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商业合同四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合同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业合同 篇1
购物中心运营管理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上海荣腾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玉树路6号
授权代表人:
第一条 总 则
1.1、词语涵义。代理合同文本,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1、平均底价:甲方要求乙方须完成代理租赁的单元最低平均租金,单位为元/天/平方米。
1.1.2、单套底价:乙方以平均底价为平均价制定的每套代理租赁单元的最低租赁单价即一房一价底价(表)。
1.1.3、合同单价:租赁者为租赁代理单元而签订的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单价,单位为元/天/平方米。
1.2、甲方系 “荣丰休闲购物广场”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唯一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路825号,总建筑面积约91793平方米,现甲方所有面积为68420.01平方米,性质店铺。除非另有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同意按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登记面积文件为准进行结算。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1.3、 甲方已取得本项目的以甲方作为开发商的所有开发手续和批文,包括但不限于编号为:沪松房(20xx)出让合同第218号、沪松房地(20xx)出让合同、第131号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17051027F02566、17060217F0043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沪房地松字(20xx)第008477号的产权证,并承诺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1.4、甲乙双方同意,下列条件是本合同的基础条件:
1.4.1、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不会存在因甲方原因妨碍乙方完成代理租赁的情况。
1.4.2、本项目上的抵押权等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
1.4.3、甲方按本条第三项约定的条件取得政府部门确认的产权凭证。
1.4.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该项目合格的消防报建批文,环保报建批文,规划局审批的功能批文。并提供商户办理执照所需的工商,城管,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报建手续及有关图纸和证明文件。
乙方:上海浩松房产营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790号602室 授权代表人:熊正华
第二条 运营管理范围
2.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招租本项目中全部甲方所有商业面积。
2.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商业运营管理并获取因商业运营管理产生的收益。
第三条 招租单元、平均底价、单套底价、佣金
3.1、双方应共同确认《收益计算表》。此表应包含本合同执行期内每年的可租面积、总去化率、平均
底价、目标合同价、以及佣金计提比例等。该《收益计算表》应作为本同招租相关事宜计算的基本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收益计算表》见本合同附件一。
3.2、招租单元:甲乙双方同意每年招租总面积见附件一。每年度具体招租单元的《单套底价租金表》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表确认。
3.3、平均底价
3.3.1、甲乙双方同意:代理租赁单元平均底价为人民币1元/天/平方米建筑面积(含佣金)。乙方根据相应的平均底价制定相对的《单套底价租金表》,对外公开之前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3.3.2、乙方应在单套底价或者以上招租以保证甲方收益。
3.4、佣金计算、费用承担
3.4.1、甲乙双方同意:
1)甲方支付乙方的佣金为招商单元签约租金年租金总额的10%。
2)由乙方支付本项目招租的广告费用。广告费用应包括本项目租赁中投入的媒体广告、DM单制作、电视CF制作、房展会展览费用、业务人员制服、租赁工具制作费用及相应的对外广告宣传活动。
3)本项目租赁中发生的案场成本(仅指售楼处内的通讯、人员工资奖金)由乙方承担。
4)本项目租赁中发生的销售现场包装、水电、保安、清洁、绿化、电脑、合同打印机、合同打印机硒鼓、合同打印纸及封面、网络开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收益
4.1、超额奖金。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每年按《收益计算表》中的目标合同价完成签约任务后的超额签约部分,该部分以年租金的20%作为乙方超额奖金。
4.2、租金溢价。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执行经甲方确认年度《单套底价租金表》过程中,合同单价超出单套底价部分的年租金作为乙方收入。
4.3、运营收益。
4.3.1、乙方不承担运营本项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相关配套设备维护和运行由甲乙双方共
同确认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4.3.2、乙方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运营收益归乙方所有,并有乙方自行收取。
第五条 代理期限、开盘条件、招商指标
5.1、运营管理期限
5.1.1、甲乙双方同意:代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
5.1.2、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执行期内,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年度结算周期。
5.2、招租条件
5.2.1、甲方取得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开发手续和批文,该项目合格的消防报建批文,环保报建批文,规划局审批的功能批文。并提供承租人办理执照所需的工商,城管,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报建手续及有关图纸和证明文件。。
5.2.2、甲方同意由甲方负责现场招商处及样板段、电梯厅的建造装修装饰。甲方提供的售楼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5.2.3、双方商定营销计划、预算,以及年度单套租金底价经甲方确认。
5.2.4、甲乙双方同意,在具备上述条件后第15天开始招租(开盘日)。
5.2.5、甲乙双方同意,售楼处、样板房、租赁通道装修方案由甲乙双方确定。
5.3、样板段、现场招商处、招商通道装修、装饰财产的.处分和收益归甲方。
