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制作合同锦集七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制作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制作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制作电视栏目《微播十堰》专题节目制作和运营,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均沾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电视专题栏目:《微播十堰》(以下简称栏目);
1-2 栏目时间为每期30分钟,每周一期,共五十二期;
1-3具体内容包括栏目节目内容的编辑、制作和播出节目的推广宣传和节目的销售,因节目形成的其他商业项目的开发等。
第二条 合作权益
2-1 甲、乙双方因合作形成下列权益,所有权益归双方共有:
2-
1-1 因《微播十堰》节目制作而形成的所有署名、商标等知识产权;
2-2-2 因《微播十堰》栏目而形成的所有广告、赞助、销售等经济收益;
2-
2-3 因《微播十堰》栏目而产生的其他经济收益和权益。
第三条 合作分工
3-1 甲方负责所有节目的内容选题、编撰、栏目主持____市场推广、销售、发行和商业项目的开发。
3-2 乙方负责栏目制作、录制、剪辑、动画、字幕、后期等
3-3 广告赞助由甲方为主负责并保证甲、乙双方投资的收回和盈利。
3-4 乙方协助甲方广告赞助招商工作。
3-5 所有实施方案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然后有甲方具体实施。
第四条 投资比例和收益分配
4-1 根据栏目预算方案,甲方负责总制作成本的 % ,即人民币 元,占投资比例的 50 %;乙方投资人民币 元,占投资比例的50%。本条投资比例也即所有经济收益的分配比例。
4-2 甲、乙双方同意对广告公司和个人代理招商所获得的广告赞助收入按照30%(含税和中介佣金)给相应广告公司和个人作为广告代理费用,计入成本。
4-3 按照预算,因广告赞助超出成本预算有盈余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支出和按比例进行分配:新增加开发项目的投入,双方投资,收益分配,所有收益分配为总收益减去总成本之余额,税金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五条 管理机构
5-1 《微播十堰》成立节目剧组,所有与节目和栏目相关的事务由剧组统一管理实施。
5-2 剧组由剧组制片人全权管理,剧组相关部门由双方共同派人参加,具体主创人员由剧组招聘和聘用。
5-3 栏目主要人员,如主持人、节目嘉宾由双方一致同意确定。
5-4 剧组的'行政和经济管理依照剧组管理制度实施。
第六条 署名约定
6-1 节目署名制作单位为甲方和乙方,制片人、出品人、策划由甲、乙双方各指定一人担任并署名。其他署名遵照电视行业和节目管理规定和惯例执行。
6-2 甲、乙双方另行署名或推荐相关联单位和企业署名,首先协商,如果该署名占用广告赞助招商署名位置,该署名单位或企业应支付相应费用,甲、乙双方认可不收取费用除外。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都必须遵守商业规则,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本合同合作内容向任意
第三方披露,同时必须保守合作方其他商业秘密。
7-2 甲、乙双方均可对栏目新的开发项目追加投资并以实际投资额调整投资比例和收益分配比例。具体比例另行协商确定。
7-3 任何
第三方作为投资商进入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
第三方投资额和占有整个项目的投资比例和收益分配比例由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确认。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罚则
8-1 因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所有责任和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2 因对本合同产生歧义或在本合同约定合作过程中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权益。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有效期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约定合作内容结束本合同自然终止,但因本合同约定的合作项目没有结束,双方的权益和权利义务关系不因本合同终止而改变。
9-2 本合同因下列情形自动终止:
9-
2-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继续履行;
9-
2-2 因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实际无法履行;
9-
2-3 因一方严重违约,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9-
2-4 其他可能影响本合同完全和实际履行的情形。
9-3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或其他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除按约定处理外本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部分,甲、乙双方应该继续履行。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微播十堰》剧组留存一份。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可以协商修改、补充,但须以文字书面形式表达。
10-3 本合同附录《微播十堰栏目策划方案》、《微播十堰栏目节目预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2
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民主的'原则,构建民主、和睦之家 ,经友好协商,就相关合作事宜, 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2、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2、
第三条:达成共识条约
1、
2、
3、
4、
第四条:违约责任
1、____ 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则均属违约,应给予 ____方
2、___ 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则均属违约,应给予 ____方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五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乙方(签名):____
咨询顾问人(签名):____
公证处(盖章):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
制作合同 篇3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服装事宜,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一、 产品详情
1、服装分类及价格清单
2、具体服装样衣、布料样品,以经由甲方确认后的样品为准,
样品需一直陈列于甲方仓库,以便收货是验货确认。
二、甲方义务:
1、 甲方应配合乙方按时对帐、按双方约定付款。
2、 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对乙方交付的'服装进行验收。交付时
如发现少发、丢失、污损、色差、质量、款式等问题的,甲方有权按照实际合格数量验收,并拒收不合格服装及要求乙方退回处理,产生的后续运输费用及其它可明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甲方负责验收后的服装保管、发放工作。
三、 乙方义务:
1、 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样品进行批量生产,不得擅自更改颜色、
面料及款式,应保证产品质量,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如遇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 乙方应依约准时交付服装,并派车运送到甲方指定仓库。
3、 乙方应提供服装样衣及布料样品供甲方备查,如甲方服装样式
改变,乙方须及时补充样衣及布料。
4、 如因市场行情波动且被证实的,乙方应在服装调价前通知甲
方,双方另行商洽价格适宜,并以书面确认为准。
四、 结算:
1、 月结:双方应于每月21日前对上一个月的订货进行对帐,
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开具相应发票予甲方,甲方于次月25日前付清货款,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对帐或让甲方按
时收到发票的,甲方付款日期顺延。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票资料(包括开票名称及开票金额),
开票金额以当月服装发放数量及金额为准,其中安装工作服费用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展厅制服费用开普通发票。 3、 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发票付款到如下账户:
收款户名: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收款账号:
五、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向乙方定做 8m横幅100条 ,具体细则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订做之广告类型、材料、尺寸、详见乙方确认之设计图纸或配置明细。
