000多条,出黑板报等宣传栏100多期,帮助群众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快富。咸加计生协的常务副会长龙南庭,是原来的村党支部书记,他退休之后,人老心不老,常年坚持宣传计生政策,对一些计划生育上的重点户、“钉子户”,经常上门摆政策、讲道理、做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深受当地群众的赞扬和爱戴。
二是深入开展面向群众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几年来,镇村计生协组织和开展了许多深入群众、深得人心的活动。20xx年7月,镇协会牵头,邀请县计生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妇科病查治,共接诊育龄妇女551人,查出妇科病患者216人,其中子宫肌瘤3人,内分泌紊乱21人,各种妇科炎症患者192人,使这些对象及时得到合理治疗,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质量。通过这些活动,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是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通过为育龄群众中的“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可以不断提高协会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近年来,我镇计生协在工作中变“群众上门求服务”为“我把服务送上门”,促进了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倡导了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风尚,形成人与人之间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增强了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计生协会员坚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涌现了许多动人的事迹。柞子村的五保老人龙冬三因多年的风湿性关节炎,走路很困难,生活很不方便,协会会员勇担责任,照顾其生活起居,饮水用水分包到人,蔬菜及生活所需资金均由协会成员自发资助。到20xx年春,老人患病上床需要专人护理,协会又安排人员把他送往女儿家。在其患病期间,协会会长龙世农,专职副会长李嘉鸿,会员洪卓鸿等多次慰问并送去医药费、生活费。村计生协会还发动会员建立了花卉苗木基地,建立了协会会长、理事联系计生贫困户制度,近几年来,该村共有18户贫困家庭在协会的帮助下脱贫致富,30多个困难家庭找到了效益可观的劳务活。20xx年9月,镇计生协会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组织会员募集资金7350元,为34个村49个两女计生家庭解决了小孩上学的燃眉之急。
四、关爱女孩,大力倡导婚育新风
镇党委、政府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作为宣传工作和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镇村计生协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倡导新型婚育文化,成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排头兵。广大计生协会员利用镇村两级人口学校的宣传阵地,宣讲婚育新风;利用春节期间向育龄群众发放公开信,传播婚育新风;利用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计划生育模范户”的评选活动,倡导婚育新风。镇计生协组织对两女和独女家庭发放《计划生育优待证》,凭证享受养老保险补助,在其小孩考取大学时,享受1000—5000元的“女孩成才奖学金”,据统计,现已发放《优待证》246本,镇财政共支付女孩户养老保险费6.88万元,兑现“女孩成才奖”2人。各村也纷纷制定“关爱女孩”的村规民约:柞子村、前塘村对两女户的小孩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免费入学;永忠村、新中村对两女户一次性入500元养老保险,在其小孩义务教育期间每期补助学杂费100元;梓木村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元。据统计,在已经制定《村民自治章程》的39个村,有35个村对两女户补助养老保险费;23个村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给予奖励;20个村规定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待措施;13个村对两女户的小孩补助学费;9个村对及时落实孕检和节育措施的夫妇进行补助或奖励。通过广泛开展以“关爱女孩”为重点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传统生育观念的转变,晚婚晚育,少生优育,男女平等的婚育新风进一步深入人心。
老年保健协会工作计划4
太贾村自年成立计生协会以来,以创新工作方法为着力点,以协会活动小组为单位,以活动开展为载体,坚持把增强协会活力作为提高计生工作水平的重头戏来抓,深入实施“三化”举措,取得了明显效果。政策外生育连年控制在指标之内,100余农户靠发展种植业、养殖业走上了少生快富之路。到目前为止,全村50对夫妻放弃了二胎生育指标。对夫妻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
一、举龙头,组织建设网络化
近些年来,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及综合配套改革的全面实施,村组干部大为减少,像以前一样大量的工作投入变得异常困难,村级干部力量不足成为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原因。为此,村党支部、村委会把计生协会的组建摆上了议事日程,他们充分调动村民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下大力气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计生协会网络,有效解决了基层干部力量不足的矛盾,一个“支部+村委+协会”三位一体的计生工作网络体系运用而生。
在协会组织建设上,我们主要抓了三点:一是注重计生协会班子建设,通过采取公推直选的办法、选举出思想好、作风好、有威望、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热爱协会工作的协会理事会。二是注重协会队伍建设,建立了以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农民、老退休职工等为骨干,以育龄群众为主体的18个计生协会会员小组。三是完善了理事联系会员小组长、会员小组长联系会员网络组织,每位会员联系1-2户育龄群众,通过谈心活动,引导他们向计生协会组织靠拢,目前,发展会员人,协会会员联系户户,确保了计生协会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顺利进行,使计生协会的凝聚力、战斗力、社会动员力得到了明显提高。
二、抓经常,制度建设规范化
为充分计生协会会员在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中起到的模范带头作用,计生协会先后建立健全了会长办公制度、理事会议制度、会员大会制度、会员小组活动制度、会员入会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活动制度、评比表彰制度及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制度等11项制度,使协会的工作沿着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向前发展。计生协会每一年都积极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和“好媳妇、好妯娌、好婆婆、好会员、好组长”的评选活动,多名邻里关系和睦、婆媳之间互敬互爱互助的“好媳妇、好婆婆”受到了表彰奖励,有力促进了移风易俗和村风的好转。
三、搞宣传,活动开展经常化
要使本村计生工作进一步发展,单靠热心计生工作永远不够,更多的是关心育龄妇女,尤其是在贴进群众,了解民情,解决她们实际问题等方面。为此,协会把开展对落实计划生育的术前术后和生殖健康服务作为常规工作来抓,加强术前动员、术后回访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她们排忧解难。还不定时组织成员向新婚夫妇送《生殖保健丛书》,对她们进行生殖保健基础知识教育,努力提高优生优育观念。协会中心户长经常到群众家中走访沟通。通过问寒问暖,帮助做家务等形式与他们建立感情,对一些群众要求办理准生证、流动证、或独生子女证时,做到免费代办,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为确保计生三户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协会小组深入调查了解计生三户生产生活状况,及时帮助兑现独生子女户和奖励扶助等资金。
为方便群众查环查孕,协会主动向镇计生服务中心联系,请服务中心医务人员驻村开展工作。为确保“三查”普及率,各协会中心户长想尽千方百计,通知育龄妇女按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普查,从而确保了“三查”参与率,又不耽误妇女的劳动时间。
以前的“墙上协会”,“纸上协会”,“名册协会”的情况成为历史,与群众息息相关,有血有肉的`计生协会走到了群众当中,成了育龄群众自己的家,有效地增强了协会的生命力和凝聚力。
坚持用内容丰富的文艺表演活动来宣传计划生育工作,是太贾村计生协会工作的主要特色。从XX年开始,除了每天晚上组织大伙儿在村文化广场开展健身舞、秧歌、迪斯科等表演外,协会把每年的重阳节定为村计生协会活动日。每年的这一天,村计生协会都要组织一次计划生育知识竟赛和一场群众自编自演的文艺节目。通过演自家戏,唱身边人,使群众不知不觉受到教育,在潜移默化中转变观念。通过举办人口计生法规知识竟赛,对优胜者都实行奖励的方式,使群众在竞争中掌握了计划生育政策及优生优育知识,收到了传统宣传教育方式达不到的效果。协会组织的演出得到了国家省市县各个部门的关注,国家老年体协、市县计生局领导多次到太贾参观,给与了充分肯定。
