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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同

时间:2023-04-30 11:59:00 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商业合同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合同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商业合同4篇

商业合同 篇1

  合同编号:119676

  甲方(出让人):乙方(受让人):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律师提示】:甲方和或乙方为法人的,请填写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甲方和或乙方为自然人的,请填写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甲方和或乙方为其它组织的,请填写名称、住所及负责人。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待转让的商业秘密名称及其范围

  1.1商业秘密名称及其达到的效果:

  待转让的商业秘密名称为;该商业秘密可以达到的效果为;

  1.2“商业秘密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甲方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商业秘密资料(或配方、方案);

  【律师提示】:此处

  (1)指一般商业秘密资料。

  (2)如果为产品设计图纸甲方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3)如果为生产技术资料甲方应提供两份蓝图;

  【律师提示】:此处

  (2)、

  (3)指商业秘密为技术秘密的情况,

  (2)、

  (3)并非必备条款。

  如果商业秘密资料出现修改,甲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时一并提供修改资料。

  1.3合同产品

  受让人使用本合同提供的商业秘密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

  【律师提示】:此处

  1.3指商业秘密为技术秘密的情况,并非必备条款。

  第二条商业秘密的转让方式与进度

  2.1商业秘密资料的提供方式:

  甲方将

  1.2中所述商业秘密资料以加密光盘(或者加密邮件)的方式交付给乙方。

  2.2商业秘密资料的交付进度:

  甲方在乙方支付转让费用后____日内需向乙方交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或图纸)。

  第三条商业秘密转让后的技术指导与保密义务

  3.1甲方承诺对乙方进行商业秘密的技术指导,以保障乙方可以独立实施商业秘密。

  3.2甲方承诺在出让商业秘密后负有保密义务,保证不使用、不披露本合同所涉待转让的商业秘密。

  3.3甲方转让商业秘密后,乙方许可甲方继续从事相关技术研发尤其是后续技术改进,有关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支付甲方后续的技术开发费用,该费用另行合同约定。

  【律师提示】:如果商业秘密为技术秘密,

  (2)、

  (3)建议约定明确避免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保证

  4.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前合法拥有本合同所述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并保证该商业秘密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是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4.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五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在签订合同天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商业秘密转让费用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向甲方的账户转账汇入:

  户名:

  开户行:

  甲方的银行帐号: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1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付款,本合同自动解除。

  6.2如果因故造成本转让合同无效、解除或撤销的情况,由过错方承担对方的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不少于元,如果损失明显超过约定的赔偿金额则适用实际产生的损失。

  【律师提示】:违约责任的明确,可以督促双方良好地履行各自的义务,也为以后可能出现的损失提供依据,一定程度上减轻各自举证的困难程度。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纠纷解决方式

  8.1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另有裁决的除外。

  8.3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律师提示】:如果签约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纠纷解决中约定的仲裁地点或诉讼法院就十分重要,一般强势的一方都会要求有利于自己的仲裁地点或诉讼法院。

  第九条合同生效

  9.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原件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9.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律师提示】: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或者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档,均可作为合同附件。

  9.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9.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9.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或电子邮件进行,一式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授权代表(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合同 篇2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材料价额

  品名 规格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总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质量标准:钢材规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钢材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钢材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钢材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钢材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凭实发钢材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 %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__ %的违约金.

  2.所交钢材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商业合同 篇3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

  住 所(地址):

  负责人:

  乙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乙方作为销货方以其与购货方之间形成的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办理 [有追索权/无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有关用语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有关用语的定义是:

  1.1 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指乙方将其因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 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购货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追索未偿融资 款;

  1.2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指乙方将其因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 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购货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甲方无权向乙方追索未偿融资款;

  1.3 购销或服务合同:指乙方与购货方签订的产生本合同项下所对应应收账款的合同;

  1.4 应收账款:指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其与购货方在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 的基础上产生的唯一、具体、特定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债权;

  1.5 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指发票金额扣除乙方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

  1.6 保理融资金额: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金额;

  1.7 结息日:对一次性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甲方融资发放日;按月计收利息的,结 息日为每月的第20日;按季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1.8 保理余款:指甲方实际收回的应收账款扣除融资本金、融资利息、逾期罚息及有 关费用后的剩余资金;

  1.9 保理账户: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在甲方开立的用于应收账款回收、保理融资本息扣划、保理余款支付的专门账户,是收取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唯一合法账户;1.10 保理业务手续费: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融资或其他服务,而有权向乙方收取的费用。

  第二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2.1 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或是经法人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现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并依法拥有其资产,合法经营其业务。

  2.2 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2.3 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不会与乙方必须遵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违背或抵触;执行 本合同不会引起乙方违反所应遵守的其他合同以及批准其成立的文件和公司章程。

  2.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任何隐瞒,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重大债务或或有债务。

  2.5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应收账款赖以产生的购销合同或服务合同及所对应的债权债务 关系真实、合法、有效,没有争议。

