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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合同

时间:2021-12-24 09:29:02 合同 我要投稿

经销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经销合同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销合同三篇

经销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宗旨:

  为扩大 涛园门业 有限公司“ 涛园门业 ”品牌知名度,确保“ 涛园门业 ”品牌发展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甲乙双方秉承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经销“ 涛园门业 ”品牌产品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为依法经营的法人。

  2、乙方保证其用于加盟经销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祥庭”授权系列产品经销活动。

  三、授权经销区域、经销产品权限及授权经销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省 市 县镇区域内加盟经销“ 涛园门业 ”系列产品。

  2、本合同有效期从 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下一年度的加盟经销合同。

  四、加盟经销商销售目标:

  1、合同期内,乙方须完成销售任务目标为 万元;

  2、乙方在六个月内未完成销售资金回笼额的30%,又未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或改善措施,则甲方随时有权提前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收回相关授权文件及物品。

  3、本合同期内,乙方可在授权区域内以各种形式,按甲方全国统一的标准建立

  五、经营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 万元;

  在本合同期内,若乙方没有发生跨区域销售业务和其它有损“祥庭”形象等违约行为,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向甲方交回授权书和授权牌,产品证书(含框),拆除形象墙、门头等品牌标识物后,甲方全额退还经营保证金,但不给付利息。如续签合同,保证金可顺延为下一年度保证金,如下年政策变动或经销区域变化,保证金可多退少补!公司不设立省级代理,最大渠道单位为地区级代理,一个代理一份合同,一份合同视为一个独立的渠道核算单位,每个经销区域都需独立缴纳保证金,一份合同中签订多个地级经销权则视为该合同无效。

  六、订货及货款结算:

  1、乙方订货及补货,必须先向甲方预付30%订货款,才能确立订货,其余货款须提前付清后才能发货;

  2、货款结算原则: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七、产品供应:

  1、供货价格:甲方按(A类)客户全国统一出厂价供货给乙方,如遇甲方产品价格调整,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具体价格详见附件。

  2、乙方订购产品时,需向甲方出具订货单,订单经双方确认后,乙方预付订货款,甲方确认收到定金后安排生产,收齐货款后安排发货。

  八、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监督,对乙方营销活动中所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

  2、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它证照、或未达到甲方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授权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工程项目或区域开展经营活动。

  5、若遇原材料价格变化异常,甲方有权对价格进行合理的调整,并以书面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6、甲方向乙方授予经销商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加盟经销权的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加盟经销商。

  7、甲方保证向乙方供应的产品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质量要求,并向乙方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8、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专卖店装修设计方案,对商品陈列提出指导性建议,使之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并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9、甲方向乙方提供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九、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2、乙方享有甲方定额提供的宣传画册、POP、整体VI形象内的市场推广用品。

  3、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详见下款12条。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指定产品终端市场销售价格体系,原则上乙方有权在甲方制定的指定产品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10%的浮动,未指定产品打折销售或提价销售必须提前经甲方同意才能实施,以维护甲方的市场价格体系。

  6、乙方必须完善售后服务,甲乙双方共同处理乙方授权经营区域内消费者的产品投诉。

  7、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专卖店和分销客户情况、销售情况、库存状况、竞争对手动态情报(月报:内容包括新产品、价格、市场政策与推广策略等),按甲方要求完成营销管理汇报。

  十、产品运输:

  1.乙方可自行提货。

  2.运输单位如乙方指定、则甲方可代为托运、甲方负责托运前的货物质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无指定运输单位,则由甲方代办运输、乙方承担运费,乙方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将确认单返回或者在收到货物后电告甲方、如有误差、须于当日之内电话通知甲方核查、否则视为无效。

  十一、产品售后:

  1.乙方收到货物后如有质量问题(建议在运输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属于运输原因的必须与运输公司交涉、不属于运输公司的、乙方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及照片、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意见、产品一经安装、甲方不负人为的质量责任。

  2.须修复的产品、甲方在十日内修复完毕、(以上时间以收到返厂货物之日起计算)返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3.质量保证产品出售之日起保修一年(特定因素除外)

  4、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并经甲方确认而需要重做的,而甲方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乙方的,在办理重做时,甲方不再另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十二、销售奖励:

  1、为鼓励经销商做好区域市场和售后服务工作,对签约经销商实施奖励政策。对未签订本合同的经销商,甲方不给予奖励政策支持。

  2、区、地级市及总代理年度销售额达到20-50万,享受 0.551-80万、享受81-100万、享受100万以上、享受的返点。

  3、特价门、工程门可计销售额但不算返利。

  4、返利奖励在本经销合同期内完成年度经销任务提走全部库存门后发放,由甲方以样品门或产品形式奖励等值产品,样品门为公司提供的新款门(款式、颜色、尺寸)统一。

  十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规操作、串货砸价、扰乱市场等行为,将取消经销商任何返利和奖励;情节严重向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处罚,并有权立即解除经销合同。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四、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应对履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而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即使本合同期满或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保密义务应继续承担两年。

  2、依照甲方公司管理制度,甲方不允许甲方任何人员以公司名义向乙方以任何形式借款借物,若乙方借款借物给甲方人员,应纯属个人行为,所有责任及损失与甲方无关。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其在本合同内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4、乙方在经营期间已建专卖店的,但未能达成公司销售目标而中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经营保证金内扣除相关的样品及其它补贴。

  5、乙方经营期未满单方面中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的经营保证金,并且甲方有权不给乙方任何销售返利。

  6、甲乙双方在解除本合同后,甲方立即收回授权牌,乙方应在三个月内拆除有关“祥庭”商标的相关标识,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予以赔偿。

  十五、争议解决: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同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由甲方总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且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十五日内足额交纳经营保证金后自动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正式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销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以运营销售国内外电脑游戏、相关软件及产品为主的企业,并自主开发并维护了专用于各类充值卡的在线销售系统;

  2、乙方为网络游戏虚拟卡经销企业,并愿意同甲方合作,在双方指定的地区开展相关产品之充值卡的在线销售服务;

  3、甲乙双方根据各自专长特长,愿意共同合作,乙方同意使用甲方的相关在线销售系统,在双方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的在线销售。

  有鉴于此,为共同拓展网络游戏市场,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相关服务,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甲方在双方商定的区域内开展在线销售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名词和定义

  1.1 本合同中所提及的有关在线销售的概念为:以充值卡(以下简称虚拟卡)的形式,通过甲方在本协议生效时已开发并明示的在线销售系统,收取最终用户网络游戏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费。凡利用其他销售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线下销售实物充值卡(以下简称实物卡),利用银行卡在线购买,以及利用有关专业运营企业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等自有销售渠道进行销售的行为不包括本合同所规定的在线销售范围之内;

  1.2 甲方产品指:由甲方自主研发的_________网络版充值卡产品,其具体内容由双方签订相关的协议附件加以明确;

  1.3 在线销售系统指:由甲方开发、明示的并拥有自主产权的,专用于在线方式销售各类充值卡的,基于internet网络的在线销售系统,包括相关的网页、程序和技术支持服务。

  第二条 合作项目和内容

  2.1 合作内容:乙方利用甲方开发的在线销售系统,在指定的销售区域(参见本合同附件二)成为甲方相关产品本合同2.2条所规定的销售方式的区域经销商。甲方不得将该指定区域的在线销售权授予或者转让第三方,区域内的经销商发展权交由乙方负责。乙方承诺不向已获授权之外的地区进行销售,一旦乙方违反,将依照在线销售系统区域经销商管理规定(本合同附件一)中的约定进行处理;同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扣缴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

  2.2 销售方式:乙方可以采用的销售方式是1.1款所述之方式的在线销售,不可以涉及非网络方式的销售以及任何涉及具体物流的网上销售方式;乙方获得授权,可使用甲方提供之在线销售系统。但乙方如果利用上述方式之外的其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甲方在线销售系统之外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的行为进行销售),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扣缴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同时乙方应保证其下属经销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销售方式经销甲方产品,否则乙方对下属经销商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3 销售区域:双方同意乙方可使用相关在线销售系统,对甲方产品进行在线销售的总经营范围为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地理区域,同时乙方应保证其下属经销商资料的真实性,并同时担保其下属经销商的销售区域不得超过上述区域,否则乙方对下属经销商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4 双方承诺在此合作过程中,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包括产品资源、服务能力、技术能力、市场资源等),共同推广在线娱乐事业的发展,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第三条 时间安排和付款方式

