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公司合同锦集7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合同 篇1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 合同有效期:
(1)自 年 月 日起,为固定期限合同。
(2)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 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 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2. 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 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 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 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 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 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4)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5)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为了"和气生财,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合同)书,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乙方将所属中都步行街"××××"顾客170余名及店内所有设备及库存产品(详见清单),以折价4万元入股甲方位于东湖南路302-304号×××美容院;
二、双方协商确定,×××美容院现有资产核算资金为21万元(包括转让费、装修、基本设施、库存产品),甲方占投资总额的70%,乙方在原有美容院折价4万元基础上再出资3。5万元即占投资总额的30%。
三、年终分红方式:乙方担任店长职务,享受10%净利分红,另外按投资比例30%分红;甲方按投资比例70%分红;
四、本合同期限为四年(按店铺租赁时期)。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双方自愿办理有关手续。
五、双方协商确定的职责:
甲方作为投资主体出现,负责管理和外围事务,包括活动策划、项目及产品引进,处理相关财务,收钱,过账、缴款等日常事务,负责招聘培训美容师等。
乙方负责会计记账事务,充当本店的店长,管理日常事务、顾客及帮助美容师做好店内销售服务工作。
六、双方协商确定:
1、义务:双方任何一方都应本本着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处理日常事务等。
2、利益:甲乙双方按每月3000元基本工资+服务手工领取工资,上班实行打卡制,按考勤记薪;
七、甲乙双方经营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如果资金短缺,共同承担出资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原有装修费用按每年三万元折旧损耗,直到合同期满为止。
八、支付方式:办理公用账号,如果不申请公用账号,必须有记账本随时查阅,账务必须在双方合伙面前做到日清月结,大家心里有底。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果有一方在合约期间,提出退股、离职或自动放弃并未满整年者,当年利润分红不予享受。只能按当时的实际资产核算退出部分本金;如果本店有相应的债务,则按照分红比例负担。如果有外债偿还,必须还清债务之后方可离开,如果离开时没有适当的'资金还清,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比例债务部分。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甲乙某一方如果转让,只能按实际注入资金转让;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实际资金涨或者跌而转让。
十二、如需他人入股,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当时店铺增值或者是减值的价格,预估成本后,再接纳第三者入股。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余下入股资金现金35000元人民币,于20xx年1月18日将×××美容院所有产品设施仪器搬入×××容院,年月日(大年初八)正式营业;
2、由甲方支付的二月份房租从当月营业款中扣除支付给甲方,如当月资金不够下月支付。
十四、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双方签字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可受法律保护。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址:
公司合同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 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 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 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 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 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 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 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 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 合同的主体
(一)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 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 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 合同的内容规定
第七条 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第十条 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一条 价款或报酬条款:
(一)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二) 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三) 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二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二)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三)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三条 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 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 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
第二十条 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 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顾问室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份备案。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四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第二十七条 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法律顾问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一) 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二) 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第七章 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三十二条 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 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总经理。
第三十四条 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法律顾问室。
第八章 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第三十七条 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法律顾问室随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条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法律顾问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第九章 合同审批管理
第三十九条 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第四十条 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一)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二)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三)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四) 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条 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一)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二)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条 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 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一) 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
(二) 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条 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十五条 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 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 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十章 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十七条 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四十八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一)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四) 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四十九条 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一) 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二) 经各企业协商处理解决不了的;
(三) 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五十条 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一) 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
