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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

时间:2023-05-14 11:00:35 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分包合同3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3篇,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分包合同3篇

分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就甲方承包的阿左旗鹿鸣新苑住宅小区 楼工程,以分包形式向乙方发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名称、承包内容、形式及价款

  1、工程名称:阿左旗鹿鸣新苑住宅小区

  2、承包形式:甲方以轻工形式发包给乙方,包工不包料。

  3、承包内容:施工图纸设计的.基础(包括清理基槽)、主体、屋面、 室内外抹灰、地面垫层、楼梯面层、窗台板、变压式排风道安装、 水电暖预留洞口、水泥活施工工作等。

  4、承包价款:以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为准,承包单价为元/M2。

  5、其它约定: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自月年期间如发生停水、停电、风雨停工、待料停工及其它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停工,经项目部鉴定后,工期顺延;如因乙方施工质量、人员组织不利等造成的工程延误,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付。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工程。(基础优良;主体一二四层优良、三五层为合格;内墙抹灰一二四层为优良、三五层为合格)。如乙方承包工程未达到预定质量等级要求,由甲方按 5 元/M2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如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除费用由乙方自理外,甲方将追赔材料及其它损失费用。

  三、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乙方进入现场时,由甲方提供住宿设施,乙方须出示户口本或身份证,填报花名册,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理)。如施工人员有更动,须在三日内告知甲方项目部。乙方人员进场后,由甲方人员负责安排生产任务,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乙方必须按照施工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等进行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如甲方有违章指挥行为,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否则甲方有行使处罚的权利,甚至可以辞退乙方。在施工时乙方要合理使用各种材料,搞好材料节约,坚决杜绝浪费,如发现材料浪费现象,警告后仍不改正,甲方给予浪费材料价款的3倍罚款。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遵纪守法,不准喝酒赌博、打架斗殴,如发生违法乱纪案件及其民事、刑事责任,乙方应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保养维修,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停工或减退员工,否则工资不予结算。

  四、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及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工地安全生产,如有安全事故发生,甲方将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如属乙方野蛮施工,违章作业,一经查明,后果乙方自负。

  五、环保要求

  施工现场工人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现场垃圾分类堆放,应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六、工资支付及结算方式

  七、其它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工程开工日期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行作废。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室内装修、水电安装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负责人:

  承包人(甲方):

  地 址 :

  分包人(乙方):

  地址:

  为满足工程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分包内容:砌体工程、涂料工程、吊顶工程、楼地面工程及清单内容。

  4. 工 期:除涂料工程以外的所有施工内容在15日完成,全部施工完成25日内。

  5. 合同总价:本合同预计总价暂定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万元 ),最终以结算价为准。结算时价格按照本合同所确定的价格,工程量以实际收方工程量为准。

  6. 劳务单价及工作内容列表(详见附件 一 )。

  7. 甲方视实际情况,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做出增减或者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以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做出调整的理由。

  二、分包方式及说明:

  1.分包方式: 合同单价是综合单价包干价,工作内容见附件 一 ,全部包干至成品交验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

  2.乙方包人工、包机械使用;并负责在分包范围内全面履行甲方在总包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承担全部与本工程有关的责任。乙方按照甲方同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总包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和范围进行劳务分包,施工机械使用由乙方自行租赁,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乙方必须自行施工本工程,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 经商定,乙方委派 为工长, 为技术员, 为质安员,以上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工作,未经甲方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按每人次10000元给予处罚。合同签订人必须到现场处理施工协调工作,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不到施工现场的按每人次500元给予处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不代表甲方行为。

  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四、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五、总包合同(根据项目情况提供)

  1甲方应提供总包合同,供乙方查阅。当乙方要求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

  2乙方保证以甲方的立场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的各项约定,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拒绝执行总包合同和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

  六、图纸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份,份数不足由乙方自费解决;乙方负责全部竣工图的编制和交档。

  七、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文明施工目标:

  1. 质量要求:

  (1)按总承包合同和本劳务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等有关规范验收,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并满足甲方质量要求。

  (2)乙方必须按照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规程施工作业,对施工质量先进行全面自检,然后提请甲方项目部和质安部检查验收。隐蔽工程未经甲方项目部和质安部检查验收和检验达不到要求的,严禁隐蔽。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其改正,因乙方擅自隐蔽及擅自隐蔽后拒不改正,所造成的一切损

  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辅材必须经甲方认样、认质才可使用。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因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有义务进行检查和验收,如质量不达标,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否则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经甲方技术部和质安部鉴定,可以使用并达到业主方要求的除外。

  2. 安全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杜绝火灾及重大机械事故。

  3. 文明施工目标:

  (1)必须按四川华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要求进行施工,达到甲方标准化文明施工现场的标准要求。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现场文明施工不合格或被罚款,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同时甲方将按每次 元处罚乙方。

  八、双方义务:

  1.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统一制定各项管理标准,组织编制和审核年、季、月施工计划和材料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履行甲方和业主签定的合同中甲方的义务.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图纸等技术资料,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提供电源和水源接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3)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4)负责与业主方、监理方、设计等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2. 乙方义务:

  (1)人员:必须保证入场作业人员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符合作业要求,工人年龄应大于18周岁,小于50周岁,特殊作业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年龄、技能等相关规定。乙方作业人员均须持有效身份证,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工程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办理有关证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将其人员花名册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甲方备案。乙方隐瞒进场人员有关影响施工安全的病情、病史不报,从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质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图纸、安全及技术交底、验收标准、规范等进行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作业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对本劳务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并就工程质量与甲方向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3)工期: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进度安排,确保甲方总承包合同工期顺利完成,甲方有权针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好坏调整乙方的工作人员和工作范围,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由此发生的结算变化,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裁决,完善内部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工作。

  (4)合同:乙方应与其进场作业人员签订劳务或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投保,积极参加项目部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会。

  (5)管理: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对作业班组实行有效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等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材料计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现场项目部提供的进度计划安排,做好材料计划工作,材料计划表交甲方项目部,甲方项目部进行审核后组织材料到场,如因乙方计划不及时,造成的停窝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公司的直接及间接损失)。材料计划要求准确、及时,按照甲方现场项目部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如乙方所提供的计划超过现场使用量,由此造成的浪费、材料库存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可在其结算费用中进行冲抵。乙方的材料计划表应提前提供给甲方项目部,一般材料应提前 3 天,需加工的材料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供(如玻璃、石材、钢材加工件等)。甲方委托乙方代购的材料,须经甲方验收,采购材料的费用由乙方在工程款支付时提供相应采购发票,甲方予以支付。其中乙方的代购劳务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成品、半成品保护:乙方在施工中应与各工种、工序配合,保护成品、半成品,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成品、半成品的损坏、破坏等,甲方将给予乙方每次100--5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乙方修复并赔偿全部损失。

  (8)食宿:乙方负责进场人员的食宿。

分包合同 篇3

  承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示范文本主要以集团公司已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地区公司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示范文本中关于词语定义的内容各地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五、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目 录

  1.总则 3

  2.词语定义 3

  3.工程概况 4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 4

  5.合同工期 4

  6.合同价款与结算 5

  7.材料设备供应 7

  8.双方权利义务 8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9

  10.工程验收和保修 10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11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11

  13.保密 12

  14.权利瑕疵担保 12

  15.对外关系 12

  16.保险 12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13

  18.不可抗力 13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

  20.违约责任 14

  21.争议的解决 15

  22.通知 16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6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承包单位(甲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内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非主体工程的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2.1业主:是指将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项目以招标或其他方式发包给承包单位(即本合同甲方)的建设单位。

  2.2承包单位:是指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确定的与业主签订本分包工程所属总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甲方)。

  2.3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2.4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2.5 工程师: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2.6 项目经理: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乙方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2.7监理工程师:是指甲方或业主确定的监理单位派驻现场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代表。

  2.8 总包合同:是指承包单位与业主就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签订的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2.9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约定的,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2.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2.11图纸:指由甲方、业主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甲方或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12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或业主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2.13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1.1总体工程名称:

  3.1.2分包工程名称:

  3.2分包工程地点:

  3.3 分包工程内容:

  3.4 分包工程资金来源: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

  4.1分包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4.1.1专业工程分包

  4.1.2劳务作业分包

  4.2分包范围:

  5.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阶段工期:

  5.1开工及延期开工

  5.1.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开工日期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接到申请后的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 小时内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乙方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5.1.2 因甲方或业主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5.2工期延误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5.2.1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5.2.2 因业主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业主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5.2.3 因业主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业主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5.2.4 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5.2.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承担相应处罚。若延误工期长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6.合同价款与结算

  6.1本工程价款按 (选择6.1.1款或6.1.2款)确定:

  6.1.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6.1.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 元(大写:——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6.2价格调整的因素

  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 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6.2.1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2.2招标工程甲方或业主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6.2.3价格调整的其他因素: 。

  6.3价格调整的依据

  6.3.1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6.3.2本工程为 工程,适用下列 款定额及取费标准。

  6.3.2.1 安装工程(包括与土建工程配套的安装工程),适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定额》。

  6.3.2.2土建工程(包括与安装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适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与费用标准。

