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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协议

时间:2024-02-20 11:16:50 合同 我要投稿

拆迁赔偿协议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赔偿协议,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拆迁赔偿协议

拆迁赔偿协议1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拆迁户(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幢____间,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____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间,____层____号,配有____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____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____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____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XX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户(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赔偿协议2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地址: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

  邮编:______,电话:___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拆迁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___,建设地点___,建设单位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

  第二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 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方米。

  (二) 乙方有正式户口___人。常住人口___人,应安置人口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

  第三条 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房屋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用。

  第四条 安置房屋的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颁发的___标准;

  2.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

  3.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i)

  (2)

  (3)

  (4)

  (5)

  第五条 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___

  乙方应与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民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___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签订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 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能补助、供暖补助等)___元;转学补助费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元;其他补助费___元,共计人民币___元。

  第七条 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___地点,___房屋,___间,___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元;

  (2)面积差价___元;

  (3)房屋成新差价___元。

  第八条 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年___月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元。

  第十一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遭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赔偿协议3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因旗人民政府实施棚户区改造,现有下列房屋将被征收拆迁:____________坐落于________的二套房屋(房产证号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及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后,就房屋征收补偿后产生的财产分割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两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款共计: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共得________元,乙方共得________元。

  二、由甲方代表办理一切拆迁事宜,包括签署拆迁协议合同、上交征收房屋等。

  三、拆迁补偿安置款分配: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根据此协议出具说明,由________财务室将甲、乙双方所得款项汇至个人账户。

  四、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如有违约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经由公证机关公证后产生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留存一份,拆迁协议合同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拆迁赔偿协议4

  甲方: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戊方: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鉴于甲乙丙丁戊系兄弟姐妹关系,现就父亲遗产(坐落于房屋,面积:)。五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五方一致确认,上述房产面积为:平方。每人份额为:平方米。

  2、乙丙丁戊自愿放弃继承上述父亲遗产份额,并签订自愿放弃遗产声明书,协助将上述房产过户至甲方名下。

  3、甲方有权拆除现有房屋,新建后的'面积由甲方自由决定,乙丙丁戊四方无权干涉。

  4、如遇城市发展等原因,该地块被划入征地拆迁范围,乙丙丁戊有权根据各自放弃继承的房产份额来对征地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甲方实际取得每平方米的补偿款乘以平方米计算所得数额为乙丙丁戊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5、甲方自收到征地拆迁补偿款之日起7日内支付乙丙丁戊。迟延支付,每日支付100元违约金。

  6、本协议一式5份,每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7、关于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各方协商不成,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丁方:戊方:

  年月日年月日

拆迁赔偿协议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开发 楼盘(位于 )需拆除乙方正在使用的沿街楼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房屋拆迁赔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房屋基本情况

  第1条:1、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一层 平方米;二层平方米;附属物。

  2、所有权人:

  3、房屋性质:经营性用房。

  二、甲方义务

  第2条:甲方以回迁的方式对乙方拆迁的以上房屋及附属物给予赔偿。

  第3条:回迁安置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

  1、回迁安置房屋位于齐晏大街以南、向阳路以西,楼房东墙距向阳路路中心 米,该距离不得相差5米。

  2、回迁安置房屋为一层门头房,门头朝向需面对齐晏大街,南北贯通,向南需有门、有窗、可做门头房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东西长度为27.14米。

  3、回迁安置房交房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通水、电、暖;墙面、门窗、卫生间等达到可营业标准,该房屋因水、暖管道等因素造成使用的`面积不可超过总面积的1%,若超出总面积的1%部分,需另增加使用面积或经济赔偿(按市场售价为准)。

  第4条:1、回迁交房日期:自乙方房屋拆迁日起 三 年内即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回迁房屋交付日,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房屋租金,每年 元。若甲方未按期交付回迁房屋,超出时间甲方向乙方赔偿的房屋租金按10%每年递增。

  第5条:甲方应在交付回迁安置房后三个月内为乙方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6条:因回迁安置房面积不宜分割而多出赔偿乙方面积部分,甲方以不高于3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给乙方;乙方拆除面积超出安置房屋面积部分,甲方以市场价格给予赔偿。

  第7条:若甲方无法交付回迁安置房或交付的回迁安置房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要求,乙方有权拒收回迁安置房,甲方需以现金人民币1500万元给予乙方赔偿。

