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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授予协议

时间:2023-06-27 14:41:03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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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授予协议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权授予协议,欢迎大家分享。

股权授予协议

股权授予协议1

  甲方(公司):,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个人):,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根据甲方《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系甲方,职务为。经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进入机制”等的相关规定,在对乙方进入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最终资格确定后,将乙方列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一。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一,乙方认同甲方的发展战略和价值观,愿意将个人的前途与甲方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甲方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乙方认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一切内容,自愿配合甲方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自愿遵守该计划规定的所有条款及配套文件。

  第二条根据《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乙方获授甲方%的股份,需向甲方缴纳股金。签署本协议时甲方总资产为,上一年度销售额为,净利润额为,总股数数为。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享有按照公司规定的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

  (2)要求乙方按时足额缴纳股金;

  (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4)在乙方违反《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所列限制条款时,甲方享有按规定办法对乙方所持股份进行处理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发放红利;

  (2)乙方获授股份后后,甲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对乙方持有的股份进行工商注册。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照所持股份比例参与分红;

  (2)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激励对象因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而离职的,其有权保留持有的持股平台股权;

  (4)在持股平台解散清算时参与持股平台财产的分配;

  (5)法律、法规及股权授予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获得股权后,仍要认真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对获授的股权,乙方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也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3)按时足额缴纳股金;

  (4)保证依法承担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纳税义务;

  (5)不得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持股平台和公司利益的活动;

  (6)乙方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透露个人获授股份数量、《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经营状况等公司秘密,若违反,乙方承诺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7)在公司任职期间,遵守并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对于授予乙方的股份将恪守承诺,除非乙方有《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情形,否则甲方不得中途回购乙方的股份数额,也不得中途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协议。

  第六条乙方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参与甲方的激励计划,依法按规定程序享受股权收益,在签署本协议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协议任何一方变更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个人信息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甲方公司章程、违反甲方在《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或者国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直接结算乙方的股权收益(收益打入乙方提供的永久银行帐号中),终止与乙方的协议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按照本协议及《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规定解决,本协议及《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解决。

  第十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争议的,应当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除非法律规定或《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中允许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三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股权授予协议2

  甲方:

  住所:

  法人代表:

  注册号: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根据《xx公司事业部股权激励计划》(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本协议签订时系甲方________,经由xx公司事业部(下简称“A事业部”)董事会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评定程序”的相关规定,在对乙方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最终资格确定后,将乙方列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之一。

  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一,乙认同国贸事业部的发展战略和价值观,将个人的前途与A事业部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乙方认同《股权激励计划》一切内容,自愿配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自愿遵守该计划规定的所有条款及配套文件。

  第二条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乙方获授甲方子公司____xxx历史贡献股数量为____x股、业绩股数量为________________股,共需缴纳保证金____万美元。

  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子公司上一年度销售额为____、净利润额为____、品牌出口额占比为____,总股本数____。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享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列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行权数量、分红收益、转实股数等进行调整的权利。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3)在乙方违反《股权激励计划》所列限制条款时,甲方享有按规定办法对乙方所持业绩股进行处理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程序按时足额发放红利的义务。

  (2)在行权窗口期内,甲方需按规定的时间和价格对乙方要求行权业绩股予以行权。

  (3)乙方行权后,甲方需按规定的时间将行权后的股权进行工商注册。

  (4)甲方启动上市计划时,甲方需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乙方所持股权转为甲方股权。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列程序领取分红款的权利。

  (2)乙方完成相应业绩考核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要求甲方对其所持的满足行权条件的业绩股予以行权。

  (3)乙方达到转实股的业绩条件后,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及时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在甲方启动上市计划时,乙方有按股价价值将所持股权转为甲方股权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按时足额缴纳购股资金的义务。

  (2)乙方应恪尽职守,以确保《股权激励计划》所列绩效指标的达成。

  (3)乙方不得对所持业绩股用于抵押或偿还债务。

  (4)乙方保证依法承担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纳税义务。

  (5)乙方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透露个人获授股份数量、《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经营状况等,若违反,乙方承诺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5)乙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已告知其配偶。

  第五条

  甲方对于授予乙方的股份将恪守承诺,除非乙方有《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特殊情形,否则甲方不得中途取消或减少乙方的股份数额,也不得中途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协议。

  第六条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参与甲方的股权激励计划,依法按规定程序享受股权收益,在签署的《股权授予协议书》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

  协议任何一方变更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违反《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约定、违反甲方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规章制度或者国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直接结算乙方的股权收益(收益打入乙方提供的永久银行帐号中),终止与乙方的协议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股权激励计划》已涉及的内容按约定解决,《股权激励计划》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解决。

  第十条

甲乙双方每年签署的《业绩合同》作为《股权激励计划》配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协议非因法律规定或《股权激励计划》允许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三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国贸事业部秘书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权授予协议3

  甲方:

  住所:

  法人代表:

  注册号: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根据《##公司事业部股权激励计划》(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本协议签订时系甲方________,经由##公司事业部(下简称“A事业部”)董事会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评定程序”的相关规定,在对乙方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最终资格确定后,将乙方列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之一。

  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一,乙认同国贸事业部的发展战略和价值观,将个人的前途与A事业部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乙方认同《股权激励计划》一切内容,自愿配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自愿遵守该计划规定的所有条款及配套文件。

  第二条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乙方获授甲方子公司 历史贡献股数量为 股、业绩股数量为 股,共需缴纳保证金 万美元。

  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子公司 上一年度销售额为 、净利润额为 、品牌出口额占比为 ,总股本数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享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列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行权数量、分红收益、转实股数等进行调整的权利。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3)在乙方违反《股权激励计划》所列限制条款时,甲方享有按规定办法对乙方所持业绩股进行处理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程序按时足额发放红利的义务。

  (2)在行权窗口期内,甲方需按规定的时间和价格对乙方要求行权业绩股予以行权。

  (3)乙方行权后,甲方需按规定的时间将行权后的股权进行工商注册。

  (4)甲方启动上市计划时,甲方需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乙方所持股权转为甲方股权。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列程序领取分红款的权利。

  (2)乙方完成相应业绩考核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要求甲方对其所持的满足行权条件的业绩股予以行权。

  (3)乙方达到转实股的业绩条件后,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及时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在甲方启动上市计划时,乙方有按股价价值将所持股权转为甲方股权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按时足额缴纳购股资金的义务。

  (2)乙方应恪尽职守,以确保《股权激励计划》所列绩效指标的达成。

  (3)乙方不得对所持业绩股用于抵押或偿还债务。

  (4)乙方保证依法承担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纳税义务。

  (5)乙方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透露个人获授股份数量、《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经营状况等,若违反,乙方承诺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5)乙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已告知其配偶。

  第五条 甲方对于授予乙方的股份将恪守承诺,除非乙方有《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特殊情形,否则甲方不得中途取消或减少乙方的股份数额,也不得中途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协议。

  第六条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参与甲方的股权激励计划,依法按规定程序享受股权收益,在签署的《股权授予协议书》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 协议任何一方变更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违反《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约定、违反甲方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规章制度或者国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直接结算乙方的股权收益(收益打入乙方提供的永久银行帐号中),终止与乙方的协议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股权激励计划》已涉及的内容按约定解决,《股权激励计划》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解决。

  第十条 甲乙双方每年签署的《业绩合同》作为《股权激励计划》配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协议非因法律规定或《股权激励计划》允许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三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国贸事业部秘书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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