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的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终止的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终止的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就店铺特许加盟授权事宜签订了《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及其附件。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提前解除加盟合同依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甲、乙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提前解除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及其附件,双方权利、义务(但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关于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保密及后续解约环节的约定)自此终止,无其他纠葛;
2、合同解除后,双方未结清款项的'结算应在 年 月 日前办理完毕,自此双方财务结算清楚,无纠葛;
3、乙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归还与特许授权有关的授权证明及相关资料、物品;并保证在 年 月 日前售卖乙方在加盟期间订购的但未销售完的库存货品,自此之后不再进行任何售卖,一经发现,向甲方承担万元的违约金;
4、乙方保证在日前撤掉店铺门头和涉及“XX系统”的店铺装修,并同时办理相关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并立即停止使用所有涉及“XX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类似“XX”或“XX”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XX任何其他名称或标示,或表示乙方是或曾经是被授予的XX加盟方或加盟店的任何其他名称、标示或标记、或类似的色彩及文字。否则,由乙方或本单位承担5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5、双方均不因合同终止而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或损失赔偿等法律责任。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终止的合同2
兹有我单位员工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期限:,因下列第因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一、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单位不续订 □ 职工不续订 □);
二、退休终止劳动合同;
三、企业转制离岗退养终止劳动合同;
四、企业转制准离岗退养终止劳动合同;
五、试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七、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
八、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九、客观情况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十、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辞职、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违法、违纪、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出境定居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
特此证明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终止的合同3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主要有: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
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
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
7: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
作为承租人,在以下情况下亦可解除合同,但应事先通知并与出租人协商:
1:租赁的住房发生重大损坏甚至有倾倒的危险,而出租人拒不维修;
2:承租人在租赁该住房期间,已建成或购买了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再居住;
3:承租人的工作单位迁离城市或新的工作单位距离租赁的住房很远,交通不便,需要重新租赁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承租人由于第一条原因提出终止租赁合同时,不需给出租人补偿,承租人由于后两条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要给予出租人适当的补偿。
在了解以上情况后,当出租人突然提出要求终止合同,承租人就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予补偿。
终止的合同4
泸河轮胎:
贵公司所租赁的海天汽配大世界东库12—1和16—1/2号仓库,总面积300平方米,现因我公司经营调整,需收回此仓库。我公司已于xx年8月16日通知贵公司,但贵公司一直不予配合。现按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中第三条第三款和第五条第四款第五款的相关规定,我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请贵公司接函之日起于xx年10月8日前将此仓库腾退归还给海晨农业有限公司,望贵公司能予以配合谅解。
武汉xx农业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终止的'合同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____《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由于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规划原因,要求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三、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设备、管线等自行搬出,租赁房屋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
四、原合同终止后,乙方除应付租金外,同意补偿三个月的.原合同租金给甲方。
五、原合同终止后,双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六、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终止的合同6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20xx年03月XX日,甲方与乙方签署了《借款合同》,约定乙方出借甲方XX万圆整,期限为六个月,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03月06日至20xx年09月XX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07月25日提前终止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20xx年03月XX日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条 借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于20xx年07月XX日向乙方支付(20xx年03月XX日到20xx年07月XX日)剩余利息费用XX万元(人民币大写:XXXXX圆整)。乙方在甲方付款时,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收条。
2、甲方于20xx年07月XX日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XXX万元(人民币大写:XXX万圆整)。乙方在甲方付款时,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收条。
3、乙方在收到以上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借款利息费用。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第五条 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终止的合同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兹因甲方基于北京市大兴区____村拆迁。现乙方终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所签,标的.物坐落于______县市______市镇乡区______里(村)______邻______路(街)______段______?鷂_____巷______弄______号楼楼顶或屋凸之空间之租赁契约。双方同意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
二、乙方应即将标的物上之基地台设施拆除,并将标的物返还于甲方。
三、甲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______日内,返还押金——币(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计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约中若有其它优惠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兑换卷及回馈方案同意书)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拋弃。
五、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当事人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终止的合同8
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
所谓法定条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既然这些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来约定。对此,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明确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从而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应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二)约定的'终止条件应当是除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时间都不能作为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能是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对用人单位来说,主要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某种事件,如生产线报废;对职工来说,主要是个人的某种行为,如出国定居考上大学或在社会上打架斗殴,经批评教育不改,其劣迹反复出现等。
(三)约定的终止条件必须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现的客观情况。
如果是劳动合同生效前就已经出现的事件或行为,就不能作为终止条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这里所说的客观情况,是指不能确定的情况是自然出现的,不是人为制造的,即可以预见到的,但不能是事先预谋的。这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在劳动合同中把本单位主观制造的条件约定为合同终止条件。例如,机构合并、人事调整等。
(四)约定终止条件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特点。
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目的是要在这种条件出现时终止合同。因此,必须充分考虑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因为不同性质的生产性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能遇到的情况在一些经营单位是不可能出现的,如果把本单位生产经营中根本不可能遇到的情况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约定条款根本出现不了,约定的终止条件就失去了意义。
(五)约定终止条件要兼顾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情况。
由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可能出现某些客观情况,导致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而又不能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既要把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情况约定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也要把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行为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例如,企业聘用的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中,有的业务能力不差,工作业绩尚佳,也没有违纪问题。但是,其性格和工作作风与其他员工不合,多数员工都不肯与其合作一同共事,甚至表现出离职倾向。对于这种情况企业无法继续使用该职工,但又不能解除合同,针对这类问题,可以考虑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劳动合同即可终止。具体条款可表述为:乙方(员工)履行职责期间,经年度工作总结或职工民主评议,有一半以上员工不肯继续接受其领导或与其共事,其履行职责出现危机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是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不管在什么时候对劳动合同做出处理都要双方协商一致。在每个阶段都有需要双方格外注意的地方,这关系到双方的合法权益。
