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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0-16 08:57:54 合同 我要投稿

(荐)工程合同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荐)工程合同10篇

工程合同 篇1

  【摘 要】:本文从工程合同的重要性出发,分析了工程合同谈判的订立原则和谈判特点,认为工程合同谈判的准备工作非常重要,在此基础上分析指出了工程合同谈判的技巧必不可缺,并进一步阐述了态度诚实而语言精彩、善于观察而以诚感人、避重就轻而求同存异、沉着智慧而巧妙拒绝等四大技巧。

  【关键字】:工程合同谈判;特点;原则;准备;技巧

  “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这句谚语形象的表达了合同的重要性,可见合同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合同的签订应该是互利双赢的,工程合同也不例外。建筑业的工程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进行工程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进行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管理、计量支付的依据,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要按合同办事,是施工行为的行为准则和权责纠纷依据。工程合同签订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成功与否,这就要求合同双方通过成功的合同谈判,在充分交流的基础上,签订一份互利双赢的合同。

  一、工程合同谈判的特点及订立原则

  1、工程合同谈判的特点

  工程合同谈判会持续。由于工程建设的客观与特殊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工程合同谈判不是一劳永逸的,有一个持续的过程。它包括合同签订时的谈判,也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针对合同变更的谈判工作。这就需要一种持之以恒的精神,时刻掌握工程进度、合同双方财务状况、市场变动情况等各方面的情况,以做好变更调整的准备。

  工程合同谈判有风险。在面临招、投标签订工程合同及履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难以预料或不可能完全确定的问题,这种不确定性就是风险因素。在建筑工程市场中,任何工程企业服务在承揽工程时不可能不承担风险,但如何承担风险,承担多大风险,以及如何化解风险在合同谈判中都要给予必要的关注。

  工程合同谈判有难度。工程合同谈判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运用的好能够给企业带来大的'经济效益,然而就合同谈判本身来说又是项困看的工作。比较而言合同谈判对于承包商更为困难,在现有招标投标制度下,承包方相对处于被动地位。承包商只有重视合同谈判工作,切实做好合同谈判工作,才能争取自己有利的合同地位,实现工程盈利。

  2、工程合同的订立原则

  法律原则。工程合同的订立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双方只有把自己的想法和愿望放置于法律的框架内,才能防范自己在市场经营过程中由各方面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其权益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利益原则。积极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虽然合同法和其他经济法规赋予合同双方以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双方利益不是绝对平等的。要在合同谈判中尽量争取己方的利益,特别是对重大问题绝不能客气和让步,要从企业的利益着眼,不能受到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

  “小人”原则。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因为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行为准则,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所以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不能用道德观念要求和指望对方以及约束自己,必须“先小人,后君子”。一切都应明确,具体地规定,要相信“一字千金”,不要相信“一诺千金”。

  二、工程合同谈判的准备工作非常重要

  古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必要的准备工作有助于工程合同谈判的顺利开展。谈判准备工作应本着认真细致的原则做好各方面的计划安排。

  1、收集资料是基础

  谈判准备工作的基础工作是收集、整理发包方及项目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发包方的资质情况、履约能力、已有成绩、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状况等,也包括合同标的物的基本情况、活跃市场上原材料的交易价格等等。资料要详尽真实,面面俱到,强调真实准确。基础工作做好的扎实,谈判工作才有可能顺利、有效。

  2、分析研究是过程

  分析研究数据是准备阶段的必要过程。指通过数据对发包方的诚信、技术、财力、物力等状况有重点的分析。分析的重点集重在发包方是否为工程项目的合法主体和发包方的资信情况。发包方作为合格的施工承包合同的一方,必须具有拟建工程项目的土地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件。发包方的资信情况不是指技术资质,而是财务状况和对外交流合作的诚信度。

  3、人才因素是关键

  工程合同谈判中,起直接作用的就是谈判双方的人员。因此要把握两点,一是要慎重委派谈判人员,特别是主要谈判人员,应诚实可靠,熟悉工程全面情况,业务素质较高,口才、形象较好。谈判人员要深入细致地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对方的资信、人员状况、工程具体特点预测谈判的重难点,灵活恰当的采取策略措施,提高谈判成功概率。二是可以对发包方谈判人员的分析。掌握发包方的谈判人员的组成,了解他们的职务、权限、性格、个人喜好等,条件允许的话可事先与发包方谈判人员积极有效地接触,为谈判创造良好的氛围。

