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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委托合同

时间:2023-12-28 07:34:33 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委托合同15篇(合集)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委托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委托合同15篇(合集)

公司委托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便于有效开展业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定以下协议书:

  一、双方商定,

  乙方委托甲方的业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确定

  费用为_________元,以本协议为准。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如果乙方是为公司或商标起名,甲方将协助乙方通过工商局名称查询或商标局名称检索这一关,如有重名现象,甲方将为乙方在三天后提供新的名称方案。

  2.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_________个名称方案,标识每次______个方案。取名设计师定出方案后,乙方如有其他考虑、要求及希望,可双方商议,另取新的名称方案。

  3.如乙方自行提出新的.名称方案,则不限个数与次数,由取名设计师负责判断或推荐理想的名称。

  4.个别客户如有其它特殊目的,经五次反复后仍举棋不定,建议客户另请高明,费用不退。

  5.如乙方收到名称方案后一周内无反馈,甲方即视为已经满意且已通过名称查询或名称标识检索,甲方对乙方业务承诺履行完毕。

  6.如果乙方业务为个人起名或改名,则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_________个名称方案,如果乙方不满意,C类还可以给付一套方案,B类和A类直至乙方满意为止。

  7.甲方采取一次性预先收费方式。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经过对甲方公司业务整体了解后,填写相应登记表格,办理交费手续。取名设计师开始正式工作后,中途不退费。

  2.为达到最佳效果,建议具有决定权人能够亲自前来,并清楚表达希望和要求,以便双方有效沟通。

  3.如时间允许,建议乙方留出足够时间,以便甲方能够更好地构思与创作。领取方案时,请带来全额交费收据证明。

  4.乙方收到方案后如有问题,应于一周内及时反馈信息,过期甲方则按新业务对待。

  5.凡老客户,如再与本公司有业务接触时,本公司将优先予以安排。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待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2

  委托机构:_________(简称甲方) 服务机构: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食堂委托经营事宜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经营

  为甲方职工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甲方所属食堂。

  第二条 设备

  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经营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

  第三条 经费

  各种经费的.负担划分为:

  甲方负担:食堂设施费、食堂备用品费、水、电、暖气费和消费品费。

  乙方负担:劳务费、材料费及相应杂费、保健卫生费、交通费、电话费(限于长途电话)和营业费。

  第四条 供餐

  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职工凭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销售或发放。

  第五条 支付

  乙方将回收的餐券交给甲方,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等额现金。

  第六条 食谱

  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食谱的制定应以职工饮食调查结果为依据,并需经甲方总务部门审查。

  第七条 规格

  乙方向甲方职工提供的三餐价格为:早餐_________元,中餐_________元,晚餐_________元。

  第八条 供餐时间

  乙方向甲方职工的供餐时间为:早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中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晚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

  第九条 合同变更

  乙方在变更食品种类、质量、分量规格、价格及供餐时间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条 管理监督

  甲方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和供餐业务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一条 经营人

  乙方更换食堂经营人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历表。

  第十二条 损失赔偿

  乙方应妥善管理各种设施,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损坏时,应以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卫生

  乙方应努力保持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乙方从业人员应持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可的健康证明。

  第十四条 卫生责任

  因乙方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职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事务处理

  乙方负责与政府相关机构的事务处理。

  第十六条 监察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损益计算表。应甲方要求,有义务向甲方提交财务帐簿。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需在2个月前提出。

  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则本合同在原有条件下延期。

  第十八条 解除合同

  当双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迅速撤除属乙方所有的物品,归还属甲方所有的物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秘密保持

  乙方有义务保持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秘密。

  第二十条 失误处理

  因乙方工作失误,不能为甲方职工提供餐食时,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合同外事项

  发生本合同外未规定事项时,双方应以诚意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供餐开始日正式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3

  委托单位:xx法定代表人:xx

  受委托人:姓名:xx,工作单位:xx职务:xx,职称:xx

  姓名:xx,工作单位:xx职务:xx,职称:xx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xx因xx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x的代理权限为:xxx

