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配送合同汇编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食品配送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配送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第1条 宗旨
1.1甲方将自己享有的“xx品牌”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授权许可乙方在一定范围内有偿使用,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特许并按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规定范围的经营活动,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1.2甲方已明确告知受许人,项目投资有风险,选择项目须谨慎,乙方完全同意接受上述内容,并同意全额投资加盟店,愿意独立承担加盟店的投资风险,维护并提升四川xx品牌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品牌的形象。
第2条 加盟条件
2.1乙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关系、无不良嗜好(嫖、赌、毒、酗酒等),并能全职、专注经营甲方的特许项目。
2.2乙方应为独立经济实体(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3具有直接或间接的食品配送经营管理经验,有长期经营本合同约定的食品配送事业并将其发展壮大的意愿。
2.4乙方应具备交通便利,停车方便,面积500m2以上,可用于经营的场所(具有自有场地或在五年或以上租期的租赁场地)。
2.5乙方拥有经营本项目足够的资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经营风险。
2.6乙方能严格执行甲方的经营模式,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对经营项目的统一规范、统一定价、统一品质要求,乙方须向甲方统一采购专用配方底料及主要调辅料;乙方能理解和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支持和尊重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经营督导管理,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
2.7乙方必须保证其在加盟经营过程中,一直符合加盟条件,遵守加盟规则,如有不符事项,愿接受甲方指导直至无条件取消其加盟资格收回本合同中1.1所述的使用权。
第3条 特许区域范围及期限
3.1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县) 开办特许经营店壹家。
3.2经营项目:xx品牌。
3.3乙方需要扩建或增建新店,必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查、调研后经书面审批,甲方同意乙方扩建或增建新店时,乙方须按甲方审批要求执行。
3.4特许经营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4条 款项
4.1乙方在签订加盟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元特许加盟费用。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4.2乙方应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权益金 元/年。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年)
4.3乙方应交保证金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待合同期满乙方退还全部物品、资料且无拖欠甲方任何款项后,甲方一次性退还。
4.3.1保证金不计息。
4.4甲方按以下价格标准及配送方法向乙方供应xx品牌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辅料;
4.4.1底料价格 元/公斤。(大写: 拾 元 角 分/公斤) 清油价格 元/公斤。(大写:拾 元 角 分/公斤)
4.4.2xx品牌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原辅材料供应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乙方根据需求向甲方物流配送中心提前15天申报品种及数量,一次性支付所需货款及运费,甲方查收货款后应在72小时内(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除外)发送到 火车站货运部或长途车站或零担货运处或航空货运处发运。
4.3根据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xx品牌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辅料价格可在原材料价格浮动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4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费用收取方式另议。
4.5乙方员工在甲方培训期间:
4.5.1.1经理以下人员培训费 元/天/人;食宿费 元/天/人。
4.5.1.2经理级以上人员(含经理)培训费 元/天/人;食宿费 元/天/人。
4.5.1.3总经理(含店经理)人员培训费 元/天/人;食宿由甲方安排费用自理。
4.6本合同中所涉及之费用、金额均为人民币。
第5条 组织类型
5.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用、承包关系,也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5.1.1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具有代行甲方行为的权利,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乙方的行为和劳动关系不承担任何责任。
5.1.2乙方独立申请办理工商登记,采取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5.1.3若乙方或乙方员工的故意或过失,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者,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而损害了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必须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5.2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接受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第6条 法律责任
6.1乙方不得将甲方特许提供使用的商标、标识、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特许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污损甲方的商号、商标、标识、招牌、徽匾等。
6.2乙方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方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3甲方如因乙方的擅自行为而被牵涉承担民事责任的,除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力外,乙方还须承担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解决纠纷所花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名誉损失费等)。
第7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的权利
7.1.1甲方在特许乙方加盟后,仍拥有该商标和图案的全部权利,可允许本区域之外、本区域特许期外的其它人使用。
7.1.2甲方拥有xx品牌品牌专用配方底料、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及锅底配方的全部权利。
7.1.3乙方在合同期内擅自停业经营特许项目(擅自停业7天以上即视为停止经营),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乙方的特许加盟权,不退还其所交费用。乙方欲转让其店铺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7.1.4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操作、财务审计、成本控制、广告宣传操作、营销策划相关指导。
7.1.5对乙方不执行标识规范,不执行统一经营策略、质量标准、项目专一者,甲方有权批评、责令整改、处以罚金、中止支持,直至终止合同和收回特许权。
