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精选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条款
一、《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
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解读十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读】本条是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二、如何解除和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有很多错误观点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能变更的“死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也适用劳动法与本法的协商变更原则。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除了劳动合同期限以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协商,进行变更。在变更合同条款时,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须注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否则,这种变更是无效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出现了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
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
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法律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说明他已经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确实需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责任、利益,把用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同制度。1986年7月,我国决定改革国营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国营企业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随着劳动法合同法的施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企业当中广泛推行。 国有企业改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企业通过改变企业形态,改变企业股权结构,改变企业的基本制度,转变为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织形式。
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职工难以适应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一旦让其进入市场,确实存在着竞争力弱难以适应的问题,年龄的局限又使其没有充足的条件来提高改进,应当说这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他们担心的不仅是能否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还存在着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却没有用人单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应当考虑那些给国家和企业作出过很多贡献的老职工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一个劳动者以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在制定本法时,这一项规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一些意见认为,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可能累计时间却很短。这一项规定仅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为判断标准,容易导致用人单位对一些低技能、岗位专业性不强的劳动者采取到期不续签的做法,从而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加重了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这一项之所以这样设计,就是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为了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又能同时保持用工的稳定性,防止因频繁更换劳动力而加大用工成本,就会延长每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从而解决了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有的意见认为,这一项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订立次数都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选择什么样的劳动者的决定权仍掌握在企业手中。只不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这种劳动合同也不是“终身制”的,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或是双方协商约定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关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义务,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也无据可查,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对此,本法作了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3、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
甲方(用人单位):深圳市三禾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员工):法 定 代 表 人: 张忠国 身份证号码: 地 址:深圳市宝安41区甲岸路德诚大厦 户 籍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0755-27837355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公司所服务区域。乙方保证在公司所服务的区域内服从安排和调动。
二、本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至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
三、甲方实行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时工作制。乙方每周正常工作时数为,小时,超出国家规定的每周标准工作时数 小时,属于固定加班时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乙方不得自行决定加班或者单方面主张加班时数,若加班时数未经甲方核准则视为无效。
四、乙方的标准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乙方在职期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则乙方的标准工资相应上调。
乙方的工资总额元/月由标准工资(即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和加班工资组成。甲方每月日为发薪日(节假日顺延),甲方于每月发薪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或由员工签字后以现金发放,在依法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保险费部分及其它扣减项目后,将乙方的标准工资、加班工资一次性转入乙方的工资账户或现金发放。
甲方按月在发薪日依法支付全部标准工资和加班工资。乙方如对标准工资和加班工资有异议的,应当在当月发薪日后七日内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如未提出异议,视为乙方无异议,不再就当月的全部工资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自愿放弃其它请求。
如乙方向甲方申请住宿,经甲方同意方可安排住宿,并乙方同意在每月工资里扣除 元/月的住宿费。如乙方试用期三天以内离职的,甲方不予结算工资。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按时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及相关事宜,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提供就职所需的一切证件和证明材料,并确保其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按时办理用工手续及相关事宣的,甲方可按乙方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应承担该法律后果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劳动工具,并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劳动安全卫生法。
律知识、安全操作规定及交通安全规则培训,乙方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交通安全规则;如乙方违反上述安全操作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交通安全规则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自愿接受最高额处罚并自愿辞工。
七、因甲方属劳动服务型企业,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客户单位的要求和客户的变更,重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八、甲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九、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导致甲方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乱,无法顺利安排工作交接的,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赔偿金额为乙方一个月工资。
十、乙方如果在入职之前,有隐瞒前病史,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甲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乙方办理保险。因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资料导致社会保险关系无效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十一、乙方如果未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或假期到期未履行续假手续而不回工地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十二、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制度,如违反乙方理解并同意办理辞工手续。
十三、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四、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五、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乙方知道并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保证自觉遵守。甲方有权依照规章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十六、春节前后两个月不批示请假与辞工申请。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签章):乙方姓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
编号: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石家庄鑫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住所: 石家庄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09号
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贾庆丰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在(地点)承担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 不定时工时制,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力,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就业准入工种的,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1、甲方于每季度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按乙方出勤工天计算,每天按元计算(其中社会保险费元)。 甲