老年保健协会工作计划5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人口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因素。30多年来,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广大农民为农村进入低生育水平和全国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农村人口比例大、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传统婚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一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仍面临生产、生活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重点和难点依然在农村。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要牢牢把握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和阶段性特征,坚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推进,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把帮助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现实困难摆在首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新时期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强化服务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积极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旨在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倡导和促进健康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保障农民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培育一大批"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实行计划生育,提高农民家庭生活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根本目标。要研究制定新农村新家庭的评估标准,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要求。组织群众参与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和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利用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信息、组织优势以及各相关部门的优势,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先优惠的生产、生活以及生育等公共服务。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农村文明健康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出生缺陷预防,重点推广一级预防措施,加强婚育咨询指导及孕前保健,推广使用预防出生缺陷的新产品新技术;积极实施二级预防措施,全面开展产前诊断工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努力推进三级预防措施,开展新生儿和婴幼儿系统保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做好孕前管理和服务,引导群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借鉴国际先进理念,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发挥项目地区的示范作用。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
加强农村社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农村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人口国情、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立足农村社区实际,倡导树立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倡导女孩参与社区文化活动,鼓励男到女家落户,逐步改变重男轻女等封建传统意识和习俗,逐步消除性别歧视。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新农村建设试点应有新家庭计划的内容,研究制定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要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把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根据各地的人口形势以及工作基础,选择不同经济发展类型的村或乡镇开展试点。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互相协调、积极配合,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将新家庭计划和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三、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是惠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指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手段。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贡献,应当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困难家庭应当得到重点扶助。建立健全利益导向基本制度。
要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奖惩政策措施。对违法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是党员、干部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衔接。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以征地面积为主要依据计算和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予以照顾。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等补助政策,要以家庭作为基本的补助单位,并适当提高对计划生育纯女户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群众,不影响其同时享受其他惠民政策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所获得的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在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时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应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扶助。
制定和落实惠民政策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农村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政策或项目,要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给予优待和照顾。要将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优先纳入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雨露工程"培训之中。将计划生育纯女户作为各级各部门结对帮扶的重点对象,推广"幸福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探索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
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要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着手,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创新养老模式,逐步解除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养老之忧。落实五保供养制度,解决好"三无"老人的保障问题。继续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巩固家庭养老保障的基本功能。
要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调动政府、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多方筹集资金,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各地为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因地制宜地开展养老保障项目。探索开展农村养老保险的地区要优先考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