7.1.6若乙方的经营给甲方品牌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乙方加盟资格,并追究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7.1.7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条款,监督乙方经营行为。
7.2甲方的义务
7.2.1维护品牌、保护品牌。
7.2.2负责本特许项目技术的成熟性、稳定性和创新开发,提供督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7.2.3确保xx品牌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时供应,提供相应售后服务。
7.2.4提供本特许项目有期限的商标、服务标记及其它商业符号的合法使用权。
7.2.5提供xx品牌专用底料、xx品牌专用清油、袋装清油调料、鱼调料和菌汤调味料、企业文化、企业荣誉铜牌、专用锅具、餐用具、服装、专用调味品及相关辅料物品的配送。
7.2.6提供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评估。
7.2.7提供统一的店面装修平面规划示意参考图。
7.2.8保守乙方经营、人事、经济等商业秘密。
第8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乙方的权利
8.1.1有权在特许期内、特许范围内经营甲方授权的项目,使用相应的特许商标、图案、专用配方底料及原辅料、广告宣传及营运手册、员工手册、培训手册、人事管理手册、成本控制手册等保密资料。
8.1.2有权向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和请求技术支持,若乙方邀请甲方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甲方免收服务费;但乙方应现金支付甲方人员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并负责免费安排甲方人员食宿。并对甲方人员进行工资补助( 元/天/人)。(公司老总、技术总监、行政总厨、调味师傅及经理级人员按硬卧报销,特殊情况例外)
8.1.3甲方派往乙方工作人员工资:前期筹备经理元/天/人、前期筹备总厨 元/天/人。
8.1.4甲方代乙方招聘人员工资:外派经理元/月、前厅主管 元/月、前厅领班 元/月、服务员 元/月、调味师傅 元/月、墩子组长(兼特色菜师傅) 元/月、墩子师傅元/月、小吃师傅 元/月、凉菜师傅 元/月。乙方应和上述人员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8.2乙方的义务
8.2.1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督导支持,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8.2.2乙方应在正式营业之前办妥所有营业所必需的证照。
8.2.3乙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前一月经营报表上报公司财务部审计。
8.2.4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以前准备好场地,并开始营业。
8.2.5不在特许期外、特许范围外使用特许模式、商标、图案和专用配方底料和专有技术。
8.2.6有关劳动报酬、工商、治安、税收、卫生、行政性收费、税务及行政处罚等事项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8.2.7有关劳动保护、工伤、事故、疾病、意外伤残、安全等问题,由乙方独自承担。
8.2.8严格执行甲方规范的质量标准,不得改变锅底配制标准,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应配制标准,确保锅底及菜品品质。
8.2.9维护甲方商品、商标形象,不得非法利用甲方商标及相关技术,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特许加盟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3合同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乙方应交清欠甲方的一切费用,归还所有手册、机密文件及相关资料,且须保守甲方产品、策略、经营等商业秘密。
第9条 合同的终止和延续
9.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停业7天以上(含7天)即视为乙方不再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2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止经营,乙方交纳清甲方一切费用后,合同自然终止。
9.3合同期满乙方需续签本合同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批准后,双方需重新签订加盟合同。
9.4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仿冒、滥用“xx品牌”商标;
9.4.2乙方在加盟店内自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9.4.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营运体系;
9.4.4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或传真)通知送达乙方之时,即为本合同解除之日。
9.5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xx品牌”商标,必须拆除乙方带有“xx品牌”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10条 违约与违约责任
10.1甲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0.1.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商标、标识等如侵害他人权力的,视甲方违约。 10.1.2甲方在全额收到乙方底料款(以乙方以前不欠甲方任何费用为前提)72小时内,将底料发运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10.1.3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相应的售后服务的,视为违约。
10.2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0.2.1乙方加盟条件不具备而隐瞒过关的,视为违约且后果自负。
10.2.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制度并接受督导与支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3乙方应按8.2.4条在 年 月 日以前准备好场地,并开始营业,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特许权或视为乙方违约。
10.2.4乙方在经营场地内经营项目应为“xx品牌”唯一,在特许区域内不得经营其他竞争性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5乙方需连续停业7天以上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停业,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6乙方需在本区域内开设第二、第三个相同项目的店,应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签订特许合同、交纳加盟费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所开设的第二、第三家店为侵权店,甲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行为,并视为乙方违约。
10.2.7乙方不向甲方申购底料或用其它渠道底料代替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8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用、未全部使用甲方底料或使用过期底料的,均视为乙方违约。
10.2.9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项费用在5日内未付清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10乙方不执行甲方统一的VI规范,不接受甲方督导支持,不服从甲方整体安排,不配合甲方活动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11未经其它加盟店总经理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聘用该加盟店员工;未经甲方总裁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聘用公司员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3违约责任