二、该广告类型及广告价格详见甲方确认之订做配置预算表。
三、合同总金额为¥ 1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甲方确认乙方设计图纸或预算表后,在乙方制作安装完工七天内,须付清合同款的所有金额。
五、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经济损失。
六、实物与设计图纸允许存有轻微色差。
七、甲方提供相关报批材料后,乙方三天内完成制作安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
八、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后未去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九、备注:已付定金¥0元,余款¥ 11000元
十、本次报价已含报建费、制作安装费及税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已了解制作须知,理解图纸意向及配置明细)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交货地址: 地址:
签定日期:年月日
制作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宣传品制作服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制作宣传品品名
二、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乙方应在甲方签字确认印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宣传品的制作,按约定的批次将宣传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
三: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7000元整(柒仟元整),该价款包括产品图案设计、制作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乙方交货时需开具货品的.正式发票,甲方在验货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账户全称: 账号: 开户行: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及时提供设计需要的文字资料及图案给乙方;
2.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设计稿进行确认,并在设计稿上签名盖章。因甲方签名盖章后的设计稿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对宣传展板的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
的规定,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 乙方有权审查甲方的宣传内容以及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之处,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5.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约定事项结束时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章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章日期:
制作合同 篇6
客户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
制作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20xx 年 12 月 日前将XXXXX湾精神堡垒制作完毕,
二、精神堡垒设置地点 XXXXXXXXXXXXXXXXXXX旁侧;共计1处,合同总金额共计 。
三、付款方式:
1、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计 (小写)元即 (大写)。
2、 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进行制作,甲方在乙方完工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计(小写)元即 (大写)。
3、精神堡垒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计(小写)元即 (大写),质保期为验收合格满壹年后支付。
四、精神堡垒制作材料、规格:见附件。
五、质量标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六、甲乙双方相关权利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施工用电源及原材料堆放场地和施工场地。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在制作样稿签字确认后再提出更改的要求,如乙方已进入制作阶段,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4、精神堡垒质保期后的维修费用另算。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承担精神堡垒审批制作所有一切责任,若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乙方要按工程总造价的 1 %赔偿甲方损失;若未能审批成功或未能在指定地点审批制作,乙方要按工程总造价的 50%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办理精神堡垒设置的相关审批手续,甲方需全力配合乙方的`审批工作,乙方保证精神堡垒壹年内的审批,壹年内政府相关部门因精神堡垒产生的问题,都需乙方协调完成,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
3、在施工期间,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如因乙方施工不当所造成人员安全问题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4、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大风暴雨、雪等)或停电等原因,工期顺延。
七、精神堡垒验收及质保期
1、乙方工程已竣工,应通知甲方进行精神堡垒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验收通知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则视为验收通过。甲乙双方均应在精神堡垒验收单上签字盖章,以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精神堡垒质保期为壹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 日内进行修复。如因自然灾害(如大风暴雨、雪等)或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精神堡垒出现损坏,乙方则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合同。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宜
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盖章):_________乙 方 (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供货及安装合同
(LED屏及舞台制作的供货及安装)
工 程 名 称: 金乡美凯龙商场LED屏及舞台制作
采购方(甲方):济宁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 济宁友成广告有限公司
运营方(丙方): 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
供货及安装合同
(LED屏及舞台制作的供货及安装)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运营方(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 供货及安装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与安装
2.工程地点: 金乡美凯龙商场内
3.工程内容: 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与安装 、调试、验收、维保等。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范围及方式
1.合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2.供货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制作、包运输、包安装调试、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贰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 285000 元)。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LED屏及舞台的主材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装卸和现场搬运费、安装人工费、辅材费、验收检测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价款,还包括现场协调、配合、验收、调试、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保修、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除根据合同变更调整据实结算的合同价款外,乙方无权就本合同项下制作安装工程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
