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9136范文网>实用文档>合同>煤炭购销合同

煤炭购销合同

时间:2023-07-17 07:54:49 合同 我要投稿

煤炭购销合同[必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煤炭购销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煤炭购销合同[必备]

煤炭购销合同1

  甲方(供方):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2.1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kcal/k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1.0%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除2.1和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2.1和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交货地点:京唐港或塘沽港。

  4.2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质量验收:

  5.2.1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机构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2.2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SGS)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SGS)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9.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0.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2

  供方:

  需方:

  一、产品、_____、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9%,灰分13%以内,空干基挥岁份9%以内,以遵义素密化验室为标准。

  注: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吨,灰分超过14由供方自己处理,硫每超过0.01扣3元一吨,超过1.2由供方自己处理,水份超过9%扣减吨位。

  三、数量及交货地址:先发900吨以遵义南XX过磅为准,

  四、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五、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先打定金20万,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内发货到遵义南XX。

  六、违约责任:按_____有关条款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的._____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生效

  甲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质量要求:

  1、 灰分:2、 挥发份:3、 4、 5、 煤种:甲方必须按照和乙方商定的煤种供给乙方发货,严谨掺假或发成其他煤种,如发生整车扣出吨位。

  二、数量:每月甲方必须保证给乙方供应无烟煤数量不得少于 1000 吨,客观因素除外。

  三、价格:980元/吨。

  四、验收方式:以乙方化验、过磅为准,如有异议协商解决。

  五、交货地点:乙方指定煤场。

  六、运输方式:由甲方组织运输。

  七、付款方式:预付货款,款到发货。

  八、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院裁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期限20xx年4月24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

  ********有限公司

煤炭购销合同4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总金额:

  二、矿方定期定时对煤碳质量进行化验,确保质量合格。

  三、矿方不负责运输,由需方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四、购煤合同以预付款的方式进行开票,并加盖财务公章方可有效。

  五、货物以散装行式,不进行规格包装。

  六、矿方不得延期发货,如遇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与需方共同协商。

  七、本销售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数量原 煤 产 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煤炭购销合同6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煤炭的买卖一事达成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的名称:中煤数量 吨;价格 元/吨(含增值税),金额元。

  货物的质量标准: 。

  二、货物的交付:乙方自提货,提货地点为。

  乙方提货人提货后,货物的交付即完成。

  三、甲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联系人: 电话:

  四、交货的时间、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交货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运输及费用:货物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的时间、方式。

  1、付款时间: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付清货款。

  2、付款方式:现汇。

  六、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的代表签字时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确需变更合同,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若双方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从逾期交货之日起,每天按逾期交付货物的价款的计算违约金。但是如遇甲方限产、停产以及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预付或付款的,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日按货物价款的计算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煤炭购销合同7

  合同号: 签订地点:安徽·淮南(国投新集集团)

  卖方: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国投新集刘庄矿业有限公司

  买方:扬州威亨热电有限公司

  1、20xx年合同量及煤种

  合同量为20万吨,煤种为烟混煤。

  2、价格

  按上表质量标准,出矿含税车板价为480元/吨。卖方垫付运杂费,买方承担。

  发热量以5000cal/g为基准,每升、降100cal/g,价格相应增、减6元/吨(含税)。

  4、矿区铁路专用线费用:6.1元/吨(含税)。

  5、交货方式及地点:火车散装,矿区专用线车板交货。

  6、计划发运

  无论市场情况如何变化,均应依双方商定的分月供货计划均衡发运。如由于双方生产等原因出现异常情况而导致不能正常均衡发运和接卸,应提前与对方协商。

  7、计量、质检方式

  (1)、以卖方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2)、以卖方质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8、结算方式

  执行二票结算,款到发货。以卖方的计量、计质数据进行开票结算,买卖双方按季度核对结算数据,差异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9、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10、其他约定事项

  (1)、价格、数量及质量等条款在执行期内双方均可根据市场或 生产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无异议,合同则继续执行。

  (2)、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向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11、卖方统一收款单位名称: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行朝阳中路支行498655014598091001 税务登记证:340421710923520

  地址及邮编: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12号 232001

  联系电话:0554-8661791 传真:0554-8661780

  12、买方结算单位名称:扬州威亨热电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

  税务登记证号: 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卖方代表: (盖章) 买方代表: (盖章)

  签订时间:

煤炭购销合同8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出卖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买受人:

  第一条 收货人名称、发到站、煤种品种、基质基价、数量:

  第二条 交(提)货方式:

  出卖人矿场车板交货。交货以前的风险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货以后的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委托出卖人的铁路运杂费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条 质量和数量的验收标准及方法:

  1、商品煤的质量、数量以出卖人的化验和计量结果或铁路货物运单(铁路货票)为计价和结算依据。

  2、买受人对收到的商品煤进行复验时,依照《煤炭送货办法》、《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标准GB/T18666-20xx《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进行,对质量、数量有异议,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合格。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的质、数量异议通知后,?日内应作出回复,否则视为不合格。

  3、买受人在商品煤交货以前可派人参与或监督出卖人的.采、制、化和计量工作,出卖人在商品煤交货以后可派人参与或监督买受人的采、制、化和计量。

  第四条 商品煤价格的计算及执行期限:

  1、本合同商品煤以第一条中所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热值(Qnet.ar)每增减 ? MJ/kg(100Kcal/kg), 对应基价增(减) ? 元/吨;

  2、本合同以第一条所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的价格执行期为xxxx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的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由买卖双方再行商定。

