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9136范文网>实用文档>合同>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

时间:2023-05-20 11:31:45 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签订合同3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签订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签订合同3篇

签订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际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的有关规定,运动员可委托有资格的经纪人以他的名义在竞赛日程安排及赞助等商业活动中行使权利。本合同中,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运动员,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代理相关事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委托是指运动员委托代理人以他的名义在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下行使权利,代理人有权行使本协议中直接提到的或与运动员书面协议的内容,无权从事其他业务。

  1.2 运动员是指属于____单项联合会的运动员。

  1.3 国际____联合会是指_______________。

  1.4 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是指_______________。

  1.5 国际____联合会条例是指国际____联合会生效的各种适用条例,包括修改后的法规条例。

  1.6 代理区域是指乙方代理甲方事务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1 委托时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2 如代理人与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之间的合同终止,则代理人与运动员的协议的相关条款自行终止。

  2.3 本协议不可自行续签,如果双方均有意续约,须代理人续约后方可进行,并且必须在前协议到期前发出书面通知。

  2.4 代理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约,续约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年。

  第三条 代理权限

  3.1 乙方依授权安排甲方的比赛,包括甲方参赛费用的协商和谈判。

  3.2 乙方有权实施调查、与赞助商进行谈判,并最终代理甲方签订合同。

  3.3 乙方从甲方利益出发。可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发现和调查新的商业机会。

  3.4 乙方不得越权行使委托权,在没有事先获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能签订任何商业协议。

  3.5 乙方有权以甲方的名义处理财物,但必须符合甲方的利益,必须符合国际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的有关条例。

  第四条 费用

  4.1 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取得____(税前/税后)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为酬金。

  4.2 除4.1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3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4 如果乙方直接开支甲方的费用,如差旅、住宿、生活费等,由甲方在收到费用支出收据的____天内补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让乙方了解甲方的竞赛安排及其商业兴趣和投资意向。

  5.2 参加所有乙方为其安排的比赛或公众集会,除非因为伤病或发生意外情况。

  5.3 如果乙方谈判决定,或甲方同意为比赛做推广,必须依合同要求参加所有的推广活动。

  5.4 遵守国际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有关代理人的规定。

  5.5 及时支付协议中所应支付的费用。

  5.6 参加所有国际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制定的比赛,即

  5.7 对运动赛程安排了如指掌,与教练、所在俱乐部、国家_____单项联合会协商和制定本人的'竞赛安排。

  5.8 在代理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5.9 甲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等,应通过乙方的安排进行。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乙方指定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6.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6.3 甲方经纪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以甲方的名义进行。

  6.5 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勤勉、尽责,并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6.6 若出现对甲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乙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6.7 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

  6.8 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事项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6.9 对运动赛程安排了如指掌,与运动员的教练、所在俱乐部、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一起,共同协商和制定该运动员的竞赛安排。

  6.10 遵守国际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的章程及有关条例。帮助运动员遵守国际____联合会和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关于资格适用的条例。

  6.11 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让甲方及时、全面地了解乙方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和各项安排。

  6.12 代理运动员的原则是不影响运动员的训练和参加比赛。

  6.13 避免发生利益冲突,无论是表面还是私下的。

  6.14 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代理运动员收回所有合同的款项。代理人有义务这样做,但如果第三方获得运动员同意后不交纳时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 保密

  7.1 代理人保证对所有关于运动员的事务保密。不论是正在为该运动员做代理,或已经结束与运动员的委托合同,除非运动员授权揭露事实。

  7.2 如果代理人向国际____联合会或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揭露运动员资格问题或其服用违禁药物的事实,则不属于违反了以上第一款的规定。

  第八条 有效期和终止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8.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8.2.1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8.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8.3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终止日前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8.4 发生以下情况,本合同可以随时终止。

  8.4.1 代理人的执照被运动员所在的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收回;

  8.4.2 乙方宣告破产;

  8.4.3 在其中一方破坏协议时,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通知,但不能对原协议进行修改;

  8.4.4 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表明要终止合同的意愿。

  第九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9.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9.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第十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混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

  11.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 在发生与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合同双方必须遵守运动员所属国家____单项联合会现成条例的申诉程序。如果该申诉没有取得任何结果,双方可以向国际____联合会仲裁小组提出申请,该组织的决定将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并成为最终决定。

