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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书

时间:2023-07-19 13:20:57 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购销合同书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销合同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购销合同书

购销合同书1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1、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2、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1、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相关法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2、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1、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2、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3、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4、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1、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2、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1、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2、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3、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1、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2、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3、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1、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2、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3、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1、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2、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3、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4、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5、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1、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2、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1、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2、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购销合同书2

  供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采购玉石达成如下条款,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向甲方采购的产品如下(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交接货物时间: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采购的`产品由甲方按乙方的需求进度交货,乙方需求计划应在每批供货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传真确认)通知甲方。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交货地点为,由乙方自提,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产品损耗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产品验收方式及异议期限产品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乙方收到货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三个月内提出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后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的全部货款。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七、纠纷处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应尽力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则在合同签订地进行诉讼。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书3

  甲方:内蒙古成吉思汗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 成吉思汗 系列高档白酒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确定销售关系: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销售关系,不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乙方只有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乙方无权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2、乙方与甲方的合作性质为 经销商。

  二、销售区域、期限: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 (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销售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销售产品:

  1、销售产品为甲方现有 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2、甲方开发其他新产品,将另行通知乙方具体销售政策,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另行签约或以本合同为准。

  3、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价格体系见附表)。

  四、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完成销售目标(指乙方累计购货金额)(见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内进货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年。分月销售目标分解(见下表)(以当月25日前货款到甲方账上为准): (单位:万元)

  产品 (第一年) 年(分月比例) 合计金额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1% 5% 8% 9% 6% 5% 6% 10% 8% 9% 10%

  合计

  2、乙方须完成销售目标,如乙方连续三月购货低于销售目标金额的70%,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的70%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备注:全年分解应按上表所列比例。新开户商家第一次进货,应在此次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作为首批进货。)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需将订货总金额的全额货款以现金或汇票先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交货和运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十天内发出货物,若乙方订货超过1000件,甲方以不影响乙方销售为原则分批分期发运。

  2、运输工具: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选择由甲方决定,但一天以上的长途运输工具以火车运输为主。

  3、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铁路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提货验货: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3‰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3‰,应凭铁路部门和保险公司有效证明文件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索赔,超过五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5、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产品所有权即从甲方转到乙方。

  若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甲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铺货及货款回收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传真或邮寄)给甲方,并详细列明所收货物品项、数量及金额;收货后三日内未通知甲方,视为甲方交货正确。

  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情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对于调整产品价格提出的任何主张不承担责任。

  2、责任:

  (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4)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发运。

  (5)如产品滞销是由于甲方供货延迟或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剩余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根据甲方供货时出具的单据,货号和批次确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但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以件为单位)。

  (6)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应作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权利、责任 :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 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答复,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做出书面答复,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责任:

  (1)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组建15人以上的营销队伍,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务终端能力。

  (2)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市场管理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在双方协议的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不得擅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见第九条)

  (3)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通路价格(附价格表),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成吉思汗系列产品商标、专利之任何侵权产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应在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或信函),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5)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的集团购货销售任务。

  (见附件四)

  (6)做好促销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各职能部门及终端的协调,协助对活动礼品、品尝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并作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足够的产品库存,防止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铺货目标见附件)。

  (9)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核所需的资料。

  (10)乙方与终端签订销售协议时,必须明确给终端配送的白酒产品,应包括成吉思汗所有系列酒,并主动协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销售。

  (11)乙方应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收集的当地市场动态,竞品信息、资料传给甲方。

  九、市场管理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 万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如发生,甲方第一次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如低于该价格,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

  (3)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如发生,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50%并解除双方的销售协议。

  (4)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假劣产品搭配销售,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重点市场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对乙方市场管理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市场管理保证金不计息。

  5、市场管理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0天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否则,双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结清余下保证金。

  十、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

  甲方的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但甲方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除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十一、 签名及盖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新约定,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否则,该合同或文件无效。

  2、所有甲方驻乙方区域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行为必须以本合同为准,对超出本合同约定且无甲方特别授权的任何行为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公司员工的口头承诺作为改变本公司约定事项的依据,若确需增加内容,须经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公文同意时,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的借贷行为均属于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乙方有权向该个人追索其个人欠款。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汇出首批进货款,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批进货金额不低于 万元。

  十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价格和区域的约定,可以根据第九条的约定处理。

  双方的任何一方行为构成为违约,对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精神执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合同生效前的双方的所有洽谈协议和以前甲、乙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内蒙古成吉思汗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名称:

  地 址:呼市乌兰察布西路内蒙古饭店十六层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客户经理:

  电 话:(手提)

  开户银行: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金盈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20310016001001566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电 话:(0471) 6XX08 电 话:

  传 真:(0471) 6205103 传 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书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并一至达成以下条款:

  一;购销清单

  二,付款方式:乙方提供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一次性付款。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日期:

  五,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再友好协商解决。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书5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是橱柜专业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设计制作"________"品牌厨柜,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其它配套产品(详见附件:《________橱柜订货清单》)。货款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按本合同货款总额一次性全额支付货款,乙方收款后根据双方确认的方案安排生产。

  三、运输方式:

  1. 运输方式为:车辆运输;

  2. 市区内(包括: ),乙方送货。送货到市区以外的甲方需另行支付送货费,乙方在全额收到甲方支付的以上送货费后,才开始送货。由于甲方迟延支付送货费造成的迟延送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3. 超出本条第2款的其它地区由甲方自行提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运输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额运输费后予以办理,货物的在途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4. 本合同内甲方订货产品由乙方送货且须通过楼梯搬运的,三楼以内(含三楼),三楼以上每增加一层每套家庭橱柜需增加80元的搬运费;

  5. 如建筑物可通过电梯运输,但由于甲方订购的超长台面该电梯不能运输的,甲方需自行解决上楼运输,乙方负责把台面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在建筑物的首层位置。

  四、交货期:

  1. ________橱柜产品供货期为40个工作日,其中实木门板橱柜供货期为55个工作日,标准现场安装施工期为7个工作日(含台面制作),总供货期和施工期共为 个工作日,特殊产品另行约定(以上供货期以甲方足额支付货款及橱柜尺寸经双方签字确认次日起算);

  2.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使场地具备最终二次复核尺寸条件(贴完墙、地砖,完成天花吊顶),若达不到该条件,安装日期顺延。

  3. 甲、乙双方初步约定的安装日期为 年 月 日,甲方应保证在此日期这前清洁好现场,安装师傅到现场后就能立刻展开工作,若达不到条件,安装日期顺延,并收取安装师傅误工费 元/人;

  4.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须二次上门的,乙方可收取二次上门费用 元。甲方未支付二次上门费前,乙方可暂停提供二次上门服务;

  五、验收:

  甲方按合同所订购的产品应于安装完毕24小时内予以验收,若有异议应在验收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或擅自提前使用均视为验收合格。

  六、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测量绘图,因乙方测量误差引起的尺寸问题及导致的修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2. 市区内(包括: ),乙方提供的橱柜安装服务(不含电器和水管等水电安装)。超出以上范围的橱柜安装服务由甲方自行解决。

  3.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配套产品及书面确认的配件尺寸进行整体设计,如因乙方引用甲方配件尺寸有误引起的问题及导致补救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事前提供的配件尺寸错误导致乙方须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后,乙方才开始返工。甲方也可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返工,但第三方施工前,甲方须向乙方出具乙方已交付合格产品的验收确认函或经双方确认的除配件尺寸问题外存在质量问题确认单。否则,第三方进行返工后甲方提出的一切产品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4. 乙方须按双方书面确定的安装时间进场安装,因乙方原因延迟安装的(双方另有约定或因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日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合同总额10%为限。

  5. 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施工现场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安装的产品与双方确认的方案不相符时,经认定为乙方责任,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无条件予以整改并安装到现场,同时赔偿甲方人民币贰佰元整。

  6. 安装后乙方负责清洁安装现场。

  7. 质量保障:乙方承担所提供配套产品的保修及维护工作(详见《________橱柜保修卡》),《________橱柜保修卡》在产品安装完成验收时交付予甲方。

  8. 售后服务:

  ① 正常条件下,乙方对其自制品和五金配件实行保修(保修期限详见《________橱柜保修卡》);

  ② 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保修电话或传真后,于两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方案;

  ③ 保修期自安装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④ 保修服务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责任:

  1. 甲方在合同签订并支付全部货款后需增加的订货,应先征得乙方同意并在新增的《订货清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增加项目的货款全额付清后,乙方安排采购、生产。如增补物品到货时间延迟而影响此前甲方订货的安装时间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双方签订合同后,如甲方要求更改设计方案,须经乙方认可方视为有效,同时安装日期另行约定,因更改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支付全部更改费用后乙方安排生产。

