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双赢互利的原则,基于共同经营市场的理念,就“”牌系列羊、牛奶粉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有效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第二条:乙方作为甲方在省市县的特约经销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以转账方式向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大写)元,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开具收据给乙方。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没有违约,在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乙方将甲方开具的收据退还,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双方续签合同,上一合同期保证金转作下一合同期保证金。
第四条:购货品种及订货
1、购货品种是指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的“”系列产品。
2、甲方视乙方的经营情况和市场实际状况而决定是否将开发的新品及未授权品种交由乙方经销,并以补充协议形式签订新授权产品的经销合同。
3、乙方每次须提前七天制定订单,并及时将订单发传真或邮件给甲方。
第五条:产品价格
1、产品价格由甲方确定,具体标准以甲方提供的价格表为准(见合同附页)。
2、甲方有权随时调整产品价格,调整时甲方以正式文件形式(包括通知、传真或邮件)在7日前通知乙方,之后双方按最新价格结算。
第六条: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执行先款后货。乙方将足额的货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任何人口头提供的账号或卡号无效,否则出现货款流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3日内发货。
2、当乙方汇款大于订货计划时,余款不退,自动转为乙方下批货款。
3、首次打款金额规定:
第七条:货物运输
1、乙方非整车订货的,每次订货量不得低于件,运费由乙方承担。
2、货物交接时,乙方若发现数量短缺或扁罐变质等质量问题,应当面向送货方提出,当即核对解决,由乙方负责向送货方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市场操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调整在该区域市场运作模式。
(2)甲方具有对产品经销商的选择权和销售任务分配权。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产品宣传、促销宣传等工作。
(4)甲方有条件的'(在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保证乙方货源供给。
(5)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经销产品的相关证件及相关宣传资料。
(6)甲方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包装规范、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的产品,并及时提供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产品在保质期内若有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市场操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代表甲方开展业务,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在代理甲方产品期间不得经营、代理、兼职其他任何产品。
(2)乙方拥有对甲方市场操作的建议权,向甲方反映市场信息的权利。
(3)乙方应安排专人做好甲方产品销售网络的建设与维护,确保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和其它相关市场建设指标。
(4)乙方有责任维护好与下线客户和终端卖场的客情关系,有责任做好产品理货、陈列、促销、宣传等工作。
(5)乙方有义务每月向甲方提供产品进、销、存数据及下线客户销售明细。
(6)乙方有责任处理好市场出现的所有质量投诉问题。同时要积极处理好卫生、质检、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有关事务。
第十条:退货管理
非质量问题产品甲方不予退、换货。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及价格管理
1、乙方应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因产品原因所产生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
3、乙方若超出合同约定区域销售产品,即视为窜货。如果乙方有窜货行为,甲方按照乙方所窜产品零售价金额的两倍予以处罚,罚款从乙方货款或返利中扣除,其中50%补偿给被窜货区域的经销商。情节严重者取消乙方特约经销商资格。
5、由于被窜货方终端建设和渠道、价格管理严重不符合要求,导致自己区域的网点主动从临近市场进货,由被窜货方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销售奖励:
甲方给乙方的奖励分为:季度奖励和年度奖励。乙方如果达到甲方的要求(在无窜货、乱价、本年度产品在次年六月底无陈货、严格执行甲方促销活动、完成销售任务),甲方则给予乙方对应的奖励,该奖励按照以上要求在下年三月份考核后兑现。具体如下:
1、完成季度任务奖励本季度回款(给乙方的费用部分除外)的%;
2、完成年度任务奖励本年度回款(给乙方的费用部分除外)的%。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任务。
(2)乙方销售团队建设不完善和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乙方有其它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2、在本合同执行期内,除本合同规定需解除合同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无条件移交全部业务关系。
3、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及时对清往来账目并在一个月内结清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它规定
1、乙方在合同期内更换名称、转让,更换法人代表等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及时修改协议和结算账务。
2、合同届满后,若双方尚未签订新合同,而乙方仍按订货流程向甲方订货汇款,甲方同意并实际发货的,本合同自此延至该笔交易结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仍按本合同之约定。
3、除本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以外,甲方和乙方约定的其它经销条款(管理制度、补充协议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样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补充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签订时间: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2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彩钢扣板广告材料
第二条 数量:实收方数178平方米(单价:65元/平方米)
第三条 货款总费用:壹万壹仟伍佰柒拾元正(¥11570.00)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30%,乙方运货到甲方指定场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天内,甲方再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70%。