  12.2 如果国际____联合会不能协调解决,可提交_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裁决,或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3.3 甲乙双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3.4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力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标题是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3.7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3.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时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13.10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 篇2

  一、关于合同文件

  一个比较完整的家装合同除了工程预算、设计图纸以外,还应该包括关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

  施工工艺是一个约束施工方严格执行约定工艺做法、防止偷工减料的法宝。而在合同当中要有一个施工计划,主要是因为目前家庭装修拖延工期的现象比比皆是,而消费者又很难在施工方开始拖延工期的时候就发现问题,因此,一份比较严谨的施工计划就是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必要武器。现在很多的家装合同对于合同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都不太重视,尽管合同里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大多比较粗浅,主要反映在对于材料的品牌、采购的时间期限以及验收的办法、验收人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上述在家庭装修合同当中一般容易忽视的一些文件尽量不要遗漏。

  二、关于设计图纸

  很多家庭装修的纠纷都反映在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上。比如对一些项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没有较为详细的图纸,可能设计师和消费者在理解上会有一些差距,有的项目由于图纸不明确,在具体尺寸上也会存在差距。因此,建议您在签合同的时候,尽量把图纸准备齐全,避免开工以后再进行这些方面的工作,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三、关于工程预算

  家庭装修的工程预算,目前正规装饰公司交给消费者的一般是比较完整的。一份根据目前使用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表格做出来的工程预算,包括工程项目、数量、单价、参考材料等等在内的关键项目基本上不会有什么缺陷。

  但是,有的消费者反映,做工程结算的时候,结算金额与自己的预期时常有差距。其实除了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变化以外,主要的原因在水电改造上。原来,在装饰公司和消费者签订家装合同的时候,由于现场一些情况在这个时候不是很清楚,所以报价里一般标注的是水电改造的项目单价,工程总费用里不包含水电改造的费用。而工程结算的时候,做的是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出现差距就是必然的了。因此,在这里建议您,尽量要求装饰公司在工程报价里给您一个水电改造的参考报价。

  四、避免做不到的条款

  许多家庭装修的投诉都是由不切实际的合同条款带来的。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相关的工程报价之下根本达不到的施工质量,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能做到的室内空气环境条款。比如曾有一位业主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要求“装修完工以后,请专业监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要求室内绝对环保”。但什么是“绝对环保”?首先在概念上搞不清楚,更何况凡是装修过的住宅都会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问题,任何人或任何公司都做不到“绝对环保”。

签订合同 篇3

  1、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试用期。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一九九六年一月十六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对试用期作出具体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合同与劳动合同分开签订,如只约定三个月或六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甚至试用期后再继续签订试用期合同,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只约定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合同期的,试用期无效,视为正式劳动合同。

  2、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赋予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且该解除权是无条件的。但有的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附加条件,如约定需提前通知,甚至需承担违约责任等等,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该约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应确认为无效条款。相反,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试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不得解除试用期合同。另外,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

  3、关于试用期的工资。

  1995年5月12日劳动部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根据这一规定,单位可以自行确定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但是仍应以不违反劳动法为前提。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称试用期属于不熟练劳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有些合同干脆规定没有工资。这些做法,是违法的。

  4、关于招、接收费和培训费用。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中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往往录用之前收取试用者各项培训费、服装费、风险金等等,名目繁多。而实际上,用人单位根本就未对试用者进行培训,也未发生其他费用,有的高达好几千元。但是,未做几个月,用人单位就以各种理由逼迫试用者辞职,并不退还各种费用。这种做法,是变相收取押金,是违法的。

  5、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

  上述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指出:“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见习期是一种人事制度。但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仅仅规定了见习期,则见习期内的待遇及劳动关系,按照国家人事部门及高等院校有关见习期的规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则在试用期内执行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签订合同】相关文章:

毕业签订合同03-05

签订合同四篇05-05

签订合同三篇05-05

精选签订合同三篇05-08

精选签订合同4篇05-03

精选签订合同5篇05-09

签订合同六篇05-15

精选签订合同五篇05-20

公益去学校签订合同09-10

有关签订合同4篇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