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汇总7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试通知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试通知 篇1
为了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护理安全,护理部将于近期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三基”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xx年12月10日—11日下午15:00—17:00
二、地点:四楼会议室
三:护理“三基”相关知识
四、参加人员:全院护理人员,请各科室护士长妥善安排好工作,将人员平均分成两天参加考试,护士长考试另行通知。
黔西县妇幼保健院护理部 20xx年12月5日
考试通知 篇2
一、考试科目、时间、答题方式及题型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考试科目,全部采取上机答题方式。此次考试只进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科;《初级会计电算化》另行单独报考。
二、考试收费
根据鲁价费发[20xx]126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目考试费60元。本次考试无教材,考生需自行借阅20xx年教材。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2日。
报名地点:巨野县财政局三楼会计管理科。
四、报名携带资料
报考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一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录入信息。已考取电算化证的考生需同时携带电算化证书在报名点备案。
五、免试政策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考生,可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个科目,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后方可到报名地点报名。
菏泽市巨野县财政局
考试通知 篇3
一、考试对象
拟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含教研、实验、电教),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已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转评中小学教师中级(一级)职称可不参加考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免于考试。
二、考试组织工作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委托省教育考试院承担本次考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具体考务工作。
三、报名工作
1.报名形式。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职称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xx年11月11日8:00~17日17:3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
3.准考证打印。20xx年12月5日8:00~11日9:00,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工作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以情境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按照闽教人〔20xx〕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专业类别。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设32个专业类别(见附件),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9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别命题,由教师按现任教学段(初中、高中)选择考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拟申报职称学科选择1个专业类别报考。
3.考试时间。20xx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
4.考场安排。考场设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市、县(区)报考人员应在市、县(区)所属设区市考场进行考试,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人员到福州市进行考试。
5.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并将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书面通知有关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报考人员可于20xx年2月23日起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考试合格通知书有效期三年(20xx、20xx、20xx三年评审可使用)。
五、其他事项
1.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其门户网站发布考试公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考务费收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xx〕89号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报考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考试通知 篇4
北京市中小学日前陆续结束期末考试。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北京小学一二年级期末考试的方式彻底改变了,从“埋头答卷”改为“智力游戏”。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有关减负文件的通知》,我们区全体65所小学,近两万名一、二年级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纸笔统一测试全部取消了。”北京市东城区教委副主任尤娜介绍,取而代之的考察方式是“乐考”。
尤娜介绍,“乐考”是把要考察的知识点融入丰富多彩的智力游戏中,让学生能够寓教于乐。例如,崇文小学把体育馆布置成一个缤纷的'“游乐场”。学生拿着小篮子,在语文、数学、英语的“商品架”上自由选择。答完题目后根据“简单、中等、提高”等不同难度值获得不同数量的“星币戳”,还可以兑换奖品。
据了解,北京市教委去年11月印发《北京市基础教育部分学科教学改进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小学阶段禁止统考统测”,今年是这一要求提出后的首次期末考试。自20xx年起,北京多所学校陆续开始试点这种转变学生评价方式的实践,今年起将逐渐成为主流。
考试通知 篇5
【提要】黑龙江秘书资格报名秘书信息 : 20xx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大庆市秘书资格证考试报名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为做好大庆市 20xx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 根据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具体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及申报条件
20xx年上半年鉴定考试的职业是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具体职业等级、申报标准和条件请点击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管理网站,在“高级查询”框输入所要申报职业查询。
二、鉴定时间
20xx年5月20、21日。
三、报名方式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实行网上报名。
20xx年上半年大庆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上报名系统连接
(请各位考生在仔细阅读通知后再于大庆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四、报名和确认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3月16日—3月26日;
现场确认时间:20xx年3月27日—3月31日
现场确认地点: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位于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459-6292026
五、报考要求
(一)考生报名需携带证件及材料:
1.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同版二寸(与网上报名照片同版)照片2张(粘在审核表左侧空白处);
5.《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考生所在单位开具的`岗位工作年限证明1份(社会考生均须提供);
7.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申报二级以上级别的考生需要进行综合评审。
(二)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需在现场缴费,之后请关注报名网站按网站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记住在报名网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
(三)需要进行综合评审的考生,要详细阅读《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在现场确认时将论文或评审资料交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做好论文答辩准备。
(四)秘书三级、四级,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方式为考生下载填列《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报名表》1份及《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其他资料与网上报名提交资料的2、3、4、5、6项相同。考生需要提交同版免冠1寸近照2张(含报名表上粘贴1张),同版2寸照片1张(粘在报名表空白处),须提交大小在25K至30K之间的电子版照片。考生电子版照片需要按照其在《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中的顺序命名,格式为:“序号-姓名-职业级别”,《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照片须在现场报名前发送至dqosta@163.com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审核,考生准考证在考试前7日内到我中心领取。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考生网上报名后一定要按自己预约审核时间到现场确认审核,逾期将失效。
考生预约成功后又修改个人信息的,必须重新预约审核,否则为报名失败。
(六)补考考生可用原注册的账号登陆申报。
附件:
1.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报名表(秘书三级四级使用)
2.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秘书三级四级使用)
3.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报考二级以上级别考生使用)
4.工作年限证明(社会考生使用)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考试通知 篇6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8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的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志从事出版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
2.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形式
10月15 | 上午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
下午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采用网络阅卷,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1、答题前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业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收回。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1日至8月7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8月9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0851-85664489),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566448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并请于20xx年10月6日至1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5.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每人每科67元。
五、教材使用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查,联系电话:0851-85664489,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考试通知 篇7
各有关会计人员:
根据《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琼财会〔20xx〕751号)的要求,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有一科成绩合格的人员可以减免考试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为了做好参加20xx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的继续教育减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条件
(一)持有海南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已完成20xx及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三)未在“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服务平台”开通20xx年度继续教育课程;
(四)参加20xx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海南考区)考试且单科或双科合格。
(五)考试报名时提交的身份证号码与“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会计人员档案身份证号码一致。
二、减免程序
海南省财政厅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详见《海南省20xx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继续教育减免情况核查表》,以下简称《核查表》)自动导入我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参训人员无需申请。
三、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人员对《核查表》中信息有疑问的,请于20xx年7月7日前电话告知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电话:68538967/68531650。
(二)各有关人员可在20xx年7月15日后登录“海南省财政厅”—“业务链接”—“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从业助手”—“辅助信息”查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情况。
附件:海南省20xx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继续教育减免情况核查表.xls
海南省财政厅
20xx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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