积极开展助老养老服务。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不断满足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优先和优惠为身边无子女的计划生育老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规定提供适当补助。要大力弘扬中华孝道、子女赡养、邻里互助的风尚,开展爱老助老义工活动,倡导社会各界关爱农村老人。
五、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农民工。各地要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的要求,坚持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区域协作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流入地和流出地互动互补的"一盘棋"格局,统筹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
流出地要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流出地要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人口总数,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全局,把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范围,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流动人口可以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服务。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加强城市社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通报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列入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考核评估工作。利用政府及各部门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完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开展跨省或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与共享试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评估标准,研究建立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机制。
六、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关键靠农村基层组织,靠基础工作。要适应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综合改革的新形势,强基固本,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立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机构,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改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施和装备水平。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县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特殊、任务艰巨,要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队伍,确保人员、任务和待遇"三落实"。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一般要在3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主,实行"县管、乡聘、村用",鼓励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适当提高计划生育专干待遇,其报酬可参照村委会主要干部的标准。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分类指导和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生殖健康权。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制定包括计划生育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引导村级集体收益和资源分配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的个人和家庭。进一步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维护群众权益,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积极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抓好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以及各相关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发挥信息引导和支持作用。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管理、婚姻登记等公共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各级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和方式,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未建立上述信息管理系统的,应根据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各级部门间定期信息采集制度。
七、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人口发展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人口发展,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制定相关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完善惠民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评估,主动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探索建立人口发展指标评估体系,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强化对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坚决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创造依法行政的环境和条件,将稳定低生育水平、完成人口计划与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群众的守法意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恶性案件和的发生。对出现重大违法侵权案件和恶性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老年保健协会工作计划6
前言
二十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在老年人口基数增大、人口老龄化加快而且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是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
中国政府历来关心和重视老龄事业。多年来,国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文化传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老龄事业发展模式。特别是近年来,中国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不断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一、老龄事业国家机制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目标。近年来,中国政府围绕这一目标,加强老龄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健全老龄工作体制,鼓励社会广泛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颁布一系列包括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福利与服务、老年卫生、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老年人权益保障以及老龄产业等多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近二十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的老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达200余件,初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内的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框架。
