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通知(通用15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防暑降温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防暑降温通知1
XX:
为了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X人社明X[]2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集团下属各单位、直管项目部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针对今年夏季极端高温天气,要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各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各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各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二、各单位要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深入作业场所实地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等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督促项目部及时整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的防暑降温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企业关爱职工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把“双爱”活动落实在具体行动中。
XX
8月8日
防暑降温通知2
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
随着近期气温的不断攀升,我区已进入高温酷暑天气,为做好建筑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高温酷暑期间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以及一线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防暑降温工作,以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视;各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时段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管理,保障一线人员安全
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生产、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情况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高温作业有关规定和标准,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班组、每一个职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由于新区工地地理位置较为偏远,离城区医院距离较远,各项目部必须配足相关降温药品和急救工具,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了解急救知识,在紧急情况下可开展自救行动,减少伤亡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一旦发生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二)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避开高温生产,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原则上上午10:30至下午15:00应休息不得施工,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作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温度高于37℃,项目部各班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对一线工人进行跟踪服务,有中暑迹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提供好的工作和休息环境。作业区和宿舍区须保证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特别是地下室、管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安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茶水、清凉饮料,并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疲劳作业。
(四)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食堂要达到卫生防疫要求,提供卫生干净的饭菜,及时清除变质腐败食物。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时,应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及时向新区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五)强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定紧急停电应急预案。夏季是用电高峰期,各单位要节约用电,并做好紧急停电时的.应急预案。加强宿舍用电安全管理,严禁乱拉乱接,并及时检修和维护电气设备,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等诱发火灾。
(六)开展送清凉,送健康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向建设工地一线作业人员送清凉、送健康活动;各单位可安排一定的经费,购买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和设备,到施工现场开展走访活动;要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
高温期间,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建设工地防暑降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认真落实建设工地防暑降温工作要求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同时接受有关建设工地防暑降温工作投诉,对投诉情况进行查处,投诉电话:xxx。
防暑降温通知3
本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办事处:
为更好的维护我司在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经总部办公室研究并报董事会批准决定,自即日起执行“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办法。
具体内容:1、各单位行政部门实行高温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未来三天降水及高温情况并及时做出预警通报。2、凡当地当日气温≥30℃时严禁所有人员在11:00—15:00之间外出工作,遇恶劣天气及时适当调整并报备。
防暑降温通知4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目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陕人社函〔20xx〕607号)要求,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的有关规定,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
二、认真落实高温天气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针对今年夏季极端高温天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从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高度出发,采取统筹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企业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企业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从成本费用中列支,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提供的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三、加强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对高温天气期间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受理劳动者的举报投诉。对企业违反有关高温天气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发放规定以及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防暑降温通知5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有关基层工会: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预防高温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高温作业可能对职工身心带来的不利影响,从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出发,高度重视夏季劳动保护工作,将防暑降温作为当前工会工作的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企业、落实到班组、落实到职工。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在工作部署、信息通报、专项整治和检查巡查等方面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