  三、工程合同谈判的技巧必不可缺

  合同谈判的是一门实践艺术,要使谈判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必须要掌握一定的技巧。

  1、态度诚实而语言精彩

  工程合同谈判中用要态度诚恳、语言要诚实且精彩。表述时要尊重事实,介绍己方情况应实事求是,态度要诚恳,评价对方时要中肯,要有的放失。一是叙述自己的看法时,言简意赅,条理清楚,逻辑性强,要经得住推敲,从而无懈可击。二是要适当选择用语,根据不同的谈判目的、谈判阶段、谈判内容以及谈判对手的职位、年龄、性格、性别等,采用不同的用语方式,准备正确的谈判用语,该俗则俗,该雅则雅。三是恰当运用解困语,当双方在谈判中想法和需求差距很大,又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或妥协,谈判几近僵局无法达成协议时,为了突破困境,恰当地使用解围语言,既能给自己解围,又可使谈判继续进行。四是结语诚恳稳健,尽量避免下绝对性的结论,要留有回旋的余地。这既是谈判者应有的礼节,向对方给予的合作表示谢意,也有利于今后的交流合作,特别是为施工中的交流创造了条件。

  2、善于观察而以诚感人

  善于观察而以诚感人是指在谈判过程中要通过细节密切关注对方的情绪变化,结合准备阶段对对方谈判人员的了解,判断对方的心理变化,从而有针对性的“投其所好”以成感人。在建筑工程合同谈判中应善于判断对手的心理,通过观察对方的外在表现及暗示,包括语气变化、用词变化、表情变化、身体其他枝节动作变化等方面。这就要求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对对方的谈判人员予以关注、体会和分析,并结合谈判前准备,从中察觉对方的内心活动,探测对方的谈判意图。针对对方谈判人员的素质、性格、气质、习惯、表情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如在谈判中发现对方情绪变化从而判断对方的兴趣点,故意去迎合对方的兴趣点,就对方关注和重视的方面给予优惠,使其在心理上或感情上得到满足。双方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础后,再进一步提出自己的要求和条件,使对方易于接受,进而使自己的谈判目的得以实现。再如及时发现和判断将要出现的僵局,也可根据之前对对方人员的了解而及时抛出缓和的话语。

  3、避重就轻而求同存异

  攻克工程合同谈判的重难点环节可以采取避重就轻而“求大同、存小异”的办法,不放弃原则,在僵局中巧妙地争取原则。避重就轻是以坚持己方原则为前提,可以适当放弃己方部分利益,以显示“存异”的决心与诚意,不放弃己方的关键利益,争锋相对,争取“求同”以满足己方的目的。针锋相对,并不是讲在谈判桌上与对方争论得面红目赤,从而影响下一步合同的顺利实施。对于合同某个条款中不能让步的原则问题,一定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说服对方,依法办事。避重就轻而求同存异也讲求一种“迂回战术”的智慧,不直接谈己方的利益要求,从己方的责任入手,通过责任的分析表述迂回的来谈应有的利益。例如合同变更过程中工程造价的谈判,不要开口就谈造价金额,而要从对方的施工要求、相关技术规范、己方的施工方案、己方的施工责任、活跃市场原材料的价格等方面开展论述,以责任和义务为切入点,迂回的争取利益。

  4、沉着智慧而巧妙拒绝

  上文提及工程合同谈判中谈判者必须要坚持己方的利益原则,沉着智慧而巧妙拒绝就是坚持的方法之一。拒绝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谈判者要沉着应战,不卑不亢,巧妙合理的拒绝对方的不合理要求,并在适当的时候提出并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要求。智慧的拒绝要在语言上显得合情合理,既不会伤害对方的个人感情,又维护己方利益。例如谈判者可以通过时间的拖延为手段,不谈近期的问题,达到拒绝的目的;当远期目标并不具体,相关影响因素的变化难以预测时,谈判人员即使不为近期问题做出任何承诺,也达到了拒绝的目的。

  参考文献:

  [2]. 曹长虹唐艳娟建筑施工合同谈判技巧研究山西建筑200712

  [3].邓伟.浅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及防范[J].经济师,20xx年第10期;

  [4].侯静瑶.怎样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J].基建管理优化, 20xx年第13期.