第五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第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 (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号:
合同签署地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署:
鉴于甲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购买,乙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出售下列设备或材料,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或材料名称 型号 厂商 产地数量 金额及服务设施、服务或其他设备正常运转必需的配件时,设备价格已包含配件、运费、保险费以及服务费用等其他费用,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二条、交货 运输 保险及包装
1、交货时间:在乙方收到预付款 60 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甲方(买方)公司 收货人: 电话:
3、乙方应于交货同时提供本合同所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
4、乙方负责为设备投保
5、包裝:乙方应提供设备运至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设备在运输过程中遭到损坏。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震、防压、防水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以及较长时间的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良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验收调试及技术标准
1、外包装检验:全部设备或材料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和乙方共同对设备进行外包装检验;检验内容为:设备或材料外包装是否破损、变形是否正常等。
2、设备的调试和安装验收:
2.1乙方负责完成设备的安装,甲方应提供相应技术人员协助安装;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后的调试工作,并负责安装调试过程中所有非人为损坏零部件的更换;
2.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常运行30天后,由双方共同按照双方协议的验收标准进行最终验收,合格后签署《设备验收合格单》。如果达不到双方的协议的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利顺延验收期限或者退货处理。
3、技术标准:国家相关标准、厂家技术标准,按国家GB/17587.3-1998标准执行。
第四条、付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总价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1、乙方在收到货款后发货;
2、乙方在收到合同总价值90%货款后由乙方根据实际收到货款开出增值税发票;
3、剩余 10%设备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由甲方 7 日内向乙方支付。
4、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本合同货款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所涉款项均以银行电汇方式付款。
第五条、保修与维护
1、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设备价格已包含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安装和保修服务费用;
2、 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自双方共同签署《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单》次日起计算;
3、保修期内设备出现任何非人为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根据情况进行免费更换;
4、 如在保修期内出现多次故障使甲方足以对乙方产品质量产生不信任,甲方可以选择退货或者提出赔偿要求。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在交付时没有缺陷且符合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乙方应保证其出售的设备可供正常使用,并且在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的前提下,在设备的寿命期内运转良好(设备的使用寿命期为 10 年);设备的材料和零部件均应符合或优于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2、如果由于工艺的复杂性或交付数量巨大,使得在交付时甲方无法对设备进行全面及时检验或由于设备缺陷的隐蔽性导致在交付时甲方未能查验出设备的质量瑕疵,那么,只要在交付后的一年内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其零部件与前述标准或规范不符,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或更换,修理、更换的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拆除、搬移及修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自修理或更换符合合同约定之设备的次日起算;
3、如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质量保证与其他在本合同产品上质量承诺不一致时,由甲方选择适用有利于甲方的内容;
4、该设备所包含的技术条款中的所有条件乙方必须满足,因为技术条件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影响到甲方正常生产,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应索赔,具体数值甲乙双方商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享有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自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期满次日起按滞延天数每天支付甲方设备总价值0.5%的滞纳金。但延迟交货的滞纳金总额不得超过设备总价值的.30%;
2、若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致使乙方延迟交货,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一定的仓管费,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商定;
3、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设备总价值30%的违约金;
4、如乙方的迟延交货的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不允许在设备上设置密码或者其他障碍妨碍甲方正常使用,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滞纳金以及其他损失赔偿费用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7、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投入使用,由于乙方设备设计缺陷等原因造成设备连续3个月开机率达不到95%以上,且乙方采取的弥补措施仍未能达到最初设计要求,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甲方因使用乙方设备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因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纠纷,解决纠纷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其中包括为诉讼而支出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与差旅费用等。
