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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4-01-01 07:43:07 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6篇(合集)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6篇(合集)

工程合同 篇1

  一、甲、乙双方均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

  二、甲方、乙方和乙方的关联方针对本工程所签订的涉及到甲方义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中甲方的担保责任等内容,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三、乙方、丙方必须按业主、监理要求无偿提供完整符合工程竣工验收要求的承包范围内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资料:乙方负责完善XX年1月21日前施工工程部分的资料,丙负责完善XX年1月21日后施工工程部分的资料,乙方整理完善的资料由丙方负责检查和接受,并负责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监理公司对乙方、丙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四、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内容(-------------等)工程造价:

  1、200--年---月---日前完成部分: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造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结果下浮5%,作为乙方原合同此期间完成工作内容的结算。

  2、20---年---月28日至20---年--月---日期间完成部分: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作为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此期间完成工作内容的结算。

  五、工程款支付:

  1、乙方、丙方必须对甲方前期已支付各项工程款(含针对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20---年---月--日甲方给乙方冷却塔工程前期施工单位------工程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万元)按其财务要求予以确认,并按要求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有关工程款项。

  2、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内容结算款的支付:

  2.1该部分工程现存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整改。整改费用合计----万元(小写:------元),由甲方从乙方结算款中扣减后代为支付给相关单位。

  2.2本协议第2.1条质量整改工作完成,并通过有关质量检测部门验收后,支付至最终结算款95%(本款项分两个月支付,每月支付一半);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在整体工程验收完两年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余款无息返还乙方。质量保证金在乙方提供等额银行保函后,甲方可予先行支付。

  3、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工作内容结算款的支付:

  3.1按甲、丙双方新合同及联合声明等约定支付条款支付。

  3.2乙方承诺一次性返还丙方前期管理费、钢筋、资料完善等有关费用---万元(小写:----元),并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扣减后直接支付给丙方。

  4、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财务规定进行前期已支付工程款的确认并提供发票,且必须在乙方补齐前期已支付的各项工程款发票后才予支付后期各项工程款。

  整改费用合计----万元(小写:------元),由甲方从乙方结算款中扣减后代为支付给相关单位。

  2.2本协议第2.1条质量整改工作完成,并通过有关质量检测部门验收后,支付至最终结算款95%(本款项分两个月支付,每月支付一半);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在整体工程验收完两年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余款无息返还乙方。质量保证金在乙方提供等额银行保函后,甲方可予先行支付。

  3、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工作内容结算款的支付:

  3.1按甲、丙双方新合同及联合声明等约定支付条款支付。

  3.2乙方承诺一次性返还丙方前期管理费、钢筋、资料完善等有关费用---万元(小写:----元),并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扣减后直接支付给丙方。

  4、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财务规定进行前期已支付工程款的确认并提供发票,且必须在乙方补齐前期已支付的各项工程款发票后才予支付后期各项工程款。

  八、原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甲方财务九、20---年---月21日后,施工的------等工程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由-----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担,并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十、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十二份,甲方五份,乙方三份,丙方三份,监理一份。

  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等。

工程合同 篇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包括:

  1. 监理酬金:________ 2. 相关服务酬金:___________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______(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______(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______(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_______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 订立地点:__________

  3.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盖章)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支付

  5.1 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争议解决

  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2.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____天内和(或)金额______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2.5 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2.6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3.委托人义务

  3.1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

  3.2 答复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支付

  5.1支付货币币种为:______,比例为:______,汇率为:______.

  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第二次付款第三次付款……

  最后付款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4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5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争议解决

  7.1 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7.2 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2 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3 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____%.

