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房屋出租合同3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出租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出租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广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人(乙方)签章: 居住地址 :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
甲方(出租方):
住所: 邮编: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省(市)/地区: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住所(址) 联系电话: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 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___【区】【县】___路____【弄】【新村】___【号】【幢】___室(部位)____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结构为____,房屋用途为居住。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编号:___】,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____币)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币)___元。(大写: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_角整)。上述租金保持在租赁期限内不变,如需变动,则须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3-2 乙方应于每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币)___________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 、_______、_____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6-3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币)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6-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7-1 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7-2 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房屋出租合同 篇3
委托人(下称甲方):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证件种类及号码: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下称乙方):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拥有之位于北京市区街号第座层单位房产(下称“该房产”),有关买卖契约或产权证明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平米(需以产权证所载数为准)。甲方合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且甲方愿将房产出租。
2.甲方出租房产的条件如下:
1)租约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适合租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完成该房产租赁后,乙方可获得相当于该房产租约中所签订之全年租金总额的平均租金作为代理费。甲方授权乙方可在签署正式房产租约前收取订金,此订金可作为之后乙方应得之代理费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与承租人签署该房产正式租赁合约(包括甲方应收之租房订金到位)之日起7日内缴付乙方。
5.当乙方向甲方介绍可能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方签约,并尽快办理签署租约所需的'有关手续。
6.甲方亦可授权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签署有关租约,有关事宜将在授权书中另行约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为出租该房产外,亦可自行寻求或委托他人寻求该房产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寻求到该房产的承租人,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终止后六个月内,若甲方私下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签订租约,甲方也须将按照本协议订明的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9.本协议书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满且双方并无续约;
2)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约且付清应付乙方之代理费;
3)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10.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房屋出租委托合同阅读
出租方:(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积 ,(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起至止。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于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签名盖章)
承租人: (签名盖章)
经办单位: (签名盖章)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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