第八条:合同解除
1、如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在正常情况下迟延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或服务超过 20 天的;
2)乙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实质性义务,经甲方提出异议后 20 天内没有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的。
2、甲方根据第本条款约定解除本合同,并不损害甲方在解除合同时要求金钱赔偿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更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均须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因更改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达成书面合同予以解决。
甲方:乙方: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酒类: ###系列
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费,乙方提供若干台展示柜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负责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洁,正确使用,保养及维修。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 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
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三证”。 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如发现酒水质量不合格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市场价 倍的补偿;
4。如发现假酒现象,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假一赔十”的补偿;乙方所供系列品种价格见《附表》。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书面或口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将货品送到甲方仓库,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
九、乙方送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送货规定。货收妥,由甲方开具相关验收单交乙方作为结算凭证。
十、结算方式:
1。货到甲方现场经双方验收完毕,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货款的60%,余款40%待二次进货时付清,依此类推。
十一、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时,合同顺延。
十二、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商议,按补充协议方案签定。
十四、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移交合同签订地司法部门解决。
十五、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 ,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 方负担。
6.包装物由 方供应,包装物不回收,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三条、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政策性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遇到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含),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3.价格确定后,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
第四条、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4)其他: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2.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重量允许有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数量:
第二条 乙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量、价格、期限、提油方式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认。
第三条 提油方式及期限:
甲方在合同生效且购油款到帐后 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油品数量运送至乙方库房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汽车运输,运费另行结算, 元/吨。货物交付前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油品验收
1、验收方式:由甲、乙双方各委托一名相关人员对油品的数质量共同验收,并在相关记录上签字确认。
2、数量验收:
对数量的异议,甲方配送的油品,乙方如有异议,应在卸油过程中或在运输工具离开前提出。
经双方确认,承载工具为油罐车的,交接允差约定为±3‰。若发货数量比验收数量多并超出3‰时,以实际验收数量为结算数量;若发货数量比验收数量少并超出3‰时,超出3‰的部分,由甲方承担;若或多或少均在3‰以内时,则以发货数量(提油单或卡载明的数量)为结算依据(送货油罐车必须出库铅封完好)。
3、质量验收:
以合同承诺的标准为准,由双方共同封存油样备查。乙方应当要求甲方留样交乙方留存。若乙方未要求留样的,则以甲方的留样为准。
对有质量异议的油品,由双方将共同封存的油样送往乙方所在地市级以上法定质检机构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属甲方原因造成油品质量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由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有向第三方采购或存储甲方油品的容器装载了第三方产品或其他可能发生混装、混油情况而发生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结算
1、结算内容: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先将购油款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结算数量以经甲方及乙方加盖公章或授权的人员签认的送油单为准。
2、结算方式:乙方以电汇、转帐、刷卡等甲方认可的方式付款
甲方帐号:
开户银行:
对金额预付款方式,当包装规格为散装时,按照合同金额预付货款,当甲乙双方验收后 日内按照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乙方必面将货款直接打入合同约定的`帐号。任何打入甲方业务员或其他个人帐户的付款行为均为无效付款行为。
3、发票的开具:
甲方向乙方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单位为甲方配送油库地公司,价格按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甲方行为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货物到达后,乙方未及时组织接卸,即无正当理由压车3小时以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除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延迟交货每日应按欠货款总额的5‰计付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
4、由于不可抗拒事故或承运人所致,使卖方不能如约发送货物,卖方必须在交货期限内以电话或传真通知买方,但卖方不负违约责任。
5、有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结算;
(2)有证据证明乙方己失去偿债能力;
6、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条款: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除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己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己达成完全的一致。
2、为保障本合同的履行,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则由甲方和乙方或第三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附件,对甲乙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3、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4、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向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5、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
购销合同 篇7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主要生产“_______”“xx”牌环保家电(内衣消毒柜、衣物消毒柜、厨房垃圾处理机),乙方通过认真细致的市场调研,对国家发明专利,环保新产品市场前景充满信心,自愿代理经销甲方系列家电产品。
甲方根据乙方经济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同意授权乙方在 省 地区(市) ,作为上述产品的独家代理经销商,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同时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基本原则,就上述地区,上述期限内,乙方独家代理、经销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协商约定如下:
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协议授权期限内,在所代理的区域,代表甲方对上述专利产品从事广告宣传、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积极宣传推广专利产品,监督市场上仿伪产品,及时反馈给甲方,并协助打假取证工作。
1、甲方在授权期限内,不准在授权区域内,设立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经销商,甲方也不在此区域内,自行设定经销点,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积极发展以专营店、零售店为基础的分销网点,并及时将专营店、零售店产品的经营情况反馈给甲方。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产品资料等,配合乙方做好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营销、售后服务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售出产品的机型、编号及用户的相关资料。
5、乙方在超越本协议限定区域,操作任何与此产品相关的事宜,均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认可后方可操作。
6、如乙方所辖区有客户直接向甲方进货,甲方将无条件介绍给乙方,由乙方与其签定购销合同。
二、价格
1、首次进“内衣消毒柜”“衣物消毒柜”“厨房垃圾处理机”优惠,货值 万元,产品 台,共 台,以后具体价格按价格表执行。
2、全国统一供货价格,具体带运费的产品价格,经甲、乙双方,根据物流运输费等按实结算,或乙方自付运费。
3、出口产品,产品改进,根据成本费用增加等,协商提高产品价格,根据原材料等涨价降价,协商提高或下降产品价格,具体按照新价格表执行。
三、质量问题及处理
1、甲方给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及有关标准。
2、乙方收到货物后进行检查,如出现质量问题应保管好产品,作好原始记录,属甲方责任给予调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后果自负。如乙方有意制造质量问题,损失、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产品一年内确实出现质量问题,实行三包,小修由乙方负责,大修、包换、包退由甲方负责。
4、在销售过程中,由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超出保修期后,甲方有偿提供配件,乙方负责维修。
四、定额与奖励(单位:万元)
五、购货、付款、结算
1、乙方通过传真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甲方购货品种、规格、数量经双方确认后,款到后十天内发货。
2、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至乙方工商注册所在地,运货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3、货款通过银行结算或现金提货,直接与甲方财务结算,或甲方书面指定专人收款,乙方不能以现金,或个人汇票形式,直接支付给甲方业务员等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六、宣传费及事物支持
为协助乙方开拓地区业务,在乙方首次进货时,产品价格优惠,用于展台、广告宣传等。销售“厨房垃圾处理机”的`,免费送展示“洗刷柜”一个,价值300元。
七、首次进货与退货
1、首次进货额为 万元。
2、在协议期限内,乙方经过12个月时间销售后,认为产品不适合本地市场,有权提出退货或换货,退货产品须包装完好、确认产品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甲方收到货物将在十五日内退款给乙方,或调换同款的其它产品,运费由乙方支付。乙方退货或停销“厨房垃圾处理机”,价值300元展示“洗刷柜”一同退给甲方。
3、如乙方有恶意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不予退货,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区域保护
乙方不能在代理区域以外建立销售网点,不能跨区串货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扣乙方下次进货50%的货款,如乙方有二次串货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不予退货换货。 九、其他
1、本协议生效前提为双方签订协议,甲乙双方实施了协议约定的首次进货额。
2、未尽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代理商在规定期限内或12个月销售任务不达标准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甲方只为乙方提供产品和有关服务,如乙方出现有关问题,责任与甲方无关。
5、如协议执行中发生争执,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也可诉之法律,诉讼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6、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首次进货15天内款到后,本协议有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