  8.4 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5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6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7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补充条款。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工程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于 年 月 日与 签订了《关于莱钢型钢炼钢厂钢包加盖工程钢包盖维修维护委托协议书》(以下简称主合同)。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负责维修保养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施工内容:

  《关于莱钢型钢炼钢厂钢包加盖工程钢包盖维修维护委托协议书》合同的全部内容。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签订合同(包括随后可能签订的补充合同)。

  2、组建项目技术部。技术组长作为甲方的派出机构,到施工现场具体履行甲方职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等进行监督管理验收。

  3、组织公司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乙方实施。

  4、审核维修保养组织有关施工报表、报告以及工程结算、竣工资料。

  5、做好施工中的协调工作,尽量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但由于厂方或监理以及遇不可抗为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维修养护窝工、停工和延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予理解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成本增加的风险。

  6、按合同要求付款给乙方

  7、项目经理部印章由乙方管理,甲方监督使用。

  三、乙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施工本工程,必须履行主合同包括随后可能签订的补充合同的有关条款,按主合同的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主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负责协调厂方与监理部门关系。

  2、负责施工、保修养护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期、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竣工资料及验收等全部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严格按施工规程、规范或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以及甲方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按主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若因乙方管理不当,出现质量、安全、工期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问题而受到业主或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时,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施工过程及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乙方须承担返工责任及费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理赔。

  4、负责雇用除甲方派出的管理人员以外的施工所需的全部岗位人员,并将雇用名单及相应岗位安排书面报告甲方。乙方应及时付清其雇用人员的工资和采购材料费及机械设备租赁费用。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债权债务一览表和所雇用人员工资发放表。以上表格必须由乙方、债权人、乙方所雇用人员签字确认,甲方有监督权。乙方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直接从厂方处领取工程款。如有厂方代扣款项,乙方须于该事项发生后2天内告知甲方并提交相关凭证。否则,甲方对乙方处以2倍代扣款额的罚款.

  6、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体系认证工作。

  7、乙方不得将工程以任何方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8、乙方不得使用甲方项目章用于担保、购销货物等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有关费用事项:本项目采用固定月结的方式进行结算,该月价格总价不做调整,合同月结价款为人民币13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包含了人工费、设备价款及运输物流费等。

  1、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后,累计下月的20日支付合同月结工资的100%,计人民币13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2、甲方人员为本项目应付检查等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维修养护期间所涉及的耐火材料费用均由乙方提供,次月甲方向乙方结清。

  六、特别约定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每日标准为应付款总额的0.5%。

  2、乙方如未能在约定期间内通过厂方的验收(如因厂方生产等原因无法安排施工时间除外),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等同甲方与乙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为月结总金额的0.5%。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无法验收或无法通过验收导致甲方与厂方的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30日内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乙方的资金并承担相应利息(按照年息10%的利率计算),同时承担甲方的其它全部相关损失。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设备、材料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均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若因乙方原因给厂方造成损失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违反甲方与厂方签订的该项目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全部款项及损失。

  6、除上述条例外,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合 同

  甲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学府新城零星工程维修承揽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承包范围:甲方指定的各项零星工程。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使用材料:由乙方自行选定,但必须保证质量。

  二、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确保乙方能按时进场施工。

  2、保证乙方施工用水、用电等条件。

  3、协助乙方维持现场秩序,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若有变更,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并负责随时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乙方

  1、开工前应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派人进行监督。

  2、施工产生的垃圾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清扫处理,保证施工现场的卫生整洁、干净。

  3、乙方负责人要保证好施工人员的`防火、 防盗、 防意外事

  故等安全保障工作,发生相关损害的,由乙方自主承担责任。

  三、工程验收

  施工完毕后,由甲方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应予配合。

  四、工程价格及结算方法

  1、总工程量:按实际签证工程量计算。

  2、工程定价:以签证协商价为准。

  3、总金额:伍拾肆万元整(最后以实际完成工程结算)。

  五、保修

  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当及时、有效、充分地履行维修义务。甲方不承担材料、工钱、交通、食宿等任何费用,但非乙方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破坏的情形除外。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整个民用户燃气工程实施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工程申请审批号:_________

  四、工程内容及范围:

  1.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安装;

  2.户外燃气干、支管及设施安装。

  第二条 工程实施方式

  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碰管通气全过程均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

  第三条 工程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一、天然气庭院管网、外线中压管线、调压装置、计量表、天然气阀门及配套管件、土石方工程,地形地貌恢复等工程费用。

  二、天然气放空气量、管线碰口、设计、监理等费用。

  三、本合同总造价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四、甲方用转帐支票或现金到乙方指定银行交付均可。

