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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护照办理地点
护照是重要身份证件,是公民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广州南沙区护照办理地点的相关介绍,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南沙区南沙凤凰大道1号南沙区政务中心2楼
咨询电话:020-12345 投诉电话:020-39053073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四9:00-12:00/13:00-17:00;周五9:00-12:00/13:00-15:00;周六上午:9:00-12:00。(节假日另作安排),需提前预约。
广州护照办理材料
⑴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⑵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相片1张及广东省内有效的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⑶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⑷未满16周岁的公民交验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证明,需监护人陪同并交验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⑸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注: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
拓展内容:
㈠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⑴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⑵无法证明身份的;
⑶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⑷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⑸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⑹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⑺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⑻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㈡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
⑴出国治病,提供内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历;
⑵出国探望危重病人,提供对方的疾病证明或要求去探望的电报;
⑶出国奔丧,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⑷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提交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⑸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提交大型商务活动主办方的邀请函及工作单位证明;
⑹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
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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