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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

时间:2023-07-17 16:20:36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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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

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1

  按照《民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xx〕52号文件要求,根据文件督查重点内容和工作步骤的安排,我镇从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27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全面检查,认真落实,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应急管理所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全面检查,认真落实

  为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全镇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烟花爆竹全部经营业主参加。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我镇现有2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这次检查活动,检查情况和整改如下:一是对我镇2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2家销售点的物品都按规定有专门的销售门柜,配备相应的消防工具,物品摆放整齐得当,证照齐全,但都存在存货超出规定数量的问题,当即安全检查组出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刻整改。

  三、广泛宣传、加强管理

  1、悬挂宣传标语,利用会议宣传其违法性和危害性。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录音,影像资料到村、社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各村逐户宣传并发放通告,对当时无人的住户则将通告贴在其家门口,做到宣传到户。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从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镇域内的安全隐患,为镇内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但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在群中广泛宣传相关的安全知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总结(精选9篇)4

  为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XXX县安委会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觉性,降低事故发生的机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办牵头,乡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今年我乡对各烟花爆竹经营商店进行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2、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3、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4、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我乡无经营烟花爆竹的店面,只有部分小商店买一些小擦炮。

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2

  20xx年市住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与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以实际行动推进禁放工作全面开展。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环境就是民生,蓝天就是幸福。我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市区住建领域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我局根据《宣城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宣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级管控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压实各方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抓落实,各部门积极响应配合,稳步开展宣城市区住建领域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工作。

  二、抓责任,科学开展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建筑工地烟花爆竹禁放工作。4个摸排小组,结合建筑工地日常巡查和季度监督执法检查,对市区在建建筑工地开展全面摸排,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巡查检查420余次,全面掌握工地开工、楼盘封顶等相关信息,做好事前告知。二是认真做好物业小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将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作为重点,突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广大业主市区禁放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突出责任落实,召开了物业公司禁放工作会议,部署住宅小区禁放工作,指导物业公司在宣传群众,监督举报,燃放防控等方面从人员安排、措施保障、应急处置上全力做好小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做到宣传引导从小区入口开始,禁放劝导从楼道起步,燃放防控从自身做起,全力做好小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三是做好联点共建、路段巡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提前谋划、认真部署,制定了联点共建和路段巡查值班表,紧盯腊月二十三小年、除夕和正月初一、商业门店开业、正月十五、十六等重点时段,由局领导带队进网格开展高密度、高频次巡查,做好“联点共建”社区网格包保;选派人员上路段,配合市、区城管执法局开展巡查,发现疑似燃放情况,需第一时间劝阻,并立即通知公安部门进行执法查处。

  三、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宣传到位,事半功倍。通知市区50余家开发企业在售楼部LED屏滚动播放禁放标语,并要求开发企业在楼盘开工、预售、封顶、交付等环节严格遵守禁放规定;通过微信、QQ群等多种方式,及时将建筑工地烟花爆竹禁放要求告知各在建工地相关责任主体,并要求市区限放区内所有建筑工地通过拉横幅标语、LED屏滚动播放禁放标语、在工地内公共宣传栏张贴禁放通告等措施广泛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共计设置各类宣传广告等约200余幅,50余个LED屏滚动播放禁放标语、在工地内公共宣传栏张贴禁放通告180余张;动员物业服务企业在各物管小区宣传栏内张贴禁放海报,楼道通知栏内张贴禁放温馨提示,楼宇及电梯电子屏播放禁放宣传片,各小区进出口悬挂禁放横幅,滚动播放禁放提示音视频。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通过入户走访、路段长巡查等方式逐门逐户开展入户(店)宣传,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危险危害、法律责任和典型案例等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向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发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同时通过微信、短信、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带头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加强检查督促

  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按照建筑工地禁放工作“四零目标”即“宣传发动零死角、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开展对区域所有工地检查督促,截至目前,所有工程项目均能按要求施工,未发现烟花爆竹燃放现象。

