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考试通知集合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试通知 篇1
20xx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将启用新系统实施网上报名工作。新系统将于20xx年8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现将20xx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xx年8月1日至9月3日;
新生到主考学校现场确认:20xx年9月1日至9月3日。
二、报名方式
8月1日起,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 或www.shmeea.com.cn ),通过“首页-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进行报名,并完成网上支付。
新生须在9月1日至9月3日期间到主考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址详见主考学校通知)。主考学校不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三、支付方式
网上报名采用银联支付,具备“银联”功能的借记卡、贷记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均可完成网上支付。
四、其它注意事项
报名前,请考生在登录页面下载使用说明,仔细阅读后再进行填报。
考试通知 篇2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语种
(一)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时间为5月21日和11月5日,全省拟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口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东南大学(BFT考点)承担,BFT考点联系电话:(025)83792254。
(三)考试语种:上半年考试我省开设英语(一、二、三级)和日语(一、二、三级)2个语种,下半年考试仅限英语(二、三级)1个语种。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类 别 | 考 试 科 目 | ||
5月21日 (星期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英、日)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一、二、三级笔译(英、日) | 笔译实务 | |
11月5日 (星期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英)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笔译实务 |
二、试题题型、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各语种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答题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1本。
(三)试卷袋中每份试卷配草稿纸一张,考场上亦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所有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四)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相应级别笔译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不受年龄、身份、学历等任何附加条件的限制,报名时也无需报考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等。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xx〕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的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3。
四、报名组织
(一)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二)我省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5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20xx年3月6日-18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0日;下半年(11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年8月7日-20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2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一级及二级免试科目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其他报考人员无须现场进行审核。报名咨询电话:(025)83226499、83227520。
(三)省直笔译考试审核注意事项
1.审核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42号江苏省省级
机关管理干部学院一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5)83226499。
2.审核材料:报考一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以及相同语种、类别的`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的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3.审核时间:上半年 3月7日-19日
下半年 8月8日-21日
4.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四)上半年考试5月12日-18日(下半年考试10月26日-11月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与费用
(一)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电话:010-68996078。
(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xx〕332号)精神,全国一级、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300元。
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140元。
三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125元。
(三)报考者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领取收费票据,具体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六、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
考试结束60天后,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提供成绩查询链接入口。
考试结束3个月后,报考人员可先与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电话联系,再到现场领取证书。联系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考试通知 篇3
各旅行社、导游服务管理机构: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做好我省20xx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苏旅人〔20xx〕267号),现就20xx年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级导游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初级导游报考同语种中级导游和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的,学历不限;初级中文(普通话)导游和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导游资格证书满3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导游资格证书满2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截止到20xx年6月30日,下同)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等级考试。
(二)高级导游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旅游类、外语类大专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中级导游证书满3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以中级导游身份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等级考试。
二、报考程序
1.导游人员自愿申报,由旅行社和导游服务管理机构集中统一向市旅游委员会宣传教育处报名。
2.考生报名须出示身份证、导游资格证书、导游IC卡、学历证明原件,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红底免冠一寸近照4张,认真填写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表(附后)。
3.报名单位要填写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附后),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中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中文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A类别”;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中级外语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B类别”;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中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C类别”;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高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D类别”,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中级外语导游报考高级中文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E类别”,A、E类别考生填写中文类统计表,B、C、D类别考生填写外文类统计表。各市旅游局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和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附后),需提供电子表格和打印盖章完备的纸质表格。
4.各报考单位要严格报考人员的条件审查。提供专、兼职导游的实际带团时间、扣分记录的证明;要严把导游职业道德关,对表现较差、有严重违规违纪的导游员,一律不予报考。凡发现导游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证明、考试期间作弊的,此次考试结果一律无效。
三、考试费用
导游人员中、高级报名考试费2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200元/人(笔试两科,每科100元/人)。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各旅行社、导游服务管理机构于8月21日至8月31日递交报名材料,地点: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820室)。逾期不予办理。
准考证领取,由报考单位于10月30日—11月2日,到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820室)领取。
市旅游委员会联系人:李海峰 电话:025—83635565
附件:
1.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2.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中文类)
3.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外文类)
4. 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5.考试安排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
20xx年7月11日
考试通知 篇4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xx〕14号)要求,为做好20xx年第二批次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青岛考区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及科目(模块)
(一)参加20xx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请按照《20xx版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代码表》(见附件,以下简称《20xx版考试科目》)所列科目(模块)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xx〕114号)文件要求,计算机能力水平作为我市各评审委员会的综合参评要素。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提交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等在内的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作为依据,供评审委员会参考。
(三)根据《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269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可以作为继续教育内容之一,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自愿选择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可折算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继续教育证书。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每个考试模块一次性计5学时,累计不超过30学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折算的继续教育学时,当年度有效。
二、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7月17日9:00-7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7月17日9:00-7月21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31日9:00-8月8日16:00
网 址:http://rsks.qdhrss.gov.cn
考试开始时间:8月8日(个人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请应试人员按照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做好青岛市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考试通知 篇5
导读:在我们报考执业药师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所公布的报考通知,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
考 试 时 间 | 10月14日 | 上午 |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下午 |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15日 | 上午 |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 |
下午 |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考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附件)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登陆报名服务平台。
(三)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7日—31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7日。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新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报名考试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无法修改。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20xx年7月31日-8月2日共三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淮安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
联系电话:12333,80888058,83342208。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新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处清楚准确填写“该同志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年,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若毕业工作后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取得了更高学历的,资格审核时需同时提供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仅限药学、药剂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社保缴费记录单(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社保中心盖章,姓名及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表上所填信息一致)
特别提醒:
严禁非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上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考试,审核现场如对考生学历、工作单位、是否从事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需考生及时核补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如有弄虚作假的,经省社保系统比对等一经查实后,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为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确保填写正确。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考生如需领取通用发票(即发票抬头为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领取,数量或金额较大的请提前电话联系:83888293;如需开具具体姓名或者工作单位的发票,则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号四楼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联系电话83645602。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选择先预留开票内容等信息,我们稍后为您采用“邮资到付”的方式寄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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