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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1-23 08:33:34 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范例6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范例6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管道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润泽园院内排水管道维修;

  二、 工程地点:公司润泽园院内;

  三、 承包范围:排水管道更换、碰头、刷漆及垃圾清理;

  四、 承包方式及单价:包工包料。以上工程内容共18700元;

  五、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9月10日完工;

  六、 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维修,质量必须符合规定;

  七、 付款方式:乙方完工后,按照决算金额一次付清。决算依据山西省20xx年相关定额进行编制;

  八、 安全问题:乙方在维修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九、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完工付款后失效。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社会法治意识的不断加强,“按合同办事”已成为工程建设领域公认的一中规律和要求。施工合同依据法律的约束,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进一步规范各方建设主体的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培养和完善建设市场将起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

  一、明确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施工阶段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三层含义:即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修改或废除合同;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履行合同义务。就不能享受相应权利,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实行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法定依据

  根据《建筑法》第30条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第31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这些法定依据中,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也就是施工合同中,一是明确了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三者的关系是通过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一是明确了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三者的关系式通过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确立的,监理人对工程的监理是以施工合同为依据。

  三、保护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无论是哪种情况的违约,权利受到侵害的一方,就要以施工合同为依据,根据有关法律,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施工合同一经订立,就成为调解、仲裁和审理纠纷的依据。因此,施工合同是保护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

工程合同 篇3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2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第二次付费第三次付费第四次付费第五次付费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结算审核 。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 20xx年月日。

  七、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

  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

  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分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会、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取土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倒土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取土点,倒土点不得更改,如需更改,双方协商。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4 承包方式:土方工程清运。

  1.5工期:(开工日以天晴为准)

  1.5.1 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乙方进场车辆按照甲方要求(长:5.4米—5.6米)有档尘盖。

  1.6工程造价

  单价:______________元/m3(车辆运输,税后价)

  第二条 双方责任

  2.1 甲方责任

  2.2检查施工进度进划完成情况

  2.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2.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2.5 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2.6 甲方负责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协调车辆运输过程中交警市容等单位。清洗道路、超载罚款由甲方承担。闯红灯、正常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

  2.7本工程结束后,后续土方工程,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第三条 工程条款

  3.1 本工程按每一天为一个结算日,由甲方支付100%进度款。

  3.2 乙方指定________专门结算工程款。甲方必须将工程款以现金交给乙方指定人品。

  3.3 甲方支付1000元/车的车辆进场费在工程正常施工日第一天开始扣除,按每日每车_______元扣除。

  3.4 由于甲方结款进度未能按时结清,乙方有权拒绝进行下个施工日的施工。从中导致工程无法顺利施工与乙方无关。甲方并且赔偿乙方车辆误工损失费每台车辆_________元/天。

  3.5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3.5 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金额的10%计算。

  3.6 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五条下 其它事项

  本合同由双方第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有。

  本合同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要协商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于 20xx年 7月双方本着互相合作精神,为能按时、保质、按量的完成承包的任务,完善双方的承包关系,并具体明确双方责任和业务,经双方讨论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如有任何合同内发生事项,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条款执行。互不争议,如发生合同条款未列明之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大岭山交通警察监控指挥中心。

  第二条、工程地点:大岭山镇石大路旁.

  第三条、承包范围:大岭山交通警察监控指挥中心工程中的门窗及玻璃幕墙分项工程:即所有门窗及玻璃幕墙的制作安装;按甲方施工现状完成设计图纸内的一切项目,并包含以下内容:

  1、 所承包项目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甲方指定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规 范的施工程序和操作的全部过程;

  2、 混凝土梁柱板和墙体内需增加的预埋钢板的植筋、固定;

  3、图纸要求楼层或墙体有防火隔离部位的制作安装;

  4、门窗、玻璃幕墙与外墙饰面砖和石材接缝处的防水处理:

  5、施工中所使用材料的场内垂直、水平、运输、装卸,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齐.

  6、建筑垃圾清理和材料堆放到甲方指定位置等扫尾工作。

  7、凡因乙方施工原因而造成其他班组的额外工程量的,均由乙方承担。

  1、 包工包料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

  第五条、 承包单价:

  一、本承包单价按外框制作实际面积计算:

  1、50系列平开窗配5厘钢化玻璃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00元㎡);

  2、;50系列平开窗配5厘非钢化玻璃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写:¥00元㎡);

  3、120系列隐框幕墙配6+0.38或0.76+6夹胶与防火玻璃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00元㎡);(即C4、C6、MQ1、MQ4、MQ5、MQ6、MQ7、MQ8、MQ9)

  4、120系列隐框幕墙配6+9A+6钢化中空玻璃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00元㎡);(即MQ2)

  5、19厘钢化吊挂玻璃幕墙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00元㎡);(即MQ3)

  6、铝合金三轨推拉门配10厘钢化玻璃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写:¥00元㎡);

  7、铝合金百叶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00元㎡);

  8、防火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00元㎡)

  9、入口处自动感应门(包梁柱制作、安装、装饰)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写:¥00元)承包单价已包括乙方人员和机具进场,完工后的清理退场,各种工具和材料的价格变动,确保质量、进度、安全的措施费和施工人员的劳保福利等费用。

