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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时间:2023-05-24 09:37:32 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采购合同模板合集6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采购合同模板合集6篇

采购合同 篇1

  物资采购审计是对物资采购全过程实施监督和评价,目的是采取恰当的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对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深度,完善公司采购合同管理,是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对于物资采购合同一般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

  一、对采购合同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的意义

  我们在物资采购合同审计实践中就会发现,选择要审计物资采购合同是:单一品种采购金额大、价格变化频繁、数量多、采购次数频繁;物资采购合同是受市场供求关系、人为因素等影响。通过对物资采购合同审计,能有效地完善或提高整体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审计效益。

  对物资采购合同事前、事中实施审计,我们能及时对合同标底物的需求计划、即时市场供求关系、供货周期、库存情况、商务谈判或招、投标等诸多因素及时地提出审计意见,使审计意见适时有效地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得到体现。由于目前的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供货商为了拿到合同定单,在投标或商务谈判过程中,人为的压低物资产品价格,在供货产品质量方面打折扣,鱼目混珠。如果实施事前、事中审计,而不实施事后审计,那么就存在没有对合同履行结果的审计监督,也就是说,缺乏对物资产品到货日期、质量、数量审计。

  对物资采购合同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审计,这是全过程对项目审查,既从原始的需求计划、供货商资质、商务谈判、合同签定、合同履行、入库验收发放及使用等全过程审计监督。对项目起始到终结整体合同管理情况,提出审计意见,这对完善合同管理,堵塞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仅仅对物资采购合同实施事后审计,其存在的弊端是既成事实,合同的签定形成以后具有法律效益,当时签定价格也事过境迁。作为内部审计人员只能起到亡羊补牢作用,无法弥补经济损失和实现审计效益。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主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强化和提高公司经济合同内部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益。所以,要提高审计质量,就必须运用恰当的审计方式、方法,卓有成效地进行物资采购合同内部管理,降低成本。

  二、以事前、事中审计为切入点

  充分利用物资采购数据信息库及需求、采购计划,开展物资采购合同事前、事中抽审工作。建立健全我们公司物资采购数据信息库,其中包含着需求信息、采购合同、仓储库存、质量信息、管理信息等方面的内容。要合理、有效、充分地利用其中的需求计划、采购计划、合同审批流程、出入库等资源,结合每月实施合同谈判计划,开展事前、事中审计,使审计方法多元化。具体的操作方式是,依据物资采购数据库中需求计划、采购计划,了解掌握审计信息,选择审计项目,搜集整理与被审项目相关的供求、质量、价格等相关信息资料。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地结合每月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发布的谈判计划,有针对性地参加商务谈判,实施审计。事前、事中审计具有提出的审计意见贴近实际情况,参加商务谈判的管理人员及供货商容易接受,全面了解采购商品的'“性价比”,选择以满足技术要求为先决条件的经济型商品,会取得事半功倍的审计成果和审计效益。同时,在事前、事中抽审工作中,根据抽审合同项目的具体特点、性质,如工期短、质量高、价格相对低、投标或商务谈判时承诺等,为审计线索或抽审依据,为以后开展事后审计积累资料、创造条件。

  三、以事后审计为落脚点

  事后审计是指物资采购合同正式签定以后,合同标的物资运抵使用部门,投入生产或使用,合同标的物资保证金或货款未付之前,我们进行抽审的过程。抽审项目的选择是以事前、事中抽审工作中,我们所掌握审计线索或以领导及其他部门安排及使用时出现争议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工作,可以有效避免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事后抽审的重点,要根据确定抽审项目的突出特点及其具有的代表性上,如供货期十分紧张的物资,审计时按合同签定期限、质量等是审计重点;抽审价格相对较低或较高的物资采购合同,应将合同标底物的价格、质量、供货期列为审计重点;抽审质量要求比较特殊的产品,重点审计特殊质量指标是否有经全威机构检验并认可的证书及报告单,测算成本构成中原材料、加工费所占的比重是否合理。