  3.1 乙方作为指定区域的在线区域经销商,同意使用相关在线销售系统。乙方承诺_________网络版游戏卡在线销售虚拟产品合同期内总承销金额不少于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总承销金额。乙方库存量不得低于总承销量的20%,否则视为库存不足。乙方在库存数量不足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必须补足库存数量,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扣缴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

  3.2 除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况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双方同意的付款方式为款到付货,即: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每一次向甲方购买产品时,乙方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购买相关产品的类型和数量,并依据双方约定的产品结算价格(参见本合同附件二)一次性结清全部货款。甲方将在确认乙方相关款项到帐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双方事先约定的方式,将相应数量的相关产品提供给甲方进行销售。同时给乙方出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3.3 如果甲方要对本合同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应至少提前2周以适当的方式通知乙方;本合同相关产品调整后的销售价格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生效。

  3.4 乙方应严格遵循甲方制定的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策略,销售给终端用户的价格不得低于乙方规定的价格或者以低于甲方自身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也不得高于乙方规定的建议零售价格。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扣缴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为履行本合同第一条所确定之合作内容,甲乙双方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4.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和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独家在线经销权。所有指定地区的第三方经销商应与该区域经销商联系,依据其制定的价格标准和销售政策拿货;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不行无故停止本合同的执行;

  2)甲方应在双方合作期间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以保证乙方可使用相关的在线销售系统进行相关产品虚拟卡的销售服务;

  3)甲方将保障相关产品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并对在游戏本身产生的投诉、纠纷等相关问题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将负责提供相关产品的'客户服务机构,解答客户(游戏玩家)使用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5)甲方提供的游戏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要求;

  6)甲方应利用自身的宣传渠道和其它市场资源,积极宣传此合作项目。

  4.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产品的在线销售与推广。在甲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无故停止本合同的执行;甲方应确保乙方为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独家在线区域经销商。

  2)乙方应保障购货款项及时到帐并积极主动向税务机关上缴税金,对由于乙方销售行为及对经销商销售方式管理不善所产生的投诉、纠纷等相关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要求退货;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2.2条所规定销售方式进行在线销售方式,不进行任何其它形式的销售活动;

  4)乙方应在整个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循甲方所规定的价格策略,不擅自抬高或降低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利用独家经销价格有优势变相要求下属经销商销售其它网络游戏产品;

  5)乙方有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折扣标准、价格标准、销售数量等情况;

  6)乙方应利用自身的宣传渠道和其它市场资源,积极宣传此合作项目,不得以本产品经销商为筹码要求下属经营本产品经销商宣传、推广、销售其它网络游戏产品,在与甲方合作的市场宣传活动和渠道推广过程中,也不得利用本产品的市场和渠道资源进行其它网络游戏产品的宣传、推广和销售;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配置必要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其具体规定依据本合同附件三执行;

  8)为有效完成相应销售区域的渠道覆盖工作,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合理配置、设立相应的经销商。为达成市场最佳覆盖,甲方可以在不影响市场覆盖的前提下,要求乙方对辖区内经销商布局、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固定经销人员及权限;

  9)乙方应完全无条件的执行《_________》,甲方保留对本规定的修订、增补和解释权;

  10)乙方承诺配合甲方的有关安排,积极推进和协助所在区域的有关服务机构的建设,具体细节双方将进一步协商。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

  5.1 本合同从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应在合同期满日前至少15天提出,并共同商讨相关细节。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乙方承诺保守涉及在线销售系统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加入在线销售系统的经销商、直销商名单和联络方式、在线销售系统的内部功能和使用手册、在线销售系统的内部管理政策等,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甲乙双方应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双方因通过本次合作而从对方取得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开或落入未经授权人士手中。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当地在线销售网络泄露给未经授权人士之手,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法律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缴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

  6.3 获取商业秘密的一方(下称获取方)不得将从提供商业秘密的一方(提供方)处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在未获得提供方授权,或本合同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部分或全部复制或复印;在本合同终止后,将商业秘密悉数返还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商业秘密销毁。

