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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领取通知
在现实社会中,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证书领取通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证书领取通知1
各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78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xx年度全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xx]57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合格人员成绩单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及领取方式:
1、发放时间:8月24日至9月18日(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我市合格人员,由各单位(10人以上)携带单位介绍信、考生明细表(考生明细表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和报名序号等信息)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人事考试中心集体领取或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自行领取(代领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二、领取地址及联系方式:
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电话:0913-2363139
证书领取通知2
各位考生:
20xx年度娄底考区一级建造师(增项)、执业药师、房地产估价师、勘察设计行业考试资格证书定于7月18日(周二)开始发放,请考生于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娄底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注:
1、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代领人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中心地址: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东684号市人社局办公楼三楼312室,电话:0738-8312396。
娄底市人事考试中心
证书领取通知3
各位考生,现在本中心可以领取成绩/合格证的考试有:
BEC(初、中、高级)(20xx年上半年)、BFT(20xx年上半年)、HSK(20xx年6月)、JLPT(20xx年上半年)、J-TEST(121回)、NAETI(20xx年上半年)、WSK(PETS-5)(20xx年上半年)其它考试的成绩单/合格证还没有寄达本考点,请考生耐心等待。
此外,CATTI笔译和口译的合格证不在本中心发放,请成绩合格者带相关资料到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810房间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证件要求:考生本人需凭准考证原件领取,如准考证丢失,请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准考证号。如需请人代领,除考生所需提供的证件外,代领人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地点:山东师范大学(文化东路88号)田家炳教育书院七层4716房间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1:00 14:30 - 17:00 。节假日恕不受理。如只能周末来领取,请提前电话联系本办公室确认该周末是否有值班人员。
中心将为考生将纸质成绩单/合格证保留一年的`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这段时间内凭证件进行领取,超过这一期限,中心有可能统一组织销毁。同时,很多考试的合格证是无法补办的,请考生妥善保管自己的成绩单和合格证。
证书领取通知4
一、人员范围:
凡是由牡丹江市教育局受理的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合格的.人员及已受理的换证、补证的人员。
二、时间:
8月13、14、20日 8:30―16:00
三、地点:
牡丹江市特殊教育学校一楼西侧(地址:西三条路市妇产儿童医院路口往西800米左右)。
四、要求:
必须由本人领取证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如代领,被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原件;如签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可出具身份证复印件。
原标题:领取20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xx教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证书领取通知5
20xx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网上申请邮寄
第一步:打开浏览器登陆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人事考试中心模块:
第二步:凭身份证号和登陆密码进行登陆(需注册)。
第三步:点击“邮寄申请”,选择“考试”及“年度”后,点击“查询”,若证书可申请邮寄,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信息的.填写,申请成功后,状态显示为“邮寄预申请成功”。
按照鲁人社字12号文件要求,邮寄采取到付方式,所需费用由收件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见EMS官方统一报价。考生应实名注册并详细准确填写收件地址,保持电话通畅,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出现丢失等问题,请咨询邮政EMS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二)现场领取
1、本人领取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2、由他人代领的,须携带①代领人身份证原件;②证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二、现场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xx年4月30日前(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证书领取通知6
各有关考生:
20xx年通过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人员的证书及印章于4月8日至4月18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初次报考全国造价员资格合格的考生
1、单位报考的考生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统一办理,并注明考生名单及序号。
2、个人报考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如请人代领,请出示代领人和考生的有效证件原件。
3、在市内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领取造价员证地点:
地址: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南京市华侨路37号23楼2307室
4、在五区(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原报名地点领取造价员证,地址如下:
1)江宁区: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江宁开发区秦淮路6号;
2)浦口区: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
3)六合区:南京市六合区建设工程管理局,雄州街道峨嵋路302号;
4)高淳区: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淳溪镇镇北路29号;
5)溧水区:溧水区建筑安装管理站,永阳镇中山路32号;
5、具体发证时间:4月8日至4月18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6、为了方便考生领取造价员证,请在本通知附表1上事先查询人员序号,领证时出示有效证件报序号即可(序号可在附件中查询)。
二、20xx年已有造价员资格,报考其他专业资格合格的考生(即持有造价员证的考生)
1、在市内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携带原造价员证和章到市造价处(华侨路37号春风大厦2311室)办理增补专业,原低等级资格专用章将收回,新增加专业不需上交资格专用章。
2、在五区(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将原造价员证交至原报名处,由各区造价办统一受理后到市造价处办理添加专业等级手续,同时领取新的资格专用章。
3、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苏建价站(20xx)1号通知,原持有证书号开头为苏06、苏07、苏08、苏09和苏10的造价员,并通过20xx年考试的考生暂时不刻印章,到20xx年5月份造价员证验证合格后统一制作新的印章。
20xx年3月28日
证书领取通知7
各位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我市20xx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常熟市财会教育中心行政楼二楼会计服务大厅(常熟市枫林路6号)