  代理人x的代理权限为:xxx

  委托单位:xx(盖章)法定代表人:xx(签名)

  x年xx月xx日

公司委托合同4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申请股票上市,现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办理有关法律事务,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办理股票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务。

  二、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全部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认真负责,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但对甲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不负责任。

  四、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出现错误,如果受损害的善意第三人提出赔偿请求,甲方负责赔偿后,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以_________保险公司规定的为准。

  五、乙方律师应对甲方尚未了结的经济仲裁、诉讼和有关争议胜诉败诉及其经济后果作出认真的预测分析,但该部分的法律意见书只是一种参考意见,乙方律师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应为乙方在办理法律事务时提供便利,并承担乙方因此而发生的交通、通讯及材料等费用,该费用为律师的办案费。

  七、参照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律师费的.计算方法一般情况按_________计算,二项总和为律师费。如果甲方委托的事务难度较大,所需时间较长,律师费的数额,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收费。

  八、乙方先按半数计收律师费,即_________元,在签订本合同的三天内支付,该律师费无论甲方的股票最终能否上市,乙方都不予退还。余下部分的律师费在甲方的股票得到批准上市交易后付清。

  九、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退还用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律师费不子退还。甲方未付的律师费用,乙方有权追索。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股票上市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5

  兹有(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定做服装,根据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陆仟元整小写:6000元

  二、付款方式

  乙方给甲方供货,组织材料进行生产。甲方应预支付全额的.0%订金即(¥0元),乙方交货给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剩余100%货款(¥6000元)。

  三、交货规定

  交货日期:月延误期不得超过3天。

  四、验收方法

  乙方按甲方制作样板为依据制定款式、面料、颜色、数量。质量水准等供货给甲方确认。

  五、双方责任

  1.乙方给甲方供货时。甲方验收,清点数量无误则须给乙方付清余款,如甲方无故拖延乙方货款,乙方有权收加其所供货,并追究因此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如无故中途退货或者拒收货,甲方应偿付乙方货款总值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以双方认可样板为准(如无样板或合同无特别说明,则按国家市场同类服装标准)。

  4.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制作服装,否则,乙方应负责返修,并承担返修的费用。

  5.乙方有责任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交货,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乙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罚金。

  六、补充

  附则以上价格为含税价。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6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理注册以下商标:类别,名称,

  三、甲方委托乙方商标设计查询,乙方第一次提供五个商标图案由甲方选择,第二次提供三个商标图案由甲方选择。最后确定一个注册商标。

  四、委托商标设计查询费用在合同签订后支付,注册费用在递交注册法律文件之前支付。

  五、乙方在二个月内未按照甲方要求注册商标,甲方未收到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双倍的商标注册全部费用。

  六、甲方需提供申请人及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编,在注册证核准之前变更地址、电话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应把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由国家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法律文件,及时送达甲方。因乙方原因未及时送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只供甲方注册商标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乙方不承担注册风险。

  九、根据新《商标法》的规定,因下列原因所产生的注册驳回风险,由甲方承担。

  1、根据新《商标法》二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与享有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商标相冲突产生的驳回,由甲方承担。

  2、根据新《商标法》二十五条的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上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与享有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商标相冲突产生的驳回,由甲方承担。

  3、根据新《商标法》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恶意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产生的驳回,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保证在代理甲方商标申请注册前不向任何人泄露甲方商标,否则乙方赔偿因泄密造成的损失。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公司委托合同7

  原告杨林,男,1966年5月20日出生,汉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岳塘区五里堆晏家塘115号。

  委托代理人陈晖,女,1972年3月26日出生,汉族,长沙市人,住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2号12栋2405房。

