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供销合同(12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品供销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品供销合同1
各市工商局、商务局:
《共和国合同法》和法律、法规及规定,安徽,制定了《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文本》(代号WF37-20xx-002),现就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境内的供货商、零售商在其商品供销过程中,应当使用《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和合同。
二、各级商务主管要推广使用《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文本,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企业下载使用。要行业协会作用,行业自律。
三、各级工商要经常检查企业使用《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文本情况,对《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从事合同的要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
四、《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文本从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对使用中的问题应反馈到省工商局、省商务厅。
《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
甲方(供货商):
乙方(零售商):
《共和国合同法》及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老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遵守。
第一条商品
本合同期内,甲方乙方经营范Χ答应的商品。
1、商品资讯、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应向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实,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δ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非凡商品、非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非凡说明的(或特供)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实物样品及说明书。试销商品应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商品的外包装符合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实、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使用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所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约定或约定不的可按标准、行业标准;无标准、行业标准的,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
第二条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向甲方制作的订单,提前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品牌、质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交货地点等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小时内对能否(修改)订单予以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的商品存保质期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商品。
6、甲方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给商的商品。
7、乙方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规定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使用的供给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给商收取超过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给商收取的δ用于该供给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δ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与销售商品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δ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α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举报。
第三条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交货:
运输:运输费用承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1、甲方的交付标的物单证和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小时内订单对商品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验收标准:
4、乙方验收的商品的内在质量问题,在质量期内。
5、质量异议以书面向甲方,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在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由甲方支付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给商的同意,订立合同,约定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及Υ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合同约定向供给商的服务,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δ完全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δ服务的费用。
第六条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通知甲方,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给商的`损失;
(2)零售商以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给商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价退货。
第七条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为: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日。
2、采用前款第(3)种结算的,双方在本合同中对帐及结算周期。
(1)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月次,对帐日期为月天。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单据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它(超过规定)
3、乙方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给商货款:
(1)供给商的商品δ能供货;
(2)供给商的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δ办结;
(3)供给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δ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给商δ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的Υ反公平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甲方要求备齐结算手续结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执法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的付款为:(1)现金(2)转帐支票(3)电汇(4)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财务治理规定的凭证。
第八条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其所的商品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的费用。
第九条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hui、索贿不正当的商业竞争。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任何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非凡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Υ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任何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举报,乙方应保密。
