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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时间:2023-11-15 09:26:13 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购销合同9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购销合同9篇

购销合同 篇1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七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六十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十日内作出答复,要在三十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二元以下、残损在五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二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大连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杨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就 项目购销“酚醛复合风管辅材”产品,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本次采购合计:

  二、运输: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运输方式: 1、甲方自担: 2、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运输,;到达地点 ;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补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其他方式:

  三、包装:乙方提供符合产品运输方式的包装。

  四、验收 :

  1、验收的内容包括数量和质量验收;

  2、甲方自提时,应对产品的数量、质量即时检查验收,有异议必须向乙方有关负责人当面提出并作出书同记录,对因甲方搬运不当或甲方提货离开后提出的对产品数量、质量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

  3、办托运或净化地为甲方所在地的,甲方应在货到之日验收数量,并将验收单交乙方;甲方收到产品之日起3日内将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乙方,甲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数量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因供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

  4、乙方收到甲方对数量、质量的书面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甲方因使用、运输、保管、保养、自行安装不善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五、风险承担:

  1、甲方自提的,产品毁操作、灭失的风险自产品装上甲方运输工具时由甲方承担;

  2、代办托动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按国家法律规定的方式承;

  3、采用送货方式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收到产品时前由乙方承担;甲方除供方违约责外无故拒绝接收产品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拒纸接收时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款到乙方帐户上7个工作日货到工地;

  2、所有款项付全乙方指定帐户,本价格含普通税金; 七、合同的变更:

  1、合同生效后,甲方如要求变更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由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投入生产,则甲方不得要求变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要求变更交货地点的,收货人应在乙方发货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如货物已交运,则合同不得变更。

  3、合同签订后履行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如乙方原材料上涨超过10%乙方要求与甲方协商合同价格的变更,甲方不同意变更时乙方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乙方可以选择将货物拖回并由甲

  方承担往返运费和总货款5%的`违约金;乙方也可以卸货并由甲方按日以不能付款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闷 协商不成的,因货款所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纠纷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特别约定:

  双方就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均可委托法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最终以公安部唯一认定检测机构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为准。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购销合同 篇3

  安装使用单位(甲方):_________ 设备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

  为约束甲乙双方有效执行相互协商并达成的节电工程施工合同。特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备安装使用的条件、经济效益。

  1.甲方提供整体用电费用、用电负荷情况的准确资料,并协助乙方对以上各项资料测试核准。

  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并经测试核准后的资料,给甲方做节电工程的方案和预算。

  3.经济目的:按照乙方的'改造工程方案将使甲方的总体节电率达到_________%。

  第二条所安装节电设备名称、型号、质量、单价、数量、金额

  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标准

  单价

  备注

  合计

  第三条使用、维护、保修责任

  本公司的产品保修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年维修。使用年限在十年以上。

  第四条安装条件和结算条件

  1.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节电设备安装前后同一负载,同一时段用电量情况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甲乙双方签字作为合同附件,如果测试结果达到第一条第三款节电率后。甲乙双方则按改造方案实施全部改造工程内容。该节电设备计入总工程款中;如果甲方因故不能实施进一步改造工程,则需要将乙方已安装节电设备款在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测试结果签字后即付给乙方。

  2.甲方认可乙方的测试结果,同意进行总体工程实施安装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乙方将节电设备运到安装现场安装施工前,甲方应向再次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安装结束并远行正常后十个工作日内结算所有工程款。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可以按照乙方开户银行的要求进行节能贷款。专款专用,贷款将全部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甲方要用节电费用负责按规定时间分期还贷。

  第五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提供准确用电量及负载等情况和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帮助。

  2.甲方在节电设备安装后,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如未能按照规程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则乙方不负责任。

  3.甲方保证在节电设备安装后的测试期内,不增减该条线路的用电设备数量和负载。否则因此未达到约定的节电效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保证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效果指针。

  5.在以上前提下,如乙方设备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节电率,则无条件撤回设备。并将试用部位恢复原状,如造成经济损失,则如数给予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条款规定,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则须给对方赔偿不少于本合同标的额5%的经济损失。并在合同签定地的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后一个月内付给对方。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补充文件为准。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公正双方另行协商。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日起生效,双方自觉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____ 机构代码编号:

  乙方:____ 机构代码编号: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销方式 :甲方医疗机构向乙方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按协定规定时间付款。对同一产品、相同规格中有不同生产厂家的药品时,因其价格存在差异,故在签订药品数量采购合同时应以低价药品为主,再兼顾高价药品。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第三条、 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等相关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 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第六条、 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二、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用药。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上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在及时通报乙方后。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在购进药品3个月内可向乙方要求换货;超过3个月甲方仍须向乙方换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双方书面约定外,失效药品不能退换。

  第八条、 交货时间、地点

  一、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第十条 合同解除条件

  一、违约终止合同

  (一)、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三)、如甲方未按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四)、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以 元计)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招办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接受处理等。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义务

  (一)、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二)、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四条、 甲方、乙方在药品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六条、 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七条、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

  年 ____月 ____日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购销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标准

  1、产品的名称:挤塑板

  2、产品的品种

  3、产品的规格:cm(厘米)×60(厘米)×1.2米

  4、产品的质量标准:甲方根据乙方对产品标准的要求,为其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10801.2-20xx(挤塑板)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产品的计量单位、方法以现场实际送货签收凭证为准