  3. 因甲方自备设备及配件引起的安装及售后服务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4. 因甲方提供的.配套产品及配件尺寸有误所引起的问题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 方案经双方确认后,产品安装现场的空间结构尺寸不得因装修而任意发生变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确认方案及安装日期,因更改造成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6.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测量、复核、设计及安装的相应条件,如因不具备相应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交货、安装,乙方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非乙方原因导致产品安装日期拖延满30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补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拖延满60日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产品保修期自合同签订后的 日开始起计算;拖延满一年未安装时,乙方有权处理合同约定的产品,已收取的货款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且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权益。

  2. 除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乙方无须退还甲方货款;如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退还甲方全部货款。

  九、补充条款:

  十、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双方确认以下的地址为双方邮件送达地址,一方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一方按照以下地址向对方发出的文件在寄出三天后视为送达。

  1. 甲方地址:

  2. 乙方地址: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________橱柜订货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附件:《________橱柜订货清单》

  甲 方: 乙 方:

  工程地址: 展厅地址:

  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传 真:

  移动电话: 委托代理人:

  传 真: 销售顾问: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购销合同书6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以便长期合作,并就甲方货物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附件说明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物流清单》确定,所签《物流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5、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四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物流清单》约定执行。

  2、价格:当市场价格下调时,乙方给予甲方的合作价也应相应的下调。乙方应给甲方的合作价应低于同范围的市场价或给其他公司的价格。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退还给甲方当次运费的差价,并赔偿当次运费的5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3、付款方式:双方协定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即:乙方在取货时提前垫付所承运的乙方货物货款,当货物送至目的地收货人签收后,由乙方负责向收件人收取货款和物流运费。

  4、《物流清单》:甲方《物流清单》为一式四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仓库留存第一联;乙方所执三份货物清单,第四联交收货人(注:收货人:货物发送的最终目标人。以下简称“客户”。)留存;其余两份交客户签章后乙方留存第二联,返回甲方财务第三联(注:《物流清单》第三联,以下简称“回执单”)作为有效运输检查结算凭证。甲方对乙方所返回的回执单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回执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结算清当次物流运输服务;否则,将根据第条的规定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主要为畜产品及饲料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二、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标准和结算方式与乙方结算运费。

  3、发生客户拒收的情况时,乙方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回执单且返回的货物完好无损,经甲方审核验收通过后,甲方须支付乙方往返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物流清单》的要求、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物流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即: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客户,并取得相应的收货凭证。

  2、甲方交付给乙方快递后,乙方有义务在运送期间保管好甲方的货物,保证货物安全完好:如出现灭失、短缺、损坏等情况,乙方须赔偿相应的损失。

  3、出现客户拒收情况时,乙方须按照合同协定的流程办理相应回执单、手续后将货物按上述要求返还甲方;乙方不可自行处置。

  第六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乙方货车的挡板处接受甲方货物时起,至货物送达目的地经客户签字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置受损货物。

  第七条:运输地点

  内蒙古奈曼旗东明镇;到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

  第八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日期时间,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水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等保护材料。

  3、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捆绑绳索和产品包装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磕碰而变形,装车后因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生锈、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7、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货到客户处,乙方在将货物交给客户时,应要求客户填写收货凭证,若客户拒收的应要求其详细填写拒收凭证,并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收货凭证或拒收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若乙方不能提供收货凭证的须提供拒收凭证、交还所承运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无损;若乙方不能提供凭证和货物或经调查凭证不符事实的视为乙方失误,由此引起的所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10.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1、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2、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13、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①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②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14、出现合同第八条第13款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八条第12款的规定。

  15、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6、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九条其他说明: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违反本合同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或损害对方利益,违约方应承担给另一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争议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通过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解决。

  3、本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7

  签订时间:XXXX年3月10日

  签订地点:**茶厂

  卖方:**茶厂(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茶叶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策,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品名、计量单位、数量、价款、交货日期

  品名:红叶特级绿茶

  计量单位:公斤

  数量:500

  单价(人民币):64元/千克

  总价:16000元

  交货日期:XXXX年6月20日

  二、质量要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茶叶必须为今年新茶,且茶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茶叶等级标准。

  三、包装要求:茶叶必须用大塑料外包,纸袋内装,外用纸箱或麻包袋装。包装费仍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方式及运费:由甲方直接运往乙方,运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方式及日期:货物到达乙方后,乙方根据有关茶叶验收规定,于2天内完成验收工作并确认收货。