4、乙方代扣款项,强行扣除费用。合同δ约定或甲方δ同意的费用,乙方扣收。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双方协商的前提下。
2、因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或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二条Υ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本合同约定,一方Υ约给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δ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款,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Υ约金,延迟日的,除支付Υ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查处的,甲方应当调查并赔偿给乙方的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δ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的Υ约金;延迟日的,除支付Υ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本合同的约定对帐和结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2、合同期满前月,如双方同意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δ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过程中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治理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δ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δ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以书面确认,并在通知方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约定: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本合同δ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供货商):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乙方(零售商):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商品供销合同2
甲方(供货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特供)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
第二条 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 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 小时内对能否接受(修改)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不得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应商的商品。
7、乙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 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1、甲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标的物单证和有关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 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 验收标准: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5、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 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六条 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存在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2)零售商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正常价退货。
第七条 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 (2)货到付款 (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 日。
2、采用前款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天。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 b、15日 c、30 日 d、45日 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乙方不得以下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
(1)供应商的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
(2)供应商的个别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未办结;
(3)供应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未达到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应商未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提出的其他违反公平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根据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不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合理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 (2)转帐支票 (3)电汇 (4)其他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九条 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供货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乙方(零售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商品供销合同3
甲方:上海烟草(集团)嘉定烟草糖酒有限公司高扬商厦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共同定立如下合同:
一、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二、乙方所供商品必须有合法商标,根据不同商品分别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注册商标证、产品合格证、进口商品检验证 等。
三、供货商以厂家、代理商为主。产品符合国家技监部门颁发的'质量标准,进场商品以名特优产品为主,并在销售中明码标 价,标明各种成分、尺寸、型号,无欺诈行为。因商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在甲方安排的区域进行二次装修,装修前必须拿出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给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灯光 配备等费用由厂方支付。
五、经营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截止。
乙方如有诚意与甲方续约,必须在原合同期满前叁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约。
六、利益分配及货款结算:
1、营业额由甲方统一收缴,由商厦财务人员统一收入并解入银行。甲方每月提供前一月该类商品销售明细,以便乙方做好 成本核算。
2、乙方每月按实际零售价倒扣▁▁▁作为甲方留利,其余按期返还乙方。
3、每月初甲方将上月商品营业额的汇总交乙方核对,扣减甲方留利后,由乙方开增值税发票予甲方。
4、在合同期内,乙方保证甲方每月不低于▁▁▁元营业收入,不足▁▁▁元营业额按▁▁▁▁倒扣▁▁▁计算。甲方可以 从返回货款中扣除。
5、货款月结,即本月销售额。▁▁▁日前甲方以支票形式返给乙方上月货款。
七、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等服务,费用由乙方支付,每月支付一次,开具清单发票。
八、乙方的销售员、促销员在甲方规定的区域进行销售工作。工资▁▁▁,奖金▁▁▁,餐费▁▁▁,培训费▁▁▁由乙方 支付。
九、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员工纪律,大堂现场管理,上下班时间等。发现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员工 进行教育、处罚,严重违反者有权调离或开除。
十、在销售活动中,乙方如需搞促销活动,价格变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十一、安全问题: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
严禁火种、烟蒂、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准私拉电线。一切按消防规定进行操作。那一个厂家及部门出了安全问题,责任 由出事单位及个人负责。