  1、此单价为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验收合格的承包价。

  2、如果未达到验收等级的,只按合同单价的80%进行结算,并负责整改合格。

  3、单项工程未完成验收批(包括半成品)不计算任何费用;

  4、在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在质量、安全、进度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勒令乙方停工,清理退场。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5、如果乙方施工进度不能按合同和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可施工面无人施工(包括乙方承包范围的扫尾工作及因乙方原因增加的额外工程)甲方可转包给其它队伍进行施工,如转包价高于乙方原合同价,其超进部份由乙方承担,也可由甲方安排其它人员插入施工,按每天每人贰佰元计算。

  第七条、付款方式:

  一、按完成形相进度付款:

  1、完成全部门窗幕墙骨架安装支付总工程款的百分之四十(40%)。

  2、完成全部门窗幕墙玻璃(包门窗幕墙扇)安装,经自检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三十(30%)。

  3、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二十五(25%)。

  4、留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五(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限为一年

  第八条、工期要求:

  1、 从年月日。共55天;(并以现场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2、 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必须满足每天10人以上的施工作业人员,并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增减。

  第九条、工程质量:

  1、 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 乙方所承包施工的分项工程,除必须按图纸施工外,必须符合施工规范标准要求 ,以及会审变更、修改通知要求等。进行大面积施工前,先以样板引路、超前示范,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全面施工,并以样板标准作为验收所施工工程的标准,不合格者,乙方自动退场,甲方不负任何费用;

  3、 如经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返工项目,乙方必须立即行返工处理,返工所造成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由于自身质量问题及延误其他班组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致使工期延误造成的间接损失等费用);

  第十条、材料要求:

  1、 乙方自行采购所用施工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变更通知和甲方要求.

  2、 所有材料必须先提供完整资料和样品,经甲方和有关单位确用后方可批量采购进场,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3、 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在使用前,由乙方负责检验或送有关部门试验(包门窗三性试验)并负责其费用,幕墙三性试验由乙方负责提供成品,其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凭发票).

  4、 如使用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十一条、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

  1、 乙方对安全施工全面负责,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工期不顺延。

  2、 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制度,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自觉接受和配合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3、 乙方对合同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并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第十二条、甲方责任:

  1、 负责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及时发送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图纸变更通知;

  2、 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安全、质量交底;

  3、 负责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各工种的协调指挥;

  4、 材料场、加工场由甲方妥善安排;

  5、 甲方派专职施工员负责乙方的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工程验收以及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无条年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对各违章、违纪等事务的处理及处罚决定。

  2、乙方进场后,班组长应及时收集所有进场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办理花名册登记,后勤按人数安排宿舍和床位,然后班组长召集所有人员到工地培训室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通过技术交底和教育的人员,方可进场施工。

  3、乙方每月应发放工资,必须报送一份工资表给甲方,工资表必须跟花名册一致,否则引发的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负。

  4、乙方必须配备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工作;

  5、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甲方施工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要求。在具备加班条件的情况下,甲方要求加班,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加班。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和终止合同,或按合同第六条第4、5款执行;

  6、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要求调整承包单价,否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 乙方所有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片和当地派出所要求的有关证件,如不具备有关证件而造成的违章罚款由乙方负责;

  8、 乙方每施工完一道工序或一分部工程,均要甲方和有关施工管理人员验收同意达到合格标准,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四条、奖罚规定:

  1、 按合同工期工程延期完工的每逾期1天,由乙方付给甲方每项(甲方的进元/天的违约金;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工完场尽及时清理,如有建筑垃圾堆积。给予罚款,若耽误下一工序施工得加重罚款。罚款金额以主管施工或质量人员开具罚款单为准,乙方无条件接受处罚;

  3、 乙方能准时按合同质量提早完成,甲方给予适当奖励;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成本,甲方适当给予奖励;

  5、 乙方保证在施工场地内不发生治安犯罪案件,若发生交由公安处理,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工地管理规定:

  1、 乙方借用甲方机具材料需征求甲方同意并妥善保管,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当而损失的机具材料,按该物质的三倍价值赔偿;

  2、 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利益、作风不当的人,不听从甲方教育劝告,甲方有权力开除其人,严重的送有关部门处理并给予罚款(最少不低于伍佰元);

  3、 不准打架、滋事,否则无论理由是否,每一次双方均罚款伍仟元,两次以后加倍处罚,由班组负责,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 未经甲方批准自行团体性停工的,甲方扣乙方停工的人数每人每天壹佰元整。连续三天停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工资结算按本合同的每六条第4、5款执行;

  5、 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工地有关守则(包括签合同后工地所有的守则)防火安全制度、文明施工规定,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最少不低于贰佰元整),由此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 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自身与他人伤害,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7、 施工场地和宿舍范围一律不准孕妇、儿童内进和居住,违者罚款每人 元/天,在该班组内扣除;

  8、 宿舍区内严禁黄、赌、毒出现,一经发现罚款元/人,并送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进退场规定:

  1、 按甲方指定日期、人数进场,超出时间的,视乙方弃权,所签合同无,甲方可自行另签合同;

  2、 完工后,乙方按甲方指定日期退场;

  3、 工人退场必须请示甲方有关人员检查行李,如无可疑物品方许离开工地,否则后果自负;

  4、本全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验收结算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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