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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08-18 12:47:27 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共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共10篇)

工程合同 篇1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向乙订购涂料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

  涂料品牌:三棵树涂料(英文名称: SKSHU )

  第二条 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标准:相关的国家标准。

  2、乙提供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

  第三条 供货品名、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款

  第四条 涂布量

  1、 经甲乙双方确认三棵树涂料的涂布量如下:

  2、甲施工过程中实际用的产品数量大于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供应数量时,甲应提前10天通知乙补充供货的时间和数量。

  3、乙需安排工程技术指导人员进行施工指导,若甲按照乙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乙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涂布率没达到以上确定的涂布量,则甲有权将施工超出量从乙余剩的供货款中扣除。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甲须在工程涂料涂刷前天向乙订购货品(订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采购订单的产品的名称、品种、型材代号、颜色、订货数量、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其它相关要求,乙在接到甲订单后 7天内将订购的产品送到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地点,到货同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因乙原因造成供货时间延误的,应赔偿甲损失500元/天;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供货时间应予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交货地点:上海市普陀曹杨路888号

  3、运输方式:汽运,由乙负责组织并承担运费,负责卸车。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及标准

  1、验收时间:甲在乙交货时进行共同验收。

  2、验收地点:即乙交货地点。

  3、验收标准:按国家质量要求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 施工中质量保证措施

  1、为确保乙所供产品施工后的质量品质,甲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下列规定采取质量保证措施:

  1) 墙体表面的光滑度及相关修正和清理;

  2) 施工次序;

  3) 施工时环境温度限制;

  4) 成品保护。

  2、甲在乙工程监理指导下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乙应保证外墙涂装质量7~10年颜色不退色、不发花,涂膜不粉化、不脱落。

  3、如甲未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而造成涂布效果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由甲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按照上述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视为乙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为甲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甲向乙支付总货款的计人民币 240450元 )。

  2、乙将产品运到合同约定的供货地点,待施工开始进行,涂料的涂布率重新按照合同约定的数据进行核算,无异议后10日内,甲向乙支付货款的30%,计人民币元)。

  3、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年日内,涂料无明显褪色、发花、涂膜粉化、脱落现象(除楼体渗水处),甲向乙支付货款的10%,计人民币80150元 ).

  4、剩余10%的货款作为产品质保金,甲在工程完工两年无质量问题性无息支付给乙。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甲对乙的货物质量有异议,须在货到甲之日起 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换的要求,否则产品质量视为合格。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的违约责任

  1)甲中途无故退订单的,应赔偿乙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退货总额赔偿)。

  2)甲延期提货,应向乙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甲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向乙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3)甲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向乙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

  4)甲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的违约责任

  1)乙中途无故终止订单的,应赔偿甲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终止订单总额100%赔偿)。

  1)乙所交货物质量或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负责调换并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乙的原因逾期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3‰计算;乙违反合同规定,提供不合格货物的,按合同约定更换合格货物并向甲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3)乙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接货人的,乙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因此多支付费用两倍的金额;但甲必须提供因乙原因多支付费用的证明。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的发生影响了合同的履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者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相关证明。

  3、甲乙双方方在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经对方书面同意或者由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往来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对方。甲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开户行及帐号等项目发生改变时,甲必须在变更后的 3日内书面通知乙并将变更后的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送达给乙。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计四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公章):_________ 乙(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3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项目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

  1.1.2 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 服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 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

  1.1.6 一方: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 监理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项目建议书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 日:即历法日。

  1.1.10 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

  1.2 解释

  1.2.1 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

  1.2.1 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1.1.3 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2.监理单位的义务

  2.1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

  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

  2.2.1 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

  2.2.2 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

  2.3 职责

  2.3.1 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

  2.3.2 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

  2.3.2.1 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

  2.3.2.2 根据职责范围,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

  2.3.2.3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2.4 监理人员

  2.4.1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应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2.4.2 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2.4.3 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2.4.4 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

  2.4.5 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2.4.6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2.5 业主财产

  所有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均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监理单位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单提交业主。如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移交上述设施、设备和物品,此项工作可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报价中。

  2.6 保密

  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3.业主的义务

  3.1 监理工作条件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明确。

  3.2 资料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

  3.3 决定

  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b规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

  3.4 代表

  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监理单位。

  3.5 授权通知

  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6 设施和物品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后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相应服务。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规定,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放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3.7 辅助工作人员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4.责任和保障

  4.1 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台同的规定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向业主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与业主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单位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办理。

  4.2 业主的赔偿责任

  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4.3 赔偿责任的期限

  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

  4.4 赔偿的限额

  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4.1条和第4.2条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4.5 保障

  4.5.1 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的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位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

  4.5.2 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生递交履约担保书或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

  4.6 保险

  4.6.1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4.6.2 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生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监理会同的生效、终止‘变更‘脊柱与中止

  5.1 监理合同的生效

  监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5.2 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理单位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3 监理合同的终止

  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

  5.4 监理合同的变更

  5.4.1 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

  5.4.2 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第给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a拟定的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