十二、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盖章后生效。如违约须赔偿对方损失,按▁▁▁赔偿,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
甲方:上海烟草(集团)嘉定烟草糖酒有限公司高扬商厦
代表人:▁▁▁▁▁▁▁▁▁▁▁▁▁▁
帐号:嘉定农行038071-00801092954
税号:310114133680249
电话:▁▁▁▁▁▁▁▁▁▁▁▁▁▁▁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66号
签约日期、地点:▁▁▁▁▁▁▁▁▁▁▁▁▁▁▁▁▁▁▁▁▁▁
乙方:▁▁▁▁▁▁▁▁▁▁▁▁▁▁▁▁▁▁▁▁▁▁▁▁▁▁
代表人:▁▁▁▁▁▁▁▁▁▁▁▁▁▁▁
帐号:▁▁▁▁▁▁▁▁▁▁▁▁▁▁▁▁▁▁
税号:▁▁▁▁▁▁▁▁▁▁▁▁▁▁▁▁▁▁
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地点:▁▁▁▁▁▁▁▁▁▁▁▁▁▁▁▁▁▁▁▁▁
商品供销合同4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价格表:
一、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方严格按照需方提出的混凝土及要求,准确计量,并接受需方的随时抽查。供方严格按照《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92)、《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生产;提供的商品混凝土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 T14902-20xx,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的要求。
2、供方负责向需方提供有关砼的技术资料及相关的生产资质证书、营业许可证、实验室的资质证书或实验室人员的执业操作证书及供方给实验人员出具的委托书。
3、供方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给需方每次所提出的砼量,并保证砼供应的连续性,如因供方的运输过程缓慢延长供料时间而不能保证需方所提出的砼质量要求时,供方无条件更换当次当车砼给需方,供方送达施工现场的砼外观不满足质量要求时,供方无条件更换砼至满足砼质量要求为止,其间因更换砼导致的工时延误、及相关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供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供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90分钟罚款20xx元(交现金或在结算时扣回);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供方负责;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需方有权拒绝签收,供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指派专人协助需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需方现场管理。
5、现场浇筑时,供方技术人员配合需方管理人员现场取样砼试块,标注后由供方人员带回搅拌站进行标养,28天 抗压强度按照《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进行评定。因供方供应的商品砼导致的质量不合格,经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达不到砼质量要求的,造成工期延误的经济损失和对需方形成信誉影响的损失由均供方承担。
6、浇筑混凝土混凝土时,供方需按要求给需方提供随车砼的运输单、预拌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及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支付货款。
7、需方每次用商品混凝土时提前12小时通知供方,使用的数量及到达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延误。
8、在施工现场的供方车辆、人员要听从需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供方车辆的交通事故由供方负责,并赔偿因事故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严重时经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二、 交(提)货地点、方式
1、需方通知供方所需的商品混凝土方量、时间、地点,供方按时、按质、按量送达需方指定地点。
三、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1、供方采用商品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送至施工现场。
2、供方的有限运输距离内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强度检测评定标准》 进行评定及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即时整改。
五、 结算方式及期限
1、按照供需双方初步商定的砼方量达到20万元时支付10万元为一批次进行结算。
2、按照需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拨款方式进行支付,如因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延误支付供方的材料款时,合理顺延支付日期,待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后进行支付。
六、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违约责任
1、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双方协商解决。
2、供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混凝土等级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供方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沧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剩余合同原件交由需方集团公司经营部备案。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商品砼款付清后,待具有试验资质单位出具所有工程部位合格报告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5
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地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级别、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干压陶瓷砖GB/T4100—20xx系列标准。
三、包装标准及费用:按甲方出厂的产品包装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装卸责任及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供方负责运输货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汽车可到达地点)
2、运输方式:汽运____________
3、装卸责任及费用:货物的装车及运输由供方负责,卸货则由需方负责
4、产品使用项目名称和地址:
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次日起,供方在5天内,将第一批货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汽车可到达地点)。
6、交货地点:___________
7、接货人: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8、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五、验收方法:甲乙双方应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风险自乙方签收后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货到工地结清所有货款。
七、需方指定(电话:)负责跟甲方对帐并签收甲方的发票
八、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九、双方约定事项:
1、乙方如出现拒付货款、付款延迟、付款不足等情形,甲方可以延迟交货,且对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拒付货款或延迟付款3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按上述约定延迟交货或解除合同的,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已发产品货款并从拖欠之日起每天承担应付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2、乙方已接收的甲方产品,在包装和质量上与甲方所发货物一致时,在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如:整箱、不浸水不破损),可以多退少补。
3、本合同约定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甲方发票按实际发生量开具。
4、该批产品价格仅对上述项目有效,乙方有保密义务。对因乙方泄密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十、其他补充事项:
1、验收之前的损耗由甲方承担,验收之后的损耗由乙方承担。
2、超合同的另订协议。
3、磁砖加工费由需方负责。
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该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并加盖公章,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6