  六、货款结算:乙方于确认收货10天以内通过银行托付货款。

  七、违约责任:合约签订后,如双方不能履行,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拒不交货或乙方拒付款都须处以货款20%的'罚金。甲方迟交货或乙方迟付款,则每天罚万分之三的滞纳金。甲方提供货物数量不足,则不足部分的货款按总货款的20%的比例赔偿。甲方提供货物质量不合格,则重新酌价。如遇特殊情况,则提前20天通知对方,并按总货款的10%赔偿损失费。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对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因协商不能解决,对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若遇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报对方,并根据有关合同法以书面形式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茶场(公章)

  代表人:XXX

  地址:××省××县城北区

  开户银行:××县农业银行

  账号:××××××××

  电话:××××××

  乙方

  **茶叶公司(公章)

  代表人:XXX

  地址:××市××路××号

  开户银行:××市工商银行

  账号××××××××

  电话:××××××

  签证机关

  ×××县工商行政管理处(公章)

购销合同书8

  甲方: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维护各自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公平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明细及价格

  备注:木门到货价为固定价格420元套(本价格含运输、安装与五金配件等消耗品,不含发票),供货数量暂定,以货物到达工地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为准。

  二、合同生效日期和付款方式

  1、合同自甲乙双方均签字之日起生效;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先由乙方供货并安装,安装至第十层时,甲方拨付进度款金额为已安装完成木门数量的50%货款;至全部项目的木门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货款的97%;余下3%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完毕时支付给乙方(注:质量保证期以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大合同中质量保证期同)。

  三、产品交货周期和验收标准

  3.1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即日开始送货至甲方指定安装地点。

  3.2由乙方负责运输和安装,当施工进度达到付款条件时,甲方应按合同中规定进行支付,若未按期支付,乙方有权利拒绝为甲方送货,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3.3按《木质门》和《木质门安装规范》进行产品质量和产品安装的验收;

  四、安装和保修范围

  4.1本合同生效后,木门即可进行安装,施工进度与室内刮白工程同步,五金及配套消耗品由乙方提供。

  4.2甲方现场如果不具备安装条件,经双方协商可以延期送货安装,乙方负责厂内保管甲方货物,但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货送至甲方现场后,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甲方负责乙方所送货物的安保工作,在甲方工地内造成所购货物的'丢失和损坏与乙方无关;

  4.3安装现场需具备的条件:地砖铺装完毕或铺地板的地面找平完毕,墙砖铺设完毕,过口石铺设完毕,现场有持续供电电源和照明设施,铺地板或地毯的地面需提供地板或地毯厚度尺寸;

  4.4现场安装由乙方进行施工,安装过程中造成乙方所供木制品的损坏,乙方自行负责修理并承担修理费用。

  4.5乙方对所出售的木制品出现非人为的损坏提供有期限的保修服务,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终生维修,具体保修内容:封边开胶、开裂;油漆起泡、起皮;门扇、门套、口线等木制品在非受潮和浸泡的情况下严重变形开裂、门扇分层;

  4.6锁具、合页、滑轨等功能性五金件保修内容:合页松动脱落,滑轨因为安装原因严重阻滞,均在乙方保修范围;

  4.7有偿维修服务内容包括:产品超出保修期限而进行的维修。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提供的木质门饰面为实木木皮,实木木皮为天然材质,边框为木框架,内用蜂窝纸填心,空心门,成品以双方认定的样品为准,实际提供的产品若与样品在纹理、颜色上有差异属正常范围,乙方确保交付给甲方木制品的产品用材和制作工艺与样品一致;

  5.2合同经双方确定签字后,为双方履行本合同的依据,若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单方不能擅自更改;

  5.3双方确认采购的产品签订合同后,即开始生产,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日内,甲方若对木制品的材质、尺寸、颜色、安装位置等有改动,需告知乙方销售人员,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如甲方改动方案在合同签订一周之后提出,产品已经备料但尚未制作完成,提出改动方队所造成的材料等费用损失及延迟交货等承担责任。

  5.4乙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木门,并负责相关产品的运输和安装,在此过程中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对方赔付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律程序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洞口尺寸确认单本订单的木门门扇尺寸由甲方提供,详细尺寸如下:

  木门门套的制作是按门扇的尺寸配备门套,甲方应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洞口尺寸进行洞口的处理,详细尺寸如下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尺寸进行洞口的调整,如因甲方的洞口尺寸不符合造成木门不能安装,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