2.本合同一经签订,本合同固定总价不随原材料及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化做任何调整。
3.变更及调整
3.1甲方要求乙方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乙方应在接受甲方要求的5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甲方提出施工签证,甲方签证后施工,如甲方未签证,乙方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3.2本合同价款包含的材料设备清单,若实际没有进场安装或经甲方认可无需进场安装时,结算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综合单价扣除相应费用。
3.3所有工程变更、签证按甲方变更、签证流程办理,只调整变更、签证及双方的其他约
定。增加的费用甲方另行支付。
3.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的预付款即114000 元;
2.舞台及显示屏的框架施工完成,LED屏的单元板到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即再次支付 128250 元;
3. 全部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所有产品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乙方向甲方全套合格竣工资料后,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95%,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余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中第一年结束后15日内支付质保金的50%,三年质保期满15日内,无任何质量后无息支付剩余50%。
第五条:技术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使用要求。
第六条:交货、安装与验收
1.供货及安装地点:金乡红星美凯龙商场。
2.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之日起25 天。
3.乙方将货物运至安装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及材料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及材料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
7.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第七条: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与义务
1.1甲方项目代表:马兆彬电话:18766868096 。
1.2对采购进度、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
1.3乙方材料、设备进场时,甲方有权对材料设备的数量等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并不代表最终验收合格。
1.4负责组织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参与签证确认;
1.5负责对乙方合同履行的认可,并按照合同规定办理验收、付款和结算;
1.6负责协调进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事宜。
2. 乙方责任与义务
2.1乙方项目代表: 胡广强电话: 18863766608 。
2.2按照合同约定的采购清单在合同工期内组织进场。
2.3负责所有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和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设备、型号、产品规范、产地、质量等达到合同要求。
2.4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2.5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的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及设备的基本结构、基本原理、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维护,日常操作使用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维修保养等。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按甲方安排。
2.6在设备调试及正式运行期间,发生下列事件,乙方应48小时内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 ① 非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工作不正常、损坏等;
② 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2.7在设备调试及正式运行期间,发生下列事件,乙方应负责退货及退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① 非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及软件工作不正常、损坏等一月内出现5次以上;
② 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③ 经更换或维修后2个月内出现同样质量问题的(易损件及音响、控制系统除外); ④ 经权威检测机构证明存在质量问题的。
第八条:质量标准、安全文明及检查、验收
1. 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
2.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参数的要求,乙方在交货前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产品全面检查、测试。
3.包装标准:本合同所述货物均由乙方按适宜运输、存放的方式包装。如因包装不妥造成货物损毁,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方式及标准:
①按合同要求、产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②货物进场前,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特
殊材料还要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使用该项材料的文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提供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③甲方有权对货物的品种、规格等进行查验。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④当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进行复检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乙方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合同价款,工期予以顺延。
2.乙方逾期未进场供货安装的,应当每日按逾期合同总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期未进场供货安装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所供产品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进场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退、换后,仍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得到乙方的赔偿。
4. 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工期内未完成安装,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 %违约金;延期超过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据实赔偿。
5. 乙方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违约金,并在限期内无偿换货或整改至合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另行赔偿。
6. 如因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或无任何 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的 30 %违约金,同时承 担一切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保修与其它:
1.保修期限:自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 3 年,保修过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2.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①因乙方材料设备质量、安装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维修,由此对甲方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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