甲方(需方):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
新签_________续签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遵照《经济合同法》和有关合同管理条例及商品质量管理规定,签订以下供销合同:
一、商品品种价格:甲方同意销售乙方所提供的系列商品。具体品种、价格以乙方提供的商品报价表经甲方核准,并填写《商品入场许可书》为准。数量以甲方每次的《订货单》为准,同时乙方必须如实填写甲方提供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供表中所要求的资料。(《订货单》、《商品入场许可书》、《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贿赂行为: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乙方的商品能以最低价格、最短的.周期销售给顾客,故严禁乙方直接或间接、人为地增加商品的成本,如给甲方业务员回扣、礼品及其它方式的赠予等、乙方的商品供应价格不公平地高于其它商场等,一经查出甲方以乙方采取:
三、结算方式:(请在以下内打√或×确认)
1、货到天结付货款;
2、月结天结付货款
3、实销实结:当月实际销售金额,于天结付货款。
五、质量保证:乙方要确保所有的商品(包括进口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规范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关商品检验检疫合格资料。因质量问题对甲方或顾客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以及对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经济赔偿;若乙方向甲方供应假冒伪劣商品或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侵权的商品时,甲方有权没收其所有商品;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直接的、和关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包括对顾客造成伤害、损失的赔偿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款、诉讼等经济损失),以上过失同时并处以5000元/次的损失补偿。
六、低价保证:乙方供给甲方的商品价格,应是市场的最低价。同时有义务如实地向甲方提供其商品的市场销售信息,包括该商品在主要商场或超市的零售价及销售情况。如甲方市调发现市场零售价格低于乙方给甲方的供货价时,甲方应先知会乙方,并可直接将供货价调低,对已送及库存商品价格进行补差,并对乙方处以5000元/次的损失补偿。
七、品种价格变动:乙方的商品如有价格变动,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重新填写《商品入场许可书》:如有新增品种须向甲方提供样品并填写《商品入场许可书》由甲方业务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场销售。
八、商品退货: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如出现滞销、过期或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须退货时,甲方按须退商品打退货单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将须退商品退回,否则按须退商品金额收取每天5%的仓储费。
九、促销活动:如乙方要进行商品促销、广告活动,必须与甲方另行协商签订《促销合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遵守并执行《促销合约》的全部条款。
十、销售返利:双方应长期共同搞好商品营销活动。由甲方负责组织商品营销推广、乙方每月给予甲方价格优惠支持,优惠额为销售金额的%每月在货款结算时扣取。
十一、交货期限:甲方《订货单》发出三天内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仓库质检人员验收,逾期送货每天扣款20元。《订货单》发出30天内示能送货时,即视为乙方主动终止合同。
十二、
十三、结算人员:为保证货款结算的安全准确,乙方不得让他人代开结算票据,票据和收款单位必须与签订合同时的名称相符。同时乙方同意甲方为乙方制《作供应商结算卡》作为乙方结算人员的身份依据,并在货款结算时出示,否则甲方可拒付货款。
十四、合同终止:如因商品销售不理想,甲方可以主动终止合同并通知乙方,且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投资费用及损失;或乙方因故终止合同时,应由乙方出具体证明,办妥有关终止合同手续。单方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自办妥合同终止手续起缓延三个月清结货款和合作保证金。
十五、业务变更:在合作经营进程中,乙方如有涉及各项变动、变更时应按甲方的要求填写《供应商变更申请表》办理手续,并交手续费200元,如属业务转让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办理手续,并交3000无业务转让手续费,方可转让。如私自转让处以5000元以上的违约补偿,并全部重新签订合同、办理入场手续。
十六、促销费用:双方约定由乙方支付以下商品销售费用,任何情况下以下费用均不能退回。
1、新品促销推广费用;
2、临时促销推广费用;
3、新年度合作赞助费用;
十七:其它事项;
十八: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十九、本合同一式参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乙双方盖章、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7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户: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单位(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产地商品名称规格单位供应单位代销数量包装每件重量备注
第二条:以上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
第三条:甲方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第五条: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第六条: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第七条: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鉴证机关份,
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月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
商品供销合同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
1.产品清单及价格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合计: 元(大写 (人民币))
2.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元)预付款。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
三、保修条款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
3.用户未按要求拆卸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_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商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供销范围
乙方为甲方销售其自产的______________产品或代理、经销的______________商品(后附产品明细)。
第二条商品质量
1.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约定的特定标准履行。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市级以上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注册商标证明、qs检验标志,进口商品需提供相关证明,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对经营烟酒、黄金饰品、音像制品、现代通讯器材、医药类等需办理专业经营许可证,同时乙方也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和企业成立时的验资报告书。
3.对国家、盛市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商品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检验产品的要求负担。
4.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包装应符合标识要求,要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注册商标:成分含量以及使用说明书等;对于经营药品、食品、化妆品、饮料等还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保鲜期、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
5.甲乙双方要贯彻信誉至上、顾客第一的原则,乙方对所出售的商品要包修、包换、包退,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如因商品质量问题给乙方和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分清甲乙方的责任,按甲乙方责任的比重由双方共同负担损失。
第三条商品价格及变动