  第8条:抵押担保:甲方以 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抵押给乙方,并从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抵押手续,且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如果不能按时交房,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抵甲方赔偿的回迁安置房,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将抵押物过户给乙方,并承担相关过户费用。

  第9条:担保方责任:甲方需找乙方认可的单位或个人来担保本合同的覆行,若甲方未按合同条款约定交付回迁安置房,担保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全部责任。

  三、乙方义务

  第10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完成第8条和第9条的条款后,乙方应在15日内交房或拆除。

  四、其它:

  第11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12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提交齐河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13条:本合同一式4份。自甲、乙方及担保方签字、盖章、公证处公证后本合同生效。

  1、甲方抵押物的相关证件和手续。

  2、回迁安置房屋的相关图纸。

  甲方:

  乙方:

  担保方:

  年 月 日

拆迁赔偿协议6

  甲方:高堡乡村镇建设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因西侯社区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濮政【20xx】36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房屋拆迁及附属物清理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的坐落四至及面积

  乙方被拆房屋座落于 ,面积为平方米,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

  二、房屋及附属物补偿补助标准

  被拆房屋及该宗土地上的所有附属物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资金 元(大写: 万仟佰 拾元 角 分)。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预先支付乙方拆迁补偿金10万元(壹拾万元整)20xx年4月10日前乙方将房屋拆除,并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剩余的`拆迁补偿金。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拆迁补偿资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房屋及其附属物清理干净,从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诺本协议项下的地块的使用权属于乙方,并在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理期间的一切事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只能将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进行清理,不得在该块土地上挖坑取土。

  4、乙方必须在4月10日前将该块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清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申请法院无偿强制执行。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拆迁赔偿协议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丙丁戊系兄弟姐妹关系,现就父亲遗产(坐落于房屋,面积:____________)。五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五方一致确认,上述房产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每人份额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2、乙丙丁戊自愿放弃继承上述父亲遗产份额,并签订自愿放弃遗产声明书,协助将上述房产过户至甲方名下。

  3、甲方有权拆除现有房屋,新建后的面积由甲方自由决定,乙丙丁戊四方无权干涉。

  4、如遇城市发展等原因,该地块被划入征地拆迁范围,乙丙丁戊有权根据各自放弃继承的房产份额来对征地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甲方实际取得每平方米的补偿款乘以平方米计算所得数额为乙丙丁戊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5、甲方自收到征地拆迁补偿款之日起7日内支付乙丙丁戊。迟延支付,每日支付100元违约金。

  6、本协议一式5份,每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7、关于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各方协商不成,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戊方:____________

拆迁赔偿协议8

  拆迁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服务单位: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职务: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被拆迁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服务单位: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职务: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拆迁人经_________批准,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区进行项目建设,修建_________。拆迁人遵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字_______号《拆迁许可证》。双方按照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规定,协商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被拆除房屋现状

  房屋所在地点:_________区_________街道_______号,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等级为_________,房屋产权性质_________,房屋结构类型_________。

  红线内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产权部分面积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其中合法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营业性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工业仓储类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内部设施及装璜情况

  1.外墙:_______________

  2.内墙:_______________

  3.顶棚:___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___

  5.门窗:_______________

  6.厨房:_______________

  7.卫生间:_____________

  8.阳台:_______________

  9.电梯: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

  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附属物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经评估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营业性用房系沿[主干道、次干道、小街巷]。

  被拆除房屋[有][无]承租使用情况。被拆除房屋由_________承租使用。现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按以下方式解除房屋租赁关系:_______________

  被拆除房屋[有][无]设置抵押权。被拆除房屋已被抵押给_________。现房屋所有权人与抵押权人按以下方式处理该房屋抵押权: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1.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选定意见不统一时,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评估价确定。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装潢作价方式:_______________元

  3.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

  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计价,小计_______________元。

  装潢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元。

  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元。

  4.拆迁人应支付被拆迁人设施拆迁补偿费:

  煤气_______________元

  独立电表_______________元

  电话_______________元

  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_元

  独立水表_______________元

  电热_______________元

  5.以上三项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元。

  6.房屋货币补偿的币种为人民币,补偿金额由拆迁人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被拆迁人,支付方式:___________

  房屋产权调换:

  1.拆迁人提供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道_______号,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结构_________,用途_________,房屋号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现房】【期房】,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的确定方法:_________。