  6.4 获取方应只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商业秘密进行使用。并且,获取方已促成或将促成其被告知商业秘密的雇员和顾问签署内容实质与本合同本条规定相类似的保密合同。

  6.5 双方同意对本次合作涉及的所有产品销量、产品结算价格、以及其它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守秘密,如因某一方的责任导致上述信息泄露,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6 本条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1年内仍然有效。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

  7.1 除法律规定及本合同另有约定的终止情况外,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将立即终止。在依据本条发生的合同终止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所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1)甲方或乙方拥有的相关从业资格被政府行政部门取消或注销;

  2)甲方或乙方违反其各自在本合同第八条中所做的陈述与担保;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进入,或被其它第三方申请,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

  3)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且在另一方以方面形式告知违约方违约事实五(5)日后,违约方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其对的任何违反;

  4)如一方无故拖延履行本合同,且在另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拖延之事实五(5)日后,违约方仍未采取措施,则另一方仍可终止合同,并且违约方需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7.2 本合同任一方对其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可能的最为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十五天内向对方出具能有效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文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尽量减少因本合同不能或延迟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延迟履行其相关义务的事件应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7.3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鉴于网络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

  1)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

  2)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信息或纪录的丢失、甲方不能提供本协议项下之销售服务;

  3)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

  4)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

  5)其它非甲方及其运营商造成的原因等。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乙方签字人已经获得充分有效的批准和授权;

  2)有从事合同中所规定之销售行为的资格;

  3)乙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均符合法律和其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合同对乙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

  5)乙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8.2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甲方签字人已经获得充分有效的批准和授权;

  2)甲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均符合法律和其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合同对甲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

  4)甲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第九条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9.1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无故解除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守约方还可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9.2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外,其它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赔偿所引发的一切合理费用的支出)。

  9.3 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上述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相关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提前终止本合同。

  9.4 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立即中止和解除合同关系、暂时停止对甲方供货、封闭已售出给乙方的产品、扣缴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向乙方授权销售区域内的第三方经销商直接供货、取消对乙方的销售奖励等,乙方对此没有异议,甲方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条款

  为防止可能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双方约定以下条款:

  10.1 自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后开始商业化运作或收费的非甲方自主研发的竞争性网络游戏产品,如果乙方决定对其进行销售或其它代理销售行为,应在实际代理销售这一产品一周之前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已经实际操作其它网络游戏产品(不论是否签订合同)而没有向甲方通告,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加以处理。

  10.2 对于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恶性竞争产品(恶性竞争产品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侵害甲方利益的单位经销商同类产品,或同甲方相关产品存在知识产权、商标权益等方面纠纷的相关产品),凡是参与销售、推广、宣传的单位,或以不同名义但同乙方或乙方主要负责人员有密切产权关系的单位进行销售、推广、宣传的经销商,甲方有权视为乙方违约,并依据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加以处理。

  10.3 本条所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故意泄露双方约定的商业秘密;

  2)利用合同提供的产品销售权利谋取单方面的不正当利益;

  3)恶意违反甲方指定的销售政策、进行相关产品的倾销和恶意流货;

  4)对用户和经销商进行恶意宣传;

  5)甲方的工作人员或其它经销商进行任何类型的行贿、收买、威胁;

  6)其它有悖于商业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0.4 如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进行了任何10.2条定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则不论其是否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视为乙方违约,并依据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加以处理;

  10.5 如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未执行10.1条规定,未及时以正确的方式通知甲方或未及时购买齐包销数量,则甲方可以确认乙方相应销售行为后,有权视为乙方违约,并依据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加以处理;

  10.6 如有10.4和10.5条规定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依据第七条和第九条中的相应规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第十一条 其它

  11.1 双方理解并且同意,合同双方均为独立签约人。本协议不包含任何可能理解成为双方之间设立一种合伙或合资关系的内容。

  11.2 双方同意,乙方为本合同在合作区域的独家在线区域经销商,本协议含有唯一性与排他性规定,甲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在乙方经营区域将此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11.3 未经合同双方书面确认,无论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各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或其部分进行转让。