中国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2000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本部门老龄工作行动计划和本地方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国家建立督查和评估制度,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期中和期末检查,推动规划的落实。同时,建立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老龄统计工作制度,为制定规划和完善督查评估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先后三次进行全国范围的老年人口状况调查,为老龄事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国务院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国的老龄工作,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老龄工作。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成员单位由国家26个部门组成,委员由各成员单位一位副部长级领导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目前,全国已基本建立起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有专人负责老龄工作,初步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工作网络。
国家通过政策和舆论引导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发展老龄事业的社会环境,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龄事业的发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扶持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推动全国和地方性涉老社团筹措老龄事业发展基金、组织大型文体活动、开展老龄科研、发展老年教育。推动各地基层群众组织、志愿者队伍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各种为老服务。
中国政府先后派出高级别代表团参加联合国召开的第一、第二次世界老龄大会以及有关国际性和地区性老龄会议,成功承办联合国第二次世界老龄大会亚太地区后续行动会议以及一系列国际和地区性老龄会议,参与制定并积极履行国际老龄行动计划及亚太地区老龄行动计划。积极开展老龄领域全球性及区域性的多边和双边交流与合作,加入6个国际老龄组织,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老龄组织建立业务联系。与联合国有关组织、欧盟以及一些国家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老龄科研、老年扶贫以及老年教育等领域开展项目合作。
二、养老保障体系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障制度,是中国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任务和优先领域。近年来,中国逐步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努力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
建立城镇养老保险体系
近年来,中国政府逐步建立覆盖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5亿人,其中4367万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达4040亿元人民币。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制度,由国家财政或单位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离退休费。
国家多渠道筹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努力增加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资金储备,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4041亿元人民币,当年征缴收入总额达4312亿元人民币。加大财政补助力度,2005年各级财政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亿元人民币。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到2005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累资金达2010亿元人民币。
国家积极发展补充性养老保险,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实行基金完全积累,个人账户管理。2005年底,全国已有2.4万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达924万人。国家还鼓励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多渠道加强老年人的生活保障。
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中国老年人口近60%分布在农村。中国政府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积极发挥土地保障和家庭赡养功能,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努力保障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保护包括广大老年人在内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来源。提倡签订“家庭赡养协议”,规范赡养内容和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或有关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以保证老年人享受赡养扶助的权利。目前,中国农村普遍开展了“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工作,到2005年底,已签订“家庭赡养协议”1300多万份。
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900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约310亿元人民币,3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当年支付养老保险金21.3亿元人民币。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保障制度,把农村特殊老年群体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农村老年人,由国家实施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的“五保”供养制度。目前,全国享受“五保”供养的老年人达460多万人。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或两女户夫妇,在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5年底,享受该奖励扶助的人群达到135万人。中国政府重视城镇化过程中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逐步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已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约600万人被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筹集资金约500亿元人民币。
建立贫困老年人救助制度
中国政府把缓解和消除老年贫困纳入国家反贫困战略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国家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按标准给予补助。2005年,包括贫困老年人在内的2233万城市贫困人口领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在农村,国家实施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和临时性生活救助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已有86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98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包括不符合“五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养老基地,发放养老补贴和高龄津贴,积极改善老年人的生活。地方政府积极组织实施开发式扶贫,扶持低龄、健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等项目,增强贫困老年人的生产自助能力。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老年贫困救助中的作用,推动各地老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创造结对帮扶、认养助养、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多种救助形式,普遍为贫困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扶助。
三、老年医疗保健
加强老年医疗保障和卫生服务,增进老年期健康,是提高老龄社会全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重要内容。中国政府重视加强城乡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加大老年卫生工作力度,发展老年医疗卫生服务,努力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增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加强城乡老年人医疗保障