  5.4.3 因业主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地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业主,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监理单位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

  5.4.4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调整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5.4.5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业主应据实向监理事垃给予补偿。

  5.5 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

  5.5.1 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位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并且:

  5.5.1.1 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5.1.2 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28日之后,有权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1.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

  5.6.2 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会同时,必须在56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3 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业主可书面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业主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国约担保金。

  5.5.4 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28日,或根据本合同条件和5.5.1.1条或第5.5.2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6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更求业主予以解释。若业主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单位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5 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5.6 转让和分包

  5.6.1 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以转让。

  5.6.2 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单位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6.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6.1 监理服务费用

  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1.1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

  6.1.2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向监理单位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如果该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方可根据本合同条件第5.4.1条和第5.4.2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的费率和价格。

  6.2 支付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2.1 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该补偿不影响本合同条件第5.5.5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

  6.2.2 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件第6.2.1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

  6.3 货币

  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其它

  7.1 合同双方的关系

  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同。业主和监理单垃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

  7.2 语言和法律

  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3 奖励

  业主欲就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投资节约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具有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予以奖励,则应在专用条件中写明奖励的办法。

  7.4 利益矛盾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5 版权

  7.5.1 对监理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监理服务中的所有文件,业主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监理单位的同意,业主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

  7.5.2 如果在专用条件中没有另外规定,则监理单位有权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但未经业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业主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济情报

  7.6 通知

  本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方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方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

  8.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专用条件的规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景观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包括:硬景(硬质铺地、园林小品等)、软景(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水体、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设计周期

  本合同签订以后于200*年*月*日前完成对扩初图的深化设计,其中包括总平方案调整、硬景部分施工图深化、材料替换、植物配置及水电安装设计、,以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设计内容需另行补签设计合同。

  第四条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项目乙方按*万元(大写:*万元正)人民币包干进行设计取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万元(大写:*万元正)人民币的设计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设计尾款即*元(大写:*元正)人民币。

  第五条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200*年*月*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

  第六条取费原则

  1、 本工程执行**,收费级别按**。

  2、 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 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第七条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万元(大写:)人民币,实际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决算为准。

  2、 本合同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其中*%为乙方施工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等进场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时间内将该款项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剩余*%作为在成都采购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汇同乙方直接支付给材料及苗木供应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补。

  3、 乙方每月*号上报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甲方5日内审核并拨付乙方完成量的*%的工程进度款。

  4、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于30日内办理完成决算,甲方扣除工程总价的*%

  的质保金,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5、 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在相应项目质保期满后,如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于2日内付清全部尾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 材料供应

  该工程所有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甲方认质认价。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先报甲方,按设计要求双方进行封样,作为乙方采购和甲方验收标准。如甲方核定价格后,认为个别材料、设备或植物高于市场价,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认为所认定的价格不能将材料、设备、植物购回,可书面通知甲方组织供应。

  第九条工程质量及质保期

  1、由于景观工程的特殊性,为确保美观、经济和适用,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二款执行。

  2、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积极配合甲方、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若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期限内进行修补或返工,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3、质保期:质保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装饰、水电安装一年、草坪养护三个月、灌木养护半年、乔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质保期内由乙方保活,若出现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一星期内到现场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换时间,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双方协作事项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适用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若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双方及时处理。

  2、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负责处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

  第十一条甲方职责及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及时将设计变更、变更通知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2、对乙方报送的材料样品,48小时之内进行认质认价。

  3、 对隐蔽工程24小时之内进行验收。

  4、 甲方负责提供与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技术资料,指定临设位置及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电源,乙方按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5、 接到乙方交工验收通知后,甲方应于两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好验收手续。

  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应认真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工程。

  2、乙方应对工程进度采取措施,发现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在24小时内报甲方。

  3、对已完工程在甲方验收前,应做好保护工作。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一式两套。

  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

  2、结算范围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列的硬景、软景、小品、水电等全部内容以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纪录等。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超过3日,乙方有权暂缓施工,施工工期顺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总造价支付乙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造价支付甲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 包 人:(章) 承 包 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邮 政 编 码: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日期:二○xx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姓名,性别月 身份证号

  乙方:

  姓名 ,性别,出身 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就贵阳市彭家湾二期工程土石方平基项目,经双方商讨达成以下条件及承诺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本着对贵阳市彭家湾二期工程土石方平基项目的人脉及项目充分了解,为乙方提供真实的信息,协助乙方对贵阳市彭家湾二期工程土石方平基项目的合同签订给予配合把关。

  2、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并协调中隧道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与乙方签订项目的施工合同。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跟踪业主对此项目的进度动向。

  2、本着甲方对贵阳市彭家湾二期工程土石方平基项目工程发包了解及拿到施工承包权的信任及信心,为甲方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及施工中资金和施工实力,劳动酬金及支付方式。指定甲方为唯一协调负责人,不能指定第三方(指另外的接洽人)为协调负责人。

