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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时间:2023-10-09 10:29:55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房屋合同【精】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房屋合同【精】

房屋合同 篇1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位于 出租于乙方使用。面积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万元/年

  1. 乙方须遵守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如乙方不按约定预交租赁费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补交欠付租金,还应赔偿当年度租金一倍的损失。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0天的,甲方可采取锁门方式催收资金。

  2、自第二年度开始,乙方应在该年度租期起算前一个月一次性向甲方预付下一年度的全部租金;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出租于乙方的房屋具有排他性所有权。

  2、甲方保证出租的房屋正常通水、通电、通暖并通过消防验收。

  3、甲方所出租的房屋以合同签订时的现状为准,双方不再办理交付验收手续,乙方接收即视为符合合同的.约定。

  4、乙方租赁甲方的房屋暂定用途为 ,也可用于同类经营。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使用用途。

  5、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改扩建,不得损坏房屋的承重墙体。合同期届满时,乙方不得拆除改扩建部分,甲方亦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

  6、乙方为了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可在租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添置设施。但应考虑租赁期限适度装修,租赁期满或因承租人违约致使合同被解除时,甲方均不对乙方的装修及室内物品予以任何补偿,乙方也不得拆除、损毁。

  7、乙方在租赁期间须合法经营,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暖等一切经营费用及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9、租赁期间,房屋的全部设施的维修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应善意使用房屋、尽到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注意义务。租赁期间,如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包括租赁物和对第三方的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具有预先垫付的义务。

  11、租赁期间,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房屋另行转租他人。

  12、乙方如愿意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租赁房屋的,乙方应在租赁期间届满前的 个月之前与甲方协商另行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开始另行招商,乙方不得主张因此对乙方经营造成影响。

  13、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除装修外的其他可移动设施、设备进行拆除,不宜拆除的,乙方不得拆除。

  14、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乙方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房权。但甲方整体出售,乙方不整体购买时,乙方不具有该优先权。

  15、甲乙双方应签订交房、还房的交接手续。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房屋的,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标准的20%承担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将房屋按本合同约定恢复原状,将房屋交付于甲方。

  2、租期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按逾期欠款数额的20%向甲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擅自违法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本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另行签订租赁合同。乙方超期使用房屋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数额的1倍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直到按该标准承担至实际返还房屋为止。

  六、本合同可经协商一致书面变更、解除,可依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依法解除。

  七、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诉由租赁物所在地具有相应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八、双方确认:本合同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双方在签订时已充分知晓本合同每一条款内容的意思表示。

  九、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的约定为准。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2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坐落于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房屋的格局为 室 厅 厨 卫)。该房屋用途为生活用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2、甲方于3月8日与出租房季某签订半年租房合约,现转租给乙方。

  3、甲方与乙方合约签订完之后房屋发生一切损失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与出租方自行解决。

  4、乙方向甲方支付金额x元。

  5、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租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昆

  明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 省 市 ,建筑面积 平方米,楼层 ,朝向 房屋结构 配套设施及装修情况,附带家具家电情况:

  第二条 房屋用途

  乙方承租此房作使用。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租金

  租金每月: 元,共计 。 租金分 次支付,第 次,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第 次,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第 次,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第 次,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第五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 费用由甲方承担。

  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 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押金

  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应交纳租房押金乙方结清本合同中约定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应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装修、附带家具家电造成人为损坏,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责任

  出租房的自然损坏或者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甲方负责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用乙方交付的押金扣抵修复费用。

  第八条 续租

  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需要续租,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提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 产权人变更

  合同期内,甲方如出售此房屋,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

  拥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后,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权者继续有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如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除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约定月租金的实际逾期交付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同,收回房屋,并按本条中第1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按本条中第一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合同期内,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按本条中第一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者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者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诉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实际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电表底数: ,水表底数 ,煤气底数

  其他 :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4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在家装公司、市场、工地之间跑断了腿,还是被搞得团团转,最后,看到表面差不多了,也就在验 收单上签字了事。但是,不少装修合同陷阱不仅在数字和时间上做文章,还有很多关键的条款被故意遗漏 。这些被遗漏的条款往往和工程的价格、质量、环保性能以及维修等事项有直接 关系,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时,一定不要忘了查漏补缺,给出 现漏洞的装修合同打上“补丁”。

  一、签合同时注意约定预算与结算浮动比例

  范例: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竣工结算上下增减幅度不超过预算5%。

  专家点评:一些不规范的装饰公司往往以低廉的报价吸引市民,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层层加码,导致装修费用“低开高走”,严重超标。其中猫腻就在于,装饰公司在报价中少算工程量、少算材料支出,或者故意漏报必需的项目,如少算电位数量等。等到进入施工阶段中,这些少算的部分不断浮出水面,业主也只好乖乖地掏钱。而事实上,这些隐藏项目通过专业的测算是完全可以在施工前计算得到,并非是不可控因素。所以,为了防止装饰公司“低开高走”蒙骗消费者,在签合同时不要忘了约定有关预算与结算的浮动比例。