5.4、招商指标
3.4.1、在符合招商条件开盘后第一个年度结算周期,乙方应实现项目50%商户入驻率(成功招租商场建筑面积占独家招租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第二个年度结算周期,乙方应实现项目75%的商户入住率;第三至第十个年度结算周期内,乙方保证项目90%的商户入住率。
第六条 独家招租权、成功招租的界定
6.1独家招租权
6.1.1、甲方确认本项目代理商业及办公部分由乙方独家代理招租。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招租或委托第三方招租,亦不能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撤销对乙方的委托。在代理期限内,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自行招租或委托第三方招租的商业及办公部分,视作乙方成功招租的一部。
6.2、成功招租的界定
6.2.1、项目的招租以套为租赁单位。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并支付了首期租金和押金,该套单元视为成功租赁。
6.2.2、甲乙双方同意: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承租人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无法支付租金和押金、无法办理合法开业登记、特许经营登记或者退租的,则该单元视为乙方已成功招租的单元计入乙方的租赁指标,并计提佣金;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租的,该单元不计入乙方租赁指标,仍作为代理单元由乙方代理租赁。
6.3、租赁合同样本 甲乙双方应在开盘前共同确定《荣丰休闲购物广场租赁合同》样本,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荣丰休闲购物广场租赁合同》样本与承租人签订合同,与合同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委托人员(以书面授权委托书为准)签字确认。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与承租人签订与合同样本不一致的条款,并因此发生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结算
7.1、佣金结算
7.1.1、甲乙双方同意,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单位结算。在开盘后次月起每月5号为成功租赁面积、佣金结算日。乙方每月5日向甲方提交请佣报告,确认上月完成的招商面积情况和应结佣金。
7.1.2、甲方确认核对请佣报告无误后,按应付佣金总额的60%向乙方支付佣金,剩余40%作为乙方当年度保证金留存甲方。
7.1.3、乙方按《收益计算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时,甲方将当年度留存乙方的保证金支付乙方。
7.1.4、若乙方未能按《收益计算表》计划完成规定招商量时,甲方有权按每少1%计划量,扣除保证金总额10%的比例进行处罚,直至保证金全部扣除。
7.1.5、若甲方无合理原因拒绝结算的视为已在结算日确认乙方提交的材料、报表所列的金额。
7.1.6、甲方应在结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已成功租赁单元的全部佣金。
7.2、溢价结算
7.2.1、超额奖金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超额金额奖金以年为结算时间。
2)每一结算年度第一个星期内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超额奖金计提报告。甲方应在乙方提交计提报告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奖金。
3)若甲方无合理原因拒绝结算的视为已在结算日确认乙方提交的材料、报表所列的金额。
7.2.2、租金溢价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与承租方签订合同单价的超单套底价部分租金,根据实际承租面积按月计算。
2)每月5日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上月租金溢价的计提报告。甲方应在乙方提交计提报告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奖金。
3)若甲方无合理原因拒绝结算的视为已在结算日确认乙方提交的材料、报表所列的金额。
7.3、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纳的税费。
7.4、乙方收取相关收益后,应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八条 乙方义务
8.1、乙方实施营销企划方案中发布的广告、楼书和租赁道具等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
8.2、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采取误导或其它不当行为给承租人或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3、乙方参与本项目招商计划的确定;明确本项目的市场定位、营销企划方向;制定、实施本项目的媒体安排、推广方案、广告内容、租赁道具;制定、实施现场租赁方案和认购合同的签订、预售合同的签订、按揭贷款的收件工作等。
8.4、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整合其在房产租赁和策划方面的专业力量为甲方提供租前/租中/租后全过程营销专业服务。
第九条 甲方义务
商业合同 篇2
甲方:xxxxx有限公司
签定日期:_________
乙方:
编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据甲方生产需要招用季节性临时工,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另文)者自愿报名,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试用期为 天)。
二、录用后,生产期间,按计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费用。
三、生产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当年用工结束时统一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产以外劳保福利待遇。
四、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的厂纪厂规。
1、按照规定上下班,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况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请假)。
3、爱护公司财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注意环境卫生,进餐统一在公司食堂,不允许在车间内进食。
5、未经甲方准许,不得携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
6、严格按甲方各管理规定(另文)做好本职工作,保证产品质量。
7、满25天以上才能计发工资,在公司规定日发放工资,其它时间不予发放。
五、如违反上述厂规厂纪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乙方对工厂工作安排,工资待遇或其它种种原因如有不满,同样有权解除合同离厂。