  三、报酬支付

  1、在甲方帮助乙方取得这一项贵阳市彭家湾二期工程土石方平基项目工程施工承包权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劳动报酬总工程费 %

  2、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所得报酬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本项目再接受任何的第三方服务(施工队伍)。

  2、本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就此项目给予另外的施工队伍施工,视甲方违约赔偿乙方违约金5万元。

  3、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寻求其他合作者。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越过甲方与中介方完成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视为甲方完成工作,乙方需支付甲方本合同的.第三条的第1款所约定的劳务报酬,甲方对该劳务报酬有无限期追偿权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

  2、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就此项目与第三方(另外的接洽人)接洽,视乙方违约赔偿甲方违约金50万元。

  五、保密

  在本次服务项目中,甲、乙双方对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如甲方提出的协议合同乙方没有意见,双方签字当日生效。

  乙方: 身份证号:

  20xx年 月 日 甲方:见证人:

工程合同 篇6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职责,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务必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务必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图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

  3.甲方务必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务必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务必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群众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带给方便。勘察施工中务必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责);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7.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3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定金及勘察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偿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回到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XX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个性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个性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20%~40%的勘察费。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职责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带给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带给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职责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职责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状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职责,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理解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职责延迟带给勘察文件,时间达__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计委、建委、XX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_________有关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_________关于《_________》,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________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

  (一)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

  五、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应向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见证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内蒙古中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承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了国家建设,根据工程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后签定如下租赁承包协议:

  一、 甲方自20xx 年 8 月 27 日至 20xx 年 10 月 27 日租赁乙方挖掘机 PC220-7 型 1 台,承包土石方,预期 2 月。

  二、 付款方式及工作时间:

  1、乙方机械进场签合同,工作5日内甲方首付16500.00元整,其余款到月结清,每天租金为1100.00元整,甲方负责单程托运费300.00元整,本租金不含税收票据。工作时间不往下月累计。由于乙方的机械或司机原因造成的工时不足,按时扣费。

  2、每月工作时间为 330 小时,每天工作时间 11 小时,超出时间按加班计算,加班费 100 元/小时,如遇下雨或因甲方原因出现停工致使工作时间街接不上照常算作工作日。

  3、在租赁期间内,甲方未征的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部件。

  三、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机械进入甲方工地,甲方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

  食宿,并共同负责机械的安全,保证工程完工后机械人员安全离场。

  2、甲方只供柴油,其余付油由乙方负责。如油料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油料,造成机械损坏,应由甲方修理。如挖斗破损,由甲方协助乙方焊接好。

  3、施工工地如甲方属于证照不健全、出现电缆、光缆、水道、军事设施等影响施工,导致乙方机械人员被有关部门扣留甲方负责协调。

  4、如果出现甲方资金不能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照算工作日,停机两天再不付款,乙方有权把机械拖走,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机手应听从甲方工地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认真工作,合理施工,不听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费用乙方自负。但甲方不得强行机手进行危险作业,否则乙方机手有权拒绝。

  6、乙方应确保机械正常作业,圆满完成任务。

  7、甲方应确保乙方每月有天的维修保养机械时间。

  8、由于乙方机械手违章作业不听指挥造成的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在同等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在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五、本合同未经公证处公证,但经双方签字后享有法律的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地 址: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地 址: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9

  立合同单位: (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玉环县坎门苏泊尔紫桂苑工程项目需要。甲方将此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经过协商,共同签订合同如下,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1、防水材料的`价格:

  (1)、甲方将BAC自粘防水卷材包工、包料给乙方施工,国标价格 元/m2,企标价格 元/m2。

  (2)、其它防水材料价格另定,同价格优先考虑。

  (3)、计算方法按实际施工的面积计算《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达到合格标准,防水工程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施工,保修责任由乙方委托的人代理全权负责,代理人必须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建设部的规定保证此工程从完工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保修,若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等影响工程拖延时间,保修期限另外协商解决。如人为损坏或整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造成渗漏,代理人在五年内保证维修只收成本费。

  3、双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交乙方施工。

  (2)、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4)、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由甲方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有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使用。

  (5)、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处罚乙方。

  (6)、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确保工程质量,及时进行维修。

  4、结算方式及付款办法:

  (1)、以包工包料计算,防水面积按实结算。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按工程量进行结算,每月按工程量70%进行付款,中间结构验收后6个月内付到90%,余款到竣工验收后付到97%,其余3%作为保修金,二年内付清。(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无息返还给乙方)。

  (2)、乙方在收取工程款前,需提供收款额等额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本修路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五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10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借贷,经借贷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借贷方借款人民币____(大写)元。预计用款为一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元;________ 年____ 元;________ 年____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

  自支用借贷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借贷,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 年____ 月起至________ 年_______月止,就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借贷。预定为____ 年____ 元;________ 年____ 元;________ 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 年____元。借贷逾期不还的部分,借贷方有权限期追回借贷,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借贷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借贷方责任未按期提供借贷,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借贷方有权检查、监督借贷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贷,借贷方有权收回部分借贷,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借贷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贷方:(盖章)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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