  二、合同内要具体约定质量责任归属

  范例:由于乙方(装饰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专家点评: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装修过程中,业主往往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处于劣势,尤其当出现纠纷时,装饰公司用各种借口要求业主承担部分费用。事实上,按照标准合同的规定,这些费用应由装饰公司承担。为了逃避责任,这一条被许多不良装饰公司故意漏掉,在发生质量问题时,以材料不合格等借口拒绝返工,更拒绝承担相关费用。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市民完全可以把这一条款作为“工程质量和验收”部分的重要条款加入其中。并可以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约定更加具体的补充条款。

  三、合同内要增加材料环保性能条款

  范例:甲方(业主)或乙方(装饰公司)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专家点评:早在20xx年,国家质检总局就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规定了水泥、砖、板材、油漆等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的甲醛、苯、氨等有害物质的限量,但是有些装饰公司为了从材料中牟取暴利,故意在装修合同中漏掉有关材料环保性能的'条款,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采取半包形式的业主,这一点尤为重要,需要由装饰公司提供的夹板、胶粘剂、防水材料等都有可能成为室内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当然,这一条也为市民提了个醒,购买装饰材料别忘了查看环保检测报告。

  四、签合同时要明确验收的具体事宜

  范例: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通不过的,甲方(业主)有权拒收,乙方(装饰公司)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专家点评:有消费者投诉,工程还没有结束,就出现了墙砖脱落、木地板发霉的现象,装饰公司却以材料不合格或业主保护不当为由拒绝返工。其实,未经业主验收且未投入使用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应由装饰公司承担责任,并且业主有权拒绝验收。为了防止装饰公司以材料不合格为由推卸责任,市民还可以在材料交接环节使用《材料交接单》,在材料使用前交由装饰公司验收,并进行详细记录。《材料交接单》可将材料的品牌、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一一登记,日后验收通不过,市民可凭借《装修合同》和《材料交接单》要求装饰公司返工或赔偿。

  五、竣工后要增加索要重要凭证条款

  范例: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业主)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装饰公司)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

  专家点评:《工程保修单》是装修工程保修的重要凭证,其中可以相互约定保修年限,保修条件,以及针对不同的质量问题,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出现纠纷以后,《工程保修单》也是消费者维权的必须凭证之一。管线竣工图等资料也需要在竣工后及时索要,尤其是在保修期过后,维修水电隐蔽工程时管线竣工图是非常必要的指引,而当需要安装其他家电时,管线竣工图也必不可少,装橱柜时打破水管、装热水器打断电线等事故出现的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图纸的指引。

房屋合同 篇5

  1 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 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 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4 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房屋合同 篇6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 * *(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 * 市* *区**地号土地内定名"* *名宫",经暂编号a区*栋*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 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 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 *市政府* *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 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 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 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 保固期限: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 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仟*佰*拾*万*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 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佰*拾*万*仟整。

  (二) 土地价款为人民币*佰*拾*万*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 付款办法: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仟*佰*拾*仟元整,分为自备款人民币*佰*拾*万*仟元整,优惠贷款人民币*佰*拾*万*仟元整,银行贷款人民币*佰*拾*万*仟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 贷款办法: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应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约(第九条)所规定工程进度的'约定付款时,其逾期部分甲方愿自通知交款日后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上项滞纳金于补交其应付款时一并付与乙方,如逾期滞纳达十五天,经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时,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约及代办贷款委托书,代管印章委托书等与本契约有连带关系的约定,甲方同意将已缴的款项现金部分由乙方没收,以为抵偿乙方所受的损失,乙方并得将甲方所订购的房地另行出售与第三者或为其他处分,甲方绝无异议,甲方若依前条约定的付款规定,以票据支付时,甲方保证兑现,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视为甲方未缴款,依前述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买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项,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 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 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

  (三) 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契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 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论甲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 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如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条 产权登记: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地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贷款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现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头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 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 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 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 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 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 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下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 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 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贷款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贷款。

  第十九条 通知送达: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事项均以书面按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约房屋变更设计,须以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后委托乙方办理,所需工程费用经双方议定价格后,差价由甲方于变更同时给付乙方,但经不减少于原定总价为原则,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间内给付时,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取消变更设计的要求,乙方为避免影响工程的进度,得按原合约图说施工 ,甲方绝无异议。

  (二) 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行本约房屋自行装潢施工。

  (三) 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登记完毕甲方领取所有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第二十一条 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契约房地的权利与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约所约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 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规定的,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 契约分存: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 * *法院为管辖法院。

  立契约书人: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电话:

  * * *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7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标的为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__ 门___________房间,其中____________为出租给乙方房间。

  第二条 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客卧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租金为每月__________,如果房东加租,讨论后定,押金______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支付形式为:每月交付房租,每_____月交付水电燃气费。水费______/吨,电费_____/度,燃气 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甲方与房东所签房屋租赁合同附件。

  第四条 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第五条 合租期间,水、电、煤气、宽带费(如使用)等由甲、乙两方共同支付。

  第六条 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

  第七条 朋友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超过2个朋友来访,应提前告知对方。

  第八条 各自做饭,还是搭伙,根据双方的饮食习惯,协商解决。因生活需要,添置设施发生的`费用,依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 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十条 乙方需退房的话,因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不退押金。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第十一条 乙方具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 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乙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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