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2、甲方可执行依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工资分配办法。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依照国家规定自行缴纳基本养老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以包含在乙方工资中。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至五十条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必须遵守我单位所有规章制度。
2、经济损害赔偿、培训赔偿、保密赔偿、竟业限制赔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
十、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按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国家规定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6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要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单位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一方执行工时制度,乙方每一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一周工作不超过 小时。每一周休息日为 。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时候,甲方支付乙方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辽宁省兴城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要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待遇按果树所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来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建立其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治劳动过程里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和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接触和终止与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时候,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其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的时候支付。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为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兴城市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 。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劳动用工合同
甲方:四川恒丰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劳动用工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劳动用工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有效期为 20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担任甲方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每月 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每月不得低于 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达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企业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四条、订立本劳动用工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劳动用工合同应随之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订立本劳动用工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用工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劳动用工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用工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劳动用工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长时间不能正常进行的,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本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劳动用工合同即为终止。
双方当事人在本劳动用工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用工合同。
第二十二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用工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用工合同自行终止。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
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用工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或违反本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或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含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履行本劳动用工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通川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通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劳动用工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劳动用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
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市劳动局制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日。本合同终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达到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____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工作制。
第五条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____市最低工资规定。乙方执行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按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元。
第八条乙方的保险待遇按执行。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____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
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依据____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京劳关发〈1995〉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欢欣鼓舞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____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1995〉163号)执行。
第十七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9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请看“租赁合同:租花业务合同”一文:
租赁合同:租花业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室内、外租花业务由乙方承接摆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1.摆放各种花卉植物的品种以双方能接受的价格为准,并将花木价格清单(经双方盖章签名后确认的')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确定花摆放地点为:_________,双方核定租金为_________,租金付款日期为每月_________日前。
3.如甲方提出需要增减或更换其它花卉的品种,按预算标准进行增减相应的费用。
4.经双方协商本租花合同从_ 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止。
5.甲方职责:要爱护所有摆放的植物,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需按花的价值给以赔偿。
6.乙方职责:保证所摆放的植物生长正常,无病虫害,及时修剪植物残枝,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并定期派人检查植物生长情况,生长不好的植物免费替换。
7.双方必须遵守合约,一方如解除合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免造成对方的损失,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执行本协议,如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 20xx年xx月xx日 _ 20xx年xx月xx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待遇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五条工资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鉴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1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基于甲乙双方现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作为双方履约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XXX工作。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在合同有效期内,变动乙方担当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下列各项规定。
四、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从事保安员工作,该岗位工作任务与职责如下:
1、执行门卫、守护、巡逻、人群控制等保安服务任务。
2、利用科技手段和设备执行保安服务任务。
3、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4、熟练掌握防火防盗的基本技能有清楚的认识,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发现执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和客户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置。
5、保安员对执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移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6、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司的各项条款,服从公司领导的命令。
7、维护公司的名誉和信用,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8、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要及时向公司和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不得隐瞒事实。
9、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不正当的使用公司物品,利用职务向