10.3.1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可根据过错及损害程度提出拾万元违约金,并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11条 纠纷的解决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由重庆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12条其它
12.1甲方享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12.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乙方现居住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配送合同 篇2
甲方:——公司 乙方:——
经双方领导协商,签字协议如下:
一、 甲方为乙方的——专供商,供货期限x年x月x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间甲方单独为乙方提供x,乙方不再从其它渠道进货,如发现从其他渠道进货的问题。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单独与乙方配送货物,如甲方违反规定乙方追究甲方经济责任并承担乙方全部损失。
二、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 食品卫生要求,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可退货,由甲方承担商品损失。
三、 甲方按乙方约定的时间,数量送货,不得拖延。
四、 乙方每月x号给甲方结帐。乙方不得拖欠甲方货款。
五、 甲方提供乙方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产品质量、送货时间。如甲方价格不合理,质量出现问题,服务违反乙方规定,乙方可以从其它渠道进货,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六、 为保证双方的诚信合作,甲方需为乙方质押一定金额的保证 金,金额为——元。如因甲方的过失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直接可从甲方的保证金中扣除。
七、 以上双方如违反者,可到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配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提高公司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及物流运输安全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带车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陆路运输,货物的名称为食品,运输性质为门店配送。送货地点
三、甲方支付乙方车辆运输费 元/月,乙方支付押金 元/辆。押金共计 元,所有结算币种均为人民币。
四、乙方应该做好车辆的安全保养检修工作,保证车辆的安全作业,若乙方人员及车辆发生一切意外及安全事故而导致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缺失等一切民事、刑事纠纷和经济赔偿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关联责任,并与任何第三方无关(货物生产厂家)。
五、乙方每天到厂部接货,必须和厂部办理每店总重量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准时摆放到各门店指定位置,否则甲方有权保留扣除应付乙方运费的权利。
六、配送过程中,必须一车二人以上,每日配送,全年无休。
七、甲方根据配送过程中的变化,按实际情况调节每辆车的配送线路和每日的配送时间。
八、车辆由乙方自行提供,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配送过程中,乙方运输为冷藏车,在物流配送全程必须达到甲方的温度要求,乙方每辆车要求每天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并提供完整的的`消毒记录以保障甲方货物的安全并不受运输配送过程中的交叉感染。
九、如乙方虚报公里数一旦经查实,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押金和权益金都不予退还。
十、每月对账日期为每月 ,结账日期为每月的 前。所有账目均由甲方负责运作往来,统一发放,乙方车辆为甲方物流专用车辆,如另有其他用途,须在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果单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那么提出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召会对方,押金退还,权益金不予退还,但如果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必须要等甲方的后续车跟上方可离去,否则押金及权益金不予退还。
十二、为满足食品安全运输要求,现由甲方统一提供每辆车一套安全监控设备,但使用费乙方自行承担。使用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爱惜设备,否则造成一切后果乙方承担。
十三、甲方义务:
1、确保每月的 前把运费打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2、线路后新开门店费用甲乙双方平均分配。
十四、合同到期,乙方享受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法办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配送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干货副食类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本合同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详见甲方采购清单。
二、产品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产品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单一制品可以免除)、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无外包装的必须保证商品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虫蚀虫蛀现象,保证商品干鲜,确保商品质量完好;
2、乙方所供产品不得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
3、乙方所供产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4、乙方所供产品中应没有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
5、乙方所供产品包装以乙方原出厂标准为准;
6、乙方所供产品包装原则上采用纸箱包装,如根据货物性质、天气情况以及装运要求需要采用特殊包装的,乙方应采用特殊包装,包装成本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确保到矿货物仍完好无损;
8、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9、因包装不当导致的货物缺失、破损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双方的义务与权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于前一天向乙方下达第二日采购清单,订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并由指定的负责人签名后递送至乙方,乙方收到订单确认后供货;
2.对采购食材的质、量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于收货之日起二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乙方。乙方进行调换或退货。
3、甲方因储存、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金:
(1)随意中断合同的履行;
(2)不能及时供货(迟于甲方所定供货时间24小时)。
(二)乙方责任
1、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单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规定项目的商品,不得跨项目供货,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乙方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6、乙方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
7、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8、乙方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出示产品检验合格证;