  ____日期

购销合同书9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特向乙方采购建筑用钢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总建筑面积为____m2。

  3、工程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该工程主体封顶。

  二、所需钢材总量及质量

  1、甲方所需钢材总量约为____吨(±100吨),具体供货时间、钢材规格及型号须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钢材计划单执行。

  2、乙方须保证所供钢材为合格产品(不定厂家),并经得过枣阳市质检站的检验(含初检和复检),否则,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供货方式

  1、乙方须为甲方累计垫资____万元整。

  2、甲方须提前三天向乙方提供钢材供货计划单,乙方须保证在三天内将所需钢材送达甲方工地。否则,视为违约。

  3、每批钢材货到甲方工地,运费由乙方承担,吊卸费用(含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四、钢材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所供钢材全部以《我的钢铁网》中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钢)和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钢)当日所报网价为底价,按每吨另加____元整进行结算。

  2、乙方垫资外的.钢材款须由甲方于收货后当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3、乙方垫资的钢材款须由甲方于该工程主体封顶(____年____月____日)后五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4、甲方每次收货后,甲乙双方须在乙方出示的送货单上签字,该送货单(一式三联)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为双方结算的唯一有效依据。

  五、违约责任

  1、以上各条款须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若有任何一方违约,须由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所供钢材总额50%的违约金,且双方账目立即结清。

  2、乙方为甲方唯一供货商,甲方若未经乙方同意,擅自通过其它任何渠道采购钢材,须向乙方支付采购金额50%的违约金,且双方就此终止合同,并立即结清所有帐目。

  3、甲方因其他任何原因导致中途停工,或施工任务转包他人,或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均可立即停止供货,且双方结清所有帐目。

  4、若甲方因其他原因延误工期,导致该工程主体封顶时间过长,原定计划工期为四个月。甲方须将乙方垫资的钢材款(叁佰万)按月息2分计算与乙方结算,否则双方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给乙方所供钢材总额50%的违约金。

  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从乙方处订购部分绿化(经济林)苗木,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及义务,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位、金额如下表,若有变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二、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供的各类苗木中订购甲方所需品种、规格的苗木;

  2.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苗木;

  3.甲方将乙方供应的苗木验收合格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栽植、管护。

  三、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提供的各类苗木必须符合规定技术质量要求;

  2.乙方提供的各类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

  3.乙方苗木交货时必须附《苗木检疫证书》等相关证件;

  4.由于甲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力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的起苗、包装、运输全过程受甲方的监督,乙方按甲方要求规范操作。

  四、苗木供货地点由甲方确定,苗木的起苗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供苗木,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提供苗木具体时间,乙方延期,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苗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苗木款的.支付:

  1.乙方所供苗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苗木款的50%,剩余部分经甲方对苗木成活率进行抽查验收,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后,甲方根据苗木订购合同实际数量价格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苗木成活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甲方将扣除相应的苗木款;

  2.甲方以转账的方式付给乙方,乙方必须开具购苗发票。

  七、违约责任:

  1.若因苗木检疫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类苗木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苗木不合格比例不得超过3%,若超过比例,甲方拒收苗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土壤、气候、经营管理等因素使本合同不能按时执行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八、因土壤、气候、经营管理等因素所造成的苗木达不到成活标准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九、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自然因素使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时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货款两清后终止。在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更改和废止;否则,应承担合同条款相应的全部经济责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财务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购销合同书1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瓷砖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砖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2、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

  3、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瓷砖技术要求

  A竹陶砖(干压炻瓷通体砖)要求

  1. 型号规格:70mm×295mm(见样板)

  2. 尺寸偏差(%):符合GB/T 3810.2标准;长度方向允差≤±0.5;宽度方向允差≤±0.75;边直度允差≤±0.5;厚度允差允差≤±5;直角度允差≤±0.5;表面平整度允差≤±0.5;

  3. 表面质量:距1米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4. 吸水率:符合GB/T 3810.3;0.5≤平均值≤3(单个最大值≤3.3);

  5. 断裂模数: ≥35Mpa(单个最小值≥32);符合GB/T 3810.4标准;

  6. 破坏强度:≥1300N;符合GB/T 3810.4标准;

  7. 抗热震性:按GB/T3810.9;

  8. 抗冻性: 按符合GB/T3810.12;

  9. 放射性核元素限量按GB6566-20xx检验达A ;

  10. 耐污染性按GB/T3810.14检验达四级;