  打好今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攻坚战至关重要,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高站位、更强决心、更大力度,坚决打赢这场硬仗,确保全市人民能过一个环保、祥和、吉庆的新春佳节。

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3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元宵”两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杜绝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管理,在市、区局领导的指导下,对钦南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在20xx年1月31日开始至2月底期间对全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共出动车辆30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60多家,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10起。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形势平稳,没有发生任何事故。

  二、保持长效监管机制:专项检查小组要求执法人员严肃认真,依法办理,对所有检查场所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加大隐患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超量储存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停产整顿,对拒不执行监察指令、隐患不整改或改正不及时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广泛宣传,增强市民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宣教活动,在执法过程中深入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为鼓励市民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引导群众遵纪守法、文明燃放,自觉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坚决抵制非法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4

  为改善我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加强20xx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根据《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城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xx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及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主动担当,切实履责,实现了防治结合,标本兼治,为做好城区20xx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及时传达、广泛动员

  春节前夕,我局及时通过召开班子会议、工作周例会和节前工作布置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了城区党委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理解文件精神,达成思想共识,并对春节期间值班巡逻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并对值班手机做出具体工作要求,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有专人负责接听传达,确保第一时间接警(投诉)、第一时间处理。

  二、大力宣传、以点带面

  我局通过利用LED电子显示屏走字、制作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题板报以及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禁燃限放倡议书、要求单位干部职工关于并转发武鸣发布公众号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公告内容等形式,营造浓厚的禁燃限放宣传工作氛围,确保宣传工作实施有效,深入人心。

  三、切实行动、专项整治

  春节期间,我局值班巡逻队员准时到岗到位,组织巡逻执法队伍分班次对城区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整治工作,尤其是对城区文化广场、各菜市场周边、江滨路、私人住宅区等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进行思想教育并要求其自行做好爆竹纸屑清扫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的清洁卫生及良好的.空气质量。

  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其根本在于提高社会的公德意识,提高全民文明素质,需要长期有效的宣传教育做支撑。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一直走在城市管理的最前沿,扎根于治脏治乱得最基层,这是综合执法队伍的独特优势,也是责任担当。我局将秉承“为人民服务”这一工作理念,继续投身于城市管理攻坚战,继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主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5

  根据《xx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县委县政府加强对xx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将城区“禁鞭”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我部作为宣传组牵头单位,将此专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我县城区“禁鞭”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xx年XX城区“禁鞭”宣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部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召开宣传部组会议,制定了20xx年XX城区“禁鞭”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我部为牵头单位,县禁鞭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管理局、XX镇、xx镇为责任单位的城区“禁鞭”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方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统一规范

  由我部统一规范宣传内容,一是全面落实《XX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关于春节县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二是明确放、限放区域的具体范围及限制规定;三是讲清楚实行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目的、意义;四是宣传好燃放非法、位列、超标烟花爆竹的危害;五是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及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等。

  三、责任分解

  一是新闻媒体宣传全覆盖。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全媒体平台,对禁放工作开设专题专栏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百余篇,形成了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对集中收缴行动、烟花爆竹典型案例等,进行了深度宣传报道;并展开专题评论,对群众进行警示宣传,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二是交通空间宣传全覆盖。由县交通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禁鞭办、xx镇、xx镇牵头,充分利用各种流动宣传车、LED显示屏、移动喇叭等形式,广泛发布禁放提示;在城区主要干道设置宣传警示标语,在公交车载电视屏、出租车LED显示屏中滚动播出禁放字幕,促使“禁鞭”宣传工作全面覆盖。

  三是重点部位宣传全覆盖。XX镇、县城管执法局、县禁鞭办通过提高城区各社区和相关部门宣传的广度和密度,加大在车站、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出入口、居民小区、宾馆酒店等重点部位的宣传力度,推进“禁鞭”宣传教育工作更有成效。