1.甲方提供的商品供货价格应公平合理并经双方议定,供货价格应包含增值税、关税等各种应由甲方缴纳的税金以及乙方要求的包装形式的包装费,运送到甲乙双方合同上约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2.约定的进货价格应保持稳定,未经双方事先同意不得变动价格,如果需要变动,双方需提前一个星期商定,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才可调整。
3.甲方产品供货价格以后附甲方产品(价格表)为准。
第四条商品交付
1.乙方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订货,乙方电脑自动传真系统的记录以及物流管理部门的催单记录将如实记录甲乙双方的订货过程,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记录作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关商品交付违约责任的凭证。
2.甲方送货或委托第三方承运时应随货附带送货单,并列清乙方的编码、商品名称、包装规格、单品数量,送货价格,乙方要在甲方的送货票据上签字,作为乙方收到甲方货物依据,同时也作为甲方与乙方结算货款凭证之一。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_______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甲方提供的保质期在_______外的商品乙方不能拒绝收货。
4.甲方应按订单列明的商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将商品运至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整齐的堆 置于乙方验收货物人员指定的栈板上。甲方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坏,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5.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甲方延迟交货,若为正常商品订单,乙方将按此订单的净购货金额_______‰/日收取违约金,若为促销品订单,乙方将按此订单的净购货金额的_______ ‰/日收取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应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6.乙方的收货部门人员验收商品时应对所验收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仔细的清点,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订单要求的,可拒绝验收。如乙方在到货后的_______小时内无法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订单不可分批出货,如需分批出货,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并重新开立订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7.甲方交付商品时应在乙方的订单上填写交付数量。如果实际交付的数量大于填写的交付数量,超出的部分乙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实行验货抽样点收制度,甲方实际交付的数量小于填写的数量,甲方应在两日内补交缺少的数量,否则乙方可在付货款中扣除少交数量的部分货款。
8.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订单按时,按量,按质送货至指定地点,如_______次未按要求送货,经乙方和甲方协商后,乙方可另选物流商代为送货,如甲方不予接受,乙方可保留终止合约,停止往来及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商品退换
1.乙方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及换货要求,双方约定不能退货或换货的商品除外。乙方电脑自动传真系统的记录以及物流管理部门的核实记录将如实记录甲乙双方的退货及换货过程,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记录作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关退货换货违约贡任的凭据。
2.当甲方收到乙方商品退货单时,应于收到通知_______日内领回该退货商品,若逾期未领,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支付该批商品的价款,并有权自行处理该批商品,所发生的仓储、保管、运输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3.当甲方收到乙方商品换货单时, 应即时至乙方办理换货手续, 若于收到通知日内未处理者,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支付该批商品的价款并办理退货,所发生的仓储、保管、运输等费用由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换货时应保证商品的质量,商品的原貌特征与验收货物相同时甲方才可以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换货。
4.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销售的商品,如过季、滞销,商品违反(或可能违反)中国产品质量、技术及安全规定或侵害(或可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乙方有权进行退货,其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退货时应保证商品质量,商品的原貌特征完好甲方才可以退货,否则甲方着权拒绝退货。
5.经营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品实行统一的进、销、存管理。对出现的丢货、少货等问题,应分清责任,产品经乙方专业人员验收货物后出现的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担解决。
第六条发票交付货款结算。
1.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发票,写明不合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净购货金额, 和包含这些税的购货金额。甲方可选择以下三种形式交付发票交给乙方_______。
(1)在每次交货时交给零售店的财务人员。
(2)每隔_______天交付发票一次,此发票涵盖在此期间向有关零售店交付的所有货物。
(3)结算前_______日向乙方财务人员送交发票。
2.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_______
(1)预付_;
(2)现结_______日(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_______日(起始时间为:当月1日至末日、当月_______日至次月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为循环结算周期)
(4)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日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的人员进行帐务核对,对帐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的验收单/收货单、退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帐结果,乙方应给甲方出具(商品对帐结算单), 在货款结算期间,甲方开具出的发票、验收货物凭证和有关凭证,需要交给乙方,以便给甲方结算货款,在此期间,乙方收到票据凭证的人员需在甲方票据签收回执单上签字、盖章,或乙方出具收到甲方结算货款凭证的说明,以证明乙方收到发票和结算票据凭证同时并没有给甲方结算完毕货款。
4.乙方逾期不予对帐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出具(商品账目往来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_______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账目往来对账单)。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以利于双方的顺利合作。
5.乙方的付款条件系按甲方的不同而约定,乙方付款方式按甲方的不同结款日为原则,每月定期支付并将货款汇入双方约定的银行账户或以支票、现金、电汇方式支付。进货折扣、奖励折扣及其它折扣,一律于进货计算乙方实际应付款项时即予扣除。甲方的销售货款,乙方应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结算。
6.合同上甲方已承诺的各项费用,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或乙方从甲方货款中扣除。逾期支付费用款超出_______个月以上者,追加欠款_______‰/日的滞纳金。
7.付款方式的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均应依照中国境内银行的操作程序、指南和惯常作法办理。
8.如因甲方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原因而致乙方受到各级行政机关询问、调查、立案、处罚,或收到法院诉讼通知的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全部款项的支付,直至行政机关出具案件终结文书或法院出具终审生效判决为止。在此期间乙方不能扣除任何没征得甲方同意的费用。
9.乙方在双方正常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对供应商的货款进行克扣、拖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口对应付的货款进行延期结算,乙方没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日,应当按日支付应结算货款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乙方在结算甲方货款过程中开具远期支票的应在___日内。如果每延迟___日,应按日支付应结算货款金额万分之___的违约金。