第三者提供便利或有利条件谋取经济利益。
10、不得为了私人的利益,向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要求或接受财、物,不得过分接待,发生金钱接待关系。 1
1、在本公司工作期间,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不得有经营自身业务的行为。 1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事宜。 1
3、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劳动纪律,酗酒、任何不礼貌的行为。 1
4、不得对他人施加暴力、威胁他人,妨碍公司的业务工作;不得偷盗等违法行为。 1
5、非工作上的目的不得使用公司设备物品不得损坏丢失匿藏公司的设备和物品,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带离公司。 1
6、须按时参加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 1
7、以用人单位的安全和利益为已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有勇于冒险和自我牺牲的精神。 1
8、工作过程中以预防劝阻调解为主禁止主动攻击他人一旦有暴力行为发生要学会使用正当防卫保护自己。 1
9、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不得有打击报复等不良行为。 20、在工作职责范围内服从公司的安排,主动配合公司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2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发放服装装备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匿藏凶器。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学习及工作工具。
六、甲方应就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法律知识等相关方面的业务常识对乙方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
第二章、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乙方的综合能力职位和业务确定乙方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每月。
2、试用期满,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应当按乙方当年正常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对方作为代通知金。
3、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受到任何伤害均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由个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工资按月发放给工人,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
第三章、除甲方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下列行为为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的行为,乙方具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补偿:
1、连续旷工____日或________年累计旷工____日以上;
2、利用社会不良力量解决公司内部问题的;
3、对别人恶语中伤、辱骂,造谣生事,诋毁公司或他人的名誉、信用的;
4、对主管和同事使用恐吓、胁迫、暴行及其他不法行为,危害人身安全的;
7、盗窃公司财物的;
5、挑拨是非,教唆、煽动他人怠工或者罢工,参与打架斗殴的;
6、蓄意违抗公司或主管领导的合理安排或调遣,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第四章、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共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单位(签字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2
《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有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尤其是:“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其没有到期时间,不能到期自动终止,其解除上的不便导致被广泛理解为终身合同。一旦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她可能自己也理解为终身合同,员工的这种心态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这个问题已经成了广大企业管理者最为担心的问题之一。
【案例】:谢某于1996年7月24日入职某百货公司并连续签订多份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均未明确谢某的具体工作地点,只写明“乙方(谢某)服从公司安排至广东省内工作”,谢某实际一直在广州工作。双方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从20xx年7月24日起至20xx年7月23日止,约定谢某的工作岗位为“营业员”,月工资1456元。20xx年7月15日,谢某收到百货公司发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文本,该合同载明谢某的工作岗位为“零售服务岗、行政岗”,工作地点为“广州市、东莞市、珠海市、中山市、佛山市(包括甲方以及属于其管理范畴的其他公司)”,月工资860元。谢某提出异议,认为工作地点范围扩大、工资数额降低。20xx年7月22日,百货公司向谢某发出书面通知,称双方就续签劳动合同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故通知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终止。谢某收到该通知后于20xx年7月24日正式离职。后谢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百货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百货公司表示工资减少是笔误所致,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
仲裁裁决百货公司支付谢某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630元;驳回其他仲裁请求。谢某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百货公司一次性支付谢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63120元。百货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百货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6820元(20xx年1月1日前按一倍计算,之后按二倍计算)。
【评析】: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而《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对于劳动者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维持原有劳动条件基础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案中,百货公司改变工作地点、降低劳动报酬是不当的,其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二、经济补偿的分段计算问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对此,一种观点认为不应分段计算,百货公司应对谢某的全部工作时间支付赔偿。另一种观点则主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经济补偿的处理应以20xx年1月1日为界分段计算。之前的根据《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按一倍计算;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二倍计算。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第二种观点。
首先,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原则。赋予一部法律或一部法律中的某一条文具有溯及力,应由制定该法律的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明确规定。根据这一原则,尤其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关于适用时间的规定,可以认定《劳动合同法》不具有溯及力。其次,二倍赔偿金是《劳动合同法》新规定的制度,如果将赔偿金的计算时间确定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用工之日,让用人单位为新法颁布前的行为承担责任,有失公允。再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理解,应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因此,将该条规定的“用工之日”理解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用工之日”更为准确。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对应,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那么,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法律是有规定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知识。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以下情形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中,第一种为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签订。而2-4中情形只要劳动者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就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种情形是法律直接推定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直接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期限长短不确定,而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4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市劳动局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XX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____区劳动合同范本。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合同范本《____区劳动合同范本》。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____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____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5
(用人单位)甲方:
(员工)乙方: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部门负责人:
单位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___省(市)___区(县)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试用期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一方执行___工时工作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小时。
第八条 对于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为___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___元/月。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为___元/月。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当地的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治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接触、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处理,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部门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人事处公章
(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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