国家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各地普遍将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减少退休人员个人的支付比例。2005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3761万人。
国家积极采取多种补充性医疗保障措施,努力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费负担。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由财政为包括退休人员在内的国家公务员提供医疗费用补助。政府推动各地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由个人或企业缴费筹资,为患大病、重病以及长期慢性病的职工及退休人员解决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以外的医疗费用。中国政府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社会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财政拨款、公益金和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就医给予补助。到2005年底,医疗救助试点县(市、区、旗)达1119个,全年累计救助163.3万人次。
从2003年起,国家开始进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到2006年6月底,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旗)扩大到1399个,覆盖农业人口4.95亿,3.96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超过73%;全国共补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2.82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144.12亿元人民币。国家要求各地为7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政策优惠,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积极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采取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筹集救助资金,资助农村“五保”老年人和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因患大病个人医疗费负担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贫困农民给予适当补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基本医疗困难。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农村实施医疗救助达1112万人次,救助资金总支出10.8亿元人民币。
中国积极开展针对老年人的专项医疗救助和康复救助活动。通过实施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开展以西部地区为重点的“让老年人重见光明行动”项目等,为约600万名老年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并为边远贫困地区的老年缺肢者、听力障碍者免费装配假肢、验配助听器,帮助贫困、残疾老年人恢复或补偿功能。
发展老年医疗卫生服务
国家加强对老年医疗卫生工作的规划和领导。制定实施《老年医疗保健“八五”规划(1991―1995年)》,两次颁发加强老年卫生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把老年医疗保健工作纳入《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等一系列卫生工作发展规划。成立全国老年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老年卫生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全国老年卫生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科学决策。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专科或老年病门诊,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专项服务。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建立能够提供老年病防治、老年康复和临终关怀等服务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各地医疗机构普遍为7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了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方面的优先优惠服务。2006年,国家颁布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加快发展面向高龄病残老年人的护理服务设施纳入规划重点。
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各地把老年医疗保健纳入社区卫生工作重点,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卫生服务。各地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开展老年保健、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截至2005年底,全国城市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万多个,95%的地级以上城市、86%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层医疗机构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日间观察、临终关怀等服务。老年人的部分基本健康问题在社区得到解决。
国家针对老年人健康特点,积极开展卫生保健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老年期养生和保健常识。各级医院常年面向所在社区开办健康讲座,为慢性病患者开健康处方。国家制定健康老年人标准,开展全国健康老年人评选活动,积极推广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三级预防工作,制定高血压、糖尿病的防治指南和管理方案并逐步推广,促进老年慢性疾病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从1991年起,中国政府开始把老年病防治研究工作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目前,全国从事老年病防治研究的机构达50多家。
推动老年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
中国政府大力推动老年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努力增强老年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2005年底,全国县以上各级行政区划、70%的城市社区和50%的农村乡镇建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加强对老年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近年来,国家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加强公益性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场所。目前,全民健身工程(点)已建成3万多个。从2001年起,中国组织实施了“亿万老年人健身活动”,吸引更多老年人参加到体育健身行列中来。目前,全国参加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达5800多万人。
四、为老社会服务
加快为老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发展社区为老服务,不断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支持环境。同时,积极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为老社会服务需求,初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为老社会服务体系。
国家颁布《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建设与服务工作,为包括广大老年人的社区居民提供多种便民利民服务,使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服务环境不断改善。2005年底,全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达到19.5万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8479个。各地采取上门服务、定点服务和巡回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紧急救援以及其他便利老年人的无偿、低偿服务项目。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建成“星光老年之家”3.2万个,涵盖老年人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和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受益老年人超过3000万。2005年,全国平均每个街道有1.32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每9.8个社区居委会有1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