  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维多利广场a座1803号。

  法定代表人朱芙蓉,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于__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过伟国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雷达、人民陪审员 傅旭光参加的合议庭,于__年9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谢艳辉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杨林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晖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林诉称: 年 月 日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根据约定,原告于7月10日当天通过工商银行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被告对原告开具了《收款收据》确认了与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并对原告开具了《授权书》,授权原告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原告回到湘潭后,依合同和加盟经营的需要完成了全部筹备工作,包括依《授权书》通过代理人有偿取得了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货专柜审批手续后,却突然接到步步高华隆店通知:被告正式通知步步高华隆店取消对原告的授权,并授权另一加盟商与步步高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原告询问被告,被告承认了上述行为,却没有给原告终止加盟关系的理由。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负担本案的诉讼费。

  原告杨林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法庭提交以下证据:

  1、 被告单位注册登记资料,证实被告主体资格;

  2、 年 月 日原、被告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证实原、被告之间的加盟合作关系;

  3、被告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实原告汇款的依据;

  4、工商银行汇款单,证实原告依证据2的约定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

  5、 年 月 日被告出具的《收款收据》,证实被告确认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

  6、被告开具的《授权书》,证实被告确认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确定了加盟经营的位置;

  7、原告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百货专柜合同新签审批表》,证实原告依证据2、6已经完成了基本筹备工作;

  8、被告开具的另一份《授权书》,证实被告无故终止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又授权另一加盟商与步步高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

  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书面辩称:《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是一个合作意向书,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不符合实际。答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将原告的首批货款无息退还原告即可。

  被告没有向法庭提交证据材料。

  以上证据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没有到庭质证,因被告在向法庭提交的书面答辩意见中认可原告陈述的事实经过,因此本院对上述证据1-8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

  根据以上认定的证据,以及原告的陈述和被告的`书面答辩意见,本院认定以下事实:

   年 月 日,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一份,原告依《确认单》之规定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被告对原告开具了《收款收据》,随即被告对原告又开具了《授权书》。原告持被告公司的《授权书》办理了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货专柜审批手续。但此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原告,被告又下了另外一份《授权书》给另一加盟商,终止了原告所持有的《授权书》的法律效力。经原告到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核实,了解到被告在没有和原告解除加盟关系的前提下,单方取消了对原告的授权,终止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重新对另一加盟商出具了《授权书》,原告对此向被告提出异议,但被告拒不理睬。原告遂于__年7月31日向本院起诉,提出如诉称之请求。

  本院认为, 年 月 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虽然没有标明合同的名称,但该《确认单》能确定当事人名称、标的和数量,具备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同时《确认单》是被告一方预先拟定的合同条款,原告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确认单》可以认定为格式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合同应该认定为生效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支付了100 000元,被告认可了双方的加盟关系,且原告为履行合同完成了基本准备工作,应当认定为要约不得撤销;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辩称《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是一个合作意向书,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与本案实际情况不符,被告的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被告未提供证据证实存在上述五种情形情况的存在。第九十六条规定,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被告辩称其依据《确认单》中的约定,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将原告的首批货款无息退还原告即可。经本院审查,《确认单》中对此约定的内容为:“在签订此合作确认单后一个月,被告若无法与原告确认最终合作事宜,则无条件全额无息退还首批货款给原告。”该条款是被告免除其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该条款与《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相悖,该条款为无效条款,对原告没有约束力,故对被告该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信。被告无正当理由终止加盟合作关系、撤销授权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为格式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继续履行合同。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过 伟 国

  审 判 员 雷 达

  人民陪审员 傅 旭 光

   年 月 日

  代理书记员 ___

公司委托合同8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________(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前来贵单位________(办理事件)。代理人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单位:________

  部门:________职务: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日期:20_年4月14日

  有关公司授权委托书范本

  致:__________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就购买贵公司商品,现委托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贵公司支付货款____________元。请贵公司向我公司开具该金额的`有效发票。

  我公司与________由此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贵公司无关。被委托方________不会就该笔款项向贵公司进行追偿。

  特此委托。

  (授权人)委托人:________ (被授权人)被委托人: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9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开发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

  第二条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第三条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水平。

  第四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向乙方支付约定的项目投资(包括研究开发经费和报告。合同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项目投资总额为。

  其中:设备费;材料费;

  能源费;试验费;

  试制费;安装费;

  调式费;文件编制费。

  (2)按照项目总额分期支付对方,具体约定如下:

  ① ;

  ② ;

  ③ 。

  其他约定费用实报实销,由乙方出具报销凭据,符合报销流程的由乙方在三日之内予以报销。

  (3)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技术背景资料和原始数据。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的协助事项。

  (5)甲方应当及时进行如下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注:如果合同中有专门的约定,委托方还有义务向研究开发方提供下列协助;提供研究开发样品、模具、根据应用目的和工艺可能提出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对样品进行加工、测试;对工艺装备的安装、调试和维修,以及组织成果技术鉴定等等。)

  第五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认真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本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和速度(分阶段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时间)如下:。

  本研究开发项目所采用的主研究、试验方法和技术路线(包括工艺流程)如下:。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乙方对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在地向甲方交付约定的研究开发成果①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②磁带、磁盘、计算机软件;

  ③动物、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

  ④成套技术设施。

  (4)提供下列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

  ①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如市场预测、价值工程、可行性论证等);

  ②对委托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③提供有关新的技术发展状况的资料;

  ④协助制定有关操作、工艺规程;

  ⑤提出技术开发总结报告或组织成果技术鉴定;

  ⑥在不妨碍自己研究开发的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义务接受委托方对自己履行合同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投资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一定期限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或者有关技术成果补交应付的报酬,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迟、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但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有明显错误而没有通知甲方复核更正和补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逾期二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二个月不接受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向合同外第三方转让或变卖工作成果,合同终止,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费用乙方不予返还。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二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逾期二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因此给委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研究开发成果部分或者全部不附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第八条研究开发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履行本合同所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方所有,取得专利权的一方允许另一方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并可以优先受让该专利权。

  第九条保密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合同期满后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合同内容及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条技术风险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由方负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所列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验收的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一。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条款

  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可以诉讼至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附件:

  附件一:验收标准和方法(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于:

  签于:

公司委托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_________为其公司设计标志_________个,公司产品商标_________个。

  二、委托设计费用:

  公司标志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公司产品商标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35%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标志设计的开始时间)。

  2.标志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标志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3.如有相关设计,设计费用需另计,标志通过即付总项目费用的50%,余款在相关设计完成后支付。如只有标志设计,标志通过即付所有余款。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单个标志设计完成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

  2.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把标志电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3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公司委托合同11

  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职务: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委托书

  成都高新区劳动监察队:

  依照法律规定,现委托下列人员为我方代理人:

  (1)姓名: 性别: 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2)姓名: 性别: 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委托事项:提交相关材料,领取相关文书,接受询问调查等。 委托权限:一般代理□特别授权□(√选)

  备注:

  1、委托人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2、受委托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委托人:

  受委托人:(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公司委托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修服务事宜,达成合意,订立本合同。

  一、维修物名称、型号价格、数量、金额、维修标准等

  维修物名称:_________

  品牌型号:_________

  单价单位:_________

  数量金额:_________

  维修标准: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需续约,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签订续约合同。

  三、维修期限

  免费保修期_________年,自乙方维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时间与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_________个月10日与乙方结算上个月发生的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当月实际发生维修款的发票,具体结算数额以送货单为准。甲乙双方根据结算数额安排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付款。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发现问题以后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派人赶到维修现场,如果维修物不需要提走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修复完毕,如果维修物需要提走的,自提走当日起48小时日内维修完毕并返还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含在本协议的价款中;

  2、乙方应当每2个月对维修完毕的维修物,免费检修一次,对发现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

  3、乙方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指派维修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如需要提走的,需填写提收单;

  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向乙方支付款项的义务;

  5、甲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将维修设备交给第三方进行维修;

  6、乙方维修甲方的维修物应当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没有约定按国家标准,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修缮设备或者在质保期间维修物不能正常使用或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该按照每次结算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违约金,因为维修物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安全事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维修期间发生维修器材丢失的,应当照价赔偿;

  3、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公司委托合同13

  编号: 日期: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自愿将房屋委托乙方代为租赁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委托房屋及相关的资信严格保密。

