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工程合同(推荐)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朝阳寺村民小组
乙方:
经桃园村委会朝阳寺小组群众提议,通过四议二公开后,为改善村中环境及道路修建实施公开招标,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合同:
一、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二、施工要求:
1、大沟边路段宽5米,厚0.17米;
2、耐磨钢厂路段宽3米,厚0.17米,并增加6个错车带;
3、村中主路根据筹建组指定宽度施工,厚度0.17米;
4、以上三个路段路面原浆抹面、拖毛,切缝深度不低于10cm,减速带间隔由筹建组指定施工,长度以实际验收为准。
三、混泥土价格:三条路段综合价为80元/m3;
四、施工质量由小组和质监人员监管,如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须服从甲方要求及时整改,如不整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五、施工产生的.电费由集体承担。
六、施工期限:大沟边路段和耐磨钢厂路段,于20xx年12月20日前完工,村庄主干道于20xx年1月5日前完工,乙方如不按计划进度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补偿,可另找他人施工。
七、施工所用工具及设备由乙方自备。
八、春节前由甲乙方双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并退回扣减保证金余额。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地址:
被委托方(乙方):北京艾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 xxxx
公司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xx)、法规的规定,经甲、已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委托方指定区域室内空气净化治理施工工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北京美英华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办公室室内空气治理工程办公区室内除装修有害气体及异味施工。
1.2 工程地点:
1.3施工内容:除装修有害气体施工
二、工程委托范围:
2.1净化工程具体包含:1.室内装修污染空气处理;2.现有家具有害有机挥发物质消除;3.装修异味消除;
2.2治理项目:甲醛、苯、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2.3治理项目:治理后室内空气中上述污染物比治理前(初检数据)明显降低,达到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以复检数据 与国家标准数据对照值为依据。
2.4治理后复检
2.4.1甲、乙双方按国家规范或双方确认的项目或约定的治理指标(见2.2)要求复检验收。
2.4.2、乙方在治理结束后3天至7天内(产品技术要求时间),预检验收所治理工程,并出据复检报告,若约定治理项目在施工工期达不到治理目标,将执行违约责任条例中的规定。
三、合同工期:
工期: 天。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进场为准。
四、质量标准:
按照治理合同、室内空气净化工程治理方案,达到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xx(20xx版)。
五、工程委托方式:
5.1本合同采用按建筑平方米综合单价的方式。
5.2综合单价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管理、技术及安全文明施工等。
六、合同价款
6.1 面积金额:合同含税按建筑平方米综合治理面积计算,单价RMB 30元/平方米,治理总建筑积为: 平方米,合同总价为RMB ,大写 元整 。
七、付款方式和约定
7.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总价50%)RMB ,大写: 。
7.2施工完毕同时提交验收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余款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3甲方付清所有合同款项后,乙方须在7日内提供正式发票。
7.4甲方在正式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首付款,乙方收到首付款后按照甲方要求日期正式开工。
7.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每逾期开工一天,按预付款金额的1%偿付给甲方违约金。
7.6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付款的金额1%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八、甲方职责
8.1 及时确认治理范围点,并在入场前作好室内清洁工作,不留施工余料,确保装修完工及室内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室内现场未具备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要求的室内施工条件的,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8.2负责向乙方提供水、供电源连接点,配合施工人员施工中的用水用电,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8.3负责组织人员对工程实施监理协调相关工作。
8.4须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书后两日内签字认可完成,有通风系统须正常开启,保持室内光线充足,开窗通风。
九、乙方职责
9.1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报送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9.2乙方项目部如需变更人员安排、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变更。
9.3 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供施工治理方案,并严格按照施工治理的方案施工。
9.4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垃圾清运、施工人员管理等规定,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服从管理。
9.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人员和设备等应在1天内退场完毕,做到工完场清。
9.6在治理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7所使用的治理药剂均为国家检测合格产品。
十、暂停施工、工期延误
10.1 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规定的完工日期或以前完成本工程。
10.2 乙方的实际开工日期应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0.3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10.4 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委托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正式通知乙方,延期开工并相应顺延工期。
10.5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向乙方发出暂停施工令,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竣工验收
11.1 竣工验收流程
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乙方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后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
11.2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甲方在竣工验收检测报告上签字同意的日期。
