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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气协议
在当下社会,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用气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用气协议1
用气方:
供气方:
为保障管道燃气供应和使用的安全,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供气和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供气范围
1、 用气地点:兴隆县 路(街、巷)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2、 用气设备:①:
②:
二、联络方式
1、双方联系方式
1.1供气方应提供相应的服务电话,并在改动号码时及时通知用气方;
现有客户服务及抢险特服号:
用气方应提供其使用的移动电话及固定电话,并在改动号码时及时通知供气方。
用气方现有电话号码:手 机:
固定电话:
1.2供气方的营业地址为: ;用气方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约定供气地址。
1.3送达方式:供气方以张贴或直接派送方式将相关通知送至用气方,用气方直接收到或看到通知后,应当面签收或在看到通知后10日内与供气方联系,否则视为送达。
2、供气方通知公开信息:供气方可以根据涉及的用户,选择大众传媒或在相关小区张贴公告等方式予以通知,以上方式均视为已尽告知义务。
3、隐私规定:供气方承诺对客户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将客户开户资料非法提供给第三方。
三、供气种类和性质
1、供气方向用气方供应的管道燃气种类为 天然气
2、用气方管道燃气用气性质为 。
3、天然气置换:当供气点具备置换天然气条件时,供气方将按照统一安排为用气方转换为供应天然气;用气方同意供气方关于届时置换天然气(含燃气种类改变、燃气具改装、置换时间等)的安排,并支付相应费用。
4、执行标准:供应的天然气执行国家“天然气-GB17820”的标准。
5、供气压力:管道天然气的灶前压力为20__+500Pa(静压)。
四、燃气的计量、用气价格、气费结算
1、燃气表计量
1.1 计量单位:管道燃气费用按照燃气流量计(燃气表)所记录的读数结算,计量单位为立方米。
1.2燃气流量计:流量计应具有生产厂家合格证且必须经过技术监督部门检验。
2、IC卡燃气计量
2.1IC卡表收费:用气方使用IC卡表计费,需要在使用前为IC卡充值,充值地点为供气方营业处,充值时须支付现金。
2.2 IC卡表读数:IC卡表读数以电子显示读数为计量依据,如果用气方IC卡表或智能表的电子显示读数与皮膜表表盘读数不一致时,以皮膜表读数为准;如果皮膜表损坏,以供气方档案记录为准。
3、结算方式
3.1燃气收费标准:燃气费收费标准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执行。
3.2缴费方式:用气方自行前往供气方营业处缴纳现金。
4、燃气表检测、更换
4.1燃气表检测:如果用气方对正常使用期内的燃气表准确性有异议,可向供气方申请测试,由供气方交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如证实误差在法定范围内的,检测费用由用气方支付;如误差超过法定范围内,检测费由供气方支付,用气方申请之日前两个月的燃气费用按调整后的用气量收取,在下一次购气中抵扣或追加。
4.2燃气表正常更换:自通气日满1年后,出现故障无法修理的,由供气方更换新表,相关人工、设备和材料费用由用气方支付。
五、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用气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天然气。
2、用气方及家庭成员应熟悉和掌握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
3、用气方有义务报告和制止可能危及天然气安全使用,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以保证用气方正常、安全使用天然气。
4、用气方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城市燃气气质标准连续供应天然气,但由于不可抗力、突发事故或事先通知的停气除外。
5、用气方需增加用气装置(如:灶具、热水器、壁挂锅炉),变更供气设施(如:燃气表、管路)时,必须向供气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供气方实施。
6、用气方应保护燃气计量仪表,使其正常工作,若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供气方检修,不得人为破坏或采取非正常手段用气,以确保安全用气,维护供用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7、用气方有义务配合供气方对其进行的入户安检、设施维护、维修管理工作。
8、用气方在房屋出售、交换后,应及时通知供气方并办理过户或销户手续。
9、用气方应经常对自己燃气管道、灶具软胶管及设施进行自查、检漏工作,发生问题及时通报供气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0、用气方接受供气方提供的上述服务有付出相应的对价的义务。相关的管道燃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气费,管道工程费,服务费,滞纳金,违约金等。
六、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供气方应向用气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燃气,并进行加臭处理。
2、供气方设立专职抢险维修队伍,配备抢修维修人员、工具和车辆,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确保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处理。
3、供气方对用气方安全用气有监督、管理权,对违法用气行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停止供气等强制措施。
4、供气方有义务向用气方提供安全用气常识的宣传、咨询服务。
5、供气方不承担由于用气方未及时购气而造成的停气责任。
七、燃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安全管理
1、管道燃气维护管理分界点为:燃气表前控制阀。控制阀之前(含控制阀)由供气方负责维护,控制阀之后由用气方负责维护。
2、供气方责任:供气方定期对维护范围内的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在用气方配合下,每两年不少于一次进入用气方户内进行管道燃气安全检查;对用气方不符合相关燃气规范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用气方责任:用气方应妥善保护户内燃气设施,对户内燃气设施进行日常性检查;用气方扩大燃气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和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应向供气方申请办理;配合供气方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用气方房屋作为出租用时,有告知租户正确使用管道燃气的义务。
