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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莞草席草订单合同

时间:2024-05-04 11:26:48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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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莞草席草订单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天津市莞草席草订单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天津市莞草席草订单合同

  编号:

  签约地:

  签订日期:年______月__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市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户(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所需,特委托乙方种植莞草(席草),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种植的产品名称、数量:

  1、甲方委托乙方种植莞草(席草)_________亩,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种植、管理、收割、翻晒。

  第二条莞草(席草)收购标准:

  1、草(席草)叶:经敲打后,晒干、清白、无霉烂、无杂草;长度50厘米以上的草叶(除风叶外)。

  2、莞草(席草)杆:清白、干燥、无霉烂、无断杆,长度1.1米以上的草叶杆。

  第三条莞草(席草)叶收购的价格、货款结算方式:

  1、草(席草)叶收购价格每市斤_______元,莞草(席草)杆收购价格为每市斤_______元。不低于市场价收购。

  2、货款结算:当即兑现现金。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5—25%幅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2、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的品种的,或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成交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市___镇____村_______户(签字)

  附件:

  1、乙方身份证号:

  2、乙方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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