  物资采购合同审计出发点是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最终结果是以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现有的管理、审计环境下,采取恰当的审计方式方法,加强物资采购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就会使物资采购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交货地点:

  三、验收标准:由当地特种设备检验院按国家标准检测。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免回收。

  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发货清单。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总合同额的30%,货到甲方指定厂区内付总合同额的20%,安装完毕由当地特检院检验合格,取报告书后付总合同额的.45%,余5%质保金,壹年质保期满一周内付清;支付方法:承兑汇票或电汇(买方不承担贴现费用)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枣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本合同生效,产品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有乙方承担。合同附件《起重机技术条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甲方负责提供验收所用的配重物。

  十一、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电源。

  十二、 行车跨度按甲方提供数据为准。

  十三、 此合同传真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四、 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附件:

  起重机技术要求

  需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供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采购方):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

  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供货方):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东路239号 邮编:

  通讯地址:02259803399 邮编:

  法定代表人:黄艳红 职务:营销经理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该表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上表单价是包括产品所有费用的综合结算单价,此单价包括成本费、人工费、税费(开具正式发票)、运杂费、管理费及其它所有费用;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签认的数量为准;合同总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金额以甲方实际签认的数量乘以单价确定。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2.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或按甲方指定样品标准生产。

  2.2 技术要求:无。

  第三条 包装方式及费用承担

  3.1包装材料由乙方自行选定,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并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符合运输规定要求。

  3.2非因甲方原因,由于乙方所采用包装不当而造成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3 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在日内给予解决。

  3.4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质单、维修保养、操作使

  用说明书等材料。(项目部根据当地各级管理部门要求,可以约定如环保证等材料)

  第四条 交货方式

  4.1 交货时间: 20xx年6月20日前 。

  4.2 交货地点: 天津空港经济区航空路152号南侧维益食品工地 ,甲方指定收货人: 陈志静 (身份证:130626198410177151 )。

  4.3 运输方式:汽运,费用由乙方承担。(注明由谁负责运输,费用谁承担)。

  4.4 保险: 无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4.5 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无偏差

  4.6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施工进度或其他原因对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交货地点进行调整。

  4.7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将甲方采购的货物在指定地点交付甲方指定接货人。对于交付的物资,乙方保证第三方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标的物交付甲方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5.1 验收时间: 材料到场的日期 ;

  5.2 验收方法: 抽取任意三种规格电缆及电线抽检 【应明确为现场验收还是试验室检测(项目部实验室或委托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5.3 验收标准:甲方仅对产品的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对甲方提交的第三方检验,乙方无异议。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第六条 结算与货款支付

  6.1 结算时间: 20xx年5月7日前甲方付合同额30%作为预付款,余下货款于到货15天内付清,同时供方开10%的银行保函一年;

  6.2货款的支付时间: 5月份之内 ;

  6.3货款的支付方式: 承兑汇票 ;

  6.4在本合同下,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是对乙方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认可,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对缺陷工作或不合格品的确认。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3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提异议或已提异议均不免除乙方应负的质量保证责任。

  7.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质保责任

  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为 一年 (月或年),自最后一批采购物品通过

  验收之日起算。质保金为总货款的 10 %,在总货款中扣除。如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予以退换,否则,甲方有权扣留质保金,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质保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质保金(无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及时付款,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后7日内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乘以逾期货款金额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合同金额的5%。但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货款时,乙方应予以充分理解,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承诺不因此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违约金、利息等损失赔偿责任。

  9.2 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1 %的违约金。

  9.3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

  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9.4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5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 千 分之 一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6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9.7 其它: 无 。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注:双方可以增加列举)

  10.2不可抗力的后果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应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注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或义务。

  12.2 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财务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所有货款。乙方给甲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必须真实有效,出票方与合同签订方(乙方)必须一致,乙方给甲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如果无法验证或检验为假票,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当期当批次货款,乙方应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并向甲方支付该笔发票票面金额 5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需要对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可在本条款中予以明确)

