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工程合同精品(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合同 篇1
合伙人:
×××(以下简称甲方),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调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福建×××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福建×××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 %。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 %。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九、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十、纠纷解决
若双方有纠纷则协商解决,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则×××所在地法院解决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 工期: 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 年 月 日 起计)
1.6、 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1.7、 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 (详见预算表)。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 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2.3、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2.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6.1、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6.1、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 ,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 ,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 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6.2.5、乙方以人民币 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3、 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6.3、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7条 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9条 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 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10条 附则
10.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 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10. 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0. 4、附件:《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系 工程的业主,受托人是一家具有相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公司,委托人现委托受托人承担该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工程的委托管理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规模:
目前工程形象进度:
(工程概况的具体内容由双方根据项目所处的不同建设阶段的`不同情况进行填写)
二、委托工作范围和内容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由双方在合同条款中具体约定。
三、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总额大写: 。
小X: 。
该项目管理费总额为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所收取的管理费,受托人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通用条款及其附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5.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形成的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书面文件。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面实现本合同确定的管理目标,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向受托人支付本合同确定的项目管理费。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之日终止。
九、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XX编码: XX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三、工程范围:
1、承包范围:室内各厅房的天、地、墙装潢、门及门锁等;约定的由乙方设计的室内各种柜、台面、洁具、灯具等。
2、非承包范围:
2-1、电器类:全场空调、电视、电脑、音箱、点歌系统、控制面板、频闪、花灯、台灯、落地灯;
2-2、家具类:沙发、软包凳、KTV茶几等可移动家具类;
2-3、装饰类:全场装饰画、油画、装饰物、花草、纱幔、窗帘、摆件台、装饰柜、珠帘、雕像、字牌、台牌、门牌、指示牌、消防指示牌等;
2-4、弱电系统类:全场呼叫系统、录像监控系统、程控电话系统、网络系统等;
2-5、现代消防系统及普消设施、清风系统、强排烟系统等;
2-6、强弱电布线类:主电源布线、中央空调电源布线、强排烟布线、清风布线、呼叫系统、监控系统、程控电话系统、闭路电视系统、网络系统布线;
2-7、厨房设备设施及烟道;
2-8、用品类:酒店用品及设施设备、酒具果盘、烟缸等;
2-9、所有行政职能部门的报建、报检及费用;
2-10、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及费用;
2-11、其它约定项目:如防盗门、卷帘门、防护栏、防火门、电梯(电梯基础设施)。
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五、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天。
2、甲方要求乙方提前竣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同时每提前一天支付乙方赶工费_______元。
六、工程款和报价单
工程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双方指派人员
1、甲方指派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甲方授权的其他事宜。
2、乙方指派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在乙方授权范围内处理本工程相关事宜。
3、任何乙方更换指派代表,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对只能部分腾空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3、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气及电讯设备,说明注意事项并承担相应费用。
4、办理施工所涉及的消防、环保、建委、税收等各种申请、批准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及税费。
5、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负责处理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邻里关系。
6、负责保护好周围的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1、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2、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并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六条 材料供应
1、按照合同附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合格后使用。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的标准:
4、材料验收质量异议:
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第七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质量标准
1、本工程执行的质量标准: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公共场合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予以认定;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及质量保修期
1、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
(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为验收合格。
