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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协议书

时间:2023-09-14 06:58:12 合同 我要投稿

代持股协议书15篇【优选】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代持股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持股协议书15篇【优选】

代持股协议书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与___________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资者、为更有效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乙方此次对公司的投资将采取代为持股的方式进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_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___________%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则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为持有,以甲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3、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尽快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划拨至甲方账户,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行使代持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甲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须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乙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5、代持股的处分

  (1)在代持股权期间,甲方应保证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处分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

  (2)乙方有权处分代持股权,或将特定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任何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6、 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9、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

代持股协议书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_________%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

  1.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___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_________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如X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XXX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4.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___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

  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

  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 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 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日 月

代持股协议书4

  甲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共同经营,实行股份合作,现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具体地址为:;店名为:。

  第三条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总股本:甲,乙双方协商,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和该店的发展角度考虑,决定首期对该发廊的总股本投入为_______万元;合股经营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股权分配:经协商,决定甲,乙双方均为控股方,甲方股权占总股份的_______%,投资金额为万元;乙方股权占总股本的_______%,投资金额为_______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甲,乙双方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立入股份额。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度核算为依据,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①需承认本协议;

  ②需甲,乙双方同意;

  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①甲,乙双方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_______%实施。

  ②不得在合股不利时退股;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50%实施。

  ③退股需提前二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其他合股人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⑤未经合股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

  3、出资股份的转让:允许合股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股人有优先受

  让权,如转让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人对待,否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如合股人将自己现有股份进行分割,转让于第三人,需经其他合股人同意,且第三入股人只享有股份盈余分配和入股债务分担,不享有合股人权利,并签订入股人合约。

  第七条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股人其权限:

  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实施策略;

  ②提名、任务日常经营管理的干部人选;

  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

  ④制定和提出各项主要经济政策;

  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会议;

  ⑥对合股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⑦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

  ⑧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

  2、合股人的义务:

  ①维护共同的'利益,宣传合股事业;

  ②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

  ③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

  ④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其他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股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区经营与合股竞争的业务。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的终止:

  ①合股经营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

  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股终止后的事项:

  ①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和修改与订立的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合股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5

  甲方(隐名股东):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显名股东):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丙方(显名股东):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乙方委托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乙方自愿委托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丙方自愿接受甲方、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行使权利

  甲方、乙方委托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由丙方依据甲方、乙方在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以自己的名义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代甲方、乙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乙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乙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乙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乙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乙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和/或乙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及乙方承担;在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乙方承担。自甲方、乙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____________内,甲方、乙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乙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三方特别明确,丙方未实际参与公司设立及运营中的任何事务,因此应本项委托所产生的任何损失丙方均不承担责任,如被追索而导致实际承担任何责任的.,丙方均有权向甲方及乙方继续追索该等损失,且甲方及乙方对该责任是连带的,丙方可选择共同或者单独向某一方或双方追索。因甲方、乙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及乙方承担。

  4、甲方、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5、甲方、乙方认为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丙方的委托并要求丙方配合将其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的相关手续,但必须提前____________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受托人,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外,丙方不得以甲方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转让其名下属于甲方的股权;

  不得对其所持有的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所属甲方、乙方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乙方利益的行为。

  4、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应归属于甲方、乙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乙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____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乙方。

  5、在甲方、乙方通知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乙方与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乙方收取报酬。

  第六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____________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乙方有权随时通知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丙方应当按照甲方、乙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权份额或甲方、乙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转移到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乙方拟转让丙方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丙方,甲、乙、丙三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乙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6、甲方、乙方以合理价格向丙方或第三人转让该目标公司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乙方转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或甲方、乙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乙方损失的,由丙方赔偿甲方、乙方损失。

  2、甲方、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者经营不适当导致丙方承担任何责任的,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3、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的,应向甲方、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4、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代持股协议书6

  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址/营业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_%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在_ _______%财产份额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合伙人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

  代为行使该相关合伙人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________%的财产份额,并在《有限合伙协议》及合伙人登记名册上具名;

  2.乙方以合伙人身份参与的相应管理活动;

  3.乙方代为收取投资收益、出席合伙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乙方行使《合伙企业法》与《有限

  合伙协议》规定的合伙人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_________%财产份额的实际拥有者,对享有实际的合伙人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2.在委托持有财产份额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财产份额持有人身份参与的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财产份额及其合伙人权益。

  3.乙方在以合伙人身份参与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意见,征得甲方意见后按照甲方意见行驶表决权。

  4.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财产份额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持有财产份额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收益、非现金收益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转交给甲方。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郑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名加指模):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7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住址:

  住址:

  鉴于 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 的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 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 元;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 ,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 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 如 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保证其为合法公司股东,且具备一切以 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本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4.2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3 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5.1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 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 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10.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 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代持股协议书8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住址: 住址:

  鉴于 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实际出资 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称为代持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权协议书如下:

  一、代持股权的情况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 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全额由甲方出资认购,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 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的日期为准。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必须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 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乙方行使甲方委托权利时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2 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代持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4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权费用

  5.1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代持股权的转让

  6.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权。甲方转让代持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额。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 因代持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违约责任

  8.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解除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生效及份数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代持股协议书9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伟才幼儿园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伟才幼儿园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本次

  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幼儿园中占公司总股本__%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__元;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伟才幼儿园,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幼儿园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益。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查账权、知情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权利;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如幼儿园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伟才幼儿园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乙方代持股期间,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幼儿园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2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__年__月__日

  受托方(乙方):

  __年__月__日

代持股协议书10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____%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

  (2)股东会提案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决权

  (5)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

  2、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百分之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权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代持股权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

  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百分之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3、如乙方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协议,解除乙方代持股权利。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代持股协议书11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注册资本(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 %,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代持股协议书1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受托人以合伙份额内部发行方式将所其持东莞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_____")(合伙份额)中的_______________ %转让给甲方;

  2、本协议书中的甲方代表经理层与中层管理人员持股、签署协议,具体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见代持股协议书附件;

  3、鉴于国家目前对_____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伙人,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合伙份额,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次代持的标的

  1.1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合伙企业中占合伙企业总合伙份额的_______________%,对应合伙企业出资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伙份额。

  1.2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伙份额,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伙份额为限,根据_____合伙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30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3.4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增资扩股说明书》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

  3.5如东莞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6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7如乙方任意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

  4.2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合伙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伙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合伙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伙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4.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伙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合伙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合伙企业每合伙份额净资产的1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伙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1倍数的,以成交价的1倍作为赔偿金。

  4.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伙份额比例。

  第五条、标的合伙份额的转让

  5.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合伙份额。甲方转让合伙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合伙份额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5.2若标的合伙份额的受让方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的,则标的合伙份额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因标的合伙份额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

  6.1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2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3.4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7.3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且该等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合伙企业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合伙份额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生效及份数

  9.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9.2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13

  协议编号:

  实际出资人(股东):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名义股东(代持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拥有 公司 %的股份,其中,甲方欲将其中%的股份委托给乙方__________代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内,双方现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 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

  1.2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有股权收益。

  1.3 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 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 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__ 公司__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

  2.2 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义股东。

  2.3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 公司 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三、委托代持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四、股份收益权利、处置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4.1 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实际受益人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4.2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用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书面授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 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前,甲方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

  5.2 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 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4 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5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6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5.7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 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实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 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6.3 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4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6.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6 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2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2倍的,以成交价的3倍作为赔偿金。

  6.7 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6.8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七、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八、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于__________。

  甲方(签章) :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其他股东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14

  隐名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显名投资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投资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

  第一条 实际出资额

  1、 投资入股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共同出资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的 _____%。

  隐名投资人甲方实际出资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的 _____%;

  显名投资人乙方实际出资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的 _____%。

  2、甲乙双方出资方式为货币,该出资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全部到位。

  3、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其在该公司的股权,即甲方实际持有该公司的股权,由乙方显名持有,以乙方名义对公司投资,该股权的权利义务实际主体为甲方。

  4、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

  第二条 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

  1、乙方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享有股东权利;

  2、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乙方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份额;

  3、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

  4、甲乙双方在公司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义与公司产生法律关系;

  5、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7、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第三条 股权转让

  1、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对甲方转让的代持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2、乙方转让甲方股权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名义股东。

  3、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权利限制

  1、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责任。

  2、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间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规定办理。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当事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协议所有当事人签字、捺印、盖章即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书15

  协议编号: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

  名义股东(代持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鉴于,甲方拥有公司%的股份,其中,甲方欲将其中%的股份托付给乙方__________代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内,双方现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样,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全部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全部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有股权收益。

  1.3依据本协议,甲方托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说明(三)的规定。

  二、托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__公司__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义股东。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三、托付代持期间

  甲方托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起先,至乙方依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四、股份收益权利、处置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4.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实际受益人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纳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支配。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根据甲方书面授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参与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前,甲方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

  5.2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干脆行使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协作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甲方参与公司股东会,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协作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4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权马上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5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订正,并要求乙方担当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6在托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5.7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恳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托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将依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恳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加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须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6.3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全部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4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托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托付其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6.5若因乙方的缘由,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供应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6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缘由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2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2倍的,以成交价的3倍作为赔偿金。

  6.7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需对此供应必要的帮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平安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七、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八、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居处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9.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于___。

  甲方(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其他股东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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