  12.3 甲乙双方或一方签认的单据上(包括但不限于发料单、收料单、结算单等单据)如有与本合同条款约定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2.4 除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甲乙双方不得在签认的单据上

  (包括但不限于发料单、收料单、结算单等单据)增设违约责任条款,否则该单据上增设的违约责任条款无效。

  12.5 其他约定:

  12.5.1乙方指定收款账户、税号及开户行是: 渤海银行保税区支行账号2000593659000155

  12.5.2乙方送达联系人: 黄艳红 ,联系方式:15002278686 ,送达地址: 空港经济区中环东路239号 ,甲方按本地址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如乙方送达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于变更后 2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12.5.3 无。 12.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7 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方才有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三分 份,乙方执 一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约地点: 维益食品项目工地。

  签约时间:20xx年4月30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采购合同 篇4

  劳保用品购销合同

  出卖人:合同编号:

  买受人: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以上单价为含税价,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并且含运费。

  三、交货地点:

  四、验收标准:以买受人验收合格为准,如存在质量问题,拒绝验收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提出更换或退货。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并且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六、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责任。(如出卖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严重的问题,买受人有权退货,并解除该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盖章生效。

  出卖人名称: 买受人名称:

  公章: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人:委托人:

  电话: 电话: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5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条列规定,经供需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确定供方为需方设备供应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肆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小写¥:43935.00元),该款项包括本合同所含的产品货款、运输费用,该款项为需方应付给供方的全部费用。

  三、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按原厂正品标准。

  四、供方的责任:

  供方负责所供产品为原厂正品;以及符合需方的要求;供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未经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参数、功能、质量标准、性能与本合同中所描述一致。

  五、需方的责任:

  人民币:(小写¥:¥:43935.00元)。

  六、保修及维修:

  1:乙方对合同中设备具体保修条款依据设备中设备厂商提供的保修条款为准,并按厂商承诺标准执行。

  2:台式机及笔记本质保三年。打印机质保一年。

  3:人为因素、自然因素造成的硬件烧坏不在质保范围之内。

  4:三年质保为三年免费质保;

  5:保换期内应更换新品;更换新品不得低于原产品性能。

  6:供方对所售电脑整机产品提供软件六个月,硬件一年上门服务。 7:超过质保期的产品,乙方有权利和甲方协调解决。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 供方收到甲方所支付定金之日起七日内供方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给供方货物定金壹万元(¥10000.00) 供方根据交货时间按供货清单供货,供方在货物送至需方所在地。需方接收全部货物后一个月付清合同余款叁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33935.00)。无论任何付款方式,供方没有收到全部货款的情况下,货物的所有权仍归供方所有。

  十、供方违约责任:

  供方如不按期交货,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5‰缴付罚款,罚款总值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 若超过交货期五天仍未交货者,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违约金。需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为肆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

  十一、需方违约责任:

  1、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款项,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1‰缴付罚款,罚款总值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

  2、由于此批货物是供方专为需方而准备的,由于需方的原因中途退货,应向供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它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则合同执行的`时间由于上述事件的发生作相应延期。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章后即行生效,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为便于运作,可采用传真方式签定合同,故签章后的合同传真件被认为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需方向用户销售本合同产品后,供方除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外,所有因本产品发生的经济纠纷,除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均与供方无关,应由需方与用户自行解决,供方一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供 方

  委托代表: 签订日期:20xx年06月 15 日 需 方

  委托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20xx年 06 月 15日

采购合同 篇6

  购货单位(需方): 供货单位(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单位数量、价格。

  二、验收方法,交(提)货地点:双方现场取样,以需方化验为准,如双方有异议双方进行复检,以需方计量为准。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以双方协商为准。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或银行汇票。

  五、违约责任:违约方负责后果。

  六、其他:双方协商解决。

  附则:1、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

  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2、本合同二份,副本一份,送货一份

  需方: 供方: 税号: 税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行号: 行号: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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