  6.3.2.3 公路工程适用《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xx)、《1996调整配套计价表》、《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6]610号)。

  6.3.2.4上述定额不足部分可参照套用 。

  6.3.2.5工程师工作量签认单。

  6.4工程拨款与结算

  6.4.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甲方按业主的拨款情况向乙方支付除合同价格10%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外的.工程进度款。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进度款后15天内,依据甲方审批的乙方进度款支付材料向乙方支付。如果乙方没有填报工程细目的单价或价格,则甲方将不支付这些细目的费用,并认为这些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的价格中。乙方提供甲方审定数额合格的税务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4.2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追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6.4.3其他结算方式: 。

  6.5 其他约定

  6.5.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分包工程,在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单独编制费用预算。

  6.5.2特殊工程的技措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6.5.3甲方有权对现场签证进行复核、审查,定额包含的不应再编入预算。

  6.5.4工程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乙方 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安排解决工作量或补偿待工人员人工费,机械费按停滞台班费处理;乙方没有及时通知的,甲方不负责。

  6.5.5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7.材料设备供应

  7.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7.1.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7.1.2甲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

  7.1.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到货后24小时内,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并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毁损、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1.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乙方应在使用前提出异议,甲方负责解决,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7.1.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7.2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7.2.1 乙方采购除本合同7.1.1条规定以外的分包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 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乙方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7.2.2 乙方应负责自行运输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妥善保管。

  7.2.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图纸或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也可以委托甲方进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设备无合格证明或经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7.2.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7.2.7如甲方不能将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业主供应)运到施工现场,可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保管,运输费、装卸费及保管费按 标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8.双方权利义务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以外,双方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8.1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在开工前 日内将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监理工程师行使以下职权需甲方批准:  。

  监理单位更换监理工程师,甲方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2甲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行使工程师的权利。甲方在更换驻工地代表前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3 乙方委派 为本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的履行。乙方在更换项目经理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4甲方义务

  8.4.1按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应由甲方办理的证件、批件。

  8.4.2 编制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安排,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8.4.3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施工机具和运输条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提供部分施工机具和运输条件时,应由乙方自行解决。

  8.4.4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乙方参加业主方图纸会审;按时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8.4.5 统筹安排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具体费用由乙方承担。

  8.4.6 组织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8.4.7负责与业主进行分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沟通与协调。

  8.4.8其他约定: 。

  8.5乙方义务

  8.5.1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按施工组织总设计安排的要求,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参加甲方的综合平衡。

  8.5.2 在工程开工前 日内向甲方提交技术措施、材料供应计划等施工技术文件。

  8.5.3 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编制分包工程的预决算、施工进度计划。

  8.5.4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或损失,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8.5.5乙方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时向甲方提交每月工程计划、当月已完成工作量统计等各种报表。

  8.5.6 遵守业主和甲方有关的管理制度及监督、检查。接受业主或甲方聘请的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8.5.7 确保分包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并就分包工程质量与甲方共同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8.5.8乙方应保证其工商营业执照及各种资质的真实性,如发生借用第三方的相关证件导致权利纠纷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5.9 其他约定: 。

  8.6 甲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暂停乙方在本合同下全部或任何部分工作。乙方应立即暂停对工作的进一步实施,并应在上述停工期间,照料需由乙方监管的所有在建工程及业主/甲方财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通知终止暂时的停工,且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立即恢复履行其义务。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停工使乙方延误其工作的实施,各方应对上述延误对进度的影响和必要的停工、复工费用进行协商,并在考虑上述延误后进行调整。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9.1开工前 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套,非标图 套,国家标准一律由乙方自备。

  9.2引进成套设备,甲方向乙方提供原版图 套、中文图 套、施工要领书或技术标准 套。

  9.3一切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问题联系单均采用书面形式,且经设计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9.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乙方应在 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通知业主,待解决方案确定后 小时内将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提交乙方,乙方按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商,工期相应顺延。

  10.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本分包工程验收按适用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执行。甲方与业主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10.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2.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小时内、 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 小时内,乙方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 小时内,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10.2.2工程师接到通知 小时内未验收的,乙方可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验收合格 小时后,工程师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3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其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或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4工程试车

  10.4.1在设备安装前 小时内,乙方必须会同业主、甲方和设计单位对设备、结构、几何尺寸进行检查,并对基础上的轴线、标高进行复核,同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交工手续。设备安装应按照安装的次序及施工进度陆续组织设备进场,并在安装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做好记录。安装验收后,将有关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和随机配件交给甲方,工程师在验收单上签字。

  10.4.2联动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并在试车前 小时内将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业主,由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联合试运转由甲方或业主组织,乙方配合进行,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10.4.3其他约定: 。