十二、合同的生效、争议、解除和终止
12.1 本合同自甲方与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12.2本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同意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12.3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不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2.4所有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各自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其他约定
13.1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准确地通知对方应通知的事项;
13.2本治理合同仅对以上约定事项负责,如果治理结束后,空气质量验收检测前甲方因再次装修或添置家具,改装等原因引起新的污染,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3治理过程中,如因甲方造成的治理时间变化,则治理工期顺延,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治理期,经双方协商后,治理期顺延。
13.4治理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作好安全防护工作,乙方因操作不当造成自身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3.5 在工程结束经乙方检测合格后,甲方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甲方会出资请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做第三方检测,双方最终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最终报告。若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合格,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工程余款;或乙方安排在一周内重新施工一次。第二次施工完成后,由乙方出资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重新检测,若能达到合格标准,甲方付乙方全款。
13.6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合同法律条款进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北京艾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委托代 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三证明方:
甲方和乙方经公平、公正、友好协商,就张 标 工程退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地点:工点
3、工程内容:隧道 开挖、支护、衬砌、防排水工程、洞口防护及其大小临配套建设等。
第二条:乙方工程进场投入财产及完成工程量情况
1、乙方已完成工程量:(后附完成工程量三方签认退场清算清单)
2、乙方投入财产状况:(后附 投入财产三方签认退场清算清单)
第三条:已完成工程量的清算
1、依据甲乙双方逐月的验收工程量清单为计算工程价款的唯一依据,依据甲乙双方在20xx年6~7月验收的临建工程作为临建工程退场清算的基础。
2、对乙方含临建的已完成工程量及产值的清算:
(1) 乙方已完成合同内外工程总产值万元(含临建工程万元)。
(2)乙方承担在施工中的违规、违章处罚金计 万元。
(3)综上所述乙方应得含临建工程的已完成工程量清算款总计万元,扣除违规处罚金万元,剩余工程款 万元。
第四条:乙方投入财产的清算(投入财产转让费指“机械设备、设施、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具、二三项材料、房屋等”的转让费)
1、依据甲乙双方现场清点的项目、数量和乙方所提供的采购发票或收据计算乙方投入财产的总价款。依据国家机械设备、设施、用品等折旧率的'测算标准并结合已完成产值占合同价的比率,清算乙方投入财产的使用费用。乙方投入财产的转让费为乙方投入财产的评估价值-使用费用。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投入财产(机械设备、设施、房屋、用品、机具、二三项材料等)清单中的财产类别、型号、功率、已使用年限,双方同意认定其打包转让费为 万元。
第五条:退场清退款的付款方式(后附退场费用清算清单)
1、乙方退场清算总费用:工程款 万元、投入的财产转让费万元、主要材料万元整,风险抵押金万元整,扣除违规罚金万元。退场清退款总计费用:万元。
2、此前验工计价过程中甲方已支付乙方总费用:工程款 万元、材料垫付款万元。总计费用:万元。
3、本次退场付款费用:乙方退场清算总费用-上述第2点的甲方已支付乙方总费用= 万元。
4、付款时间:甲方在20xx年1月20日前支付给乙方 万元(其中 万元乙方必须用于清偿地方紧要债务),20xx年5月30日前分三次清还剩余的万元清算款(其中工地交接完成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万元清算款;春节后乙方转请甲方代付外欠款项约万元(详见第六条第7点),4月30日前支付 万元清算款,5月31日前支付清算款的尾款 万元。正常情况下甲方若不
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清算款时,甲方承诺超过时间按月息2%计算相应应付清算款利息。乙方每次收到相应清算款时,由乙方开具收据并由第三证明方鉴证。)。
第六条:甲乙双方综合约定条款:
1、乙方已完成的合同清单项目内的工程款税金由乙方支付,若乙方已交税金或发票总额未达到原合同约定条款应缴纳的额度,甲方有权在清算款中扣减相应税金的差额。
2、在乙方施工期间及甲方接手工地前,乙方涉及的全部债权债务、各种纠纷、工伤理赔等(包含但不限于农民工工资、设备租金、材料及设备款、借款、工程款、税金、合伙投资款、运输费、资金利息、工伤理赔、与地方的纠纷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3、甲方进驻工地时与乙方按照三方签认的“ 隧道投入财产退场清算清单”共同清点机械设备、机具、各种材料、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房屋、设施等。若甲方接收的乙方投入财产的数量、规格型号与三方签证的“投入财产退场清算清单”不符时,甲方有权在退场清算款中扣减相应的费用。
4、乙方原承包的工程场地,于20xx年2月15日清场交还甲方进场施工(交接之前时间段内工地现场仍由乙方负责看管及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所完成工程的全部资料(含电子版等)交割给甲方。因乙方原因(故意不配合经第三证明方调解后仍无法解决的)耽搁交接,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壹万元/天。若资料或签证不齐全,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补齐相关签证资料。
5、上述认定的退场清算款(包括工程款和投入的财产)已包含了乙方在本工程中的所有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和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外欠款及利息、税金、履约保证金、公司及项目借款、工程
量结算款、各种纠纷、工伤理赔及乙方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其它所有支出和甲方对乙方的合理补偿。
6、附后三方签证的“投入财产退场清算清单”及“已完工程量退场清算清单”的产权在甲方清算款付清之时起归属甲方。原机械设备、机具、设施、用品、二三项材料、房屋等产权不明晰的,乙方承诺在甲方清算款付清之时履行完产权归属手续(必要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完成产权归属变更手续)。若甲方发现乙方有隐瞒、欺骗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直、间接损失。
