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年休假通知四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年休假通知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年休假通知 篇1
各部门:
按照市公司《XXX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试行)》要求,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营造和谐、积极、高效的工作氛围,在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员工年休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是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员工,都应安排年休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本着员工本人意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二、各部门要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岗位安排年休假,不因休假而影响工作。
三、年休假不能跨年使用,本年度未休完年休假的(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的除外),不给予未休假补贴。员工必须在休完加班补休的前提下方可请年休假。
四、员工休年休假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并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在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完备后方可休假,未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的将视为旷工。员工年休假的审批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的'年休假审批由公司领导审批,
经审批签字后年休假的请假条需上交至综合部。
五、分公司提倡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应优先让员工休年休假,并尽可能的为员工进行代班。同时,建议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少休一周的年休假。
六、各部门在审批和安排年休假时,尽量不要安排整周连休、以免影响工作。
七、各部门在业务收入等指标未完成或公司当期工作紧张情况下,暂不安排年休假。
特此通知
XXX分公司
二○x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年休假通知 篇2
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请您按下表指定时间享受年休假期。请您安排好相关工作交接,休假期间公司会安排人员接替您的工作,休假结束后请您按时回公司工作。祝你假期愉快!
人力资源部
制表人: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字:
公司领导审批: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会签:
员 工 确 认:
年休假通知 篇3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20xx年第9号)及我区人社、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结合环卫部门工作实际,就我局正式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工作明确如下:
一、公休假时限规定
在我局工作2年以上10年以内,每年安排公休假5天;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20年以内,每年安排公休假10天;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每年安排公休假15天。
二、公休假有关要求
全局干部职工每年必须申报并安排公休假期,个人不申报或申报后因个人原因未按计划休假的,视同按政策规定天数休满年休假,单位不计发未休假报酬,次年不补休。
2、各部门中层干部副职以下(含副职)休假,由个人填写休假申报表,经劳资审核休假天数,报分管领导批示后,可按申请时间安排公休假。当年(按年度公历年算)未休假,不跨年,不累计,不计发未休假报酬,次年不补休。
3、各部门中层干部正职休假,由个人填写申请表,经劳资审核休假天数,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示后,可按申请时间安排公休假。部门正职符合休假条件,提出休假申请,但确因工作需要领导未予批准的',依据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视情况给予相应经济报酬。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年休假通知 篇4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局党委对全局员工的关怀,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一步严格带薪年休假制度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执行时间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在每年度的11月至次年3月期间统筹安排本单位人员当年度年休假。
二、执行标准
(一)在编在岗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累计工作年限按照足年足月计算。
(三)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为一个计算年度(20xx年度自1月1日起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计算年度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超过应享受年休假天数且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请事假的按照实际事假天数抵减当年年休假天数。请病假未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的,按照请事假计算。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关心干员生活、维护干员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既要鼓励大家弘扬爱岗敬业的优良传统,勤 奋工作,甘于奉献,又要提倡劳逸结合,妥善处理工休关系,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认真贯彻落实好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合理安排、统筹计划。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制定本单位人员的年休假计划。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做好统筹计划,合理安排本单位人员年休假,确保正常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每月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20﹪,单位班子成员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10﹪。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和人员较少的局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休假人员要做好工作交接,严格落实《AB岗零缺位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坚决杜绝工作空档。
(三)严格审批、及时备案。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应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人员年休假计划报局人事科审批,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批同意后,应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年休假,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确需调整的,由变动人员所在单位提出休假调整意见,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人事科备案。
(四)遵守纪律、文明休假。年休假期间要严格执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禁止使用公车出行,禁止着制服出入各种旅游娱乐休闲场所;要保持通讯畅通,离开本市的需提前告知所在单位;如确有工作需要须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可另安排时间补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确保渡过一个文明、轻松、愉快的假期。
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xx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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