  2.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拆迁人提供给被拆迁人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_________登记备案。

  3.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第二条第、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4.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______________。

  5.产权调换差价币种:_________,差价由_______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

  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1.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方式确定。

  被拆迁人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2.被拆迁人过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被拆迁人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拆迁人应当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选择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拆迁人保证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第款规定进行安置。被拆迁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___日内腾空周转房。

  第三条房屋拆迁补助费

  拆迁人按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按_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被拆迁人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_________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房屋拆迁补助费的币种:_________,拆迁人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被拆迁人,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被拆迁

  被拆迁人家庭的全部成员_________等_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作为被拆迁人代表人,授权他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拆迁人付给被拆迁人的各项费用,一律由被拆迁人代表人_________领取。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拆迁人可以自行实施拆迁,也可委托拆迁承办人实施拆迁。拆迁人自行实施拆迁的,必须具有拆迁承办人的资格;委托拆迁承办人实施拆迁的,拆迁入和拆迁承办人应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拆迁人必须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拆迁,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提前办理延期手续。

  3.拆迁人应当公开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方案和拆迁补偿结果,接受监督。

  4.违法建筑和逾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由被拆迁人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拆迁人报请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拆除,以料抵工。

  5.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前,拆迁人不得要求被拆迁人搬迁。

  6.被拆迁人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搬迁腾房,拆迁人应当按有关规定付给搬迁补助费。

  7.被拆迁人搬迁后,应当告知拆迁人验收。

  8.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以货币补偿金额购买房屋的,或者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价款中相当于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免交契税。

  9.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应当不低于被拆迁房屋的地段和成新标准。

  10.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可以按照建筑成本购买产权。

  第六条逾期安置违约责任

  拆迁人应在本协议第三条第款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被拆迁人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拆迁人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____天前通知被拆迁人,按下列约定处理:

  1.拆迁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被拆迁人加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_________个月内,拆迁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向被拆迁人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拆迁人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向被拆迁人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2个月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被拆迁人在临时过渡期内,收到拆迁人安置通知之日起4个月内,应到拆迁人办理安置手续;拆迁人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被拆迁人四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到拆迁人办理安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七条拆迁人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拆迁人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二条第款和附件二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_______________元。

  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1.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2.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置: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差价;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如果安置房屋价值大于被拆迁房屋,不找差价,如果安置房价值小于被拆迁房屋价值,拆迁人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被拆迁人。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场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拆迁人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被拆迁人。面积误差比=/协议约定面积×100%。

  第八条拆迁人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的违约责任

  拆迁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拆迁人按日向被拆迁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拆迁人按日向被拆迁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拆迁人:_____________被拆迁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拆迁赔偿协议9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最新合同样本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拆迁补偿一事达成如下最新协议范本:

  一、被拆迁人情况:甲方目前家庭成员共有名,其分别为(男)、(女)。

  二、拆迁人情况: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已经取得拆迁人资格证,乙方承诺将依法与甲方就拆迁补偿情况达成最新协议范本。

  三、房屋补偿:甲方目前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价格为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计价值为元。

  四、土地补偿:甲方目前房屋所占土地共有平方米,其中甲方享有专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平方米,甲方与其他人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平方米;

  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价格为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合计价值为元。

  五、其他补偿:考虑到甲方长期居住于此地,搬离家园将给甲方造成诸多不便,本着奖励补偿的原则,乙方承诺除房屋补偿金与土地补偿金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以下补偿金:

  1、电话号码变更费用:

  2、有线电视安装成本:

  3、交通运输费用:

  六、补偿金支付方式:根据双方之最新协议范本,乙方共计支付甲方补偿金元,乙方承诺将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将全部补偿金支付到甲方所银行帐户:银行帐号。

  七、禁止行为:考虑到甲方的弱势地位,乙方承诺在双方没有达成最新协议范本以前,绝对不会采取任何停水、停电、停暖等行为来影响甲方的正常生活,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每天支付元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双方如有争议,将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

  九、其他:本最新协议范本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乙方提交房屋行政管理机构壹份。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20xx年12月xx日20xx年12月xx日

拆迁赔偿协议10

  编号:甲方:乾安县德誉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签公章:

  法人身份证号: 联电话: 乙方(被拆迁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松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被征收房屋基本概况