  四是家校内外宣传全覆盖。通过“孩子带动全家”,让专项活动深入各学生家庭,县教育牵头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遵守禁放规定的授课活动,并通过学生“带法回家”,让“禁鞭”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

  四、稳步高效

  “禁鞭”宣传工作是一件长期而繁重的工作,在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XX城区全年“禁鞭”宣传工作有重点、有步骤地完成了落实。

  一是宣传政策,解读规定更细致。春节期间,充分调动了基层人员、网格员和企事业单位治保力量,定任务,定措施,定奖惩,重点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鞭”宣传,宣传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在XX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切实把“禁鞭”宣传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实现了“禁鞭”政策家喻户晓,促进每位市民知晓“禁鞭”的时间、范围和要求,知晓违反“禁鞭”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是建立机制,动态宣传更全面。各地各单位在“禁鞭”宣传工作中,统一宣传口径,特别是对“禁鞭”政策的解读,严格由“禁鞭”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春节以后,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相对稳定的“禁鞭”宣传组织模式,开展了常态化、动态化宣传。除强化宣传“禁鞭”决定外,还重点宣传了“禁鞭”成效、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回答群众关切问题。

  三是突出重点,常态宣传更有效。狠抓清明节、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节点,通过对酒店、公墓、小区、新建楼盘等重点地段,对婚庆、乔迁、升学等特殊重点人群强化宣传提示,进一步加深了市民“禁鞭”自觉性。

  总之,我部将继续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保持常态化,通过对各级各部门、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宣传引导,全面落实好县委、县政府有关禁放烟花爆竹的各项管控措施,确保全县城区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促进“禁鞭”决定更加全面有效落实落地。

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6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长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点进行了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严格监控,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9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19家。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加大安全宣传舆论监督、确保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同时开展了举报制度,把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安全大排查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排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排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应急管理站和供销社工作人员深入到19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完全、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存储仓库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入手检查。在此次排查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现象,长期经营户未超量库存烟花爆竹。总体检查来看效果还是明显的,能够提高经营户零售点的安全紧迫性,给他们提高警惕,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要绷紧安全思想的警钟,保持警惕,防指发生问题。

  四、排查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经营(零售)点未按照要求悬挂经营许可证。

  2、部分经营(零售)点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制度牌。

  3、部分经营(零售)点消防灭火器规格不够。

  4、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仓库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五、下一步的工作开展

  1、针对这次排查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2、加大排查力度,防止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确保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保证安全无小事。

  4、加强工作汇报制度,多联系、多沟通,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好烟花鞭在工作。

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7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维护管理区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不断强化对烟花爆竹的监管,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自治区、市、管理区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管辖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召开了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同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立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

  为抓好开展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责任制,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健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组织网络。我局成立了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

  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

  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对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重要性的认识。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加强烟花爆竹监管,规范运营行为,维护交通安全有序,确保节日的安全,是我局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我局以高度的制止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管理职能的作用,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监管力度,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运输。根据各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我局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了拉网式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大检查活动。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明确公交场站、交通车站禁放区范围,确定责任单位,并监督其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做好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值守与应急工作。

  二是部署责任单位在禁放区及周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标识、设置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向群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旅客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车的宣传与检查。

  三是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资质审核,重点对烟花爆竹配送人员及车辆资质进行审查,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四是积极参与联合检查综合执法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进京车辆进行24小时盘查,严禁非法、劣质烟花爆竹流入辖区。

  五是做好重点时段的检查、巡查,加强安全监管和值守,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及时报道“打非”活动工作动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到人所周知;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

  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4、要坚持每周零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

  5、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打击力度,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净化“打非”工作,深挖非法生产和非法营销户的进货渠道、商品流向,彻底切断其产业链条;

  6、配合管理区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

  总之,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中,我局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但离上级各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管理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管理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8

  为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及《XX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

  我站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镇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烟花爆竹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年的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组织公安和工商部门参加。

  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执法,年内将组织公安、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县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镇实际,今年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门面进行。