工程合同 篇2

  一、案件要旨

  本案要旨为,原告的起诉行为是否构成重复起诉,这涉及到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即“一事不再理”原则,判断是否适用该原则,主要依据:诉讼标的是否一致,诉讼请求是否一致,当事人是否一致,争议事项是否一致,应当就具体案件结合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及其依据,以及行使处分权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20xx年4月22日,被告与原告签订《钻孔桩施工协议书》一份,施工结束后,于20xx年5月10日双方签订了《施工结算协议书》,原告自己“备注:挖夹层、二次成孔、误工等计捌万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结算未结算。” 该结算协议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负责人和原告本人分别签名。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结算协议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于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诉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书所确定的工程款数额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毕。经调阅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卷材料,该卷宗材料中从原告的起诉状(标的153972.02元)、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中,均未涉及和显示原告本次所起标的任何内容; 另经法院对被告当时主管工程的负责人查实,原告在(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中起诉的数额,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诉的数额,被告仍下欠原告零杂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体数额不能确定。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原告的起诉行为是否构成重复起诉,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在审理中,原告称该84330元的零杂工程款算帐凭据在合计后,原件全部交给了被告单位孟某,且被告处所存的《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中同样有此欠款数额的备注,由于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处的该《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在被告不予认可又不提供该结算协议原件的情况下,按照庭审中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结合上述对被告主管工程负责人核实的基本事实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原告现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杂工程款,事实存在,理由成立,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洛基公司认为协议上手写部分内容是杨治安单方添加,但其并未提供自己所持有的结算协议书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挖夹层等附属工程不是杨治安所干,朱遵寿明确表示挖夹层等附属工作是杨治案所干,只是工程款具体数额记不清,并证明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工程款不包括本案所诉争的工程款。同时,一审法院也查阅了该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卷宗材料后,认定杨治安本案所主张的工程款并不包含在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而且孟津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中并无洛基公司所称的“无论有无其他债权债务、无论有多少债权债务双方都已全部结清”内容。因此,洛基公司认为杨治安属重复诉讼,其并不欠杨治安工程款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二、案件来源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20xx)孟民一初字第21号,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洛民终字第1699号

  三、基本案情

  被告在承揽华阳洛阳(孟津)电厂公用区基桩工程期间,于20xx年4日22日和原告签订《钻孔桩施工协议书》一份,施工结束后,于20xx年5月10日双方签订了《施工结算协议书》,合计工程结算数额为163972.02元,协议约定在被告收到业主工程款30日内支付给原告。在该结算协议的空白部分,原告自己“备注:挖夹层、二次成孔、误工等计捌万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结算未结算。”该结算协议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负责人和原告本人分别签名。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结算协议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于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诉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书所确定的工程款数额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毕。审理中经调阅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卷材料,该卷宗材料中从原告的起诉状(标的153972.02元)、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中,均未涉及和显示原告本次所起标的任何内容;另经法院对被告当时主管工程的负责人(且又是(20xx)孟会民初字59号案件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查实,原告在(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中起诉的数额,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诉的数额,被告仍下欠原告零杂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现原告为要求被告应支付所欠零杂施工工程款84330元及利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原告在庭审中仅提供由被告施工负责人签名的增加零杂工程款数额便条复印件13张,共计款49550元。