  乙方房屋位于鸣凤大街46委,砖瓦结构,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证》姓名: 证号: ,土地面积:㎡,《房屋产权证》姓名:,证号:。其被拆迁房屋内水、电、有钱、电话、电表、无线网络,取暖等设施齐全。

  第二条:补偿方式

  乙方自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

  一、房屋产权调换:

  甲方将座落在祥瑞家园的2套新建楼房作为与乙方产权调换的房屋。

  1、住宅楼位于祥瑞家园6号楼东数1单元401室(边楼楼)房屋的总楼层数为六屋,户型为一梯两户,房屋朝南,房屋号:建筑面积85平方米。

  2、住宅楼位于祥瑞家园4号楼,一层西数第四门,南北通透,建筑面积78平方米。

  二、回迁楼房标准

  回迁楼房标准为:框架毛坯楼,楼层为一梯两户,户内水电预留入户接头,供暖设施齐全,楼宇门,防盗门,水表,电表,闭路,光纤入户,热能表,燃气符合各项材料及安装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供、排水、供电,供暖入网以及入住费也均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间

  1、甲方保证在自征收之日起在20xx提12月31日前将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必须在房屋回迁入住12个月内把每房屋《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交与乙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责任,未按时交付产权调换的新楼房,自逾期之起,甲方应按100元/天的违约金补偿给乙方。

  2、若甲方责任,户型改变,甲方赔偿给乙5000元/平违约金。

  第六条:特殊约定

  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城建一份,拆迁办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代表:乾安县德誉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持证人):

  签于年 月 时分 日

  补充协议

  甲方法人:乾安县德誉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补拆迁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按照甲乙双方20xx年月日签定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

  一、补偿款

  1.甲方先将“祥瑞家园”4号楼一层东边数第四个门(78平方米)南北通透的住宅楼回迁登记给乙方,作为回迁补偿款抵押楼(因甲方当时现金紧张)。甲方在20xx年10月31日前把二十万现金交给乙方,甲方将此楼收回。其他两套回迁补偿楼不变。逾期甲方未履行约定,抵押楼所有权归属乙方。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另在20xx年4月26日之前将叁拾万元现金作为补偿款交予乙方,同时乙方搬家,将现有实际使用的`房屋及土地面积一并交由甲方接管。

  二:差额结算

  新楼房回迁面积,由于拆迁人(甲方)原因造成的涨出多余面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不交纳任何费用。少于回迁面积3平方米之外的部分,甲方按市场价每平方米2倍的价格补偿给乙方。

  三:违约责任

  为了约束甲方按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以“祥瑞家园4号楼一单元1702室,面积54平方米的住宅楼做抵押。甲方如按时办理产权证,乙方无条件还抵押楼给甲方。如果甲方未按时办理产权证,抵押楼便归乙方所有。

  四、费

  1、所有回迁楼入住费以及当年物业费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在甲方处领取入住钥匙时,不交任何费用。

  2、在办理回迁所有楼房的《产权证》时,所需的税、费伍仟元以内由乙方负责,多出部分皆由甲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违约,将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乾安县德誉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被拆迁人):

  年 月 日

拆迁赔偿协议1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集镇发展建设的需要,需长期有偿使用乙方非耕地一块,双方本着既保证单位需要,又节约用地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的座落、四至及面积

  甲方所需使用的土地位于淮河路南侧,镇政府对面的一块宅基非耕地。总面积**亩,四至长宽如图所示。

  二、土地补偿补助标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按有关规定和评估价付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每亩*****元,计款******元;房屋拆迁赔偿费计款******元;坟墓**座,每座***元,计款*****元;树木***棵,每棵**元,计款****元,合计款******元。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自签订协议之日,补偿费待地面附作物拆迁完毕,镇政府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乙方因农户之间地皮分配时所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全权处理。

  四、自协议签订后,甲方长期使用该地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干扰和阻挠甲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地款两清,永无纠缠。

  五、此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有关部门若干份。

  甲方代表签字: (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公章)

拆迁赔偿协议12

  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进行,有利于保护古城、古镇和文物古迹,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 市和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受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吴中区和相城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需要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按照规定缴纳拆迁管理费。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规划定点红线图);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六)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提供委托合同。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第七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工商、规划、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营业执照,新建、扩建、改建房屋,转让、租赁、抵押房屋和房屋析产,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等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七日内,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有关事项登报公告。