  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共开展四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累计排查隐患94家,隐患149条,已整改149条全部整改到位。累计投入资金4。12万元。

  五、加强经营业主的业务知识培训。

  今年我站组织全镇的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参加市级举办的烟花爆竹知识培训,增加业主的安全意识,掌握防止烟花爆竹发生安全事故的技能。

  六、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县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开展答题竞赛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

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

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9

  自1月份以来,我乡对烟花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组织领导到位

  成立了由乡长刘赤乾任组长的工作组,成立排查小组,抽调安监、供电、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联合包片、包村干部、村干部,逐村逐户逐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乡政府与各办事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了责任落实。

  二、安排部署到位

  我乡召开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故仙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在全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烟花爆竹销售排查表等表格。

  三、宣传发动到位

  制作50条宣传条幅,印发《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万份,通过集市、广播等形式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公布举报电话,0317—xxxxxxx。

  四、排查摸底到位

  按照村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屋的原则,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摸排,特别是闲置民房、废弃厂房进行重点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任何死角。截至目前,没有发现烟花爆竹非法制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的生活提供有力的`安全保证。

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10

  xxxx年,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平稳,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x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xx个乡镇xxx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xx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良好氛围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xx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xxxx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xx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xx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xxx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xx余张。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对《九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力度,组织烟花爆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更好的杜绝烟花爆竹储存

  事故的发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xxxx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烟花爆竹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一是根据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布点,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目前,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最初的xxx家减至xxx家;二是完善了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统一进货制度》《统一封签管理制度》《统一集中销毁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对经营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行为规范。为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的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的配送中心和专用仓库、xxx余个零售经营网点的安全经营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协助供销、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取缔无照经营xx户,对安全意识不强、经营网络安全设施不达标、经营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了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一批,有效地规范了网点的经营行为。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了经营公司对主管部门负责、零售网点对批发经营公司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逐级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信守约、自律安全的行业体系。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规定,按照x个A级要素和xx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安全条件。

  三、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成果,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力度。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通过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于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烟花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浩山乡、杨梓镇、东升镇、马当镇等四个乡镇,抽查了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查处非法经营网点xx个,没收无正常流通渠道烟花爆竹xx箱,价值x万元。通过整治,巩固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正常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旺季非法运输无正常流通渠道的烟花爆竹问题仍较突出;二是禁限工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维护和巩固市场经营秩序任务还较重等。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强烟花爆竹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xxxxx-xxxx)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加强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培训力度,培训面达到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xxx%。

  (二)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按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今后,我局将结合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会同彭泽县供销社等单位共同研究,合理布点规划,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零售网点数量xxx家。

  (三)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经营不留死角。

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11

  我代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前期进展情况及下步打算作一汇报:

  (一)制定方案,统筹部署。

  今年11月份,市烟花爆竹整治办制定并下发了《20xx-20xx年度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今年整治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同时成立了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市级整治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根据市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在认真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分解任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宣传教育,全面发动。

  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整治工作氛围。今年9月份以来,我市共组织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班3期,培训经营户360余户,培训负责人360余名,安管人员10人。为大力宣传整治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整治,我们在《慈溪日报》上开辟专栏,对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专门印制了5000份《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储存、无证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单,发送到各地及经营户手中;11月份起,安排流动宣传车,每周出动2-3次,在全市各地轮番开展广播宣传;周巷等重点镇也印制了大量宣传资料,将宣传工作深入村(社区)、学校、家庭,并通过三轮车夫、搬运工等群体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

  (三)深化抓手,规范提高。

  市安监局创新手段,采取记分管理和“四规范、一配备”两项工作措施,巩固和提高烟花爆竹安全标准(规范)化工作。

  一是出台了《慈溪市烟花爆竹零售户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试行以来,已有慈溪市周巷加良烟花爆竹店等4家单位被责令暂时停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8人重新参加安全资格证书培训及考试;

  二是开展“四规范、一配备”工作(即统一店面标识;统一证照、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警示标识;统一消防器材设置;统一台账及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专店经营单位配备一台电脑),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