  四、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审理中双方对本案的争执焦点,一是原告现要求被告所支付的`工程款在(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中是否一并审理,原告本次起诉的工程款数额84330元能否认定;二是原告本次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针对上述双方所争执的各焦点问题,在审理中,原告称该84330元的零杂工程款算帐凭据在合计后,原件全部交给了被告单位孟某,且被告处所存的《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中同样有此欠款数额的备注,由于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处的该《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在被告不予认可又不提供该结算协议原件的情况下,按照庭审中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结合上述对被告主管工程负责人核实的基本事实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原告现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杂工程款,事实存在,理由成立,但因原告不能提供零杂工程款84330元具体数额的原始结算凭据,按照庭审中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对被告所欠零杂工程款数额应认定为49550元,超出部分,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因双方无明确约定,利息可从原告起诉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书限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审理中,被告抗辩称不欠原告工程款及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等,理由不足法院不予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洛阳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杨治安工程款49550元及利息。利息从起诉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书限定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杨治安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洛基公司与杨治安在对华阳电厂工程进行结算时,形成的结算协议书一式二份,杨治安一审庭审时出示了该结算协议书原件,现洛基公司认为协议上手写部分内容是杨治安单方添加,但其并未提供自己所持有的结算协议书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挖夹层等附属工程不是杨治安所干。而且一审法院在对当时的项目负责人朱遵寿所做的调查的笔录中,朱遵寿明确表示挖夹层等附属工作是杨治案所干,只是工程款具体数额记不清,并证明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工程款不包括本案所诉争的工程款。同时,一审法院也查阅了该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卷宗材料后,认定杨治安本案所主张的工程款并不包含在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而且孟津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中并无洛基公司所称的“无论有无其他债权债务、无论有多少债权债务双方都已全部结清”内容。因此,洛基公司认为杨治安属重复诉讼,其并不欠杨治安工程款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根据双方所签订的结算协议上备注内容显示洛基公司欠杨治安84330元,一审法院判令洛基公司支付杨治安工程款49550元,杨治安并未提起上诉,视为其认可该49550元工程款数额,故本院对此予以维持。洛基公司称朱遵寿不是项目负责人,不能代表其公司,以及闫水利不是其公司职工的主张,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而且在双方所签订的施工协议中朱遵寿明确作为洛基公司项目负责人予以签名,故对此上诉主张,法院不予采信。()综上,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与本案及类似案例相关的法规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工程合同 篇3

  摘要:合同管理工作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所起到的作用并不逊于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进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随着建筑市场的繁荣和竞争的加剧,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完善的合同能够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是保证工程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的基础。文章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入手重点探讨了当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分析;对策探讨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随着我国建筑领域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施工合同的重要性将会越来越突出,施工合同的确立将会成为调节发承包双发经济利益关系的重要凭证,也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基本保障。对于施工合同的管理就是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各参与方自身利益的维护。并且施工合同能够将发承包双方在建筑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各项责任义务及权力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是合同各参与方能够自觉履行相应的义务,行使相应的权利。由于建筑工程不可预见性的因素较多,完善的施工合同更加能够有效的维护合同各参与方各自的利益,确保建筑工程项目能够有序的进行。并且合同的存在也为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参与方提供了解决纠纷的依据,使得项目各参与单位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法律意识淡薄

  从现阶段的建筑工程领域来看,不公正合同的存在仍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发承包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存在着明显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现象,仍有许多建筑工程合同的多数条款是由发包单位制定,而且这些条款多强调了承包单位的义务,却在强调义务的同时有意的弱化发包单位的对等义务,尤其是在违约和赔偿等方面。而且也有的发包单位在建筑工工程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自身违约行为的处罚办法,这就使施工单位的合同风险加大,而且也有失合同签订的公平原则。而且由于近年来建筑市场的繁荣,许多建筑单位为了竞争而过分的降低自身在工程合同中的地位,这就使许多建设单位利用合同来规避自身的风险,将这部分风险更多的转移到施工单位身上。而面对这样的合同的时候,许多施工单位为了获利而不得不采取偷工减料的方式来保证自身的经济效益,甚至有的单位出现转包等违法现象,这就给建筑工程的质量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2.2合同文本不规范

  我国工商总局及建设部针对于建筑市场联合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是仍有许多建设单位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转移风险和回避业主义务,而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

  2.3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的现象同样充斥着当前的建筑工程市场,给市场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冲击。许多建设单位为了符合相应的法律程序而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同时又与施工单位商定再签订一份施工合同。这种合同从法律意义上而言属于无效合同,不仅对于合同双方的利益维护不利,而且还有可能会对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留下巨大的隐患。

  3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探讨

  3.1加强对于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

  我国建筑市场实行准入制度,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承揽工程,这是建筑法为了确保建筑工程市场规范和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最基本的规定。而这一规定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也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避免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杜绝了过分压价的竞争,也更能够为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单位双方提供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签订工程合同的环境。

  3.2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也是规范建筑工程市场竞争行为的有效措施,对于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着更加积极的作用。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为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同时也要加强对于招投标的管理,坚决打击串标、围标等违法招投标行为。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对于阴阳合同这种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行为要予以坚决的打击,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的合同行为。