六、本合同于每年用工时开始签订,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当年用工结束时即终止。
七、注意安全生产,乙方如违反操作规程所出现的事故,乙方应负责主要责任。乙方确因无法避免的工伤事故,甲方承担医疗期间医疗费用及工资。
乙方: 甲方:
商业合同 篇3
合同编号:119676
甲方(出让人):乙方(受让人):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律师提示】:甲方和或乙方为法人的,请填写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甲方和或乙方为自然人的,请填写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甲方和或乙方为其它组织的,请填写名称、住所及负责人。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待转让的商业秘密名称及其范围
1.1商业秘密名称及其达到的效果:
待转让的商业秘密名称为;该商业秘密可以达到的效果为;
1.2“商业秘密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甲方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商业秘密资料(或配方、方案);
【律师提示】:此处
(1)指一般商业秘密资料。
(2)如果为产品设计图纸甲方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3)如果为生产技术资料甲方应提供两份蓝图;
【律师提示】:此处
(2)、
(3)指商业秘密为技术秘密的情况,
(2)、
(3)并非必备条款。
如果商业秘密资料出现修改,甲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时一并提供修改资料。
1.3合同产品
受让人使用本合同提供的商业秘密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
【律师提示】:此处
1.3指商业秘密为技术秘密的情况,并非必备条款。
第二条商业秘密的转让方式与进度
2.1商业秘密资料的提供方式:
甲方将
1.2中所述商业秘密资料以加密光盘(或者加密邮件)的方式交付给乙方。
2.2商业秘密资料的交付进度:
甲方在乙方支付转让费用后____日内需向乙方交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或图纸)。
第三条商业秘密转让后的技术指导与保密义务
3.1甲方承诺对乙方进行商业秘密的技术指导,以保障乙方可以独立实施商业秘密。
3.2甲方承诺在出让商业秘密后负有保密义务,保证不使用、不披露本合同所涉待转让的商业秘密。
3.3甲方转让商业秘密后,乙方许可甲方继续从事相关技术研发尤其是后续技术改进,有关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支付甲方后续的技术开发费用,该费用另行合同约定。
【律师提示】:如果商业秘密为技术秘密,
(2)、
(3)建议约定明确避免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保证
4.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前合法拥有本合同所述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并保证该商业秘密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是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4.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五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在签订合同天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商业秘密转让费用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向甲方的账户转账汇入:
户名:
开户行:
甲方的银行帐号: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1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付款,本合同自动解除。
6.2如果因故造成本转让合同无效、解除或撤销的情况,由过错方承担对方的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不少于元,如果损失明显超过约定的'赔偿金额则适用实际产生的损失。
【律师提示】:违约责任的明确,可以督促双方良好地履行各自的义务,也为以后可能出现的损失提供依据,一定程度上减轻各自举证的困难程度。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纠纷解决方式
8.1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另有裁决的除外。
8.3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律师提示】:如果签约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纠纷解决中约定的仲裁地点或诉讼法院就十分重要,一般强势的一方都会要求有利于自己的仲裁地点或诉讼法院。
第九条合同生效
9.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原件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9.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律师提示】: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或者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档,均可作为合同附件。
9.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9.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9.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或电子邮件进行,一式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授权代表(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合同 篇4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公司_____
(电报: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未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
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证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
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
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
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_买方: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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