  (四)强化执法,从严治理。

  今年,专项整治重点在于零售户的经营规范,严打非法经营、储存及a级产品的销售。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已经拉开,前期整治工作已经初现成效,据统计,自今年以来,市、镇两级在市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案件12起,查没非法烟花爆竹7257件(箱),发放举报奖励7万2千余元,其中1月份坎墩街道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起案件中共查扣烟花爆竹2885件,案值11万7千余元,另有多人被治安拘留。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抽调有关部门力量,从元旦开始到明年元宵节前后,开展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工作。

  一是有些职能部门、镇(街道)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非法活动跨区域问题亟待解决。一些烟花爆竹经营店面与仓库分地、多头设立,非法活动在余姚、慈溪、或者上虞等周边地区串来串去,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同作战、协查机制未真正落实到位;

  三是周巷片区“打非”形势依然严峻。经连年整治,虽然面上的问题已明显改观,但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地下走私、非法经销的渠道未彻底杜绝,非法经营者采取更为隐蔽、更为复杂多变的经销手段,与政府、执法部门周旋。慈溪周巷仍被省安监局列为全省烟花爆竹治理重点地区之一。

  今年5月13日及12月1日,省安全监管局先后召开了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议及全省壶镇片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协调会,会上,余杭、慈溪、缙云、临海、天台等地被点名为全省烟花爆竹治理重点地区。经过几年整治,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虽有明显好转,但由于部分地区,特别是周巷的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庞大,整治任务繁重,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仍要全力以赴,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力争在三年内摘掉全省重点地区的“帽子”。

  下阶段,针对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非法行为特点,市安全监管局将围绕自身职责,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元旦、春节重点时段的`宣传工作。继续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主要新闻媒体,设置横幅标语、宣传窗、广告牌、道路电子屏幕、宣传车广播流动宣传等多种宣传工具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工作良好氛围;

  二是积极做好经营网点的调整工作。按照省里的要求,同时借鉴外地学习经验,在重点片区现有经营网点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力求避免和消除“一条街、一片红”连片经营的布局;

  三是严格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四规范、一配备”和计分管理办法两项工作措施,督促经营单位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四是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打击取缔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和经销非法烟花爆竹、a级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涉嫌非法的线索开展排摸,重点排摸有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倾向的商店及其人员,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一旦发现有非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同时,为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发挥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切实落实整治工作的任务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特别是重点地区,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落实组织领导、建立专门队伍、保障工作经费,把开展好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各地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在市级层面,将抽调市安监、公安、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组,进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

  (二)落实经费,推动整治工作开展。市、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确保整治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三)从严执法,提高整治工作威慑力。在市、镇两级共同努力,市公安、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下,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不少重复违法、多次违法的案件。为此,我们要借助公安部门的力量,加大刑事追究与处罚工作,提高烟花爆竹案件的违法成本,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重复发生。同时,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12

  在县应急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下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一切以人民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

  扎实推进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同时,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镇主要领导传达了上级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并亲自带队检查安全工作,亲自督办重大隐患,真正做到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全力维护保障全镇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实现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年初计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隐患

  为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镇根据县安委办的一系列工作安排和部署,在辖区内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建筑施工、森林防灭火、食品安全、汛期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不同时期,我镇都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08家/次,共排查出一般隐患55处,已完成整改55处。

  (一)消防安全方面

  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及消防队等力量对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深入镇域范围内的加油站、民宿、超市、三小场所、电动车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三年行动年度计划深化推进专项整治,严查“三合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消防车通道堵塞等突出风险。对排查出的消防隐患,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此外,统一与加油站签订了《加油站安全承诺书》及《责任书》,切实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意识。