10.如甲方需要更改甲方的付款目的,企业名称、税号,账号开户行等甲方单位信息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_______个连续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新的信息已更改完毕,并通知甲方,在此操作过程乙方不能收取任何的费用。
第七条反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坚决拒绝商业索贿、行贿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甲方如对乙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回扣”“退佣”“招待”“娱乐”“置业”“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他一切对乙方员工物质上有直接受益的行为,以企图获取订单或其他形式的商业利益的,皆视为商业贿赂。甲方人员若违反规定进行贿赂者,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关系、订单及本合同。乙方并冻结所有应支付的货款或经由法院讼请甲方赔偿乙方的名誉及其他一切损失,乙方任何职员要求甲方与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甲方提供相关证据与乙方,乙方查实后必将严肃处理,并为甲方保密,同时乙方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供应方更多的商业机会。如甲方不配合乙方调查,经乙方查买后将对甲方终止合作关系解除合同。
第八条驻场人员
1.当甲方因业务需要而派驻人员在乙方所属卖场时,甲方所派驻的试吃、驻场及展销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均需符合中国的(劳动法)相关规定。甲方派驻人员在乙方所属卖场工作时所发生的工伤等一切意外伤害及意外事件,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可委托乙方在乙方经营场所招募驻场人员,甲方应及时向驻场人员支付薪资等费用。甲方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权在向甲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此笔费用支付给驻场人员。
3.甲方派驻人员应遵守乙方统一管理的各项规定,如偷窃乙方卖场商品,乙方无权进行处罚,应交由所在地公安部门处理。如有重大违反乙方卖场内的规章制度者,经乙方通知甲方后应立即撤换该人员,若因此损害乙方信誉或权益时,甲方应赔偿全部责任损失。
第九条委托加工品
当乙方提供原料、零部件或成本给甲方制造乙方指定商品时,甲方保证不为第三者使用乙方所委托之加工品,否则甲方愿意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乙方委托加工品之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同意妥为保管与保密并承担遗失或损坏的风险。
第十条端架的承租
1.甲方向乙方承租端架时,若甲方需要布置,应以简易装潢不影响陈列为原则,设计的图稿需在活动开始_______日前送交乙方并由乙方书面确认,甲方才可布置,布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2.活动结束后,甲方应立即将端架恢复原来样式,并经乙方检验认可。若有损坏相关器材,其修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拆卸下的陈列器材甲方于7日内若不收回,则乙方有权处理,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配合甲方端架陈列,而下的大量订单,根据双方事先临时签订合约办理是否退货。
3.端架承租期间,若甲方产品发生缺货(端架陈列量不足_______)现象,且甲方无法及时补货,乙方可更换其他商品陈列,并终止临时和约。
4.甲方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为扩销自己的产品而开展的促销活动,乙方应积极支持、配合并创造条件。乙方每年举办的大型活动及宣传活动(如店庆等),甲方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对所发生的字传费、促销费、年节假日费、商品打折等相关费用,乙方应本着与所提供的服务对等原则进行收费,对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用在所对应的宣传、促销活动上面,对剩余的费用应还给甲方,不能挪做它用,对所收取的费用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对所花费的费用进行详细的说明,并邀请甲方进行共同的参与。乙方对于在活动中收取甲方的费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给甲方开具与收费项目
对应的发票。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月。是否续签,应提前_______个月提出,在续签合同未生效前,可先按本合同执行,但是在续签合同生效后,可在续签合同之日起执行新的合同。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产生法律约束力,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并订立有关书面合同,在变更或解除合同内容时不得附加额外的条件。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一方可在发生任何以下有确切证据情景时,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另一方时中国法律所定义的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持续_______个月或更长时间。
(2)另一方进入破产,无偿付能力,.解散或其他类似程序。
(3)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7)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
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如若任何一方违反本供应合同的规定,且未能在守约方商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可终止本合同。在此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损害。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与结算。乙方可缓解该结算期内货款 元,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缓解的货款应退还给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当本合同执行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按照以下第_______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
1.合同的所有附件,双方往来票据、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均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所有通知或联系事项应以书面确认并以邮寄或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置乙方,乙方在任何时间改地址或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10
甲方:(供货商)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安徽省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购销交易中的相关事宜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_____法人或合法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甲乙双方交换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品价格应体现公开、合理、合法以及地域性特点。经双方协商确立进销价格。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_____)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因商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查明原因,追究造成质量问题一方的责任。所有商品质量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抽检、查验。
第二条法人或签约代理人
1、双方法人是承担本合同相关责任的主体。其签约代理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资格。本合同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法人、代理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并将新的法人或代理人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72小时将征订单发至甲方。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它形式。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24小时内全面履行订单程序,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订单,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加盖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可有效。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甲方有权举报乙方不按双方约定,经营合同外的乙方商品。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1、甲方接收订单列明的商品,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即移交给乙方,商品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也自交验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货到后24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产地、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必须出具收货待验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第五条商品促销和退换货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乙方不得强制甲方参加促销活动。
