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经典6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泸州老窖生命中那坛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
1、甲方作为一家酒类销售公司,系专营泸州老窖特曲系列产品的销售管理机构。
2、乙方作为甲方在 内的团购经销商,负责在以上区域内开发团购客户,并提供产品配送服务。现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约定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下表中产品,保证产品品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向乙方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乙方按照计划内结算价向甲方打款进货。具体价格如下:
2、甲乙双方约定:泸州老窖特麯酒(老方瓶)只面向国有企事业单位;泸州老窖特麯酒(老圆瓶)只面向党政军系统;泸州老窖大曲酒外贸版只面向基层单位。
3、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乙方承诺:乙方自愿遵守本合同约定的第2条即只在合同约定的单位定向
销售,乙方向甲方购买的产品只在市团购渠道销售,不得将产品销售至 市区域之外,且保证产品不进入市场流通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大卖场、单体商场、连锁超市、社区零售店、名烟名酒店、餐饮酒店、批发市场等营业场所)。并且,乙方保证不得低于计划内结算价销售产品。如乙方出现前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销售本协议下产品的资格,并取消本协议项下产品的市场支持及推广奖励。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需由甲方在包装上进行特殊编码标识。
6、在乙方销售执行过程中,甲方根据自身的.产品保障能力,可阶段性停货或控制发货数量,此调整不构成甲方对本协议的违反,因甲方停货、涨价或换装等实施阶段性销售调整的,以甲方临时通知文件为准。
7、乙方向团购客户销售本协议约定的产品后,由乙方将产品配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对于乙方提供的销售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推广奖励,推广奖励由客户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奖励金额为本协议第8条所约定的销售金额的13%购物返券 (货补)奖励或者10%的现金奖励。若乙方首笔订单量超过50件,甲方根据乙方首单进货量给予乙方5%的品鉴酒小酒支持,用于乙方进行公关、品鉴及开展促销活动。
8、甲乙双方约定合同期内乙方实现的销售金额是指: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自行向甲方打款进货的金额。(备注:对于乙方退货的产品金额不计入销售金额。)
9、乙方向甲方购买产品实行先款后货,购货前,乙方应将货款全额支付至以下甲方指定账户,甲方确认货款到账及订单信息后,将产品发运至乙方指定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如在运输过程当中货物损坏,乙方有权拒收;交货后货物破损由乙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约定:非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概不退货。
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10、乙方提供销售服务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为保证销售服务及时高效,乙方须保证自身保有相应库存。为此,乙方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甲方打款备货,备货数量由双方另行协商。
(2)甲方就本协议第一条项下所列明的产品品项,分别制作所对应的酒票,酒票由甲方专职人员管理。乙方确认团购客户购买意向后,向甲方申请酒票,并协助客户填写酒票。乙方确认收到客户货款后,将客户所购酒品发运至客户指定地址。乙方再次打款备货时,需提供上一批次产品数量的酒票。
(3)为保证双方及时有效沟通,现指定联系人如下:
甲方指定以下联系人:
甲方指定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乙方特指定以下联系人:
乙方指定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收货地址及联系人:
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字: 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签订地址:
乙方: 合同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图书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及相关承诺。
第二条:乙方保证所提供图书是正式合法出版物,质量达到国家图书行业标准要求。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具体操作,合理搭配图书,以保证馆配书内容丰富多彩。乙方图书到达甲方后,双方应派人查点验收数量并由乙方派人开始对图书进行编目、录入、上架、整理、分类及后续加工。
第四条: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图书出现污损、破损、或质量问题(缺页、倒装、漏印)的图书乙方及时负责调换。
第五条:乙方图书到货后付款50%,工作完成验收后付余款。
第六条:图书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不可遇见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1、 质量要求:国标二级以上,即容重在770k/l以上、水分12、5%以下、杂质1%以下,不完善粒小于或等于8%,容重低于770k/l,按标准价格2500元吨,大于750k/l时扣价40元/吨,低于
2、供方负责铁路整车运输到需方地。
3、 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货到需方按国家粮食质量检测标准验收为准,数量为600吨以需方电子磅检斤为准,包装为编织袋,并用机械缝口,且按0、1kg/条扣皮。需方按照0、2%承担损耗,超出部分由供方承 担。
4、 结算方式:先款后货,供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
5、 违约责任及解决方法按《经济合同法》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6、货款两清时合同自行终止。
7、 此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 篇5
供方(以下称为甲方):
授权代表:
需方(以下成为乙方):
授权代表: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物资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3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市场零售价的____折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总金额:_____元(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交货完毕。
2、交货地点:乙方指定所在地。
3、运输方式:由甲方承担运输。
第五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乙方付清货_______元整,甲方将所有货物备齐。
甲方账户:
姓名:
银行:
账号:
第六条 运输及保险
由甲方承担。(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七条 运输费用负担
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供方:
授权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
授权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采购的物品内容和商定价格:附后
第二条 质量技术标准
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标准。乙方供货时同时提供该货物的质量保证书给甲方。
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
1、供货时间为: 年月起至年月止。
2、交货地点为:长兴许家桥三期工程
3、运输方式和费用:运输方式为货车运输,运输、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4、运输途耗处理:运输途耗由乙方负责,途耗费用由乙方承担。
5、验收标准、方法:
一、供货时甲方以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书为验收依据,并签认供货数量,货物质量认定以乙方货到工地7天内甲方送当地法定部门检测报告为准。如检测后发现质量不合格,甲方应在收到检测报告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退回并48小时内供应合格产品。
二、甲方在收货时对产品外观、质量如有疑问,可向国家质量检测部
门送样复检,取样时必须通知乙方人员在场。检验合格时,检验费用由需方负担;检验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价格及货款的结算
1、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注: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2)、按需方实际接收数量进行结算。
2、 结算方式货款:255元/立方此价格已含运输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每月底结账,双方签字确认后结账单各执一份。到次月20日支付到已供货款的70%。供货接收三个月后付至总量的85%;余款到 年 日付清。逾期支付货款的,按欠款的每
天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结算超过合同价的5%。付款时甲方需电汇或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长兴合作银行李家巷支行,账号:201000094956103,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3、 结算依据:采购合同,项目指定签收人员 验收单其他人签收无效,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货到甲方合同所在工地后,如因为甲方其他外在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交货一切经济损失应为甲方全部负责,并由甲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定的规格,要求的时间提供货源,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由乙方负责包换货退货,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4、如甲方要求包装,则乙方将产品连同包装托板一起运至甲方工地,甲方负责保存托板并交换乙方,如有遗失,甲方按每个人托板人民币60元赔偿乙方。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当地政府建设工程质量检验中心进行仲裁检验,双方应服从该仲裁检验的结论,仲裁检验费用由负责任方承担。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诚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1、甲方指定代表人(待定) 为本合同工程的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并指定(待定) 为供货数量与支付货款的最终确认人。甲方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乙方所需采购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乙方应当按甲方通知,要求在72小时将所需材料供应至指定地点。甲方其他人员除书面授权外,无权行使本合同下甲方权利。
2、乙方指定 付六宝与甲方结算并收款,其他人员签收无效,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一式三份乙方一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需方单位(甲方) 供方单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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