  拆迁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被拆迁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并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期拆迁的,应当登报公告。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必须具有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被委托人不得转让房屋拆迁业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拆迁实施单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拆迁上岗证。

  第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应当采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统一的文本格式。

  拆迁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除房屋为代管房的,代管人应当提交委托文书或者有关证明材料。代管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被拆除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共有人应当共同书面委托代理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已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委派的代表提供合法继承证明或者出具具结书,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二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进行裁决应当先予调解。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完成搬迁的,由市、县级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第十五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与拆迁人、出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的金融机构订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拆迁活动的监督,拆迁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对拆迁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对拆迁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归侨、侨眷、华侨私有房屋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使用期内的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补偿;拆除违法建筑、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由被拆迁人选择。

  第二十条 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下列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有关规定制定:

  (一)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房屋装修评估值、附属物评估值,以及房屋成新程度、层高、楼层等调节因素;

  (二)被拆迁房屋区位基准价、划拨用地折扣,以及房屋的周边环境、交通和商业服务便利程度、公共事业设施配套状况等区位调节因素;

  (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自竣工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止不满五年的住宅房屋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增加百分之十的货币补偿金额。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重置价仅指房屋重置建安成本价,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产管理部门根据房屋的结构和等级确定,按年度公布。

  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苏州市区的拆迁区位,由市人民政府参照土地级别分类确定公布;区位基准价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房屋所在区位和用途分类确定。其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由所在区的管理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确定或者批准的区位基准价以及补偿计算办法,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后按年度公布。

  (二)县级市的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由县级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布,并报苏州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区位补偿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划拨用地折扣是指在区位补偿中应当扣除的划拨用地土地出让金。划拨用地折扣适用于拆迁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的工业、仓储、办公用房。划拨用地折扣率由国土管理部门会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公布。折扣的金额属政府土地收益。

  第二十二条 私房、单位自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认定所有人和建筑面积,直管公房以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认定房屋承租人和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认定。

  第二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分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功能认定。房屋所有权证未明确用途的,以房屋档案记载的用途认定。

  被拆迁的非住宅房屋分为商业用房和非商业用房,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认定。

  第二十四条 住宅房屋改作非住宅房屋使用的,按照下列条件认定:

  (一)私房自营开业:开业部位在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范围内,并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手续,有所有人、共有人或者直系亲属(含配偶)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批准文件。

  (二)私房、单位自有房屋出租开业:开业部位在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范围内,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有与房屋租赁合同户名一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批准文件。

  (三)直管公房原承租户开业:有原住房租赁证、房屋租赁许可证,有与原承租户或者同住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户名一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批准文件。

  非商业用房改作商业用房自营或者出租营业的,参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认定。

  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认定标准。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委托市和县级市房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定公布的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并订立委托合同。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间出具估价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复核,并出具书面复核报告。

  当事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评估机构不得串通一方当事人,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房屋的评估技术规范、评估争议处理办法,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十六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用于公益事业的非生产经营性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仍用于公益事业建设。

  第二十八条 拆迁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按照下列办法给予补偿:

  (一)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不含房屋装修评估值)的百分之二十给被拆迁人,百分之八十给房屋承租人,房屋装修补偿金额给装修出资人;

  (二)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不含房屋装修评估值)的百分之三十给被拆迁人,百分之七十给房屋承租人,房屋装修补偿金额给装修出资人。

  第二十九条 被拆迁人不选择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拆迁补偿方式,又无力购房的,可以向拆迁人提出申请,由拆迁人提供不小于原住房面积的.房屋以标准租金租住。拆迁人将扣除区位补偿部分后的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支付给被拆迁人。

  直管公房、单位自有房屋承租人不选择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拆迁补偿方式,又无力购房的,可以向拆迁人提出申请,由拆迁人安排不小于原住房面积的房屋以标准租金租住。

  第三十条 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交付使用时,拆迁人必须向被拆迁人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拆迁人用预售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按照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拆迁住宅房屋按照以下办法计户:

  (一)自住私房凭房屋所有权证计户;

  (二)租住私房凭租用凭证和户口簿计户;

  (三)租住直管公房凭公有住房租赁证计户;

  (四)租住单位自有房屋凭公有住房租赁证或者出租单位证明计户。

  拆迁非住宅房屋按照以下办法计户:

  (一)非住宅房屋自用的,凭房屋所有权证和营业执照计户;

  (二)非住宅房屋出租的,凭房屋租赁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计户。

  第三十二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应当适当发给搬迁奖励费。奖励标准由拆迁人确定,并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三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付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补偿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必须自行过渡,拆迁人一次性付给六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自行过渡的,拆迁人按照约定的过渡期限付给临时安置补偿费;因拆迁人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偿费。

  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和电话移机等其他费用的补偿标准,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省有关规定核定公布。

  第三十四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定公布。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涉及的价格标准适用时点,以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为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四)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房屋拆迁的;

  (五)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六)接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违反规定转让房屋拆迁业务的。

  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有前款行为之一,造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拆迁房屋评估机构与一方当事人相互串通,故意压低或者抬高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房产管理部门收回资质(格)证书或者公告资质(格)证书作废,对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其拆迁上岗证,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胁迫、侮辱、殴打房屋拆迁工作人员,阻碍房屋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拆迁房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发布公告的;

  (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实施房屋拆迁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作出拆迁裁决的;

  (六)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之一,给拆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交通、能源、水利等国家和省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城市开发建设征用集体土地实施房屋拆迁的,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公布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拆迁赔偿协议13

  甲方:(拆迁入)

  乙方:(被拆迁人)

  经**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许字( )第 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甲方在 范围内拆迁,进行 项目建设,需要拆迁乙方的住宅房屋,依据《**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拆迁补偿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房屋位于 街(路) 号 栋 层 房间 建筑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经房屋拆迁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乙方房屋 成新,评估单价 元/平方米,计 元;上年度砖混结构住宅房屋建筑成本 元/平方米,价格调整系数 ,价格补贴 元/平方米,计 元,面积补贴 平方米,计 元,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总计 元。

  二、乙方自愿选择 的拆迁补偿方式。

  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元货币补偿款。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街(路) 号 栋 单元 层 朝向 房间, 建筑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调换房屋系期房的',附产权调换房屋的设计平面图,房屋建筑面积以产权部门初始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所调换房屋价格 元/平方米,计 元,于 年 月 日前 向 方支付产权调换差价款 元。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于年 月 目前负责办理产权调换房屋的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所涉及的契税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搬家补助费 元。

  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按照lO元/(平方米月)标准支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支付3个月,计 元。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且乙方自行过渡的,过渡期限 个月,甲方按照 元/平方米月标准支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先预付 个月,计 元,其余部分在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时按照实际过渡期限一次结清。

  四、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交给甲方,并由甲方到有关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五、本合同订立后 日内乙方应迁出,并将房屋交给甲方;同时甲方将上述各项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本合同盯立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

  七、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责任。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拆迁实施单位各一份,送拆迁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拆迁实施单位: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拆迁赔偿协议14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政府批准,因建设工程建设需要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拆迁补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拆迁人情况:

  根据乙方提供的产权证书材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核对,对乙方房屋、附属物情况确认如下:(一)房屋坐落:(二)房屋产权属:(三)房屋用途:(四)房屋所在的楼层数为第 层。

  二、拆迁人情况:

  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委托已经取得拆迁人资格证的拆迁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开始拆迁工作,并于发出拆迁公告,乙方承诺将依法与甲方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三、房屋补偿:

  甲方目前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包括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书为准)经过双方共同委托的.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价格为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计价值为 元/平方米。

  四、土地补偿:

  甲方目前房屋所占土地共有平方米,其中甲方享有专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平方米,甲方与其他人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平方米(以土地使用权证为准);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价格为 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合计价值为元

  五、其他补偿:

  考虑到甲方长期居住于此地,搬离家园将给甲方造成诸多不便,本着奖励补偿的原则,乙方承诺除前述房屋补偿金与土地补偿金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以下补偿金:

  1、电话号码变更费用:

  2、有线电视安装成本:

  3、交通运输费用等。

  六、补偿金支付方式:根据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补偿金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承诺将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将全部补偿金额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七、房屋搬迁时间: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补偿金后日内将房屋腾空、经乙方验收合格,并交由乙方拆除。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按全部补偿金额的%支付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九、争议解决:双方如有争议,将交由拆迁房屋所在地法院判决。

  十、其他: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乙方提交房屋行政管理机构壹份。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