二、开展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充分发挥组织网络作用,深入高温作业、露天作业、高空作业、危险品储运等重点场所,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基层和企业工会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特点,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休息场所,组织高温作业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通过职代会、集体协商等制度,促进企业落实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引导职工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
三、深入开展暑期服务职工活动。各级工会要集中开展“送安全,送清凉”等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强工作指导。要深入基层企业,特别是室外露天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走访慰问一线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提供健康检查、法律咨询、知识培训等服务。依托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站点,推进“安康驿站”、“爱心驿站”等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为户外作业职工提供避暑休息场所,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度夏。
四、广泛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媒体,积极宣传防暑降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帮助职工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关爱高温天气作业职工安全健康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和市属系统工会工委将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情况,于9月1日前报送市总工会经济保护部。
联系人:邵松程,联系电话:2055523,邮箱:2950462548@qq.com。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防暑降温通知6
各分公司、项目部: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施工的防暑降温和防火工作,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及企业财产的安全,有效预防高温中暑、火灾等事故的.发生,集团公司特制定以下措施,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严格遵照执行:
1、各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防暑降温及消防应急预案,精心安排作息时间,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据天气预报报道,近段时间将持续高温,气温达到37-40度,要求各项目在气温较高的时段(11时至15时)停止露天曝晒作业和高处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时间,防止工人疲倦乏力、劳累过度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3、严格落实工人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防止工人脱水、中暑;医务室配备人丹、十滴水等防暑必要的药品及医疗箱,定时足量发放相关药品给各班组。
4、切实做好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定期进行杀虫消毒,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避免因食物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5、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开展防暑降温措施教育,结合除害灭病讲卫生,应对高温作业施工人员加强防暑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
6、对配电箱、仓库、木工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并加强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材料要隔离存放,乙炔瓶、氧气瓶、油漆等危险物质应设置在专门的危险品仓库内,并悬挂警示标志。
7、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防暑降温防火的安全巡查,特别是对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场所的监督,督促各班组将各项防暑降温、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8、公司安设部将不定期对各项目防暑降温防火工作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防暑降温通知7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经普遍进入高温天气,施工已进入高温作业期。为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上级领导的指导思想和精神,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在高温时期内安全生产的顺利推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给予一线作业人员异常的关心,并按施工项目所在地相关《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针对防暑降温安全生产进行全面部署,制定防暑应急预案,完善、落实职责制。加强防暑降温宣传教育,使员工掌握高温时期的卫生防疫知识和中暑急救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本事,确保高温时期生产的安全和员工身体的健康。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合理调整高温时期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作业时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和降温措施,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间段,当室外气温超过37摄氏度时,必须停止一切室外工作。一旦出现人员中暑等相关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得延误。
3.做好防暑降温物资的供应与高温津贴的发放。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做好防暑降温物资的发放管理工作,及时的供给防暑降温药品(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饮用品(如:开水、凉茶、矿泉水等),并确保按质按量,发放到位,禁止以现金或各类代金券的形式代替实物发放。6-9月份公司机关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100月,分公司、项目部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200月。
4.做好卫生防疫和后勤工作。
各施工现场要注意预防由于高温带来的各种疾病,加强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保障安全供电、供水,经过有效方式改善一线职工的工作、饮食以及居住环境,为职工创造良好的洗浴条件,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和身体不适的职工,要及时调整作业岗位。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5.加强安全生产的落实力度。
异常是增强作业区和生活区通风和降温的条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防中暑、防触电、防坍塌、防大风、防雷击,改善作业环境,防止因为高温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种异常和突发情景。遇有突发事件要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及时报告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防暑降温通知8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学校决定近发放20xx年度教职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和时间参照陕人社发[20xx]7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西安地区6月15日至9月15日(共93天)。
二、发放标准
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日工作时间在4小时天以上)每人每一天1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一天6元。
三、发放范围
1、在编在岗人员(不包括6月15日前出国,9月15日后返校人员;不包括年薪制人员)
2、离退休人员;
3、已办理提前离岗手续的人员(在原单位造册);
4、6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调入人员及新参加工作者,从报到之日起按实际在岗天数发放;
5、博士后的`降温费从博士后的日常经费中支出。
四、发放办法
采用银行转存方式。请各单位按附表格式填写,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一式二份纸质文档在6月28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教学主楼1408室),将附表的电子文档发至信箱:,经审核汇总后由财务处发放。
校内实行企业化管理、工资返还学校的单位,参照本通知标准列入成本自行发放。
五、学校双肩挑干部在机关造册。
联系人:梁教师
联系电话:
附表:20xx年防暑降温费发放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xx年6月14日
防暑降温通知9
尊敬的花城业主(住户):
大家好!
