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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同

时间:2023-05-16 19:23:15 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单位合同四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单位合同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品】单位合同四篇

单位合同 篇1

  一、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

  1、适用范围: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适用于用人单位的全体员工

  3、适用程序:

  (一)经过工会程序。

  (二)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送达解除决定。

  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

  1、适用范围: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并非适用于所有员工,即排除以下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适用程序:

  (一)经过工会程序。

  (二)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送达解除决定。

  三、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

  1、适用范围: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并非适用于所有员工,a、即排除以下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b、即优先留用以下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c、必须符合的人数要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3、适用程序:

  (一)提前3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认真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三)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裁员方案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实施步骤、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经济补偿办法等;

  (四)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基于以上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对相关的诸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在对上述概念的解释存在争议时,用人单位切忌任意解释,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公平合同的原则,作出合法解释和适用。

单位合同 篇2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肇庆市孚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过平等自愿协商,签署本《劳动合同书》。

  一﹑各方基本情况 甲方名称:肇庆市孚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玉兰,住所:肇庆市站北路46号第19栋102号商铺西面铺位,营业执照号:4412002001047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常住家庭地址,确认的家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二﹑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完成中铁五局沪昆客专江西段站前工程HKJX-2标项目工程建设任务为本合同期限,具体期限由中铁五局沪昆客专江西段站前工程HKJX-2标项目三分部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二个月为试用期。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甲方将乙方派遣到中铁五局沪昆客专江西段站前工程HKJX-2标项目三分部从事 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中铁五局沪昆客专江西段站前工程HKJX-2标项目三分部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工资(含试用期间)为计件工资,标准详见工费承包合同,编号:QLSRDHKGF-;

  (二)甲方保证乙方每月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委托中铁五局沪昆客专江西段站前工程HKJX-2标项目三分部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予以保障。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肇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肇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双方选择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七﹑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1﹑乙方的 (证件名称),证件号为: (特种作业人员填写)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 年月日

单位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光荣村干休所食堂内部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解放大道光荣村。

  3、结构型式:砖混结构。

  4、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220平方米。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 承包范围:

  1)食堂餐厅及后厨内部地面、墙面、吊顶工程;

  2)水电改造工程;

  3)门窗工程;

  4)灯具及其他工程等。

  2. 施工项目以预算为标准(详见预算,预算之外发生的项目另计)。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大写:。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合同签字生效后,按施工进度拆除工程完工后支付30% 工 程 款 元;水 电、墙 地 面等中间工程完工后支 30% 工程 款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工程款 元;审计结束后支付15%工程款 元;剩余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12个月之内支付。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1、合同工期承包单位应采取一切措施予以确保。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重大设计变更或甲方付款延迟等原因造成停工,经合同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不顺延。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于拖延工期所带来的损失费用,工期延误罚款限额为合同价款的2%。若乙方无故拖延超过合同工期的1/3,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3、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的关系。

  6、负责协调城管与环卫,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7、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七、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期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

  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延长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提责任。

  3、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武汉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 种方式解决:①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约定。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就甲方提供的视频短片制作 电视宣传片。制作完成时间: 。

  2、由甲方提供文字、画面、视频短片等材料,乙方负责修改,策划,编辑、制作电视宣传片;

  3、甲方必须密切配合提供支持。

  4、制作费用:¥ 元(人民币:整);乙方制作完成待甲方验收后,甲方将全部费用叁日内一次性付清。

  银行资料: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5、以上事项完成之日即是验收之日,如甲方叁天内未及时验收或无异议,则视为自然合格。

  二、违约责任:

  a、甲方如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审定样稿,由此耽误完工时间,由甲方负责;b、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必须每日按总费用的3‰支付滞纳金给乙方。c、乙方如不能按时完工,必须每日按总费用的'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三、如遇政府行为或不可抗拒等自然因素造成以上事项不能实施的。

  甲方只需承担通知乙方前的直接损失,除此之外,甲方不需再承担其它损失费用。

  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且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在合作过程中由双方本着友好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对合同进行补充。 甲方:

  签约代表人:乙方: 签约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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