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转让合同实用[4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转让合同 篇1
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甲方就项目名称为(暂拟名称)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委托乙方代理专利申请工作,现就工作中有关事项责,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专利申报事项;
2)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包括经全体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或甲方的技术人员向代理人详细介绍申请项目的技术内容,并交付必要的文字资料和图式。
3)甲方的专利申请不应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与退还。
4)在专利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人权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5)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所缴代理费不与退还。
6)甲方应派专人与乙方联系及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后,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否则,有此造成的失误,有乙方承担责任。
8)如因甲方过错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所收费用不与退还。
9)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代理费标准支付代理费,官费部分按中国专利局标准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缴。
10)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申请从始至取得专利证书阶段中的事宜。
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应自收到催款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缴清全部费用,在此期限仍未缴清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有关专利申请事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具体见双方签定的保密协议。
3)乙方指派相对稳定的专业对口的代理人专门负责甲方的专利申报项目。
4)乙方的代理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在甲方提供资料内容完整的情况下,外观专利申请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递件;新型专利申请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递件;发明专利申请在10个工作日完成递件(甲方核稿件时间,技术讨论时间不计在内)。
5)乙方代理的申请案件,在递交申请文件前,须经甲方确认后再提交。
6)乙方对已申报处在审查过程中的申请案有关事宜可以全权处理,但要及时向甲方征求意见及通告处理意见。因乙方工作失误,专利申请的权利丧失,可弥补的,乙方应义务弥补;如不可弥补,乙方退回该申请案的代理费,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后,应将申请文件副本及请款单及时交与甲方;专利局文件应及时转交甲方,交接必须有记录。
8)乙方应自收到政府机构下达的与甲方有关的所有官方文件之日起一周内将文件转寄给甲方。
9)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现有与甲方原委托业务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复印件、图表等)交还甲方。
10)乙方未履行应负义务,应与收到甲方责令改正的通知之日起五日内予以改正,乙方在此期限内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退还已收取乙方的费用,逾期按银行利率付息。
三、双方约定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费用标准:
实用新型申请代理费¥1500元/件;
发明申请代理费¥3300元/件;
外观申请代理费¥1000元/件;
实用新型及发明申请的超权项代理费为¥200元/项;
检索代理费0元;
其中:超权项为超过10个权利要求后的项数。
除上述缴费用标准外,如涉及其它服务项目费用原则上按双方议定标准执行。
涉及专利局官方费用的缴纳,按照有关政府文件执行。
2)支付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转来的申请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及缴款通知并核查无误后,应按在三天内
支付费用;专利申请获专利局授权后,甲方按上述“申请代理费”标准再向乙方支付20%的代理费,即300元,由甲方在接到授权通知后三日内支付。
专利年费、登记费、印刷费、印花税等甲方应依照国家专利局的通知缴纳。
四、其它事宜
1)乙方同意帮组甲方办理专利申请费用的政府资助退费手续。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法院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至专利申请获中国专利局授权通知、或因甲方原因造成视撤或被驳回之日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厂长: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鉴于转让方合法拥有一项G非职务发明创造,同意将已取得申请号的申请发明专利的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________。
鉴于受让方________愿意接受转让方G发明专利申请权,实施本合同已申请发明专利技术,并同意支付费用。
双方认为,本合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有助于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已申请专利技术的实施,发挥其经济的和社会的效益。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下述内容达成协议:
第一条转让方将G发明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发明创造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_______申请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双方向中国专利局填报《专利申请权转让申报书》,申请本发明专利的.权利归K厂所有。
第三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10天内,转让方将G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全套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专利发明申请后专利权授予前,一切申请专利事宜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
第五条本发明申请专利公告后,如第三方提出异议,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共同陈述意见,如因转让方无权申请专利而被驳回,则由转让方承担申请专利所发生的费用;如因其他原因被驳回,已发生的一切申请专利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专利申请不管何种原因被中国专利局驳回,则转让方退回已收取受让方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归受让方所持有,转让方是本专利的发明人,享有发明人的一切权利。
第七条受让方支付转让方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费___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一次付清。
第八条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由受让方自己实施专利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所获得利润或收取的使用费,按发给职务发明的发明人的奖金和报酬发给转让人。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已发生的专利申请和专利申请代理费用________元。
第十条受让方如未能按期向转让方支付专利申请权转让费、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申请代理费,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款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经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七份,双方各执三份,提交中国专利局一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市____路____号签订。
转让方: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3
甲方(售房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房人):
身份证号:
见证人:
身份证号: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库买卖一事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交易车库情况。
(一)该车库座落于宿迁市西湖上城院内,位于一栋楼楼下1-008号,车库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二)该车库暂时没有房产证。该车库原属_______所有,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证明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转让给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车库一并转让。
第二条:成交价格。
该车库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交易时间
买卖双方自愿协商交易时间为____年___月___日。买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卖方一次性支付,卖方在足额收取购车库款后向买方出具收据并交付车库钥匙。
第四条:卖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库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车库在本次转让之前己产生的全部税费,卖方应在转让完成前处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须负责,否则卖方必须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如在交易前卖方未能处理完毕该事宜,交易后仍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卖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不再拥有该车库所有权,所有权转归买方所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如买卖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导致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本合约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证明人
买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转让合同 篇4
概念
国际技术转让是指转让方将自己所有的技术跨越国界地转移给受让方的法律行为。这种技术转让具有国际性。各国的法律对什么是国际技术转让持有各种不同的解释。
将跨越国界的技术转让称之为国际技术转让,是比较切合实际的,也是国际上一致的看法。中国立法也是以技术转让是否跨越国界作为标准,衡量是属于国际技术转让还是属于国内技术转让。
内容
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对技术转让的内容列明如下:
(一)各种形式的.工业产权的转让、和授予许可,但是不包括单纯的商标、服务标记和商号名称这三种工业产权的转让和使用许可;
(二)以可行性研究、计划、图表、模型、说明、手册、公式、基本或者详细的工程设计、培训方案和设备、技术咨询和管理人员服务,以及人员培训等方式,而提供专有技术和技术知识;
(三)提供工厂和设备的安装、操作和运用以及交钥匙项目所需的技术知识;
(四)对于将要或已经购买、租赁或依其他方式获得的机器、设备、中间产品或原材料,提供取得、安装和使用所需的技术知识;
(五)提供工业和技术合作安排的技术内容。
但各国关于国际技术转让内容范围的规定各不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技术转让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即发明专利权、适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以及商标权的转让或使用许可(仅涉及商标权的转让除外);
(二)专有技术的许可,即以图纸、技术资料、技术规范等形式提供或者传授未公开过、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专有技术的许可;
(三)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四)含有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专有技术许可或者技术服务任何一项内容的合作生产和合作设计;
(五)提供含有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专有技术许可或者技术服务任何一项内容的成套设备、生产线和关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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