终止的合同9
甲方:***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依(200 )***号仲裁书,已成为***路***号***房屋的业主,并有意自用该处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与原房主***于***年***月***日签订的承租上述房产的.租房协议于***年***月***日提前终止,甲方于当日退出承租房产。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来一直未能与其联系上,故***年***月至***年***月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 公证处。
3、上述房租依乙方与原房主的转让协议,应全部或部分归乙方享有,但至今该房租仍在原房主***处,且***尚有***元押金未转交给乙方或归还甲方,鉴于上述情况,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取得其应得的房租,乙方承诺尽快归还甲方××元押金。
4、双方定于***年***月***日进行房屋交接手续,完成交接手续后在本协议上签章。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公章)
签约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终止的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为避免纠纷和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就解除联销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兹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在我商场经营,造成单方面违约,故提前终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所签署的联销合同,甲方收回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号的.商业用房。双方同意解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联销关系。
二、根据联销合同7.6条中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的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及押金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物业管理费_________元整。电费_________元整。总计:________元整。所有款项应于年月日前付清。
四、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无力付清物业管理费及电费给甲方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全权处理将该商铺内及仓库内所有物品,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八、甲、乙双方在明确清楚、了解相关法律之情况之下,签署此协议。
甲方:上海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人:
委托人:
签字盖章:
日期:
终止的合同11
第()号
员工姓名: 所在部门: 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年月日
本通知发出时间: 年 月 日
通知方式: 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媒体公告()、其他()
公司经办人: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接收人签名:
(送达凭证粘贴处)
终止的合同12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号的______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提前终止《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提前终止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签订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二、基于提前终止《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实际返还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元的补偿,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给予的上述补偿,该补偿包括因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可能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前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交付给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补偿。
三、乙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在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同时结清包括上述补偿在内的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内返还房屋,乙方自愿承担甲方就该房屋与第三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四、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再主张任何权利。
六、乙方自始放弃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赋予的对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终止的合同13
(劳动者姓名)__ __(劳动保障卡号: ),于 年月进入本单位(劳动保障证号:),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款(款项摘要: ),于 年 月日与其 终止□/解除□ (两者“√”选其一)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解除的应选择:□单位提出/□个人提出)。如对本证明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证明内容应当填写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中劳动者本人提出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此证明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劳动者本人,一份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其中非本市户籍人员选择回原籍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存入个人档案中的一份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终止的合同14
一、保险合同的变更:
书面,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和保险变更保险合同的,一般不必征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同意,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
(一)保险合同变更的要件
保险合同的变更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才产生变更的效力:
①保险合同的变更必须以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②保险合同的变更可因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发生。
③保险合同的变更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二)保险合同变更的效力
(三)保险合同变更的程序
二、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保险合同解除
解除保险合同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①保险合同解除的对象是依法成立的有效保险合同。
②该保险合同尚处于履行或正在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这两个阶段,保险合同一旦履行完毕,也不存在保险合同的解除,而仅涉及到保险合同的终止问题。
③保险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④保险合同的解除必须存解除行为。
⑤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必须在法律法规、当事人约定或合理期限内行使保险合同的解除权。
(二)保险合同的解约权人:保险人和投保人
(三)保险合同解除权在当事人之间合理配置的立法原则
投保人以任意解除合同为原则,以不能解除为例外;
保险人以不能解除合同为原则,以能解除为例外;
(四)保险合同解除权的类型
1.约定解除,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不是保险法规定的范围;
2.法定解除:
1)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违法行为;
3)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应尽的'责任;
4)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
5)人身合同效力中止两年;
6)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增加。
7)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
(五)保险合同解除的程序
(六)保险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1.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储蓄性,两年以内的扣手续费,退还;交费两年以上的,退还现金价值;
财产保险合同,看保险责任是否已经开始,开始的按日期折合,没有开始的,退还;
2.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
终止的合同15
关于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问题,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是两个不同概念,法律后果也不同。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效力的提前终结,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预料的,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解除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就劳动合同的终止而言,员工一般对合同的终止是可以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具体日期不确定,但是毕竟条件一旦满足,就会立即发生终止效力。因此《劳动法》没有将劳动合同的终止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情况。
(一)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三)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五)用人单位“过失性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确需依法裁减人员的,应当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用人单位的裁员方案应当在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实施裁员方案,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工会和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八)工会对劳动合同解除的.监督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举证不能或不充分的,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可予撤销用人单位的决定,用人单位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部1995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由此可以看出,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当事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不能与解除条件相重合,否则这一约定无效,当事人仍然可以按解除合同来对待。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4、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
5、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6、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7、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二)劳动合同不得终止的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又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也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劳动部的规定:
(一)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二)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四)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六)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七)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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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的协议07-01
合同终止通知07-03
终止建筑合同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