  二、房屋信息 房屋名称 坐落地址

  靠近什么路或主要建筑: 附近有何交通:

  1. 房龄: 年; 房间数量: 卫生间数量: 总建筑面积: 平米;房屋朝向:_____

  总层数:_____;电梯 装修情况:高档 一般 简单 地面:

  2.电器: 新 一般 包括:

  家具: 新 一般 包括:

  对讲门铃 保安 有线电视 卫星电视 儿童游乐场 停车场 会所 :

  3. 天然气 暖气 采暖费: 元 /年; 物业费: 元/月

  4. 腾清情况:空房 有人居住 .

  5. 月租金(现有设施); 月租金((提供家电

  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委托期以房屋租出为准。签订委托时,甲方需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房主本人的身份证等正本。由代理人签订本委托书,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房屋产权人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书是本委托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甲方责任: 甲方承诺”房屋信息”中登记情况和如下条件属实,如有不实造成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1、 该房屋已经腾空。

  2、 该房屋本身及各项附属设施无欠费、损坏,符合环保要求。

  3、 该房屋没有产权及使用纠纷。该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共有人需全部签字。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有义务对该房屋进行策划宣传,积极寻找承租意向人、介绍房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安排客户看房,为外籍客户提供外文翻译。

  3.提供《租房合同》范本、代表房东与客户协商合同条款并安排签约。

  4.安排客户入住。

  5.协助房东催促客户按期支付房租及各项费用。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沟通双方的意向并协调相关事宜。

  六 、服务费及支付

  1、在委托期内,如乙方将甲方房屋租出时(签订租赁合同,或实际开始履行出租行为时),甲方一次性支付租房合同总金额的1/12给甲方作为服务费。(以一年租期为标准,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不足一年或超过一年以此标准类推计算)

  2、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租房人私自成交,也将视为中介成功,甲方也应按六(1)款规定支付乙方服务费。

  3、支付费用日期:甲方应在收到房客首期房租后即将上述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4、房客提前解除合同,服务费不予退回。但如系房客原因,乙方可协助甲方向房客追究违约责任。

  七、签订此委托书,不影响房主本人的出租权。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产权人姓名:

  地址 电话:

公司委托合同14

  委托人: (下称甲方)姓名:身份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人: 公司注册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受托人(下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顺畅合作、互利共赢的经营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委托经营公司项目,订立本协议,谨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己原经营的公司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包括公司名称、各种证件,所有公用及辅助设施,甲方不参与生产经营管理。

  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后的第三年开始计回报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签订后第一年亏损1000万元人民币。

  2、乙方第二年零利润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开始按年利润的25%上交给甲方。

  4、乙方负责确保在岗工人工资按国家政策发放。

  第五条:协议签订后公司所有产生的政策性费用及会议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由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大修、改造、改扩建等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产权归乙方所有,解除协议时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程序购买此项固定资产。

  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配置使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甲方原有的财账、债权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收取定额回报金的权利。

  2、监督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权利。若因乙方发生违法经营可能造成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整改意见三个月个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生产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负责办理公司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许可证手续,发生影响委托经营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保证乙方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如:水、电、汽、路等(上级水电部门限水、限电、检修等特殊原因导致停水、停电除外)。

  6、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人事权。

  7、因诉讼、仲裁、发生民事纠纷案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和帮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出让本协议约定之外产权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委托经营期满后,甲方需继续委托经营或出让产权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乙方有权获取定额回报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权在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对厂区或设备进行改造和改扩建。

  5、乙方有义务选派有较高水平的管理人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创造更大利润效益。

  6、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杜绝非法经营。

  7、乙方有义务对委托经营期间的安全、环保等生产问题负责。

  8、乙方有义务对生产设备,厂区进行日常维护与养护。

  9、按约定的方式向甲方缴纳约定的回报金。

  10、其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或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委托经营期间内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调整,政府征地或上级指令造成不能生产经营,重大自然灾害等)须解除协议的,双方互相免责。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时间: 年月日 签署时间:_年_月_日