  11.4 通知:任何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按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寄达对方。通知自收到之日起生效。

  11.5 相关产品的送达方式:双方同意采用甲方提供的相关网络在线销售系统中的传达方式。

  11.6 对于任何涉及在线销售系统的有关数据资料,双方同意以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器数据记录为准。

  11.7 本合同的附件,和正文均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11.8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合同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9 本合同任何部分被视作无效或不可执行,将不会因此而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或部分的有效性与可执行性。

  11.10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协商解决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请审理。

  11.11 本合同以中文做成,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销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开拓________牌系列铝型材在绍兴地区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制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经营范围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在绍兴地区范围内_______牌系列铝型材的总经销权,期限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总经销权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的`总经销地区内另设立或授权设立其它特约销售点,以确保乙方独家经销的权益;乙方也不得向第三家转让总经销权或进行有损甲方声誉的活动。广告费经双方确认各承担50%。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三个月内,乙方必须安排布置好总经销范围内的销售点。三个月后未能设立销售点的地方,甲方可自行前往设点。

  4、乙方不得将_____牌系列铝型材发往经销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甲方不得将______牌系列铝型材料发往经销范围以内的地方销售。其中一方出现问题应负责收回货物,如无法收回,则每吨扣罚20xx元。

  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2、3、4条款的规定,甲方有权随时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二、供货价格

  下订单时,订货价格按当天南海地区“灵通”铝锭价和加工费组成。

  1、电泳料:(每吨含贴膜)

  ①平光银白:铝锭价+加工费_______元/吨;

  ②平光着色(或磨砂):铝锭价+加工费______元/吨;

  ③香槟磨砂:铝锭价+______元/吨;

  ④电泳小料:铝锭价+______元/吨。

  2、氧化料、光身(每吨含保护膜)

  ①白砂:铝锭价+______元/T;

  ②氧化色材:铝锭价+______元/T;

  ③氧化银白:铝锭价+______元/T;

  ④小料:

  a、单支重量0.5公斤以内铝锭价+______元;

  b、单支重量0.5公斤—1.0公斤铝锭价+______元/吨;

  c、单支重量在1.0—1.5公斤铝锭价+______元/吨;

  d、单支重量在1.5公斤以上等同大料价格。

  3、喷涂料:

  a、常规色:铝锭价+______元/吨;

  b、小料:铝锭价+______元/吨。

  三、质量标准

  甲方生产的产品按国家标准生产,乙方在提货时按相同标准验收。乙方若在提货后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则应在提货后十天内向甲方提出并停止销售,待甲方派人处理。

  四、供货与提货

  1、乙方在第一次提货时应提前七天向甲方支付订金,并同时将注明材编号、品种的订单传给甲方,定金金额按提货物总额的20%计算。从第二次提货开始,经甲方同意,乙方免予付订金,但仍需提前七天将订单传给甲方生产。

  2、订单经甲方确认后生效,并按经确认的订单数量及时生产,不得无故延迟交货时间。

  3、乙方应按订货的数量和时间将货物全部提完,不得延迟提货或不提货,如超过七天不提货,甲方可按未提货数量没收相应的定金。

  五、货方式和地点

  乙方在甲方仓库内提货,运输工具及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提货。

  六、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提货日前支付货款给甲方,并将货款交付底单传给甲方。一般情况下,乙方在货款到达甲方帐户上才可提货。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提前提货,但应提货后三天内将货款付到甲方帐户。

  七、特殊条款

  1、乙方销售甲方电泳和喷涂铝材,年销量在_____吨—_____吨,每吨返利_____元;

  2、乙方销售甲方电泳和喷涂铝材,年销量在_____吨—_____吨,每吨返利_____元;

  3、乙方销售甲方电泳和喷涂铝材,年销量在_____以上,每吨返利_____元;

  4、乙方销售甲方氧化料,年销量在_____以上,每吨返利_____元;

  5、如果乙方销售甲方电泳铝材(含喷涂料)达不到_____吨和氧化料达不到_____吨,没有返利。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终止经销合同,则一切返利不作计提;

  6、若乙方在合同期三个月内电泳料、喷涂料月销售量低于_____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方法

  双方如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的履行地(即_____省_____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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