4、户内管改装:对于用气方户内管改装的要求,在符合国家规范的条件下,供气方应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按相应标准收取费用。
5、用气方自通气日起满1年后,要求供气方对其产权范围内的设施进行维护、维修和更换时,供气方可收取一定的人工工时和实际发生的材料配件费。维护、维修所发生的材料费按当年时价进行收取。
6、用气方的禁止行为:在浴室或密封室内安装烟道式热水器;在卧室使用管道燃气;偷用管道燃气;自行开启或关闭在燃气管道上的公共阀门;自行安装、改装、拆除燃气管道、燃气表和燃气用具,特别是铝塑管暗埋等行为。
7、燃气具使用:用气方应使用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证,符合国家标准,自带包括(不限于)熄火保护等安全保护装置的燃气用具。燃气用具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现阶段不得使用非天然气专用的燃气具。
管道燃气器具安装后,用户应当向供气方申请通气验收,通气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因燃气器具自身或安装质量问题导致通气验收不合格的,供气方有权拒绝通气。
8、燃气知识宣传:供气方应向用气方提供管道燃气相关知识资料,介绍相关燃气安全知识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用气方已收到供气方提供的《用户手册》并已知悉相关内容。
9、紧急事故处理:用气方发现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损坏、燃气泄漏的,应当立即通知供气方处理;供气方应设立24小时紧急抢修电话,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10、规范着装:供气方上门服务人员应穿着工作服,并出示有效工作证件。
八、管道燃气客户
1、临时客户:本合同生效时起至正式通气前,用气方即成为供气方的临时客户,可享受供气方提供的供气前服务,包括开户,户内管道安装、改装等。
2、正式客户:临时客户所在小区具备通气条件后,经供气方工作人员检验,确认用气方户内管及燃气设施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方可由供气方工作人员予以点火通气。
九、供气方违约责任
1、停气检修:供气方因施工、检修等原因停气,未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承担直接损失责任,紧急情况除外。
2、以下原因造成停气或事故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或政府行为导致的;用气方使用燃气用具不合国家规范的;用气方瓶装气、管道燃气混用的;用气方擅自改装、安装、拆除、接驳、暗埋、骑压或使用墙体封闭管道燃气设施的;用气方拒绝供气方工作人员上门安检、服务的;用气方擅自操作燃气管道的公共阀门的;用气方偷用管道燃气的;用气方燃气用具、胶管质量原因或不当使用造成的;
十、用气方违约责任
1、偷用管道燃气
1.1用气方以下行为属于偷气行为:未经供气方工作人员开通、点火,而自行启用管道燃气的;损坏燃气表,导致燃气表不能正常工作的;不使用燃气表,直接接驳用气的。
1.2偷用管道气的处罚:
燃气表有正常读数的,用气方需支付全部管道燃气费用,并支付违约金伍佰元整;
燃气表不能正常读数或用气方不使用燃气表的,用气方需支付的管道燃气费用,按照供气方同类用户档案记录中日用气量最大的用户核定用气方日平均用气量,从上次购气之日起计算,并支付违约金壹仟元整;
用气方有严重的偷气行为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用气方有偷气行为的,供气方有权随时中止对用气方的管道燃气供应。
2、供气方或第三方损失:
用气方燃气表正常故障但未及时通报供气方检修,燃气表有正常读数的需支付全部燃气费用;不能正常读数的,用气方需支付的管道燃气费用,按照供气方同类用户档案记录中日用气量最大的用户核定用气方日平均用气量,并从上次购气之日起计算;
用气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供气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用气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用气方损失:由于用气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用气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用气方承担。
4、滞纳金:用气方逾期不缴纳燃气费的,供气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收取应交纳燃气费0.3%的滞纳金。
5、中止供气
5.1欠费:用气方欠燃气费、管道工程费、经催缴30天后仍不缴纳燃气费,供气方有权中止用气方的管道燃气供应。
5.2不安全用气:用气方具有以下行为,并拒绝供气方发出的整改意见的,供气方有权中止用气方的管道燃气供应;包括: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接驳、移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骑压、暗埋、使用墙体或包装物封闭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违反规范使用燃气用具的;瓶装气、管道气混用的;其他违反规范行为,可能影响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无正当理由不配合供气方工作人员入户进行安全检查的。
5.3责任承担:由上述中止供气而产生的损失由用气方自行承担。
5.4恢复供气:用气方交纳全部拖欠费用,及滞纳金、违约金的,可以向供气方申请重新开通管道燃气,供气方应在24小时内恢复用气方的管道燃气供应,相关开通的工程费用由用气方承担。
十一、合同变更及终止
用气方如需变更合同主体应提前书面通知供气方。
用气方所有权转移时,应于30天内向供气方提交书面更改申请及相关文件,并与新的所有权人一起前往供气方营业场所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否则,管道燃气相关费用和责任、义务仍由用气方承担。
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由供气方截断用气方户内燃气供应。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供气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
2、用气方到供气方营业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持本人身份证。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供用气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上全部内容用气方已阅,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用气方(签字):