(二) 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三) 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二条 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 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二) 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 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 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 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三条 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 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五十五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五十六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十一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八条 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九条 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六十条 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一) 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 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 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十一条 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 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 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 遗失重要证据;
(四) 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五)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六) 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六十二条 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补充细则规定办理;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发放由本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从 年 月 日开始执行。
公司合同 篇4
甲方(受托方):无锡市人才市场
乙方(委托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事相关服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提供的服务:
业务内容(共五项)
1乙方员工就业(录用)、合同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2根据单位申报材料,办理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职称初聘及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
3出具以人事档案内容为依据的各类证明
4提供在《劳动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基础上的人事争议调解
5提供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
6其他可以约定的其它事项(文字说明:)
二、乙方承担的责任
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
2、乙方单位注册地在无锡市区以外的`,须与员工在单位注册地办理录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本市市区单位须在人事、劳动部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所办材料交由甲方存入员工本人档案;
3、负责员工档案的转入,为甲方提供办理业务必须的各项资料。
4、及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元/月/人;
相关费用在办理手续时根据服务期限一次结清,到期未办理续签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执行,并将档案封存;日后乙方办理有关事宜,须向甲方一次性补缴所欠费用。(按协议期限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履行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协议,应提前60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对方;协议期满,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并以此类推。甲乙双方未尽通知义务,该协议继续有效。
3、凡遇乙方单位注销、停业及国家(地方)政策调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执行的,本协议即行中止。
4、甲方服务对象为乙方在劳动(聘用)合同期内的员工,服务期以实际缴费期限为准;
5、本协议实行年度审核制度,时间为每年九月至十一月。乙方须提供企业当年工商、劳动用工的年检手册及代理员工花名册。甲方核对单位存续情况、劳动合同续订情况、服务费缴纳情况等;相关记录将作为续订服务协议的依据和单位诚信档案的来源。
6、本协议未竟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制订附件遵照执行。
7、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盖章后生效。
甲方:无锡市人才市场(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___ 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
公司合同 篇5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面积:室厅卫阳台厨
二、价格
清包工费:___元,大写:___ 其中水电工___元 木工___元 瓦工___元 油漆工___元 垃圾清运费___元 材料搬运费___元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___元。
2、木工完成,付元。
3、瓦工完成,付元。
4、工程竣工,付元。
5、保修金元,从竣工之日起半年后支付。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___元/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
公司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保障公司未来稳步发展,取得更好业绩。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一致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
乙方提供:1.个人身份证。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从事------------事务。
一、 工作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公司的业务代表,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公司的所有新老客户。工作内容包括:寻找客户、客户关系维护、新客户开拓、产品成本核算。乙方负责业务上往来工作配合,交付工作,运营部门负责全权客户的.运作、操作。(注:要多沟通与配合)
二、 工资待遇
1、 乙方帮甲方管理公司业务,甲方给予乙方固定月底薪工资,另加业绩提成。
2、 甲方给予乙方固定月底薪工资: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提成计算方法:提成按照新客户达成的服务费金额的___%作为首月提成;次月开始提成按照该客户所支付服务费金额的___%作为本月提成;甲方介绍的客户或订单,提成首月按固定5%计算,后按2%计算。
3、提成支付周期:按月度结算。(注:次月15号结算上月提成+底薪)
三、 业务开支
1、 日常业务开支:与新老客户业务往来所产生的应酬等费用,公司按票据、收据等进行核实后按80%的全额费用进行补足。
2、 节日开支:凡是中秋节、农历新年等节日,需要给客户封红包、送礼品、赞助费等所需要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在业务开支预算内。
四、 过失费用
乙方在业务或交接过程中,因乙方过失导致客户不想合作或退款的,讲扣除该客户所对应的提成同时,还要扣除本月总提成的10%。
五、 甲乙双方应积极合作、共同发展、做大做强。
六、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章 后生效。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形式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效力。
七、 本协议书有效期自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如需续签,再拟定合同。
甲方(签章/签名) 乙方(签章/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公司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xxx公司
乙方(供方):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药品经销有限公司
为规范我公司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及时供应,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供方必须是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向需方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供需方存档备查。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相关企业资料复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应规定许可经营范围内的药品,如供方超范围向需方提供药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要对提供的药品质量负责,向需方提供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供方所提供的药品凡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如抽检不合格、药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担。如因需方储存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负责。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冷链设备,以防止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抵达需方。否则,为此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药原则:1、不得供应“三无”药品;2、不得供应假冒厂牌和商标及无出厂合格证的药品:3、不得供应即将变质或生产日期较久的药品;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供应有效期少于8个月的药品;5、不得供应不符合包装标志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的药品。
六、供方提供药品时,须向需方提供加盖供方印章的《药品检验报告单》和销售票据,且各项内容与该批次药品相符。
七、供方须按需方购药计划的药名、规格、数量、产地等要求供应药品,否则需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
八、需方凭供方药品清单票据(清单内容与实物相符),经需方验收员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破损等不合格药品,由供方负责赔偿或扣除供方药款。
九、需方须按双方议定的结款方式按时支付供方货款;需方不得将药品销往其他省份或地区(只限本省地区销售);需方须向供方提供协议药品详细流向,并提供书面材料;需方按供方指定市场批发价格销售协议药品。
十、供方与需方必须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生效后方可发生业务,且须在需方铺垫 万元资金作质量担保金。供方人员不得以需方名义销售协议以外的其他药品,否则需方不予返还质量担保金且供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无违规行为则合同期满后需方全额返还供方铺垫的质量担保金。
十一、需、供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双方不能合作,则应依法终止合同及业务往来。
十二、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 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需方名称:(盖章)xxx限公司供方名称:(盖章)吉林万通药业集团药品经销有限公司
需方地址:xxx 供方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万通路66号
需方法人代表:xxx 供方法人代表:潘巍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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