  第四条 甲方交款日期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交付工程总款的60%,余款在通气前10天付清。

  第五条 材料及设备配置

  一、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不含燃器具)均由乙方供应。

  二、燃器具由甲方自行选购本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符合安全用气标准的产品。

  三、因燃气用具质量而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燃具供应方负责。

  四、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准确、真实齐全的设计基础资料:甲方用气地点以及周围相邻区域的总平面地形图(1:500地形图、带城市坐标)、总平面布置图、用气建筑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图(1:500或1:100)、标准层平面图(各层平面布置不同时需各层建筑平面图1:100)。用气位置建筑(厨房)大样图、用气建筑给水施工设计图(或竣工图)、电气线路布置图。用气庭院内隐蔽工程总平面图(水、电等管线)、成片开发用户的调压计量室(站)建筑红线位置图、干管所经道路地形带状平面图及纵断面图。

  2.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免费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且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合同生效之日起内免费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电源、水源,满足施工用电、用水量的需要,并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正常使用,提供施工料具准备间。做好红线内场地平整、拆迁及消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

  4.施工前提供住户名单及相应的门牌号。

  5.保证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能顺利进入每个住户家中踏勘与施工。

  6.提供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有关部门需要甲方提供的文件及证明等有关文件资料;提供质检、消防部门验收该建筑合格的资料或证书。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7.在高层建筑的燃气工程验收前,应安装、完善燃气电磁阀的消防报警控制系统。

  8.甲方不得擅自改动,损坏燃气工程设施,不得将天然气管道、设备暗埋或包裹。

  9.与乙方签订供气合同。

  二、乙方的责任

  1.代甲方向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单位申请办理燃气工程实施的有关手续及赔偿。

  2.除第七条的第二款规定外,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实施。

  3.负责提供齐全的竣工资料。

  4.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管理方应对工程的质量负责。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手续、碰管、通气。

  6.非乙方原因遇特殊情况,工程不能实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

  7.与甲方签订供气合同。

  第七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劳动定额和本工程现状需要,确定工程实施工期为_________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或停工:

  1.因甲方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不准确、不齐备或房屋结构发生改变,致使工程无法按期进行而影响进度的。

  2.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未能消除,导致乙方不能施工的。

  3.甲方临时提出更改工程内容或更换设备影响工程进度的。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

  5.甲方或与甲方相关人员阻扰影响工程进度的。

  6.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

  7.政府或有关部门另有规定,不属乙方职权范围内原因而影响进度的。

  第八条 工程质量和保修

  一、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质量,按《城镇燃气设计规定》gb50028-93、《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规程》dbjXX8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jj33-89、《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95执行。

  二、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为一年。

  第九条 在燃气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如改变意图、减、撤消工程量时,乙方应收取已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三、违约者应按工程总造价2%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壹份,乙方叁份,存档备查。

  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之日起生效。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另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的《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以大代小热电联产(2×330MW)技改工程全厂区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SHFD-20xx-4-5-1)(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现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施工合同》,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有任何劳务和财务等关系,双方不再享有《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权利履行任何义务。

  二、甲乙双方就乙方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已进行核实并确认。

  三、就乙方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甲方已支付乙方施工款合计五十三万元(¥530,000.00),之后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其余工程款。另乙方已向甲方开具共计50万元的有效发票,余下3万元有效发票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日前向甲方开具。

  四、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乙方在合同终止前向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工作交接,包括施工所涉及的现有文件、资料、图纸以及乙方已购买但尚未安装的材料、辅料、设备(其中不包括乙方自购的施工工具)等。上述现有文件、资料、图纸及材料、辅料、设备(其中不包括乙方自购的施工工具)等乙方应全部保留在施工现场,并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移交上述现有文件、资料、图纸及材料、辅料和设备(但不包含乙方自购的施工工具)等,待双方移交签字确认后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保管,不再与乙方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五、甲乙双方不得做出任何可能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干涉行为。

  六、本协议是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的一致意见,因此双方就履行本协议不得有任何争议。

  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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