二、领证时间:20xx年12月9日开始,上午8:3011:00; 下午1:004:30(双休日不办理)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请人代领的,还需提供代领者身份证。
四、联系电话:0512-52876483
请合格人员抓紧时间尽快领取。
常熟市财政局会计科
20xx年12月8日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xx]1号),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每类试题及每小题分值均在试卷中规定。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否则,答案无效。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为主观试题,必须用黑色、蓝黑色、蓝色字迹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实行网上评卷的'地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主观试题必须用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下每小题若干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多项备选答案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其他类试题评分原则与往年相同,按相应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规定执行。 其中判断题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证书领取通知8
尊敬的`学员:
XX市第XX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证书已办理好(名单详见附件),现将领取结业证书相关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xx年2月26日-3月1日
平时: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上午10:00-16:00
地点:XX市XX区XX路21号XX大厦XX学院X楼XX室。
二、领证相关要求
1、领证时由本人领取,如需代办,代办人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领取。
2、请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逾期学院将不再专设时间受理。如有特殊情况提前一周预约取证。
XXXX学院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书领取通知9
20xx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发放,请按要求前来办理。人数较多单位的考生请由单位派人统一领取。根据《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xx〕49号)文件规定,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一、领取时间
20xx年9月2日―20xx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方式
(一)邮寄领取
邮寄申请入口:http://2xx.xx4.94.16:8081/yjsq/index.aspx,
邮寄时间:20xx年9月2日-20xx年11月26日。
注意事项:
证书邮寄申请系统注册需采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收件地址及电话等个人信息,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以便证书快速顺利送达,因投递信息有误或者不详尽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邮寄服务相关事宜:
(1)邮寄服务提供商:中国邮政速递(EMS)代理邮寄,使用实名制邮寄。
(2)邮费:聊城市内15元/件,市外20元/件。邮费采用到付方式,收件人签字、收件人支付。
(3)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请考生与中国邮政速递协商解决,联系电话:0635-xx35972。
(4)邮寄进度查询网址:
(二)考生现场领取
a.办理地点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东昌路66号人才大厦二楼),咨询电话:0635-xx89976。
b.所需材料
证书领取通知10
考试名称:20xx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资格条件: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
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xx年7月10日、11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证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内(8:00-11:30; 15:00-17:00)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附近公交车站:人才中心站、岳阳小区站)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0591-87670230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现场领证“签名”示例: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xx年7月10日
证书领取通知11
一、本须知所指证书包括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合格通知书(含国家合格和省内合格)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和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含国家合格和省内合格)
二、合格证书制作完毕,从开始发放之日起连续发放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日期见贵阳人事考试网上证书发放通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逾期未领取的每周四领取。
三、证书发放期间工作日领证时间为09:00—12:00,13:00—17:00.
四、考生本人领取证书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准考证领取。领证时须出具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其它证件不得作为领证的`凭证。
五、考生本人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委托代领的,须向发证机构出具委托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被委托人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准考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人身份证复印件印在同一张纸同面上即可),上述证件不齐者不予领取。
六、领证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解放路117号),咨询电话:XXX。
七、本着谁领取谁签名的原则,领证时需在发放名册上签字确认。代领人须签代领人的名字,不能签考生本人名字。
证书领取通知12
20xx年下半年的毕业生审定工作已结束,现将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发放毕业证书时间:20xx年1月16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窗口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3、考生将领回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登记表)交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交本人档案所在部门、人才市场)。
4、毕业登记时系待业人员的在领取毕业证书后到咨询窗口领取“就业协议书”
5、未通过省自考办、主考院校毕业审核的考生请将所交的毕业生材料领回。
6、逾期未领的考生,于平时工作日上班时间到二楼咨询窗口领取。(双休日不办理)
杭州自考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教育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一项高等教育基本制度。欢迎参加自学考试。
一、报考对象:凡我国公民不受地区、年龄、学历、身体条件的限制均可报考。
二、网上报名时间:
1、20xx年1月份自学考试增考网上报名时间:11月25日至12月7日
2、20xx年4月份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11月25日至20xx年2月28日(新考生12月1日至7日现场确认。12月7日以后报考的新生,20xx年3月1日至3日现场确认)
三、报名手续:1、报考1月份增考直接在网上进行课程报考(增考不接纳新考生)。2、报考4月份考试的新考生先在网上注册,选择报考专业及地区,同时进行课程报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件到选定的区县自考办现场确认,采集人像,办理准考证。3、报考4月考试的老考生直接在网上进行课程报考。
注:网上支付通过银联网平台进行,请考生网报前开通银联卡网上支付功能。
四、本市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及现场报名点地址详见附件。
五、委托开考专业:经济学(本)、调查与分析(本)、计算机网络(本)、工业工程(本科)、林业生态环境工程(本)、计算机信息管理(专、本科)、公安管理(专、本科)、监所管理(专、本科)、机电一体化工程(专、本科)、交通运输(专)、机车车辆(专)。由系统组织报名,暂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地点可登录南京自考信息网或就近在各区县自考办查询。