  第五条 货款、运杂费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1、货款、运杂费均以银行汇票、汇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时,按票面金额再加收利息(或将未到期的承兑贴现利息计入煤价)进行结算;

  2、对国家分配计划量,在每月的铁路核准计划量下达后一周内,年定货量在 ? 万吨以上(含 ? 万吨)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 ? %货款;年定货量在 ? 万吨以下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3、对市场交易量,买受人在每月提报计划前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4、出卖人从定货之日起?日内结清货款。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九条 其它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遇到特殊情况,买卖双方如需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必须在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有关手续,出卖人在组织货源困难时,征得买受人同意可进行品种、质级间调整,调整后按实发品种、质级价格进行结算,出卖人在申报批准铁路计划时遇有国家、部、委或铁路局政策性停办时,买受人充分理解,双方协商另定顺延期限,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出卖人: 买受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号: 邮政编码:

煤炭购销合同9

  甲方(委托方买方):

  乙方(居间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采购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卖方 (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煤炭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1.2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购销合同字样;

  2. 居间内容:

  委托采购商品名称: 煤;

  商品质量指标: 大卡电煤,详见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

  商品数量: 吨,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3.1 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煤炭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B 元吨,总额为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煤炭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B 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3甲方须在接到丙方向甲方发出的交款通知单(或缴款通知单、付款通知单、催款通知单)的当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间费用(税后)B 元吨,支付的计算数量以交款通知单体现的商品数量为准;

  3.4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签约通知之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签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甲方在接到丙方的交款通知单之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履约, 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3.5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3.6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发出交款通知单,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3.7本合同中提及的交款通知单是指丙方确认向甲方供货时,向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该通知书不限于交款通知单字样,只要真实的表达了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意愿即被视为有效通知;

  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受益金额

  元吨

  元吨

  元吨

  元吨

  居间费用共计:B 元(大写: 元整)

  4. 责任条款:

  4.1. 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4.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将根据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 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5. 违约责任:

  5.1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供货,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5.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__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5.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 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一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日期:____日期

煤炭购销合同10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数量:_________

  原煤产地:_________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5000kcal/kg

  2、挥发份:vad 22%—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___st.ad≤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___a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kg的基础上,定价为______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______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______元/吨,在5500kcal/kg---580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______元/吨,大于5800 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______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______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11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2.1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______________ca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______________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______________cag以上,则超过______________cag以上部分,每降低_______ca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_______%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除2.1和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2.1和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______________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质量验收:

  5.2.1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G)或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2.2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G)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G)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G)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ca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

  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9.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0.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______________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需方):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e.___________ ___________;ge; 5000C___________ g

  2、挥发份:___________d22 %28 %

  3、全水份:8 %

  4、含硫量:.___________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___________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占30%以下,大于3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C___________ 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C___________ 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

  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__X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C___________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C___________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C___________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C___________ g———5500C___________ g内,每增加100C___________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C___________ g———5800C___________ 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C___________ 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C___________ 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13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供给甲方块煤,具体事项协商如下:

  一、块煤的规格及指标和卸货地点

  (1)规格:三八块

  (2)指标:发热量指标6000大卡以上低位,挥发分35左右,水14左右,灰份6以下,硫0.5以下,固定碳55以上,焦渣2

  (3)卸货地点:京唐港

  二、价格及数量:吨价为元(不含税)。月需量为8000吨。

  三、结算方式:每500吨左右(既12车)为一批次。必须先付运费。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运一步到港,进港前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卸车费由车主负责,检验费由须方负责。

  五、违约责任:按煤的指票要求实行高奖低罚,每100卡奖罚10元(每吨)。低于5800卡,加倍扣,硫和焦渣超票后(1以上,3以上)拒收,所有费用由供方负责,如果甲方不能按时结帐付款,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六、协议生效后,在无自然灾害的`影响前提下,乙方肯定保证月须量。

  七、未尽事宜另议,在执行当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任选双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14

  甲方(买方):

  乙方(供应商):

  一、交货时间和数量

  __年__月__日前采购8000吨。

  二、交付方式

  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营业处,运费由乙方承担

  三、煤的来源和价格

  煤炭产地:内蒙古;价格:550元/吨。

  四、煤炭检验

  在给煤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有明显掺假和欺诈行为,应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奖惩措施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10万元(甲方仍欠煤除外)。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给煤计划和本合同的`相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交货不及时或不符合本合同相关质量要求而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或从仍欠的煤量中扣除)。

  六、定量测量

  以甲方在中恒称重为准,双方共同监督称重。如需外部称重,甲乙双方应共同监督称重并在称重单上签字。

  八、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物全部收到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十五天内付清货款。

  九、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应另行签订供货合同。

  十、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煤炭购销合同15

  购货单位(需方): 供货单位(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单位数量、价格。

  二、验收方法,交(提)货地点:双方现场取样,以需方化验为准,如双方有异议双方进行复检,以需方计量为准。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以双方协商为准。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或银行汇票。 五、违约责任:违约方负责后果。 六、其他:双方协商解决。

  附则:1、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2、本合同二份,副本一份,送货一份

  需方: 供方: 税号: 税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行号: 行号:

  签订日期:

【煤炭购销合同】相关文章:

煤炭购销合同07-20

煤炭购销合同01-26

煤炭购销合同【热门】11-28

电厂煤炭购销合同09-11

(必备)煤炭购销合同07-16

煤炭购销合同(优)07-16

(热门)煤炭购销合同07-16

煤炭购销合同【推荐】06-18

煤炭购销合同【热】06-13

【推荐】煤炭购销合同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