7、甲方已知或未知的乙方外欠款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按商定时间付款时,乙方必须在20xx年4月30日前将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外欠款全部付清。乙方亦可在20xx年2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外欠款项(必要项目需提供合同)及最大限度的偿还时间段、偿还金额清单(外欠款不能超过 万元,若超过,其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请求甲方代为付款并在乙方退场清算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的代付款。甲方同意代为付款后,若由于甲方未能按照乙方提供的外欠款详细清单及时代为支付乙方相应外欠款,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提供的外欠款详细清单有虚假,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直、间接损失。
8、对于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现场材料、设备、物资、临建(含房屋)、机具型号数量原则上不再调整。附件中所列财务已付现金、垫付材料款原则上不再调整。
9、甲乙双方承诺此协议只适用于双方,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
10、第三证明方有监督甲、乙双方履行退场协议的义务。
11、本协议的法律管辖权为退场工程所在地县 。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原约定的 隧道 分包合同自行失效。自甲方支付完乙方退场清算款、甲乙双方完成所有甲方接收项目的产权归属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和第三证明方各执壹份。 附件: 隧道退场费用清算清单、 隧道已完成工程量退场清算清单及投入财产退场清算清单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日期:
第三证明方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日期: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日期
工程合同 篇4
一、《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分析:理解该条的要点在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二、《建筑法》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析:《建筑法》上述的一系列规定,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是不能承建相关工程的;二是对合法承包、违法挂靠、联营、非法转包、合法分包、违法分包等一系列建筑合同行为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
三、《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x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分析:《招标投标法》的上述规定明确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必须招标的范围(第三条),对该条的理解必须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来理解;二是在法律责任章节里用六条规定来明确了招投标后合同无效的情形。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分析:该司法解释是目前为止我国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最全面、最权威的司法解释,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热点争议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解答。稍有遗憾的是该解释对合同效力的规定范围较前述几个法律的规定来说是缩小解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其它情形能否认定为无效?该解释的出台在这方面引起了不必要的分歧。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电力安装工程承包 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保质、保量、保工期、安全顺利完成工程任务,甲、乙双方经相互协商,特签定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 设计以甲方图纸为准,甲方配电工程线路架设施工( 米)。
四、开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五、配电工程线路架设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元),经甲、乙方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干制,乙方负责本工程所需材料及施工。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甲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前期施工材料款:¥ 元,乙方收到款后,日内组织施工,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全部工程款。
七、技术资料:
凡是乙方施工承担工程,必须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八、损失责任:工程开工后,乙方严格按图施工,工程项目变更影响结构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凡擅自变更项目或质量事故不合格项目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九、安全生产:
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做好队、组二级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好每道工序的安全交底工作,乙方必须严格实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安全帽、安全标牌、警牌、安全施工日记等不许齐。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包含国家强制规范要求、人身伤害保险费用,甲方不负责。
十、违约责任:
按《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保修条款:
以国家电力部门出台的.保修周期一年为准,因施工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十二、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决算完毕一年后失效。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工程合同 篇6
编号:
日期:年月日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公司
地址:
电传:
×国公司
地址:
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中国公司×国公司
附件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受益人:中国公司
年月日
关于贵公司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总金额为美元的第号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我办事处愿对乙方向贵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负责下列保证责任:
我们保证责任范围为上述协议总金额的25%即美元,如果贵公司书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协议规定向贵公司履行协议义务而要求退款时,我办事处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贵公司按上述协议书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已支付给乙方的金额计美元整退还给贵公司,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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