近年来,国家加大资金投入,在城镇建立面向“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城市老年人)的社会福利院,大力发展老年公寓、养老院和老年护理院,为不同经济状况和生活能力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病残人群提供机构养老服务;在农村加强敬老院建设,为“五保”老人提供集中供养场所和生活服务。颁布《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等政策文件,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养老机构较快发展。2005年底,全国城乡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个,总床位149.7万张,其中农村乡镇敬老院29681个,总床位89.5万张。国家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先后颁布了《部级福利院评定标准》、《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努力提高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国家通过学校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培训等形式,培养为老服务需要的管理和服务人才。国家颁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暂行规定》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社工专业毕业生到福利服务机构工作。政府养老护理员职业目录,颁布实施国家职业标准,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2005年底,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为老服务人员近2万人。发展志愿者组织,在全国范围开展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和其他社会公众加入为老服务志愿者行列,通过与养老机构和居家老年人结对帮扶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服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00万人次的志愿者为280多万名老人提供了超过6.3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为老服务站6万多个。
五、老年文化教育
发展老年文化教育是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要求。中国重视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事业,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
中国政府在大中城市逐步建立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在县(市、区、旗)建立老年文化活动中心,乡(镇)、街道设立老年活动站(点),基层村(社区)开设老年活动室。到2005年底,城乡老年文体活动设施达67万多个。各级政府在原有或新建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中开辟老年人活动场所,有关部门管辖的文化活动场所也积极向老年人开放。国家财政支持的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以及公园、园林、旅游景点等公共文化场所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老年人社会文化生活的条件不断改善。
国家积极提供符合老年人特点的精神文化产品。中央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老年节目或老年栏目。2005年底,全国共出版老年类报纸24种,期发行量280万份;老年类期刊23种,期发行量305.8万册。文艺、影视、戏剧和出版界创作了大量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各级文化部门积极组织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创作和表演深受老年人欢迎的文艺节目。大力提倡和扶持各种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国家财政每年拨专款支持举办全国老年文艺演出、中国老年合唱节等大型活动,开展国际间老年文化艺术交流。各地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社区老年文化活动。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机构加强对老年文化活动的指导,培养了大批老年业余文艺骨干,在活跃和丰富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城乡老年群众文艺活动组织迅速发展,成为老年群众性文化活动的中坚力量。
国家重视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加大投入,积极扶持,推动老年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创办了一批示范性老年大学,同时依托省、市、县各级现有群众文化设施多渠道、多层次发展老年教育,努力实现“县县有老年大学”的目标,并逐步向社区、乡镇延伸。一些地方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开办面向老年人的电视和网络学校,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目前已初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学制、多学科的老年教育体系。老年人通过学习达到了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增进健康、服务社会的目的。2005年底,中国的老年大学(学校)已发展到2.6万多所,在校学员230多万人。
六、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国家重视和珍惜老年人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积极创造条件,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和支持老年人融入社会,继续参与社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设专章保障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权益。中国颁布的老龄事业发展计划或规划都把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并为发挥离退休高级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制定专项政策。在城镇,各级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引导老年人参与教育培训、技术咨询、医疗卫生、科技应用开发以及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活动。在农村,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据有关统计,在老年人口中,城市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老年人占38.7%,继续从事有收入工作的老年人占5.2%;农村老年人从事农业劳动的占36.4%从2003年起,国家开始组织以老年知识分子发挥科技知识和业务专长援助西部地区和本地欠发达地区为主要内容的“银龄行动”,目前已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受援地群众治病20多万人次,培训医务骨干和中小学教师3.8万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爱心助成长”志愿服务计划,以健康低龄老年人为主体组成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德育行动、宣讲行动、监察行动、护苗行动和关爱行动,帮助青少年解决学习、生活、心理等问题,目前该计划已在全国100多个城市展开。
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中国老教授协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等全国性老年社会团体已发展到13家,分会遍及全国各地。中国老教授协会和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个体会员数量超过65万人。各地成立了退休工程师协会、老教育工作者协会、离退休医务工作者协会等一批以老年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团体,组织老年知识分子继续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各地重视城乡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2005年底,城市社区和农村老年人协会发展到31.7万个,在组织广大老年人参与基层社区建设、社会公益活动和维护老年人自身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国家颁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十五”实施方案》以及《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铁路站场客货运设备设计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大中城市道路、车站、机场、商场、公交站点、住宅居住区和其他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发展较快,老年人安居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设施环境不断改善。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活动,北京、上海、天津等12个城市被确定为首批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创建城市。