  3.3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为了更好的规范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管理问题,我国应当借鉴于国际发达国家的经验,大力推行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随着全球化的进程,我国建筑市场也面临着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在这方面我国建设工程领域首要做的就是在合同管理方面进行规范和加强。我国新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上参考了FIDIC合同的文本格式,比以往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有了很大的改进,更加利于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也将建设工程项目发承包双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规范和引导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行为有着非常大的作用。

  3.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

  合同管理最大的难点就在于纠纷的解决,随着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工程项目数量颇多,但是也存在着许多建设单位蹭市场热度,在资金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就上马项目,这样的做法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因此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工作,严把审查关,提高建设单位的履约能力,对于资金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不予办理工程报批手续,努力取缔垫资、带资施工项目,从源头上给予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管理工作以便利,更进一步的维护工程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

  4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项目管理的基础,只有合同双方能够真正的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角度上,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够有所保证。而有了这些保证,建筑工程项目才有可能会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之下顺利的实施。

  参考文献:

  [1]赵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xx(8):13.

  [2]周丽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门窗,20xx(5):56.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学院零星工程维修承揽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承包范围:甲方指定的各项零星工程。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使用材料:由乙方自行选定,但必须保证质量。

  二、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确保乙方能按时进场施工。

  2、保证乙方施工用水、用电等条件。

  3、协助乙方维持现场秩序,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若有变更,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并负责随时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乙方

  1、开工前应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派人进行监督。

  2、施工产生的垃圾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清扫处理,保证施工现场的.卫生整洁、干净。

  3、乙方负责人要保证好施工人员的防火、 防盗、 防意外事

  故等安全保障工作,发生相关损害的,由乙方自主承担责任。

  三、工程验收

  施工完毕后,由甲方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应予配合。

  四、工程价格及结算方法

  1、总工程量:按实际签证工程量计算。

  2、工程定价:以签证协商价为准。

  3、总金额:单价215;总施工数目(最后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五、保修

  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当及时、有效、充分地履行维修义务。甲方不承担材料、工钱、交通、食宿等任何费用,但非乙方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破坏的情形除外。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

  (盖章) 委托人: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等,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边和洞口防护、安拆卸料平台、上人架板的铺设、所有架杆、花格板刷漆(花漆、黄漆)等内容,公司检查挂广告牌,扣件架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堆放码垛,协助塔吊顶升(含螺丝紧固等工作内容)及工程所需内柱架的搭设。

  二、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束工作日期:

  三、分包合同的总价款

  该劳务分包合同的总价款为:暂定 元。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及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规定。质量等级评定必须达到合格。

  五、劳务报酬的计价、确认及支付方式

  1、约定工程量结算价格如下:

  2、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及数量确认:

  乙方每月22号前必须将所完成工程量报至甲方统计员处,由甲方统计员据实审核乙方实际完成的合理工程量并予以结算。____日前乙方未报送其所完成工程量的,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95%结算,剩余5%作为乙方不按时结算的违约金,甲方不予结算。工程量按以下约定的计算规则计算:乙方所施工内容经技术、安全验收合格后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3、劳务报酬的.支付约定如下:根据业主工程款拨款情况及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支付,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70%,余款工程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工或影响施工进度的,每延误____日,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材料规定

  1、架子班对所进场的架杆、扣件、架板等负责全面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周材堆放要合理,检查时如发现周材乱七八糟,一次罚款50元,扣件点数发出,完工后交回,每少一个罚款15元,在搭设的架子上不允许有闲散扣件,发现一个罚款10元,在施工现场,无论在谁的工作面上捡到一个扣件罚款10元。

  2、由于明细原因造成周材积压或多余,提供明细班组承担多余周材的运费及租赁费。

  九、安全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如发现未佩戴安全帽者每人次处100元罚款,未系安全帽帽绳者每人次处150元罚款,安全帽应清洁无杂物、不清洁者每人次处20元罚款,把安全帽用作作业工具者每人次处50元罚款光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每发现一次处50元罚款并使其远离施工现场。

  2、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违章者每人次处100元罚款,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使其立即远离施工现场。严禁酒后滋事打架,否则罚相关班组各5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报执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非专业技术人员严禁任意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机械,如有违章者每人次处200元罚款。