3、双方必须就促销目的、方式、时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办法、返利标准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印制促销海报、提供媒体宣传、促销场地、堆头、专柜广告宣传等要求。
4、对(1)商品质量问题;
(2)甲方提供伪造过期证件;
(3)残次商品;
(4)临期(半个月为限)。乙方要求甲方退、换货,甲方必须及时办理。经双方协商,
(5)对滞销问题;
(6)时令性商品、促销商品;
(7)接近保质期;
(8)换季产品;
(9)其他正当理由。
不得无条件退货,乙方要求甲方退、换货,甲方应该积极配合,过期商品不得退货。
5、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第六条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
(2)货到付款
(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_____日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日。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殖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5、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有欺诈嫌疑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严重者向合同_____机构或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6、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
(2)转帐支票
(3)电汇
(4)其他
7、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8、本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续签不得收取续签费用。
第七条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_____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八条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有义务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同时双方均实行商品交易岗位轮换制。对无视商业道德的双方违规_____人员追究其责任。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一切不合理费用不得向供货商收取,合同未约定,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2、因发生不可抗拒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发生不可抗拒力事件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3、因其他原因一方需解除合同的,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待双方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合同自行解除。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履行地指甲方、乙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5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相应条款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的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签字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11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未经预售阶段的商品房(现房)出售时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方可出售。在签订出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真实性、合法性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购房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购房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购房人在签约前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拟购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变更登记手续。购房人领取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仲裁委员会有上海仲裁委员会和上海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对外发售,建议购房人先行购买,仔细阅读。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法取得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____________号:),投资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证书号: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测量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________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的使用公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第四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房价款解人甲方的帐户/监管帐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每一笔房款时均应开具发票。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的日万分之____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_天,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付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但因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七条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二、本合同经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二)甲方未设定抵押权或已清除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三)已缴纳了甲方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
如交付房屋后发生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该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____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要求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甲方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甲方按装修、设备差价__________倍补偿。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天起,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附件一)的最后付款日期迟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即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甲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在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价款退还乙方。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_______%计算。
