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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配合同

时间:2022-12-15 18:44:49 合同 我要投稿

股权分配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股权分配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权分配合同

股权分配合同1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开办一家______,公司的名称______,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拖把公司,经双方合伙人平等的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 。

  乙方出资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 %出资的形式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乙方占有股份___ %;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权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双方可以提取可分的的利润,其余部分留作公司作为公司资本充填。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若甲乙双方执意退伙,不管以何种方式出资都必须将现有财产进行结算并且以现金的方式结算。

  2、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3、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_贰_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名):_________见证人(签名):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月_日___________年_月_日

股权分配合同2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投资合作全脑教育培训中心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培训学校初期资本为人民币元整,后期资本投入按各人所占股份比例分担。

  二、合作与投资

  2.1合作方式

  双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投资及比例

  2.2.1双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甲方:投资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

  乙方:投资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

  2.2.2双方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指定账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财务收据。

  三、收益分配

  3.1利润分配比例

  3.1.1双方经营全脑教育培训中心期间的收益分配以双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每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由谁核算,于哪天分配)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不论双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双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前期必须要把一年的财务预算做出来。并且保证在自然情况下的财务预算的变动范围)

  4.2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2个月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双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股权变更之后双方的持股比例与双方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6.1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双方共同决定,实行股份决策制,股份持平时以票数决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分配合同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X方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于XXXX年X月签订本协议。

  1公司名称和住所

  1.1公司名称:

  1.2公司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4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5.1股东权利:

  5.1.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5.1.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1.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5.1.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1.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5.1.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5.1.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1.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5.2股东义务:

  5.2.1遵守公司《章程》;

  5.2.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5.2.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5.2.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X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XX%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6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6.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6.2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6.3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7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7.1.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7.1.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7.1.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7.1.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7.1.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7.1.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1.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1.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1.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7.1.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7.1.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7.1.12修改公司章程。

  7.1.13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7.1.14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7.1.1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XX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X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7.1.16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7.1.17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7.2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职权:

  7.2.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7.2.2执行股东会决议;

  7.2.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7.2.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7.2.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2.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2.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2.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2.9提名并选举公司行政总裁(以下简称为CEO)人选,根据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7.2.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3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7.3.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7.3.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7.3.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7.3.4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7.3.5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7.4公司设执行总经理1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7.4.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7.4.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7.4.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7.4.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4.5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执行总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7.5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7.5.1检查公司财务;

  7.5.2对董事长、董事、执行总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7.5.3当董事长、董事和执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董事和执行经理予以纠正;

  7.5.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7.5.6公司董事长、董事、执行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8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X月XXX日前送交各股东。

  9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9.2股东会决议解散;

  9.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9.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9.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9.6宣告破产。

  9.7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0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股权分配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寻求合作发展,甲乙合作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XX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出资为_________(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1%;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9%;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条 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五条 出资评估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 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_______________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_________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九条 各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二条 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 利润分配方式和其他事项

  1、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个营业周期届满后,2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

  2、每个营业周期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制定红利分配报告,经股东会同意后,按纯利润实施红利分配。所谓纯利润是指总营业额减去开支和税收后所得的部分。

  3、法定公积金:_______________利润的10%为法定公积金。

  4、分红的本金:_______________去除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

  5、合作公司的合作股东不提取劳动报酬。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每次均按照甲方占:_______________51%,乙方占:_______________49%的比例分红。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或暂时延迟本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八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两式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分配合同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 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__ 行业。公司地址:________ 市________区________号 。

  三、公司股东共________个,其中自然人________个,企业法人________个,社会团体法人________个,事业法人________个。分别为:

  ________(自然人),现住址 ,身份证号为 。

  ________(自然人),现住址 ,身份证号为 。

  ________(自然人),现住址 ,身份证号为 。

  ________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________,住所在________。

  第一章 公司投资资本

  一、公司投资资本:“火锅”投资资本________万人民币

  二、公司增加或减少投资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第二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一、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________ 出资额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出资方式 货币

  ________出资总额________万,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其中:实物出资000 万元,货币出资000万元、

  ________ 出资额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出资方式 货币

  二、公司成立后,股东资金到达指定账户,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和项目投资;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二、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章 股东因故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二、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三、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 董事会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二、 董事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三、 董事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四、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不能出席董事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董事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五、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六、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七、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000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八、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九、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送交各股东。

  十、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一、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一、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__年,从《企业法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

  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三、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一、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二、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三、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四、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五、 本章程一式000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

  公证人、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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