  4、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及安全标志随施工进度及时搭设、安装。搭设不合格、安装不及时每处处100元罚款,随意拆除挪用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及安全标志者每人次处100元罚款。

  5、施工作业时,如需要挪动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必须经过工程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的书面签字认可,完成作业后将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及时复位。否则每发现一次处200元罚款。

  6、物料提升机等非上人施工机械严禁载人运行。如有发现每人次处500元罚款,另对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每人次处200元罚款。

  7、施工作业用电时,不能私自接电,可自行找机电人员或联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通知机电班组人员接电。如有违章每人次处100元罚款。

  8、任何施工作业人员禁止向防护平网上乱扔乱倒建筑垃圾,如有发现每人次处100元罚款,并将其乱扔乱倒的垃圾清理干净。

  9、所有平网、立网严禁任意拆除,需要拆除时必须由工程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书面签字后方可拆除,否则处500元罚款。

  10、脚手架必须满铺架板,无单页板或空头板,每发现一处处100元罚款。连墙件无无故拆除者每人次处100元罚款。立网连接不紧密、松动处50元罚款。剪刀撑达不到要求的处100元罚款。

  1

  1、定期检查时发现问题,给作业班组下达通知后整改不到位的处50元罚款,不整改的处100元罚款,若多次不整改的处500元罚款。

  1

  2、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未做到的每次处100元罚款,下达通知后仍未清理的处500元罚款。

  1

  3、所有离开现场人员必须服从警卫人员的检查,违规者视情况轻重处100500元罚款,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服从检查者由警卫人员立即上报工程负责人或直接上报110公安机关。

  1

  4、严禁私自挪用施工现场的一切物品,更不允许偷盗工地物品,违规者视情况处XXX元罚款,及其严重者报公司保卫科或报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1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种操作规程,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1

  6、及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检查时如有不及时认真填写者处100元罚款。

  1

  7、严禁损毁广告牌等天元XX视觉文化,否则按照原价的两倍进行罚款。

  十、补充条款

  1、乙方要严格遵守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搞好现场文明。

  2、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完成,中途解除合同,其工程量按已完成工程量80%进行确认。

  3、由于甲方资金暂时不到位等原因,乙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必须遵守附件中施工现场施工、技术、材料、统计、安全等各项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罚款及赔偿要求。

  5、施工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不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工地办公室

  本合同经甲方加盖天元XX九公司劳务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材料: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工程合同 篇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本文在汇总梳理建设工程领域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总结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若干情形。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

  1、违法发包的施工合同。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转包的施工合同。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3、违法分包的施工合同。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4、挂靠的施工合同。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5、“三无”工程的'施工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施工合同。

  6、没有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

  7、低于建设工程成本价所签订的施工合同。

  8、与经中标备案的合同实质性条款背离的施工合同。

  9、违法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

  10、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专业分包资质企业作为劳务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11、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不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

  1、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

  2、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3、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无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在审理期间已补办手续的

  4、发包人经审查被批准用地,并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是用地手续尚未办理而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

  5、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超规模建设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经批准可补办手续,且无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6、对承包人超越建筑资质等级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如承包人具备《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的可上浮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符的等级条件,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验收合格的。

  7、承包人跨省区或跨市承揽建设工程,但未办理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手续而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的。

  8、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

  9、其他依法不应当认定为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合同 篇7

  承包单位(甲方):

  劳务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特别说明:签订本劳务合同的前提是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建设单位(下称业主) 签订了 工程承包合同,乙方承认并确认甲方承包该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劳务承包范围:

  1.5劳务承包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 日。

  经双方协商,按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竣工,甲方按 付

  给乙方工期奖。

  发生下列情况,经甲方确认,乙方办理工期签证,顺延合同工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

  2、甲方变更计划和设计而影响施工;

  3、甲方未按期拨付劳务费用影响施工;

  4、临时停水停电一天以上;

  5、其它非乙方责任影响施工,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1. 6工程质量等级: ;

  1. 7合同价款:

  本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1.8乙方投入施工人数: 人。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

  1. 本合同;

  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 工程劳务量清单;

  6. 确定劳务报酬的工程预算书;

  7. 图纸;

  8.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第三条、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