第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时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________年。保修范围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十五条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修复费的_____________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七条该房屋买卖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八条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将该房屋交甲方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遵守房屋使用公约。
甲方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业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商定,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由甲方/乙方/双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价格申报及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前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年月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下同)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___________%计算,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一条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在单方解除合同以前,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向按第二十七条选定的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甲方出售的该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通道和设施,同时应自觉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二十四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时起,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将通过订立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商品供销合同12
供货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将鼓楼上城5#楼、6#楼、7#楼、8#楼所用商品砼由甲方供应。为明确双方在商品砼供应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合同工期:
二、混凝土等级、数量、价格、泵送费及特殊要求费用: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因原材料的不稳定,随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商砼的价格应做出相应调整(根据施工同期《沧州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与信息》的价格比例作调增减),如砼价格调整中上下浮动不超过10元,不作调整。
四、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水通、电通、道路通,现场平整,空中无障碍,具备甲方施工作业条件,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派专人指挥甲方车辆顺利进入现场,夜间施工,乙方提供良好的照明。如乙方不具备以上条件,甲方有权拒绝供砼且不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
2、乙方应做好浇筑砼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甲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超过30分钟不能卸砼或60分钟不能卸砼完毕,造成砼质量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车辆及相应商品砼的费用。
3、因自然灾害、生产中突发停电、突发性事故致道路堵塞等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按要求时间供砼或供应的非连续性,乙方因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车辆在乙方施工现场发生突发性事件,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处理。
4、为确保砼质量,在施工现场乙方不得违规操作或随意加水,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天气状况制定砼的施工和保养措施。否则造成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5、甲方按乙方指定地点将砼交付后,乙方应通过委托手续委派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验收,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甲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合理设计砼配合比,确保砼的质量,按照GB/T14902《预搅拌混凝土》相关规定,混凝土强度应以交货时双方签证的检验试块标养强度为准。确因砼配比不合理,而造成砼强度不合格,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7、甲方供砼过程中,因甲方提供的泵车损坏造成砼超过规定的初凝时间,由甲方无条件退回。
8、乙方如需要开盘资料,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提供。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甲方必须在供砼后的三天内(部分资料30天)提供已供砼的混凝土资料,延期不提供的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9、确切的供砼时间,乙方应填写《预搅拌订货单》并在使用前12小时通知甲方做好供应准备,甲方确保按照乙方要求供砼通知后派人前来乙方工程所在地签字确认。如甲方在三小时内未派人前来签字确认,以乙方的移动信息或传真即视为已通知甲方供砼。
10、砼坍落度根据乙方要求确定,正负范围依《预拌混凝土》规定确定,如超出要求经二次调整后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乙方有权退货,如乙方在明知混凝土坍落度不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执意使用,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甲方有义务保证商砼连续供应。
11、甲方接到预拌单后,应立即按技术要求安排生产,并在要求时间内运送到指定地点,如因延误时间造成乙方损失的,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五、计算办法:
按甲方到达施工现场运输车发货单的数量为计量依据,乙方不定期对砼送量进行抽查,如抽查结果误差在正负2%以内(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双方互不追究,如抽查结果为负值且大于2%,则以当日及之前所供商砼为单位,按当车方数亏损量比例计算,从乙方商砼款中扣除。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十日内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砼供应,并要求乙方按照欠款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擅自停止供应商砼或质量不合格的砼及每次发砼延误3小时以上(含3小时),甲方赔付乙方误工费、机械设施费、材料租赁费、延误工期损失等一切费用(每日叁万元损失费)。
七、合同变更或解除:
1、由于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经双方协商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除违反第六条第二点),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天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书面通知的形式可以移动电话、传真、快递进行。在书面通知发出后三日内协商未成的,即认为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施工单位一份,供应单位一份,商品砼管理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确认无疑,修改无效。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九、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必须先协商解决,如经两次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事项:
1、结算方式:每月15号结算上月所供砼的80%,剩余20%累计至下月结算中,以此类推滚动结算。5~8号楼所供应砼余款在我方供砼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后三个月内一次结清。5~8号楼附属设施的商品砼也由甲方提供,货款在完工后三个月内一次结清。
2、由于甲方配比等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一切返工费及工期损失由甲方负责。
3、容重每立方砼重量为2420公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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