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购销合同3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销合同 篇1
买受人(简称:甲方):
出卖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采购文件及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成交候选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成交品种买卖电子订单。
药品的价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不高于成交候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或其他情况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供货价格。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供应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药品有效期
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商定。
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
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特殊要求: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组织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或组织配送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或组织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
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成交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
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票验收后60日内结清货款。
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成交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或组织配送成交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未经徐州市药品集中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乙方每延误7日,履约保证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乙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成交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履约保证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告。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一采购周期止。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徐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事项: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后的零售价格低于采购临时最高零售价时,对未供货部分,甲方委托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统一与乙方协商调整成交供货价格。
乙方的供应,以甲方在江苏省药品采购及监管平台上发送的电子订货单为准。
甲方在无法获得乙方正常供货,且无其他成交候选品种可替代时,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采购。
其他约定:(由甲乙双方填写)。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供应人因采购人提前回款,采购量较大等原因,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采购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报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
乙方提供“益康医院信息系统”(以下简称HIS)软件一套,并负责产品安装、调试、工程实施与服务,其软件功能模块见模块清单。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金额(小写): 元整
合同总金额(大写): 元整
合同总金额不包含新增模块费用,若甲方需要新增模块,可由双方另行协商。
2、 付款期限:
1) 合同签订五日内付合同价款总额的50%
2) 项目整体验收后五日内,付合同价款总额的45% 3) 剩余5%,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3、 支付方式:电汇、现金方式均可。
三、甲方义务
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2、 保护乙方所有文件、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甲方在任何时候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对乙方产品进行解密或者反翻译、不得进行非法复制、销售、更改等侵害乙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3、 甲方应保证在乙方进场安装HIS之前,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系统运行环境、软硬件平台及系统运行的其它要求等,以满足系统安装运行的需要。
4、 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上述条件或者提供条件不符合要求,造成乙方迟延安装、无法安装HIS或者造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甲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5、 甲方需要向乙方购买相应硬件设备或者完成网络布线工作的,双方应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6、 甲方负责组建一个以院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实施协调小组,负责系统安装调试和培训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7、 甲方应明确指定管理人员或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培训和实施的'组织工作,并协调各科室之间的配合工作。
8、 甲方应严格要求计算机操作人员严密配合乙方进行培训及系统运行管理,并按计算机管理制度使用和维护计算机,掌握HIS操作和使用要求。
9、 甲方应及时提供相应基础数据和各种管理数据。系统开始运行后甲方按时、按规定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操作,备份数据。一旦出现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好数据库,并立即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数据丢失及其他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义务
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软件系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财政部、卫生部联合推出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和药品核算管理制度的要求。
2、 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完成第三条第4款的准备工作,并通知乙方进场,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指派实施工程师进驻甲方指定场地,负责完成实施ZLHIS的各项工作。
3、 乙方免费为医院培训系统管理员,并培训各科室管理人员、各科室操作人员。
4、 项目实施完毕后,乙方提供后续支持服务,服务响应时间在 3 小时内,一般问题可通过远程维护方式解决,重大问题乙方将派遣离甲方最近的技术工程师,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解决。
5、 甲方可随时访问乙方网上技术论坛,下载软件补丁程序。
6、 乙方高级技术支持工程师定期到客户现场巡查,客户管理经理定期电话回访,以保证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7、 服务过程中,乙方不得对院方的业务经营数据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传送、记录等,所有维护操作须得到院方许可。所有过程信息为机密,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资料,保守机密。
8、 乙方免费提供壹年的基本售后服务。
9、 乙方应尽力配合甲方建立相应的计算机管理制度及操作使用规程。
五、合同履行期限、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地点:
六、项目验收与售后服务:
软件安装调试完毕进入正式运行阶段,软件各功能模块生成的相关数据核对无误,即视同运转正常,甲方应立即向乙方出据书面报告,视为系统验收合格。免费服务到期后,甲方每年应与乙方签订《HIS软件服务合同》。
七、争议解决办法:
1、 双方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1、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
2、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一致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双方各持 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购买方: (简称甲方) 销售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名称、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办法
1、货物名称、规格和数量
注: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为货物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的到场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制造、仓储、搬运装卸、运输、售后服务、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的报价,为到站总价。
2、材料差价调整:调整前提条件:当(P-P0)/PI≤10%时,材料差价不作调整;当(P-P0)/PI>8%时,按差价调整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单价。P-施工期间允许调整材料对应的取样品中在各月度《潍坊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的单价的平均价。各允许调整材料对应的取样品中在《潍坊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xx年第8期中的单价。
3、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根据堆积尺寸,按理论计算。
第二条:价款结算方式和期限
货到验收合格,乙方月底到甲方对账,对账无误后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付90%货款,剩余10%货款竣工后三个月内结清。
第三条:质量标准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号碎石颗粒直径200mm-31.5mm,表观密度不小于2600千克/m,针片状含量不得超过10%,压碎值不得超过10%,堆积密度度1.5吨/m,含泥量不得超1%,泥块含量不得超0.2%,不得使用具有碱活性的石子,氯离子含量严格满足国标要求。各项指标均要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xx的要求。砂子的细度模数2.6-3.2,表观密度不小于2500千克/m,松散堆积密度不小于1400千克/立方米,含泥量不得超3%,泥块含量不得超1%,不得使用具有碱活性的砂子,氯离子含量严格满足国标要求。各项指标均要符合《建筑用砂》GB/T 14684-20xx的要求。
2、质量负责期限:终生负责。
第四条
1、交货时间: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甲方提出计划要求后一日内到货。
2、交货地点: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神华寿光电厂项目部工地。
第五条: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和运杂费承担
1、交货方式:供方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汽运
3、运杂费用承担:货到工地之前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含卸车费用。
第六条:验收事项
1、由需方派专人对供应方所供应的碎石规格、型号、质量进行验收,经需方实验室检测验收合格的产品,需方方可投入使用;
2、若到场材料表观质量,含泥量,石粉含量等指标存在问题,需方有权拒绝签收;
3、由需方指定专人现场验收,一切验收合格,数量核实后,由需方指定专人在供方材料的发料单上签字后方可有效;
4、以供方开具的并经需方指定专人认可签收的送货单作为需方验收数量的结算依据;
5、需方收料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神华寿光电厂项目部指定工作人员,其他人员签收视为无效处理;
6、各种型号碎石需分批装车,不能造成一车中存在多种型号碎石的现象,若存在混乱装车的现象,则视为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第七条
1、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先妥善保管,应在1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在付款期内,需方有权拒付此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天内处理,否则视为违约。
第八条:随货技术证明文件
供方负责随车提供产品证明书,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否则造成需方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不能交货: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不能交货货款的.3%作为违约金。
(2)交货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退换货物或加工处理,其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若不能进行退换货物或加工处理,则按照不能交货处理。
(3)逾期交货:逾期交货处罚违约金为应交货货款的3%。
(4)交货地点有误: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若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工具,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2、甲方违约责任:
拒绝接货或退货需方向供方偿付拒绝接货或退货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拒力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2天内提供证明,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方式
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2、依法向甲方公司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货款付清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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