9、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产品质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由乙方自主确定,确保将货物及时、安全地运送到交货地点;
2、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货、卸货等全部杂费);
3、乙方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
五、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1、乙方交货时间由甲方指定,以最后一批产品到达指定到货地点开箱验收后为准;
2、乙方按甲方确定的订单要求发货,乙方于到货2小时前,应将产品名称、规格、明细、件数、重量等以纸质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货、验货工作。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送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不负保管责任;
3、乙方负责送货至x集团(x),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4、甲方购买的货物所有权,在交付地点自交付时起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5、在甲方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接受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责。
六、货款支付
1、乙方所供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货款一月一结算,结算日为次月的中旬;
2、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3、甲方仅向乙方支付货款,不接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付款的要求;
4、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款或者其他款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七、本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接受对方要求;
3、乙方若发现甲方有歇业、破产、经营严重亏损或不能按约定结清货款之情形,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应付款项;
4、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终止合同时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货款后方为有效;
5、乙方的业务人员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其作出的任何承诺均为无效。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超过总货款的10%;
2、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通过甲方实质验收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得超过总货款的10%;
3、上述各项违约金可以累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应当补足损失。
九、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补充协议;
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供货数量除外)。对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价格、验收日期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盖章;
3、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中所记载的地址为双方真实有效的地址,一方地址发生变动应当于10日内告知对方。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十二、本合同一式捌份,正本两份,副本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食品配送合同 篇5
甲方:重庆安品记食品配送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第一条 宗旨
1.1甲方将自己享有的“安品记”商标和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授权许
可乙方在合同期内有偿使用,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特许并按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规定范围的经营活动,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特许经营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二条 加盟条件
2.1乙方应为年满18岁及以上的合法公民。
2.2有长期经营本合同约定的食品配送事业并将其发展壮大的意愿。
2.3乙方拥有经营本项目足够的资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 组织类型
3.1乙方独立申请办理工商登记、税务、食品配送服务、卫生许可等相关执照手续,采取自主经营、独立完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和个人。
3.2若乙方或乙方员工的故意或过失,涉及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者,乙方须自行承担其民事和经济责任;如因此而损害了甲方的利益和品牌荣誉,乙方向甲方缴纳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赔偿责任或解除加盟合同关系。
第四条 责任
4.1乙方不得将甲方特许提供使用的商标品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转让给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污损甲方的商标、招牌、徽匾等。
4.2乙方在加盟合同期内不得加盟其他品牌。乙方底料、专用油碟香油产品必须经过公司渠道采购,需先付全款后发货。不得私自与公司以外单位或个人采购,违者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加盟合同关系,并收回特许品牌,乙方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4.3乙方在经营中所有菜品、食品配送、调料及添加剂,必须按照食品配送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规范使用操作。反之,责任自负。
4.4甲方提供的原包装底料符合食品配送安全卫生要求,如有质量问题,甲方负责。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甲方的权利
5.1.1甲方在特许乙方加盟后,仍拥有该商标和图案的权利。
5.1.2甲方拥有品牌专用配方底料、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及锅底配方的.全部权利。
5.2甲方的义务
5.2.1维护品牌、保护品牌。
5.2.2提供本特许项目有期限的商标、字标的合法使用权,制作费乙方自理。
5.2.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专用底料、专用油碟香油、企业荣誉铜牌、专用锅具、餐用具、服装、专用调味品及相关辅料物品的配送,费用乙方负责。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6.1有权在特许期内、特许范围内经营甲方授权的项目,使用相应的特许商标、图案、专用配方底料及原辅料、广告宣传等。
第七条 加盟条款明细及收费
7.1一次性加盟费 零 元。(公司本年度给予前10家加盟商的优惠政策)
7.2加盟培训费 零 元。(公司本年度给予前10家加盟商的优惠政策)
7.3本年度前10家加盟商收取特许品牌费每年 叁仟 元;管理费每年 贰仟 元。
7.4 特许品牌费和管理费签合同时所签年限费用需一次性全部交纳。
7.5甲方专用油碟香油每厅2元。
7.6乙方现经营地址: ,面积约 平方。如需变更地址及面积,须向甲方申请备案。
7.7乙方若需增加加盟店,须向甲方申请并协商缴纳管理、品牌及加盟费等(原则一次加盟一个店铺)。
7.8乙方在开业前期或后期的经营途中,若需甲方到乙方现场指导培训,乙方应给甲方提供所到人员的路费及食宿费。另需额外支付甲方人员工资每人150元/天。
7.9乙方若需派相关人员来甲方进行现场培训,甲方提供免费培训,乙方路费及食宿费需自理。
8.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甲方:重庆安品记食品配送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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