公司委托合同15

  一、案情

  原广州市龙津西路恩洲大巷145号705房是被上诉人所有的房产,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诉邓蕙委托合同纠纷上诉案。20xx年12月9日,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了《独家代理委托书》。委托书约定:被上诉人委托上诉人出售广州市龙津西路恩洲大巷145号705房,委托期限为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月9日,双方在合同中第二条约定被上诉人保证不与上诉人所介绍的买家私下交易,如一旦发生此情况,被上诉人同意向上诉人交付买卖成交额的2%。20xx年1月7日、8日,上诉人与郑子光签订了《看房委托及证明》,由上诉人介绍郑子光购买广州市龙津西路恩洲大巷145号705房,并与郑子光到该屋看房,但被上诉人并未与郑子光达成讼争房屋的买卖交易。20xx年1月20日,被上诉人与郑子光、游丽娟签订了《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被上诉人以380000元将房屋出售给郑子光、游丽娟,双方办理了房屋交易手续,现该屋已经交付给郑子光、游丽娟使用。

  二、审理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与原告签订的《独家代理委托书》中双方约定的委托期限为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月9日,而第2条的约定是该委托书中的内容,由于双方对第2条的适用时间没有特别约定,故该约定的效力只能与委托书的期限相对应。现被告将房屋出售给郑子光的时间是20xx年1月20日,该时间已超过了委托书约定的委托期限,不应再受委托书的约束,原告要求被告按委托书第2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不予支持。据此,原审法院遂于20xx年4月1日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要求被告邓蕙支付违约金9200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78元,由原告负担。

  判后,上诉人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不服上诉认为: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依法不能成立,法学论文《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诉邓蕙委托合同纠纷上诉案》。一审认定委托书第二条没有适用时间的特别约定,应与合同的期限相对应。该推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平原则是明显不当的.。在本案中上诉人为促成被上诉人成功出售物业做了许多工作,为被上诉人提供中介服务。包括发布广告、向他人推介物业。当郑子光有购买意向后,上诉人多次带郑观看该物业,意在促成该买卖。上诉人已经尽职履行中介义务,虽在合同期内不能促成成交,但为双方提供了认识、了解的机会,并为买卖的成交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故上诉人在合同中列明第二条作为约束被上诉人。但被上诉人有意规避委托期限,在期限届满后半个月内与上诉人介绍的郑子光私下成交,严重违反了双方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二、上诉人只有对合同中第二条不做期限限定,方能有效保障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房地产中介市场中,普遍存在客户与业主私下成交的现象,严重损害中介业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不利于房地产中介业的健康发展。如果上诉人介绍买卖双方见面后,双方可以不受约束自行成交,在委托期限届满后才肆意成交以规避中介费,中介行业就不能得到报酬,所费时间、精力、损失也无法补偿。因此第二条的约定是必要的,旨在不论是否在委托期限之内,只要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介绍的卖方认识后私下交易,即承担违约责任。该约定没有期限是合法合理的。一审法院推定第二条的适用时间为委托期限是不当的,据此,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予以改判,确认被上诉人与郑子光签订的合同无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被上诉人答辩同意原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所签订的《独家代理委托书》是合法有效的,该委托书是被上诉人委托上诉人出售其所有的房屋,上诉人也已经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介绍其他包括郑子光在内的购房人看楼。虽然上诉人最终没能在委托期限内促成被上诉人与郑子光的交易,但其为被上诉人出售房屋履行了其中介的义务,而被上诉人在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期限届满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内却与上诉人介绍的客户郑子光达成了房屋买卖交易,被上诉人该行为实际是规避合同约定的条款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被上诉人不得与上诉人所介绍的购房人私下进行交易,如被上诉人违反该规定,则需由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买卖成交额的2%作为赔偿,故上诉人现在要求被上诉人按照其成交价款的2%,即9200元支付违约金是符合合同约定。被上诉人在委托期限届满后短期内与上诉人所介绍的看房人郑子光达成协议,其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审认定,合同中第二条的适用时间与委托书的期限相对应是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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