  2.6 乙方与购货方订立的购销或服务合同中不含有任何限制应收账款转让的条款。

  2.7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瑕疵,乙方未将其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也未在其上为任何第三人设定任何质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

  2.8 在本合同生效时,没有针对乙方提出的或悬而未决的、可能会对其构成任何形式 的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潜在的重大纠纷。

  2.9 提供给甲方的最新财务报表是根据中国适用法律和条例以及会计准则编制的,完 整、真实、公正地反映了乙方在有关财务时期结束时的财务状况及业绩。从该财务报表日期后,乙方的业务或财务状况并无不利的`实质性变化。

  2.10 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号为 的保理账户(下同)用于收取相应

  应收账款以及扣划保理融资本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从该账户支取任何款项,也不发出从该账户支付任何款项的指令。该账户不得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11 乙方授权甲方对保理账户进行日常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 出情况进行了解和记录,且须配合甲方对到账的款项进行逐笔核对。

  2.12 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保理账户直接扣划其所对应的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

  (1) 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乙方未能足额偿还应付利息;

  (2) 融资到期日(包括甲方宣布提前到期),乙方未能足额支付应还融资本息;

  (3) 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提前到账。

  2.13 融资到期日保理账户中的金额不能足额支付其所对应的保理融资本息的,甲方有 权从乙方在甲方或中国工商银行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清偿全部融 资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无追索权保理不执行本条规定,但甲方按照本合同第6.3条通知乙方回购的除外。

  2.14 本合同项下融资用途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融资款项挪作他用。

  第三条 保理融资金额和期限

  3.1 乙方将应收账款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甲方,甲方审查确认后,按照本合同项下每 笔应收账款发票对应的保理融资金额(《应收账款转让清单》见附件,下同)之和,给予乙 方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的保理融资(大小写不一致

  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 甲方给予乙方的每笔应收账款发票对应的保理融资的期限自融资发放日起至甲乙 双方约定的融资还款日止,具体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3.3 实际融资发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记载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借据与《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中记载的保理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等事 项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 保理融资利率、利息和费用

  4.1 本合同项下保理融资利率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4.2 融资利率按 项确定:

  (1)按融资发放日前一工作日公布的三个月shibor加个基点(bp)执行(年利率 % 或月利率‰)。

  (2)以融资发放日的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与本合同第3.2条所约定的融资期限相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为 (上浮/下浮/零) %。

  4.3 以4.2(2)约定方式确定融资利率的,融资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按下列第种 方式处理:

  (1)利率实行一期一调整,以 (1/3/6/12)个月为一期。第一期的利率确定日为融资发放日,第二期的利率确定日为融资发放日满一期之后的对应日,其他各期依次类推。如遇调整当月不存在与融资发放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在每一利率确定日,按该日有效的基准利率和本条约定的浮动幅度对融资利率进行调整,分段计息。

  (2)在融资发放日后的每一个6月21日和12月21日按当日有效的基准利率和本条约 定的浮动幅度对利率进行调整。

  (3)在整个合同期限内融资利率不作调整。(4) 其他:

  4.4 融资到期乙方未按约定偿还的,融资逾期部分仍适用上述利率确定方式。

  4.5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4.6 本合同项下融资按项约定结息:

  (1)发放融资时一次性结息;

  (2) 发放融资后,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按 (月/季)结息。融资到期,利随本清,具体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即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

  4.7按照第4.6条(1)约定方式结息的,甲方在发放融资时扣收融资利息;按照第4.6条(2)约定方式结息的,结息日前乙方须将应付利息存入保理账户,由甲方从该账户中直接扣收。本合同项下融资到期日,未结利息随本金一并付清。

  第五条 应收账款的回收

  5.1 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可采取以下 方式回收,具体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1)甲方自行负责管理和回收;

  (2)由乙方进行催收,督促购货方及时将应收账款存入保理账户。

  5.2 甲方收到购货方全额付款后,应与应收账款对应的融资逐笔勾对,确认无误的,该笔应收账款对应的融资从《应收账款转让清单》勾销,如有保理余款的,甲方应及时将保理余款给付乙方。

  第六条 应收账款回购条件、方式及程序

  6.1 由于乙方的虚假陈述或保证,对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事项进行回购。

  6.2 除6.1规定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乙方也应按照甲方通知进行回购:

  (1)因货物损失或其他任何原因致使购货方对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偿还提出异议,进而拒付或少付的应收账款;

  (2)保理融资到期日,甲方未收到购货方付款,或购货方付款金额不足以偿付融资本金、融资利息、罚息及有关费用;

  (3)构成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违约行为,被甲方宣布到期的应收账款融资。

商业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商业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商业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商业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 甲乙双方授权商业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商业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商业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商业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 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商业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商业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商业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商业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 相互宣传

  1.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商业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 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商业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商业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 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商业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商业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商业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商业合作伙伴进行商业合作。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商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商业合作框架协议,商业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商业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 甲乙双方商业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商业合作。

  7. 双方的商业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