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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带薪年休假的通知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排带薪年休假的通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排带薪年休假的通知1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带薪休假权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20号)精神,对20xx年度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假计划
各科室组织职工做好20xx年度带薪休假计划,为便于调休,要求休假计划集中安排在9-10月,每人填报一个时间段,以科室为单位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年度带薪休假计划表》(附件1)报办公室备案,录入“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公休假台账。
二、休假审批
20xx年3-10月,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确定休假时间。
职工休假需签《年度休假审批单》(附件2),休假审批程序依据《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鲁淡办字[20xx]10号)第三条执行。
在厅机关帮助工作的人员,年休假由所在处室审批,按照我院程序备案。
三、调休要求
1、9-10月集中进行调休审核,确因工作需要未休(或未休完)年休假的人员,于9月1日至10月31日将《年度带薪休假调休登记表》(附件3)报办公室,审核后对公休假台账进行调整,逾期未申报调休的均视为已休,10月31日以后不再接收调休登记表。
2、规范填写《年度带薪休假调休登记表》中原计划时间、已休假天数、拟调整时间及天数,按照审批权限签字后报办公室备案。
3、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计划休假,必须申报调休2次方可视同因公未休。
各科室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要合理安排职工休假,无特殊工作原因不得结转下年度。严格考勤制度,对于超过规定的事假、病假天数(详见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职工,不得安排年休假。
安排带薪年休假的通知2
各位新老客户及全员同仁:
端午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及我公司之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我公司端午节放假两天,具体安排如下:
5月28日(星期日) - 5月30日(星期二)共放假3天,5月27日(星期六)正常上班。在放假期间如有给各新老客户带来不便之处,还请详解! 温馨提示大家:在放假其间因外出人员多,请注意个人人身与财务等安全! 特此通知~顺祝:端午节快乐~
xx有限公司
x月x日
安排带薪年休假的通知3
各位同事:
20xx年春节在即,为了便于工厂同仁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及工厂的福利政策,将"春节"期间的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xx年1月27日(星期五)至2月2日(星期四),共7天。其中,1月28日(初一)、1月29日(初二)和1月30日(初三)这3天为法定假期。
春节假期值班人员职责及要求:
一、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工厂的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和关好工厂各办公室及房间的门窗;关闭不需要的电源;关好水龙头等,消除一切隐患工厂春节放假通知20xx年工厂春节放假通知20xx年。确保工厂办公大楼的一切安全。
2、认真做好的安全工作。预防各种事故和事件的发生。
3、值班期间,不能脱岗,认真值班。全天24小时要确保有人在工厂值班。
4、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重要事情要有记载。做好交接班等有关工作。
5、值班人员要做好工厂花草树木的施水及防冻工作,遇天气变化,应及时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办公大楼的水电供应。
6、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提高警惕,做好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值班期间的工作。有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违反值班制度,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7、值班人员要做好电话记录,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接待来访人员,负责办公大楼安全及楼梯过道的卫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在春节放假值班期间为工厂水电运行及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责任感,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确保水电安全、稳定运行工厂春节放假通知20xx年元旦
2、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让他人替岗,严禁饮酒,需要外出时,必须保证工厂有人值班。
3、值班期间必须保证电话畅通,遇到重大事情,必须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临时处理措施,积极处置。
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出入口、停车处、监控室及工厂安全防火情况等,必须认真检查。
5、值班地点:
值班人员:姓名及电话
值班日期:20xx年1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6、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应坚守岗位,对迟到、早退、缺岗的值班人员扣除当日值班补助并视情节严重给予处分。
值班人签字:
请大家安排好时间,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的春节假期!
20xx年xx月xx日
安排带薪年休假的通知4
各科室:
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和《 县人事局 财政局转发<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经研究,现对我局(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我局(公司)职工可享受年休假天数见附件。
二、年休假先由各科室拿出年休假安排表,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安排休假。局领导年休假由办公室征求领导意见后安排。
三、年休假应在每年10月份以前休完,确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的可推迟到年底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跨年度安排休假。
四、全年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人员控制在职工总人数的10%。若职工自行放弃安排休假的,单位不支付补偿报酬。
五、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六、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
(五)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
(六)被停职审查或受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处罚的。
七、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年度的年休假。
八、职工享受的年休假不得抵消病、事假。
九、职工休假期间,各科室要安排人员接替休假人员的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十、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有离开弥勒外出的必须向局长报告。
十一、本通知自二O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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