  3.1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2适用标准及规范:

  3.2.1现行国家及工程当地有关标准、规范;

  3.2.2其他标准及规范;

  第四条施工前期工作

  4.1办理施工手续的责任及费用、证件、批件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占道、排污、临建规划手续甲方负责与业主联系办理。爆破许可、用火限制区域的动火许可、夜间施工及其它施工必须的手续等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统一交纳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在拨付乙方劳务费时扣除。

  4.2完成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责任和费用以及完成时间和要求: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设立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材料、经管、动力、资料、行政等职能部门,实施工程项目的全面组织与管理;

  5.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项目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参加施工图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5.4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5.5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劳务预算、用料计划及各种报表,并在 天内审核完毕;

  5.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施工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5.7及时办理乙方各种报告、签证等,甲方提交的变更、技术交底以及有关文件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甲方接到乙方书面报告48小时内应予答复。如未答复,视为报告已被确认;

  5.8协助乙方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5.9甲方驻工地负责人: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劳务;

  6.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6.3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6.4接到图纸 天内编制出施工劳务预算,提交甲方审核。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3日前向甲方提交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每月23日提交完成劳务所反映的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6.5认真做好承担的劳务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并配合整理归档;

  6.6交工前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办理交工验收。积极配合保运,在保修期内对劳务所涉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

  6.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要在5天内报甲方办理完毕,否则不予认可;

  6.8准时签收甲方传达的各类文件、变更、技术交底、奖罚通知等资料,不得拒收;

  6.9乙方驻工地负责人:

  第七条工程结算

  7.1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 天内,提交劳务费结算书;

  7.2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 天内进行审查核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56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劳务结算价款的,视为认可乙方的结算书;

  7.3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 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A、固定劳务总价;B、固定劳务单价,按实确认实物量或定额工日或建筑面积;C、劳务预算加现场有效签证;D、劳务预算加包干系数。

  7.4计量规则:

  7.5劳务费标准:

  7.6劳务费内容:

  7.7劳务费调整的范围、条件及方法:

  第八条劳务工作质量与验收

  8.1乙方完成约定之劳务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进行劳务作业,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员以及各级质监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2乙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甲方交底说明为依据,精心组织施工,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质量约定为优良的,要达到优良标准,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8.3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乙方必须经验收、记录后,方可继续下一工序施工。对重大、复杂隐蔽工程,由乙方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8.4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于竣工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提前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承认其竣工日期;

  8.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

  8.6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二年,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第九条安全施工

  9.1甲方负责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2乙方必须按照建设部“一标五规范”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9.3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绝缘手套、胶鞋等)由乙方自行配备;

  9.4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及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批准后实施,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条紧急补救

  无论工程施工期间或保修期内,在乙方劳务作业范围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乙方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工作或修理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为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按合同属乙方责任的,则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现场管理

  11.1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要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协调施工步调;

  11.2甲乙双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设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

  11.3乙方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标志,禁止非施工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区。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供应与保管

  12.1甲方供应以下材料: 。甲方供应的物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领用接货时提出,甲方负责调换。

  12.2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办理领用手续,出库后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乙方要严格计划管理,准确地提供计划用量和使用时间,避免不合理存量占用资金、影响工程用款,避免计划不合理而影响材料设备供应和施工的现象发生;

  12.3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收取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采取有效的节约措施和限额用料控制手段,努力节约原材料;

  12.4甲方供应的物资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动作业范围以内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用或擅自处理。

  第十三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供应

  13.1甲方人员操作的机械由甲方负责管理、保养。交由乙方人员操作的机械,乙方办理接管手续,负责日常保修、保管;

  13.2乙方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办理;

  13.3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施工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发生损坏丢失,负责赔偿;

  13.4甲方或乙方对自己负责提供的施工机具如不能保证施工需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工程的保修

  保修期间乙方必须在接到修理通知书起7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修理,其中人工费用从保修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保修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4.1保修内容、范围:

  14.2保修期限:

  14.3保修金数额:

  14.4保修金支付:保修金从乙方劳务费中扣留,保修期满 年返还 %;保修满 年,业主支付给甲方后10日内将余额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业主与甲、乙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如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将自带机械、工具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按业主支付情况,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费和按业主赔偿情况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乙方代购的材料已经订货的,自行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承担比例,甲乙双方协商,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结束后,10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日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负责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负责转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与仲裁