七、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
国家尊重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充分运用法律和道德等手段,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促进老年人各项合法权益的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都明确了老年人的权利以及侵害老年人权利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实施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项地方性法规。国家在社会生活中充分尊重和照顾老年人。2005年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在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生活服务、文体休闲和维权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对老年人实行优先优惠服务和照顾的要求。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政策,使老年人充分享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爱。
人民法院认真审理虐待、遗弃、伤害老年人的刑事案件,依法制裁侵犯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对老养老、医疗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部分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了专门处理涉老民事纠纷案件的“老年法庭”,建立了涉老案件陪审员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有关司法救助的规定,对贫困老年人的诉讼费用实行缓交、减交和免交。2005年,3万多老年人获得司法救助。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力保护老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做好老年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各地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或优惠服务。遍布城乡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涉老纠纷、保护老年人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1年至2005年,法律服务机构平均每年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4万多件,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40多万件,调解涉老纠纷40多万件。
各级人大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老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2001年至2005年,全国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开展老龄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达3000余次。各级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为政府改进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建言献策。2001年至2005年,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涉老提案近1000件。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工作,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老年人通过主张自己的权利,反映意见和建议。2005年,全国老龄工作机构共受理老年人来信来访近40万件(次)。新闻媒体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舆论监督。
中国政府重视老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纳入“三五”(1996―2000年)、“四五”(2001―2005年)和“五五”(2006―2010年)普法计划,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学习活动,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各级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提高社会的敬老意识和水平。各地普遍设立老人节或敬老日,在每年中国传统节日重阳节和本地敬老节日期间,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和敬老活动。各地把青少年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将敬老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学课程,在青少年中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弘扬敬老养老的社会风尚。
老年保健协会工作计划7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省20xx—20xx年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科学健身理念,以提高老年人群的健康素质为根本,激发广大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的热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多更优的体育服务,为我区实现体育基本现代化目标、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区、镇(街道)老年体育协会组织网络;
2、实现全区、镇(街道)老年体育协会组织的正常运行;
3、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老年体育和健身活动;
4、重点培育1到2支区老年体育健身特色队伍;
5、努力争当市老年体育工作先进集体。
三、工作重点
1、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和健全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根据市建设体育强市的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市、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民(居民)委员会四级老年体育组织网络建设。我区将分层次、分阶段建立和完善老年体育协会组织网络。一是建立、健全区老年体育协会组织。召开区老年体育协会成立大会,落实办公场所、专项经费、工作人员。区老年体育协会要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体育健身需求,积极探索,研究制定工作意见,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有序正常开展老年体育协会工作。二是建立和健全镇(街道)基层老年体育组织。要根据市、区关于组建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的要求,今年10月底前,镇(街道)要全部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并要挑选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老体协工作的同志担任老年体协负责人。各镇(街道)要制定组建计划,明确领导、明确责任人,并落实专项经费和办公场所,扎实推进老年人体育协会的'组建工作。要把建立和健全基层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列入两文明考核工作。
2、注重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基础数据。一是主动与区文体局、区老龄委、区老干部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系,掌握全区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健身设施、人员组织、活动状况等情况。二是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层面掌握和了解老年人员构成、健康状况、基础设施、活动组织等情况。三是建立区老年体育协会的工作台帐和信息台帐,夯实工作基础,有目标、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区老年体协工作。
3、推进资源整合,为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创造条件。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县(市)、区要建立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和老年活动指导站点,农村乡镇要建立老年活动站,开辟老年健身场所,有条件的村、居委都要开设老年活动室”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镇(街道)、村(居委)老年活动阵地建设。已经建好的活动室和活动场地,要配备必要的器械设备,切实加强管理,充分发挥作用。