  (二)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方面

  对危化品企业(加油站)进行检查。我镇主要对危险化学品加油站涉及重点监管的重大危险源开展检查工作,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的安全监管,以及各种消防设备、环境等的安全监管,严防油泄漏、爆炸、污染等事故发生。节日期间,组织人力对各个烟花爆竹销售点逐一进行安全检查,与8个具有销售烟花爆竹资格的销售点签订《安全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明确具体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三)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一是对重点路段及区域开展摸查。重点对中、小学校周边及镇区经营性场所、市场路段等人流聚集处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尤其注重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中、小学校师生出行安全。二是开展车辆规范化整治。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三轮车及拖拉机等车辆摸底排查,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劝导、查扣,对非法载客的车辆予以扣押,限制其上路;积极组织辖区内各类车辆,尤其是中、小学校等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求其立即整改,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立即报废。

  (四)建筑施工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建筑施工安全,及时排除建筑施工隐患,我镇联合规划办等有关部门对在建的房屋逐一摸排,组织建筑户和建筑施工包工头等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排查各个建筑施工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从源头上杜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五)学校安全方面

  主要对学校安全、学生安全教育、学校安全制度、措施、食品卫生安全、校舍安全、学生交通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政府要求中心校园及时做出整改。并要求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

  (六)森林防火安全方面。

  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在清明节及防火警戒期间组织林业站对辖区内重点林区展开拉网式隐患排查,并在广大群众中大力宣传,通过挂横额、发宣传单等形式提高群众防火能力和降低森林火灾发生。今年来,林业站在下洋辖区发宣传单达200多份,挂横额20余条。

  (七)汛期安全治理方面。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掌握工作的主动性,我镇政府已多次组织水利所、应急办、渔政中队等相关部门,对按照“查细、查全、查实”的要求,对全镇主要防护堤、水闸、在建的建筑物、危房、加油站、低洼地带、水产养殖场、渔船、涉渔“三无”船舶、电力通信等重点设施(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安全隐患进行了详细的排查摸底,并做好检查登记工作。同时,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度汛措施,为今年的.防汛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八)其他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为了使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隐患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治,应急办每星期由分管领导带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既查硬件上、行为上的隐患,也查管理上的疏漏,发现隐患现场下达整改指令,跟踪管理,做到五落实,严重隐患坚决停产停业整顿,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他行业领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根据上级要求,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栏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们提高安全认识,切实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组织各有关单位、企业开展自查、自报,切实反映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并认真执行四项制度,按照镇委镇政府提出的绝不能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和厌战思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加强规范管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一是严格实行值班制度,各部门严格落实定岗值班和领导轮流值班制度,行政主要负责人全程带班,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随时备勤出勤。二是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预测预警、协调指挥、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落实人力、物资、通讯等各项应急保障预备措施。三是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状况,应急队伍成员能够在规定时间全部到达。

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13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黄山市继续严格执行已出台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加强监督监管,并通过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全媒体全覆盖宣传。在市广电台、市政府网、黄山文明网、黄山警方、黄山教育、市生态环境局“一网双微”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全市居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共同守护美好环境。

  二是持续强化源头管控。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禁放区”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限放区”内不得设置长期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要求,进一步压缩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通过科学规划布局有效提升零售网点的安全水平。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54条,责令5家零售网点限期整改,依法对4家零售网点予以暂扣。

  三是严格违规燃放查处。市及各区县组织执法人员加强重点区域巡逻,及时劝阻查处违规燃放、违法运输行为。1月9日起,市公安部门每日调度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情况。1月份以来,全市共劝阻违规燃放行为6起,查处4起。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我代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前期进展情况及下步打算作一汇报:

  一、今年以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统筹部署。

  今年11月份,市烟花爆竹整治办制定并下发了《-度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今年整治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同时成立了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市级整治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根据市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在认真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分解任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宣传教育,全面发动。

  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整治工作氛围。今年9月份以来,我市共组织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班3期,培训经营户360余户,培训负责人360余名,安管人员10人。为大力宣传整治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整治,我们在《慈溪日报》上开辟专栏,对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专门印制了5000份《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储存、无证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单,发送到各地及经营户手中;11月份起,安排流动宣传车,每周出动2-3次,在全市各地轮番开展广播宣传;周巷等重点镇也印制了大量宣传资料,将宣传工作深入村(社区)、学校、家庭,并通过三轮车夫、搬运工等群体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

