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合同范文汇编8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维保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维保合同 篇1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 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 竣工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算报告,办理竣工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 保险
第16条 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 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第19条 其它约定
维保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维保合同范本法》,经双方友好协商, 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 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__
二、项目地点:__
三、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 ____ 个系统:
( 1 )火灾自动报警/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 )消火栓系统
(3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个月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 年__ 月日至__ 年_ __ 月日。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 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 ,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 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 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乙方派驻现场技术人员一名,维保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与甲方密切协调配合,完成每日的维护保养工作。
2、协议生效一个月内乙方负责对甲方年有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3、消防值班人员如有变动,乙方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值班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掌握 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4、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应严格执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 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 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 签字确认 。
6、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7、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季度的维护保养费___元。
(大写: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 一周内 支付协议额的 ____% 的维护费,即: 元。
(大写:元整)。
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 元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打印纸、色带、滤波器、二极管、三极管等维修配件; 500 元以上费用或非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时,由甲方承担。
七、维修方案 :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 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双方应严格遵守自己的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 ( 签 章 ) 乙方:( 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维保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委托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3个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 个月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年__月 日 至 __年_ __月 日。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应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 2
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2、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3、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设备金额达到人民币100元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元。
(大写: 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半年内支付协议额的50%的维护费,即: 元。
(大写: 元整)。
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100元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打印纸、色带、滤波器、二极管、三极管等维修配件;100元以上费用或非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时,由甲方承担。
七、维修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双方应严格遵守自己的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协议一式2份,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维保合同 篇4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吉林省建设厅监制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说明
1.此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或行业协会的相应资格。签订合同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上述承包资格证明。
3.发包、承包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当地各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发包、承包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4.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
5.住宅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指隐蔽在装饰表面内的电气回路、上下水、煤气、地热等管线工程)结束时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6.本合同施行之日起,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专业市场自制的家装合同同时废止。
7.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o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o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 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维保合同 篇5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无锡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村)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金额 │
├────────────────┼─────┼─────────────┤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
├────────────────┼─────┼─────────────┤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 65% │ 元 │
├────────────────┼─────┼─────────────┤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 30% │ 元 │
├────────────────┼─────┼─────────────┤
│竣工验收当天 │ 5% │ 元 │
├────────────────┼─────┼─────────────┤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 元 │
└────────────────┴─────┴─────────────┘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无锡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维保合同 篇6
甲方:咸丰县XX商城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黔江分公司
乙方: 重庆市XX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 南海鑫城(不含重百商场) 的消防系统承包给乙方维修 保养,为了明确双方责权,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护保养范围及内容:南海鑫城商场公共部分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报警联动系统,内容包括以上三个系统的阀门开启、功能调试、维护保养;水泵及控制柜的功能调试及维护保养;探测器、模块的清洗、功能试验;报警主机的清扫及功能试验;线路短路、断路检查、维护。各经营户内的消防系统不含在本合同维保范围内。
二、维护保养合同期限:自**年 6 月 1 日起至**年 5 月 30 日止。
三、维护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维护保养费用为每年 贰万捌仟圆整 (28000.00 元人民币)按季度支付,每季度 柒仟圆整 (7000.00 元人民币),下季度的前五日内支付上季度的维保费,依次类推。
四、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合格的界定:按本合同约定,每月进行两次例行检查及功能试验(每次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如甲方通知乙方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乙方需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能如实的例行检查及故障排除,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少数误报属正常现象,不属违约)。维保期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消防部门检查不合格导致处罚,视作维保工作不合格(反之为合格),甲方拒付维保费用。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消防部门的处罚,乙方应100%承担处罚责任和处罚金额。
五、功能损坏的设备及配件须经甲方现场确认是否更换,其设备及配件本身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换安装工作由乙方承担,但甲方要提供更换的设备及配件须五日内供货到现场。如委托乙方购买,须两日内核定价格。乙方代购设备及配件的`费用,经甲方查验后,应及时按程序给予报销。如甲方不按时供货或核价、报销乙方代购费用,视作甲方违约。核价后乙方不及时采购,造成系统长时间工作不正常,视作乙方违约。不包含在维保费用内的设备及配件见附后清单。
六、违约责任;如甲方不按期支付维保费用,逾期第七天起甲方应每天按应付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十五天后乙方有权停止维保工作;直到甲方支付应付的维保费和违约金;乙方方才提供继续维保服务;这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提供设备及配件或核价,造成系统长时间不能正常工作,期间甲方不能视作乙方未维保,由此造成的责任也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未及时处理故障及未进行合同约定的例行检查,甲方有权拒付维保费用,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如系统运行正常,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共同遵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保合同 篇7
甲方:*******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工程公司(盖章)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特签署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公司
第二条:合同承包范为***********************************。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喷淋冷却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防火分隔系统
□防排烟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
□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承包范围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维修及元器件更换费用;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护保养费。
乙方责任: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乙方以保养人工费计算方式收取本合同费用,维修保养期内设备元件磨损、老化等更换设备元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设备元件可自购或经甲、乙双方议定价格乙方代购)。
3、维修保养期内甲方因经营方式变更需要重新装修,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价格经甲乙双方议定,由乙方施工)。
4、维修保养期内如乙方人为损坏甲方设备,乙方原价赔偿甲方。
5、维修保养期进行第六个月乙方应对消火栓管道防锈处理(补漆)。
6、维修保养期内乙方给甲方提供设备运转检测合格证明。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本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为人民币*万元正(¥*0000 .00 元)。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签定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30%(¥*000.00元);第七个月的第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另外50%(¥*0000.00 元);合同期内最后七天向乙方支付另外20%(¥*000.00元)。
□现金 □转帐支票 □银行托收 □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保合同 篇8
甲方:乙方: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合同法》,公安部[1996]21号文件《关于抓紧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制度通知》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及概况:
1、工程结构:
2、工程地点:
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连动系统的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的清洗、检测。
2.消防栓系统及维修、保养。
3.自动喷水灭火(喷淋)系统的维修、保养。
4.消防泵房设施的维修、保养。
5.防排烟系统的维修、保养。
三、合同日期:依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合同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合同期为。
四、合同造价
本消防维修、保养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时,乙方按要求对所属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前的检查并出具消防运行报告,甲方在收到消防运行报告之日起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工程款。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消防值班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操作知识能力,具有消防上岗证。
2.甲方值班人员发现消防故障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3.消防系统损坏所需更换的配件,由甲方购买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按相同型号标准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免费提供安装和技术服务。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派人进行现场配合。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维护、保养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在合同期内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2.按时出具一份《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递交交甲方。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消防控制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达到正确掌握操作规程。
4.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时,乙方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配件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对消防系统全部检查,建立消防维护、保养档案。
八、其它
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管理
3.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消防设施造成损坏,乙方应写书面材料说明原因,无条件维修达到使用标准,因甲方值班人员操作不当,设备配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设备使用年限到期的或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如地震、冰雹、洪水、战争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律,乙方签章收贰仟元,不去和甲方履行合同条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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