老年保健协会工作计划8
刚才,许市长就《扎实推进“和谐家园”工程,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创造良好人口环境》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过会儿,省人口计生委张肖作和市委缪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就“和谐家园”工程,谈几点意见。
一、实施“和谐家园”工程的背景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和谐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刚刚闭幕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实行‘统筹发展、兼顾利益、重在建设’的方针,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的文明素质”。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沟划了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的宏伟蓝图。
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适度的人口数量、较高的人口素质、平衡的人口结构、合理的人口分布以及安全的人口态势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人是社会和谐的主体,人口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将进一步推动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
当前,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对“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和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任务,我们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情况更加复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仍在农村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目前,全市共有161万农业人口,由于种种原因,仍有5000多户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独生子女死亡、伤残、重病351人;独生子女父母死亡、伤残、重病4136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千余例;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陷入“三难四缺”(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缺信息、缺技术、缺资金、缺人手)的窘境;许多农民工外出打工、经商等,“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大量出现,老人的赡养及孩子的抚养问题突出,随着独生子女的婚嫁,独生子女父母,特别是独生女父母的养老困难加剧;出生缺陷发生率高达10‰,等等。这些情况表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还存在诸多不和谐的因素。
组织实施“和谐家园”工程,是主动适应人口计生工作由单一的人口数量控制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型,由以行政控制为主向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转型的重大举措;是做好我市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对和谐农村建设工作的拓展和深化。实施“和谐家园”工程,就是要把满足育龄群众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现实困难,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社会上得到尊重,生活上得到关心,经济上得到实惠,生产上得到扶持。实施“和谐家园”工程,有利于树立“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发展做贡献,政府帮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理念,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分享改革和发展成果,塑造诚信政府的新形象,实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增强全市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的要求,以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人口计生委及相关部门,针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求富、健康、育儿和保障四大需求,以改变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生育方式,引导农民更新观念、提高素质、走向富裕、迈向文明为重点,组织实施“和谐家园”工程。
二、“和谐家园”工程的目标
实施“和谐家园”工程,旨在从解决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逐步走上富裕、文明、健康、幸福之路。
到20xx年,实现以下主要指标:
1、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要求,健全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机制,运用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手段,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全市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5‰以内,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
2、按照“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要求,树立“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诚信政府”的理念,在关系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出实招、办实事,把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确保年均奖励政策兑现率达90%以上。
3、按照“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保健权,构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服务者与被服务者、政策实施者与政策承受者的良好、互动、和谐的人际关系,为农村育龄群众提供良好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确保年均优质服务率达9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和谐家园”工程的主要任务
以“手拉手,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以“婚育文明传播行动”、“计生家庭奖扶行动”、“特困家庭救助行动”、“生殖健康服务行动”、“独女家庭关爱行动”为载体,将人口计生工作全面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建设之中。
1、婚育文明传播行动。每年建设50个村人口文化学校(含生育文化图书角);建设50个环境宣传阵地(含人口文化广告牌、人口文化长廊、人口文化园等)。
2、计生家庭奖扶行动。每年向6500名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扶助金(600—800元/年·人)。
3、特困家庭救助行动。每年协助解决1000个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及就业困难;扶助1000名计划生育农民工留守困难家庭的儿童和老人;对300户特困计划生育家庭进行一次性公益金救助。
4、生殖健康服务行动。每年完善100个计划生育服务室或与卫生服务中心合建的服务机构;免费为100名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病残儿作医学鉴定;结合“月服务”免费为10000名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
5、独女家庭关爱行动。每年帮助1000名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女孩就学。
四、“和谐家园”工程的实施步骤
农村人口计生“和谐家园”工程的实施,对于有效控制农村人口数量,提高农村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农村人口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将产生重大意义。
“和谐家园”工程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
调查研究,确定总体方案;向党委、政府汇报,与相关部门沟通,拟定实施意见;协调工程经费,召开工程启动会。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全面推进,跟踪检查;加强调研,调控措施。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1月)
总结经验,交流做法;评估表彰,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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