  三、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甲方负责送货,乙方承担运输费用,货物送到指定施工地点,有接货人或其委托接货人在上签字确认后,货物交接完毕。

  2、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接货人(委托接货人),如乙方变更接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委托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重新安排运输计划,如果乙方违反该约定,延期交货与甲方无关。

  四、产品的交货时间

  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交货时间,甲方应及时将货物交往交货地点,直到供货结束,不得影响乙方施工进度。如乙方少于7天通知甲方,造成延期交货与甲方无关。

  五、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结算

  1、产品单价:6cm×60cm×1.2米 ,挤塑板单价为元/m3,产品总造价格共计为 元。

  2、货款的结算方式:预付款款 元。

  六、验收方法

  1、甲方提供所有货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标准(按JC623-1996标准允许误差为+1KG/立方米),乙方在验收时间内,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在一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需产品符合合同约定。

  乙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编号、运输车辆、到货日期、接货人姓名,说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批号、合格证、数量、检验方法、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要求的处理意见,以及甲乙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事项。

  2、乙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七、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所产产品的品种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可拒收。甲方负责包换。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向甲方偿付退货款3%的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该部分货物的货款2倍的违约金以及运输费

  3、乙方如填错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担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6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港站和费用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需方: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7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做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40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做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执行仲裁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15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买受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各留存1份。

  买受人:(章) 出卖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8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金矿石,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金矿石,技术指标:Au克/吨(最小)。

  三、交货期 分次交货,第一次交货 吨(于 年 月 日前),第二次交货 吨(于 年 月 日前), 第三次交货 吨(于 年 月 日前)。

  四、交货地点 买方指定货场。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元/吨。

  2、价格调整 品位高于 克/吨,按元/吨的比例奖励,如品位低于克/吨,买方则有权要求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交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

  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 在买方收到卖方每批矿石后,经检验符合本合同第一、六条约定条件后五日内,买方须将本批次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 %)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 由卖方组织车辆运至买方指定地点,运费由卖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为诉讼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律师费、差旅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20%作为惩罚性赔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9

  编号: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品名、规格、数量及金额(人民币):

  品名: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 元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 个日历日内。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装卸及运费等责任由卖方负责。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货到经清点数量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______% ,即人民币元,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款____% 即人民币,余款______% 验收合格一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2.买方将合同项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卖方以下指定帐户:

  收款人: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提供相应证明;产品如若涉及进口,投标人必须提供该产品的相关进口批文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的质量符合买方编号为〈企〉XX003 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技术参数的要求。

  2.卖方提供厂家生产证明。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合同中所订设备,卖方负责到货后设备调试工作和一年免费保修,一年后实行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2.卖方承诺合同所订设备软件免费升级,并向买方提供以下服务:

  1 )升级软件。

  2 )书面提供包含明确保证升级所解决问题的《升级说明》。

  3 )书面提供符合买方网络情况的,通过买方认可《升级操作方案》。

  4 )一切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升级操作所需要使用的设备、软件。

  3.由于买方人为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因素造成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但卖方负责有偿维修服务。凡属质量问题,一个月内,卖方接受买方退货要求。

  4.卖方提供保修期后的设备维修服务,维修费五折另加收取部件的成本价格。

  5.卖方人员接到买方报修后48小时内上门服务。保修期内,设备需返厂维修,卖方须立即免费提供同等规格与数量的设备;保修期外,设备返厂维修超过10天的,卖方也须立即提供相同档次的机器给买方暂代用。

  6.卖方应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文件和设施。

  7.卖方需提供技术支持;出现技术问题能够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

  8.卖方免费提供安装简易壁挂件、螺丝等辅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设备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空运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设备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买方指定地点。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检验

  1.设备抵达交货地点后,买方须开箱清点设备并提供验收数量给卖方,如超过一周买方未提出异议,则视同买方对该批设备的数量没有异议。

  2.买方收到设备后,若发现设备有缺件或损坏时,买方应做好详细记录,供双方备核查,并由卖方负责(买方协助)向有关部门进行查询或索赔。

  第九条 索赔

  1.同一设备使用______个月内出现故障超过______次(使用不当导致的故障除外)由卖方负责举证设备是否故障。

  2.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出现以上情况一个月内提出索赔,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1 )同意买方退货;

  2 )按照设备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设备贬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4.由于卖方设备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买方需向第三方进行赔偿,则所有经济损失及赔偿由卖方承担。

  第十条 延期和罚款

  1.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额不得超过设备总值的______%。罚金率每______天按______%计算。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期______天,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2.如买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买方同意支付延期付款罚款,卖方应同意延期付款,罚款额不得超过货款总值的______%。罚金率每______天按______% 计算。如果买方付款延期超过合同规定期______天,卖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买方仍须向卖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一条 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其它

  1.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侵犯任何国家、地区的第三人拥有的或使用的`知识产权。

  2.卖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

  3.卖方同意,如因卖方原因造成本合同延迟交货超过 天,买方有权取消卖方作为买方的供应商资格,并将采购转向另一位供应商。

  4.卖方需提供设备的3c认证证书,若无法提供,卖方需承担由于没有3c认证证书引发问题的一切后果。

  第十三条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本合同;

  2.技术规范;

  3.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变更条件。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形成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执叁份,卖方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适用于中国。

  3.本合同的任何改动、修改、补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任何经买、卖双方同意的有关合同的改动、修改、补充的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以下无正文)

  买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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