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房屋合同3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合同 篇1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当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经办人: 电 话:
乙 方: 经办人: 电 话:
丙 方: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甲方将自有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商讨达成本协议,并形成以下条款,以兹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共同信守。
第一条标的物的概况
1、甲方承诺,甲方出租的房屋系甲方合法所有,并不会被第三人追索;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均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用途为员工住宿或生活。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届满前个月,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续签本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力。
第四条交付及交付标准
甲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标的物内不属于应当交付给乙方使用的物件全部清理完毕,清理完毕后,立即将标的物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及交付
1、租金:元/月,期满以后续租,以实际租用的月数付租金元/月;
2、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元(大写:元整)。
第六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生活用水由甲方打井抽取,若机器发生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电费按照供电局标准,乙方使用的分表度数计算,甲方提供电费发票给乙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的合理使用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的变更及设臵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旧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旧出租方的义务,旧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甲方不得因房产所有权的转移变更有关租赁条款或损害乙方的利益,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与甲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
3、租赁期间,甲方房屋已经抵押,但是不得影响乙方的租住,如果因为甲方的产权问题影响了乙方的使用,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租赁物的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和干涉乙方的正当生产经营;
3、甲方保证无第三人对该租赁物主张权利的义务;
4、协调周边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5、乙方若需安装天然气和宽带等事宜,甲方负责协助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对租赁标的的附属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租金;
2、乙方须合理使用、维护该房屋。
3、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条添附
1、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照其使用的方式对租赁标的'进行添附;
2、乙方添附的部分在租赁期归乙方享有所有权;
3、甲方交付乙方租赁标的时应当制作交付清单,清单外的物件均为乙方添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2、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
5、乙方在租息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人身、财产)和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
6、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赔偿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外,另须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政府规划拆迁,拆迁补偿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可将乙方添附或添臵的搬走,或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将乙方添附或添臵的设备、设施折价给甲方。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收回房屋(乙方从事违法活动或者违约除外),甲方赔偿乙方购买设备实施及添附物的全部费用支出。
4、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拆除标的。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壹份、乙方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3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 年x月修订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 2
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
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 屋 交 割 清 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