根据湖北省XX年07月26日09时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未来三天日最高气温将达35-38℃。请注意防暑降温。
现已进入中伏,高温热浪一来,给业主朋友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容易引发疾病。为此,我们四季花城物业服务中心特提醒大家注意:
白天尽量避免或减少户外活动,尤其是10-16时不要在烈日下外出运动。室外高温作业人员在户外工作时,须采取有效防晒措施,防止皮肤灼伤,此外,还应及时补充水分,防止中暑。
小孩暑期在家,家长必须叮嘱小孩注意用电安全,尤其是空调、电视机、电风扇的使用,家长应告诫小孩,不要独自到江河、水库里去游泳、玩水,以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此外,针对高温天气给人们带来的种种不适反应建议:
1、适量饮淡盐水、凉茶、绿豆汤等,不可过度吃冷饮;
2、从冰箱取出的食物切勿直接食用,应放置几分钟后再食用;
3、注意保持充足睡眠,中午要适当午睡一小时,减少工作强度,有规律地生活和工作,增强免疫力。
高温天气,希望小区业主能够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一起度过这个高温酷暑的盛夏。
最后,衷心祝愿全体业主朋友们身体健康!平安度夏!
防暑降温通知10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自7月10日以来,我省出现连续高温天气,目前已持续14天。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省内高温范围扩大、强度增强,局部地区可达40摄氏度。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和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和控制高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确保高温天气安全生产。要针对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形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作业岗位、交通运输以及高空、露天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防护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职工群众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条件。要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切实有效改善建筑、交警、环卫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防止发生高温中暑事件,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认真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政策。有关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我省有关规定,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落实好高温津贴、防暑降温用品发放等各项政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四、全力应对用水用电高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巡查和应急力量准备,确保高温期间水电供应。一旦发现问题或紧急情况,要迅速组织处理、抢修,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用电需求。
五、扎实抓好人畜饮水安全和农业抗旱工作。近期高温天气已导致我省部分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抗旱服务人员和物资准备,及时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基层群众科学抗旱,有效应对旱情。
六、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对前段洪涝灾害中的受灾群众,特别是采取临时安置的受灾群众,要切实强化防暑降温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医疗保障等工作,保障基本生活。
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人员、措施、责任“三到位”。遇到异常状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20xx年7月17日
**办公室
防暑降温通知11
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公司)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
今年我市高温天气较历年来得稍晚,但是进入六月中旬之后温度已经超过30℃,并且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在未来15日将有多日达到34℃及以上,持续高温会给职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影响。针对今年高温天气来得虽晚、却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全市各级工会要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防控高温中暑和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是加强安全预防的重要措施之一,直接关系到职工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级工会要从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把防暑降温作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摆上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组织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对防暑降温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协助并监督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防暑降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配备必要的通风和降温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防暑降温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有高温、热辐射等生产作业特点的用人单位,要采取通风、隔热、排热、降温等一切有效办法,保证职工作业环境符合作业要求。对从事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建档,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禁忌症者,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要特别关爱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要认真落实中暑职工工伤保险等待遇。
三、严格控制高温作业时间
结合作业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时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者降低职工工资。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目前全国除我省外,已有29个省、直辖市制定并实施高温津贴制度。建议有条件的单位,参照气温与我省相近的邻省标准,7-9月为高温作业人员发放200元/月高温津贴。
四、加强暑期卫生保健工作
用人单位要按国家相关规定,供给职工足量、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根据从事高温作业职工的数量配备急救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为高温作业职工提供必要的高温防护设备和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擅自减少供应数量或者将其变为福利待遇,更不得发放现金。钱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要防控暑期易发的流行病和食物中毒等群体性疾病,加强对生产现场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把好食堂的采购与卫生管理质量关。各级工会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清凉”、“送健康”活动,安排专项经费购买防暑降温用品,深入户外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和重点工地走访慰问,为一线职工送去工会组织的关心和帮助。
五、加大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作用,围绕用人单位防暑降温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防暑降温集体协商、高温健康体检等内容,重点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要立即进行制止和纠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整改,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要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积极配合安监、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政府部门开展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
六、大力开展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知识宣传普及
充分利用工会宣传阵地和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卫生知识,帮助职工强化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开展“高温中暑急救演练”的练兵活动,普及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知识,有效提高高温中暑后的急救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对突发高温中暑事件的快速应变能力,进一步加强职工的防范意识。针对高温天气作业特点,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教育等形式,引导职工增强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此项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
哈尔滨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
防暑降温通知12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天气,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做好我市建筑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早准备、早安排,切实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落实防暑降温计划和实施措施,加强监督检查。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开展群众性防暑降温工作。
二、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防暑降温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台风、强雷雨等灾害性天气发生时,一律停止现场作业。