(2)竣工验收: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因故不能验收,应在收到验收通知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甲方另定的验收时间不得超过竣工后7个工作日,否则视为承认工程产品竣工验收合格。
2、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或经营使用,如甲方擅自使用视同验收合格,甲方不得以未在验收资料上签字认可为由拒绝乙方后期工程款项的收取,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在收到资料三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支付工程尾款。甲方应在审核完毕2日内付清合同约定的款项,否则乙方有权采取措施以甲方财产抵扣相应工程款。
(2)在工程价格(合同总价)中对应缴纳的税费,甲方从合同总价款中已扣除,由乙方委托甲方缴纳税费,(由甲方代扣、代办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税费,由此产生的税费以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甲方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场施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并承担经济损失。
(2)因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及安装(如空调预埋、消防管道预埋),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停窝工损失。按照每日_____元计算。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安装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损失,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每期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工程停工、窝工等延误工期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形式:。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2.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2.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发票。
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3.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工程款;
3.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工程款;
3.3余款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4.1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4.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5.1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5.2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5.3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6.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3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8.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8.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乙方保修联系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15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
9.2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3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1.1甲方代表为,乙方代表为。
1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XXX工程项目部
乙方(承包方):
甲、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中国人寿XX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工程保洁项目,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人寿XX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工程室内保洁
2、工程地点:XX
3、承包范围:二至十六楼室内所有清洁面保洁
4、承包方式:保洁工具、洗洁剂、人工等由乙方提供。
5、本工程先做二楼保洁作为其它楼层样板;自20xx年7月20 日开工,于当日完工。如果保洁工程按甲方要求按时、按质顺利完成,则其它楼层按甲方的时间要求交给乙方施工。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3、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用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对乙方保洁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认真完成保洁项目,确保工作质量,达到甲方满意。
2、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3、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4、乙方作业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作业中发生损坏成品及半成品则造价赔偿。
6、乙方在作业中做好劳动保护及岗前安全教育措施、严禁出现大小安全事故,听从现场安全员的指挥,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做出工程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作为甲方验收标准。
2、乙方在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一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完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相关费用。
3、验收合格后,若需要返工的,甲方另承担费用。
4、在施工中,出现甲方施工人员交错施工,造成需要返工的,甲方必须承担返工费用。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2.8元/㎡ 按实际面积结算。(若乙方二楼作业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只作业二楼则按3.5元/㎡结算)
2、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可分层验收),乙方提出工程结算,甲方收到上述资料一天内审查完毕,按工程量价款 10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签字):年 月日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_________
建房地址_________
房屋结构_________
房屋幢数_________
建筑总面积_________m2
二、预防白蚁处理项目:
1、新建基地清理:建房前由甲方将基本内外的所有纤维类等杂物(碎木片、坟墓坑道支架等)应彻底清除。
2、基础毒土处理:基槽回填土基本填好,用灭蚁药物对整个墙基进行喷洒。
3、底层室内地坪处理:室内地面平整后,做水泥地面或搁置架空板前用灭蚁药物对整个地坪喷洒一次。
4、木构件处理:门框、窗框半成品或成品集中后,用灭蚁药物喷洒或涂刷处理。
5、室外地坪外理:室外地面平整后,做水泥土坪或"散水"前用灭蚁药物喷洒一次。
三、甲方承担的任务及责任:
1、按每项处理工程项目,需要处理前三天通知乙方。如不通知乙方又无补救处理措施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2、在合同签订之后,因故改变房屋设计,增加或减少建房面积等,需要变更合同时,应向乙方提前联系,双方再进行商量另订协议。
3、应向乙方提供建筑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图、底层平面图、正立面图各一份。
4、乙方在预防施工中所需的'水、电等概由甲方负责解决。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如发生蚁害,应当即通知乙方进行及时处理。
四、乙方承担的任务及责任:
1、按每项处理工程项目,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实施防蚁工作,不得影响甲方工程进度(特殊情况例外)。
2、预防工程结束后,每五年进行回访检查一次。
3、在合同期内,接到甲骨文方蚁情通知十天内,及时负责防治,并不再收费。超过合同期限应按规定收取费用。
五、经费概算和结算期限及方法:
1、预防工程费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按房屋建筑面积计收,每平方米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总金额_________元。
2、结算方法:乙方开具收据,甲方以转账方式转入乙方开户银行户内或由乙方委托代收单位(区城乡建委、各县(市)城建局有关部门)收取。
3、付款期限:办理合同手续时,由甲方一次付清。
六、其它:
甲方房屋中如有木地(楼)板、木吊顶、木附墙板等木饰,需与乙方协商,根据面积大小增加防蚁费用,否则乙方对此不负合同有效期内的防蚁责任。
七、附则:
1、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经双方协商另订协议。
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部、省、市政府等有关文件编制。
二、本合同只适用于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
三、本合同条款仅就一般性作了规定,当事人可根据合同内容,如需增减在其它栏目内说明。
四、本合同如有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不符时,应及时调整。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____省六建第八工程公司
乙方: 王XX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施工所需的熟石灰料,由乙方负责拉运,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负责验收所供料质量、数量、检查进度,同时按合同要求付款。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成品,并且按进度,质量,数量进行运输。
三、单价及合同价款: 拉运数量以甲方收料员所开票据为标准,单价为180元3(含税价)。
四、付款方式: 乙方每供料5003时,结算一次,甲方一次性付清料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所需熟石灰料由乙方全部拉运,甲方不得再委托他人拉运,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用料进度,若因乙方供料不及时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乙方熟石灰料样品,乙方必须按样品质量供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时结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料,同时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拖欠金额215;拖欠天数215;10%。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代表:____日期: 联系电话:
乙方(章)代表:日期:联系电话
工程合同 篇9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受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拒付或延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候连书”承诺支付租金的时间为20xx年5月中旬。然而,被上诉人于20xx年7月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请求已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被上诉人从未提交任何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证据。
3.一审判决“审理查明”部分,没有任何关于诉讼时效延续的事实依据;然而,在“本院认为”部分,却直接以“原告亦向被告主张了其权利”作为“基础事实”,认定诉讼时效连续。这里,所谓的“基础事实”,完全是“凭空而来”的。
据此:即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欠付租金的关系,被上诉人的请求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租赁合同关系
1.成都分院《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时间”为20xx年12月12日,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7月5日。签订合同时,成都分院根本就没有成立。绝不可能以成都分院的名义与被上诉人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最后一条明确约定“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这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因成都分院当时还没有成立,《租赁合同》就不可能有成都分院的公章。合同所附条件不成就,合同当然不生效。
3.候联界确系岳阳设计院成都分院的负责人,但是,并不是候联界的所有行为,都应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只有其“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才能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
4.岳阳设计院的经营范围是“工程设计”,租赁空压机的用途属于“工程施工”范畴。因此,即使候联界有租赁空压机的行为,也不属于“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其责任不应当由岳阳设计院承担。
5.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借用资质的现象。候联界除在使用岳阳设计院的资质外,还借用了“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广安智丰公司”)的资质。而且广安智丰公司具有“施工资质”。凭什么认定,候联界的签字行为就代表岳阳设计院,而不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呢?
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1.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候连书、候颖渊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针对这一问题,二审法官当庭询问了被上诉人的经办人秦光明。
法官问:“候连书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秦光明答:“不知道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只知道是候连界的亲兄弟”。
被上诉人的经办人至今都仍不知道“候连书”是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一审法院凭什么认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呢?
然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仍称“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属于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想以此逃避其举证责任。
2.《租赁合同》第6条约定:设备进出场时,要签进出场单。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供与上诉人之间的设备进出场单。
另外,与协议履行相关的证据,还包括已支付的部分租金、进出场拖车费、汽油费、机械手人工费、设备维修费等诸多凭证。岳阳设计院从来没有支付过这些费用。谁支付的这些费用,谁才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的关系。
3.被上诉人主张:其与上诉人之间存在实际履行合同的关系。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四、涉案设备的承租人应当是“广安智丰公司”
1.白鹤滩电站支洞配套工程(二工区)的劳务承包人是“广安智丰公司”。这有广安智丰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为证。《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的签章处反映“候连书”系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2.“候连书”与广安智丰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更明确了候连书借用广安智丰公司资质承揽项目的事实。因此,“候连书”的签字,只能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能代表岳阳设计院。
3.一审法院仅仅因为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候连书”,就以此推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按此逻辑推理:如果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一审法院,那么,一审法院是否就是岳阳设计院的分支机构了呢?显然,这种推理是十分荒谬的。
综上所述:
1.白鹤滩电站二工区是广安智丰公司承包的施工项目。候连书是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和实际施工人,也是本案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
2.候连书及侯颖渊并非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的员工。二人的签字行为,只能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是代表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其责任也只能由广安智丰公司承担。
3.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此致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
杜正武付贤禹律师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工程合同】相关文章:
工程工程合同02-11
新版工程工程合同04-23
有关工程工程合同04-14
正规工程工程合同12-13
工程合同工程合同02-21
工程合同书工程合同02-27
建筑工程工程合同06-22
常用版工程工程合同04-19
工程工程合同13篇02-19
工程工程合同(15篇)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