  (三)深化抓手,规范提高。

  市安监局创新手段,采取记分管理和“四规范、一配备”两项工作措施,巩固和提高烟花爆竹安全标准(规范)化工作。一是出台了《慈溪市烟花爆竹零售户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试行以来,已有慈溪市周巷加良烟花爆竹店等4家单位被责令暂时停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8人重新参加安全资格证书培训及考试;二是开展“四规范、一配备”工作(即统一店面标识;统一证照、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警示标识;统一消防器材设置;统一台账及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专店经营单位配备一台电脑),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

  (四)强化执法,从严治理。

  今年,专项整治重点在于零售户的经营规范,严打非法经营、储存及A级产品的销售。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已经拉开,前期整治工作已经初现成效,据统计,自今年以来,市、镇两级在市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案件12起,查没非法烟花爆竹7257件(箱),发放举报奖励7万2千余元,其中1月份坎墩街道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起案件中共查扣烟花爆竹2885件,案值11万7千余元,另有多人被治安拘留。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抽调有关部门力量,从元旦开始到明年元宵节前后,开展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工作。

  二、当前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些职能部门、镇(街道)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形势依然严峻;二是非法活动跨区域问题亟待解决。一些烟花爆竹经营店面与仓库分地、多头设立,非法活动在余姚、慈溪、或者上虞等周边地区串来串去,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同作战、协查机制未真正落实到位;三是周巷片区“打非”形势依然严峻。经连年整治,虽然面上的问题已明显改观,但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地下走私、非法经销的渠道未彻底杜绝,非法经营者采取更为隐蔽、更为复杂多变的经销手段,与政府、执法部门周旋。慈溪周巷仍被省安监局列为全省烟花爆竹治理重点地区之一。

  三、下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今年5月13日及12月1日,省安全监管局先后召开了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议及全省壶镇片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协调会,会上,余杭、慈溪、缙云、临海、天台等地被点名为全省烟花爆竹治理重点地区。经过几年整治,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虽有明显好转,但由于部分地区,特别是周

  巷的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庞大,整治任务繁重,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仍要全力以赴,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力争在三年内摘掉全省重点地区的“帽子”。

  下阶段,针对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非法行为特点,市安全监管局将围绕自身职责,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元旦、春节重点时段的宣传工作。继续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主要新闻媒体,设置横幅标语、宣传窗、广告牌、道路电子屏幕、宣传车广播流动宣传等多种宣传工具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工作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做好经营网点的`调整工作。按照省里的要求,同时借鉴外地学习经验,在重点片区现有经营网点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力求避免和消除“一条街、一片红”连片经营的布局;三是严格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四规范、一配备”和计分管理办法两项工作措施,督促经营单位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做到依法规范经营;四是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打击取缔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和经销非法烟花爆竹、A级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涉嫌非法的线索开展排摸,重点排摸有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倾向的商店及其人员,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一旦发现有非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同时,为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发挥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切实落实整治工作的任务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特别是重点地区,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落实组织领导、建立专门队伍、保障工作经费,把开展好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各地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在市级层面,将抽调市安监、公安、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组,进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

  (二)落实经费,推动整治工作开展。市、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确保整治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三)从严执法,提高整治工作威慑力。在市、镇两级共同努力,市公安、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下,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不少重复违法、多次违法的案件。为此,我们要借助公安部门的力量,加大刑事追究与处罚工作,提高烟花爆竹案件的违法成本,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重复发生。同时,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总结14

  为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XXX县安委会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觉性,降低事故发生的机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办牵头,乡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今年我乡对各烟花爆竹经营商店进行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3、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4、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我乡无经营烟花爆竹的店面,只有部分小商店买一些小擦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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