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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

时间:2023-05-09 18:57:14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终止合同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终止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终止合同7篇

终止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______]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终止。因终止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年__月__日

终止合同 篇2

  甲方与乙方原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第号合同,现因使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终止。因终止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鉴证机关:(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鉴证人:(盖章)

  年月日

终止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在,具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将不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灭,此即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

  1.清偿

  清偿是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行为,即按照约定履行。

  2.解除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3.抵销

  抵销,又称“充抵”,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4.提存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项制度。

  5.免除

  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的意思表示。因债权人抛弃债权,债务人得以免除清偿义务。

  6.混同

  混同是指不能并立的两种法律关系同归于一人而使其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现象。包括: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于一人;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于一人。债的关系须有债权人与债务人同时存在方能成立,当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人时,债权债务当然消灭。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第一百零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一百零二条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第一百零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一百零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第一百零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第一百零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终止合同 篇4

先生/小姐:

  您于年月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 现公司决定提前与您解除合同。兹通知您 年 月 日为合同终止日。请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您的.工资待遇结算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如有服装押金,届时敬请 阁下携带服装押金收据原件,办理相关手续。

  另支付给您提前解除合同补偿金 元。

  感谢阁下来我公司工作,并祝您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部

  二00 年月日

  签收确认:

终止合同 篇5

  甲方(原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原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前终止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基于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实际返还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元的补偿,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给予的上述补偿,该补偿包括因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可能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前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交付给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补偿。

  三、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在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同时结清包括上述补偿在内的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内返还房屋,乙方自愿承担甲方就该房屋与第三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四、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再主张任何权利。

  六、乙方自始放弃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赋予的对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终止合同 篇6

  甲方:北京佳德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郎易安

  ㈠协议起因

  甲方负责人(北京佳德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孙强)于20xx年7月12日午休时间单方要求乙方与其签订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

  ㈡协议目的

  本协议以明确双方当事人应依照劳动法相关各项条例与之产生的.矛盾,解决产生的各项争议问题而设立,以期通过调解手段最终达成共识,维护双方利益,尽快履行协议为目的。

  ㈢协议相关说明

  ①乙方入职程序乙方郎易安于20xx年7月初两次经过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总公司(本协议甲方直属上级公司)人事部负责人梁女士面试,最终总公司根据乙方以往工作经验,决定第一年以实习名义安排在其控股公司北京佳德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协议甲方)任职。

  ②乙方工作内容总公司经过面试看重乙方具有负责市场类工作潜力,决定第一年工作内容以协助甲方公司开拓市场类业务为主。并约定一年后根据乙方意愿决定是否继续就职于甲方公司;或将个人档案提交甲方直属上级总公司正式入职。

  ㈣协议事由

  ①甲方于乙方任职期间多次出现违反国家劳动合同法之行为,并单方要求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据此要求甲方给予相应赔偿。(详见下双方劳动争议表)

  ②乙方要求甲方在其任职期间就其发生一切经营管理不当行为向乙方以其家庭以道歉书形式予以书面告知。

  ③乙方要求甲方以其直属上级公司继续履行乙方入职程序,根据乙方专业及自身优势为其安排合适岗位。

  ④乙方要求甲方在此协议生效同时一次性付清为甲方独立制作其公司简介及项目介绍PPT精致版设计制作费用,200页共计¥40000元。

  ㈤双方劳动争议表略

  综上所述,乙方要求甲方赔偿各项损失费合并劳务费共计¥20000元。(同上条款㈣协议事由①)

  ㈥争议处理

  ①本协议所产生所有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调处理,难以协调条款由甲方直属上级总公司工会相关机构协助办理。

  ②如遇甲方直属上级总公司工会仍不能调解之问题,将由甲方总公司工会方征得上级领导批准,向国家劳动行政执法部门提起相关诉讼。

  ㈦协议补充条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甲方直属上级总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协议方商定,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条款予以补充修订,补充条款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

  乙方:(公司章)(个人章印)

  甲方直属上级总公司负责人:(公司章)

终止合同 篇7

浙江华科钢业有限公司:

  我们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年___月___日期限届满(终止条件已出现),本人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法》第 四十四条的规定,决定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特此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请单位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给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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