六、毕业生办理:申请毕业的考生,首先登录南京自考信息网,进行网上毕业申报,经初审后现场办理,申办时间:11月27日至12月7日。
七、报名期间(12月1日至7日)区县自考办同时办理: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2、课程免考、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3、购买预订教材。
八、单科合格证书领取地点:12月10日前,中山南路388号二楼,12月10日后,莫愁路419号明德园酒店一楼。
九、市考办教材服务部常年供应教材,地址:莫愁路419号明德园酒店一楼,电话:52257048。
附件:报名地点
南京市自考办
江南大学主考:动画设计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对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如下:
一、授予对象
凡由我校主考的符合申请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申请授予江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二、授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且五门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4.参加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或者在20xx年6月前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达425分,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5.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2.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3.考试作弊者;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到良好以上者;
5.自学考试相应的五门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6.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成绩未达到60分或在20xx年6月前未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未达425分者。
四、动画设计专业学位课程:
剧本写作、二维动画(一)(实践)、三维动画(实践)、视频编辑(实践)、互动媒体设计(含实践)
五、申请授予程序
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补授。
2.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3.申请报名地点:江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无锡市惠河路170号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六、注意事项
⒈ 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下面相关证件及学位评审费200元。
(1)学士学位申请表;(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上下载)
(2)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级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考试学校教务处印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两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照。
2.若考生在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以在申请毕业登记前继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核),直到学位申请条件达到后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3.本规定从20xx年下半年本科毕业生开始执行。
证书领取通知13
各位考生:
2021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现已开始发放,因疫情原因,证书全部采用免费邮寄方式办理,请广大考生尽快通过证书邮寄入口申领。
一、证书邮寄申请时间:2022年4月24日-5月7日,证书邮寄申请系统入口(请点击)。
二、邮寄服务相关事宜:
1、邮寄服务提供商:中国邮政速递(EMS)代理邮寄,使用实名制邮寄。
2、填写说明: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信息,以便证书快速顺利送达,因投递信息有误或者不详尽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3、受理事宜:邮寄服务提供商在核对考生邮寄信息后陆续按预留地址发出,请您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耐心等待,如在寄递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中国邮政速递联系,联系电话:18853352366。
三、邮寄申请填写注意事项:如果在登录界面遇到问题,请换个手机号重新注册登录即可,咨询电话:0533-12333。
注:请广大考生在邮寄期内及时办理,确因特殊情况尚未申领的`,可继续采用邮寄方式办理。其他专业证书尚未发放,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鲁人考函〔2017〕49号)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证书领取通知14
请20xx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仅限本人领取)于7月26日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技术处领取合格证书。
领取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龙马社区三组
领取时间:工作日早8:3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0871-64569545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xx年7月21日
【拓展阅读】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2、受理
有关部门消防机构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市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
3、审批
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注册决定的,经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发证
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应当自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对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并载明理由。
注意: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式样由消防局统一制定,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组织制作。
证书领取通知15
各有关单位、个人:
20xx年度第27批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证书已办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按以下要求尽快领取:
一、时间
20xx年7月24日--20xx年8月24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
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省建设人才大楼4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5222456 )。
三、领取方式及须出示或提供的凭证
(一)中央在蓉和省属企业人员注册证书由企业或个人直接领 取。企业领取的,应一次性全部领取本企业已办结的所有证书,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领取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成都市所属企业人员注册证书由成都市建委集中统一领取发放。企业应按成都市建委有关要求,于7月26日起到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原办公楼3楼窗口,联系电话028-86632678)领取。
(三)其他市(州)及扩权试点县所属企业人员注册证书由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统一集中领取发放,时间、地点按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的通知要求;若企业需要自行直接领取的`,其提供的单位介绍信上应加盖当地住建部门或机构的公章并有相关人员签字。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xx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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