三、各在建工地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为在高温条件下坚持施工的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要保证现场茶水充足供应,发生中暑,要及时组织救治。由于夏季高温天气易发生火灾事故,各在建工地务必做好防火工作,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加强现场监护,严防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对“双抢”后返回的民工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做好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各在建工地要做好文明施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切实改善施工现场的作业、生活环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发生集体中毒事故。门卫要加强值班登记,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员佩带袖章,现场管理人员挂牌上岗。
五、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紧急情况下的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有关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发生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应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焦作市建设委员会
20xx年6月26日
防暑降温通知13
各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各建设、监理、施工及相关单位:
今年入夏以来,我市出现持续高温酷暑天气,给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影响,容易造成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损害。为切实维护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健康权益,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和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从贯彻落实“学整树”活动的高度,把积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针对高温天气施工作业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酷暑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
二、以人为本,落实防暑措施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在高温期间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含35℃)时,原则上每天的上午11时至下午3时不得安排进行室外作业,谨防中暑。
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满足防暑降温要求;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食堂生熟食品应分开,并配备冰箱;各类生活垃圾每天按时清理出场;工人宿舍要保证良好通风,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和防暑药品和空调设备等,对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同时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通过板报、班前活动、交底会,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暑降温急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一线工人高温作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监理,切实履行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要结合《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汴住建文20xx年214号)要求,认真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做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企业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施工企业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单位应大力支持和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预案、预警,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订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是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及时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相关的高温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二是要加强应急职守,确保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信息。开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也将通过在建工程远程监控中心及时转发相关的高温预警信息。
防暑降温通知14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经普遍进入高温天气,施工已进入高温作业期。为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上级领导的指导思想和精神,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在高温时期内安全生产的顺利推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给予一线作业人员特别的关心,并按施工项目所在地相关《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针对防暑降温安全生产进行全面部署,制定防暑应急预案,完善、落实责任制。加强防暑降温宣传教育,使员工掌握高温时期的卫生防疫知识和中暑急救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确保高温时期生产的安全和员工身体的`健康。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合理调整高温时期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作业时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和降温措施,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间段,当室外气温超过37摄氏度时,必须停止一切室外工作。一旦出现人员中暑等相关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得延误。
3.做好防暑降温物资的供应与高温津贴的发放。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做好防暑降温物资的发放管理工作,及时的提供防暑降温药品(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饮用品(如:开水、凉茶、矿泉水等),并确保按质按量,发放到位,禁止以现金或各类代金券的形式代替实物发放。2016年6-9月份公司机关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100/月,分公司、项目部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200/月。
4.做好卫生防疫和后勤工作。
各施工现场要注意预防由于高温带来的各种疾病,加强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保障安全供电、供水,通过有效方式改善一线职工的工作、饮食以及居住环境,为职工创造良好的洗浴条件,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和身体不适的职工,要及时调整作业岗位。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5.加强安全生产的落实力度。
特别是增强作业区和生活区通风和降温的条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防中暑、防触电、防坍塌、防大风、防雷击,改善作业环境,防止因为高温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遇有突发事件要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及时报告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防暑降温通知15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近日,本市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天气睛热,且午后多雷阵雨。目前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为确保施工现场一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做好建筑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影响,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做好防中暑、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火灾工作;监理企业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二、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健康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针对夏季高温特点,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障在高温天气下正常施工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
(一)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设施管理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
(三)落实相关防暑降温措施,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并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确保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同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单位应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发生安全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四、加强防暑降温监督管理
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结合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施工现场防暑降温措施进行督促检查。
上海市XX办公室
二〇XX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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