  B外墙挂贴砖(通体玻化砖)要求

  1、 型号规格:600 mm×600mm×13(见样板)

  2、 长度、宽度、厚度、边直度、直角度、表面平整度按GB/T3810.2检验允差不超过:±0.2%

  3、 吸水率按GB/T3810.3检验≤0.2%

  4、破坏强度按GB/T3810.4检验≥1700N

  5、断裂模数(平均)按GB/T3810.4检验≥35Mpa

  6、耐磨性按GB/T3810.6检验<168mm3

  7、抗冻性按GB/T3810.12检验经抗冻性试验后无裂纹或剥落

  8、耐污染性按GB/T3810.14检验达四级

  9、放射性核元素限量按GB6566-20xx检验达A

  四、 交货与包装

  1.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 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北京**C12M1地块甲方工地。

  3. 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瓷砖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 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 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交货时间与数量:

  1)首批交货时间20xx年8月25日前,交货产品为白色竹陶砖不少于3500㎡,咖啡色竹陶砖不少于20xx㎡;

  2)第二批交货20xx年9月1日前,白色竹陶砖不少于10000㎡,咖啡色竹陶砖不少于4000㎡,大砖5300㎡;

  3)第三批交货:9月15日前完成全部合同供货;

  4)每批交货所需线条和转角应按配比足额同时送达。

  5)交货期或数量如有调整,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如乙方产品经北京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合同总额的`20%,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同时乙方须提供等额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2. 到货款:分批供货、按每批次到货量支付,支付金额为该批次到货量合同价款的60%。

  3. 结算款:合同执行完毕,据实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凭结算确认书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本次支付乙方须同时提供结算金额100%的正式发票。

  4.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5. 以上每次付款,乙方须先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 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 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购销合同书12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及地点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供应各种石材至甲方工地内。

  二、供货单价

  1、水洗沙 60元/m3

  2、毛石 50元/m3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 根据双方确认样板进行验收;

  四、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

  1、 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 货款暂由乙方垫付,甲方会按进度支付给乙方货款。

  2、 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

  3、 乙方提供有效的开户银行,甲方将结算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

  六、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沙、石方量和质量如达不到甲方所需的要求,乙方则视为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

  3.由于沙石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书13

  乙方: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成立,办公场所年久失修,新的办公地点待建,需整改维护原恩阳镇新法庭,急需一批建筑装饰材料,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所需建材由乙方提供,价格为市场时价,必须从优,质量必须保证。

  二、材料进入现场,乙方必须通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否则,甲方视为材料不合格。

  三、所供材料必须提供税务部门所开的'国家正规税务发票,方可支付相应款项。

  四、付款方式: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材料款的80%,其余款项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发票支付全额。

  五、供货时间:为不定时和如甲方需用材料时,提前五天通知乙方,如乙方未按时提供材料,因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此合同装修整改完毕后合同终止。

  七、未尽事宜,再作补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14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钢材,为使交易顺利完成,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数量、价款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质量,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规格执行,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第三条:交(提)货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将所需产品和数量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的5日内完成备货。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为甲方自提,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工作,运费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的`当月,支付当月收到的货款的50%,剩余货款在收到货物起的3个月内全部结清。

  第六条:合同如果出现争议事项,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当地仲裁机关调解或由法院进行裁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15

  购方:(简称甲方)

  销方:(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向乙方购进早籼稻谷公斤,为明确双方责任,签订有关条款如下:

  一、购销品种:早籼稻谷。

  二、数量及生产时间:公斤,20xx年生产。

  三、质量标准:国标三等。其中:水份不超过13.5%,杂质不超过1%,色泽气味正常,不得渗杂旧粮。

  四、价格及付款方式:每公斤元,共计仟佰拾万元整。货款每2天结算一次,甲方按当期货款的`95%转账支付给乙方。余下货款每满500吨清算一次。

  五、包装及卸车费:散装。甲方负责卸车、过磅及仓内粮面平整,费用由甲方自理。

  六、交货地点及时间:防城港粮食储备库。乙方必须于20xx年10月10日前将所售稻谷运送到交货点。

  七、其它:

  (一)如果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稻谷,甲方有权拒绝收购,或者双方协商另作处理(如除杂、翻晒、扣除水份等)。

  (二)乙方必须在期限内将稻谷如数供应给甲方,乙方逾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按供贷不足部分每吨向乙方收取20元违约金(从余下5%的货款收取)。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户名:户名:仇诗继

  开户行:开户行:农村信用社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20xx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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