  10.5竣工验收

  10.5.1分包工程完工后 日内,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分包工程经竣工验收(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由甲方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交工的凭证;验收不合格时,由乙方返工或修理,并负担全部返修费用。

  10.5.2甲方收到验收申请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日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但甲方根据业主对主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安排,通知乙方顺延验收日期的除外。

  10.5.3甲乙双方对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在总体工程验收时对分包工程所应承担的责任。

  10.5.4分包工程完工后 日内,乙方应绘制竣工图一式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核定单编号,提交甲方存档。在工程交(竣)工后 日,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工程交(竣)工资料一式 份。

  10.6 工程接收

  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当办理工程交接手续。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承担其照管责任。并负责工程的维护、保养、维修,但不包括需由乙方完成的缺陷修复和零星扫尾的工程部位及其区域。甲方也可委托乙方对验收合格的分包工程进行照管,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处理。

  10.7质量保修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甲方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见附件2)。

  10.8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审核,报经业主同意(重大改变需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其节约部分的比例分成由甲方会同业主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采取新工艺、新技术等措施实现的节约部分归甲乙方所有,具体比例由双方确定。

  10.9其他约定: 。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按甲乙双方签订的《 建设工程分包HSE合同》执行。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专利或专用技术等权属按下列 种方式中执行:

  A、甲方所有。

  B、乙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

  C、甲乙双方共有(收益分成比例双方另行协商)。

  D、甲乙双方与业主协商成果归属及收益比例分成,并达成协议。

  13.保密

  13.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1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13.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13.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14.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5.对外关系

  15.1乙方与业主、其他专业服务队伍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其他对外关系由乙方负责。

  15.2其他约定: 。

  16.保险

  16.1乙方应为下述事项办理保险,保险期从开工日期起至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16.1.2 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的损失或损坏;

  16.1.3 乙方的雇员的意外伤害;

  16.1.4 施工现场第三方责任险。

  16.2 保险额度不得低于甲方的要求。如果业主为工程、工程设备和材料办理了工程一切险,但乙方应负担该保险的免赔额以内的损失。在开工日期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的复印件。

  16.3所有保险均应对所发生的损失或损坏以人民币提供补偿。如果乙方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甲方可以办理本应由乙方提供的保险,并从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甲方支付的保险费;如果没有应支付的款额,则已支付的保险金将成为乙方的到期欠款。

  16.4在发生理赔事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并抄送业主,乙方应将理赔的详细过程和结果及时通知甲方和业主。如果由于乙方失误和疏忽造成理赔的失败,甲方有权评估上述损失或损坏的费用,并从应支付或将支付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18.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8.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9.1合同变更

  19.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内容涉及总包合同相关权利义务调整的,应经业主同意。

  19.1.2总包合同变更涉及本分包工程的,甲方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

  19.2本合同可因以下因素解除:

  19.2.1总包合同的解除

  19.2.1.1 如在乙方未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除分包合同。

  19.2.1.2 因本合同第19.2.1.1款原因解除分包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等必要支出的费用。

  19.2.1.3 在本合同第19.2.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乙方经甲方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甲方,由甲方按实际采购价格(或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确定的价格)支付给乙方。

  19.2.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9.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9.2.4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根本无法履行。

  19.2.5依本合同第5.2.5款,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9.2.6其他

  19.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0.违约责任

  20.1甲方违约责任:

  20.1.1未按时拨付工程备料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0.1.2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相应顺延工期。

  20.1.3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0.1.4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乙方损失: ,并顺延工期。

  20.2乙方违约责任:

  20.2.1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 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赶工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行为对整体施工进度已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将其未完成的工程内容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并与乙方解除合同或另行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20.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总体工程质量事故隐患,且无法修复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 。

  20.2.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私自与业主就本合同项目达成协议,或直接接受业主指令,损害甲方利益的,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2.4乙方未用其本体员工进行施工,而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构成违约,且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2.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甲方损失: 。

  2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0.4 如果乙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终止,且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则现场的所有材料、乙方拥有的设备、施工机械、临时工程可由甲方留置。甲方有权为继续实施该工程之目的允许其他乙方使用。在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对所有扣押的乙方的物品自行估价,在甲方自行或雇佣他人完成该工程并在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类款项后,将剩余的款项(如果有的话)退还乙方。

  20.5因主合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将自动解除或终止,乙方不得主张任何索赔。

  21.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21.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 仲裁规则在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双方都应执行。

  21.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提交双方上级领导机构裁决。

  22.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23.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3.3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约定如下: 。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3.4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23.5其它约定: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