  17.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而影响乙方施工,甲方承担责任,支付乙方因此增加的费用支出;

  1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偿付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 的逾期违约金;

  17.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乙方负责无偿进行返工修理,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工料损失及工期拖延责任。双方对质量评定意见不一致时,按本条第六款执行;

  17.4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应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17.5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如出现单方变更解除合同,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7.6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建设施工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它

  18.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发生任何经济及业务关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8.2乙方需要甲方签证时,必须在每一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办妥手续,必须由指派专人签字认可,签证只签实物量,过时、手续不全、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签证一律无效,乙方弄虚作假办理的签证不仅无效,还要按签证额加倍处罚。

  18.3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的管理办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18.4甲方声明:本合同及一切附件、涉及本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一切协议等资料,必须加盖甲方法人单位公章方有效。甲方经办人必须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法人代表委托书,其行为才被认定为有效,否则无效。

  第十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9.1合同生效日期:

  19.2合同终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业主,工程款支付完毕,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完结保修事项,结清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条附则

  20.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 本 份;

  20.2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

  20.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分包工程竣工。

  第二十一条附加条款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通 讯 地 址: 通 讯 地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工程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及本工程的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工程的内容:

  按甲方大合同、同步。

  三、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付款方式:

  完工第一次付款,付款比例为已完工工程量的'70%,每月按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主体封顶后付到工程量的95%,其余5%为保修金,保修金期满一年内付清。

  五、结算方式:

  同甲方大合同同步。

  六、工程进度结算:

  6.1、乙方办理工程结算,以甲方质监部门出具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凭证才准予办理,按面积计算。

  6.2、甲乙双方预决算由审计部门共审为准。

  6.3、如按期付不清工程进度款,甲方应向乙方做出以下承诺:按合同工程进度工期10天内支付工程款,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4、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打如万元,基础完工后,退保证金。甲方向乙方返还50%的保证金,工程完成本项目封顶,返还全部保证金。

  七、工程质量:

  按照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合格,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安全:

  8.1、本工程安全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买保险一份。

  8.2、乙方不遵守甲方要求指令,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和法律刑事责任。

  九、文明施工:

  9.1、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从施工作业面清运至施工现场内甲方指定垃圾池,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9.2、如乙方不听从甲方指定,甲方有权罚款。

  9.3、如甲方按时不能开工,以及施工证件不全,造成停工由甲方负责一切责任,注明一切施工手续由甲方办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并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双方各执合同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9

  工程地址

  工程造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区(县)小区(街道)楼门号室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

  其中设计费(大写):

  3、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工程款分四次付清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第一次签合同之日500元第二次开工日前三天60%第三次工程日期过半35%第四次验收合格三日内5%5、工程保修期:一年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附表一)。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详见材料设备表(附表二)。

  10、工艺做法详见工艺质量说明(附表三)。

  1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1‰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其它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13、附件

  (1)施工图纸(含家俱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附表一)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附表二)

  (4)工艺及质量说明(附表三,应注明材料的型号、规格、等级、品牌或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单(附表四)

  (6)工程验收单(附表五)

  (7)工程结算单(附表六)

  (8)工程保修单(附表七)

  (9)其他甲方:

  代表人: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签章:

  电话:年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

  代理人:

  单位地址:签章:

  邮政编码:

  年月日

  电话: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工程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

  乙方(被委托方):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表一)。

  二、工程期限:

  1、工期:天(日历)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小写(¥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预付款计总价的 %, 第二次付款(材料到现场再付总价的%), ,其余价款施工验收结束后支付。

  双方款项往来,不出具发票,支付尾款统一开票。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乙方提供材料设备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1)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必备 (2) 设施 (3)并说明使用注意

  事项(4)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5)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2、乙方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 (7)负责对现场的一切 (8)设施和工程成

  品进行保护。 (9)乙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

  (10)负责合同 (11)履行 (12)按要求组织施工 (13)协调由乙方负

  责的各项事宜。

  六、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总是自己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2)造成损失

  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失应视情况予以赔偿。(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八、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十、其他约定:

  1、

  2、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签章: 电话:签章

  本合同附件有:1、预算表 2、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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