供气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安全用气协议2
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鄂安[20xx]2号)和《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县安[20xx]4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站的情况与餐饮用户鉴定安全用气合同:
一、餐饮用户必须在有省液化气经营许可证的气站加气。
二、餐饮用户必须购合格的灶具及其它液化气用具。
三、气具安装必须合格。
四、如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及通风不好的地方必须安装大型通气设施。
五、气站必须定期检验钢瓶,不得超期使用,螺丝瓶必须报废。
六、减压阀使用2-3年要更换,管子1-2年必须更换,管与灶、阀的`结头必须用紧箍扭紧。
七、停止用气时,必须关好钢瓶阀门。
八、经液化气站检查不合格的用户,气站不予供气。
三里岗液化气站签字: 餐饮用户签字:
安全用气协议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双方在合作期间的安全责任,根据《民法典》及《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供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液化气钢瓶需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如是乙方自有钢瓶同样需经检验合格,甲方方可供气。
3.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常识的指导工作,乙方有安排人员接受指导和在相关文件签字并进行整改的义务。
4.乙方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设施、住所及操作、管理、存储等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操作者应持证上岗,遵章守纪、规范操作。
5.乙方在使用液化气时如发现漏气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泄漏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到场协助维修。
6.如因甲方提供的液化气和钢瓶存在问题而引起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有甲方负责。如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等其他原因而引发安全事故的,有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7.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8.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同步,销售合同到期,本协议自行终止。
9.其他事项:甲方已将安全用气告知书、液化气安全使用指导、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指导文件交于乙方。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用气协议4
为保障管道燃气使用的安全,经供、用气双方协商一致,就燃气安全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供、用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供气方有义务向用气方提供安全用气常识的宣传、咨询服务;
2、用气方应使家庭每一位成员熟悉和掌握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
3、用气方有义务配合供气方对其进行的入户安全检查、设备维护管理等工作;
4、用气方应经常对自己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定期自检、验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通知供气方;
5、用气方在燃气使用地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装的燃气泄露报警系统,产权归用气方所有。报警器每年必经标定一次,由用气方提出申请,标定费用由用气方当承担。如不按时标定,则不能保证其正常工作,起不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作用,从而引发的一切事故,其责任均由用气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用气方由于违章或违法用气(包括私接管道、私自拆装、擅动燃气表、破坏燃气设施)等造成的燃气泄漏起火或爆炸事故,用气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用气方忽视安全用气,对供气方的提示或宣传不予理会,发生各类事故的.,供气方不承担责任;
3、由于用气方在房屋装修、改建过程中,私自拆装使燃气设施受到损坏、包裹等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通气或引发的安全事故由用气方承担;
第三条 燃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安全管理
1、燃气设施的维护安全管理责任以入户点为分界点,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户外)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烧器具(户内)由用气方负责安全维护管理。
2、用气方责任:用气方应妥善保护户内燃气设施:对户内燃气设施进行日常性检查:用气方扩大燃气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和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应向供气方申请办理;配合供气方对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用气方房屋作为出租用时,有告知租户正确使用管道燃气的义务。
3、用气方的禁止行为:在浴室或密封室内安装烟道式热水器;在卧室使用管道燃气;偷用管道燃气;自行开启或关闭在燃气管道上的公共阀门;自行安装、改装、拆除燃气管道、燃气表和燃气用具。
4、供气方应向用气方提供管道燃气相关知识资料,介绍相关燃气安全知识
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用气方已收到供气方提供的《天燃气用户是使用手册》、《天然气安全宣传单》并已知悉相关内容。
5、用气方发现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损坏并且产生燃气泄漏的,应当立即通知供气方处理;供气方应设立24小时紧急抢修电话,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气单位(章):忻州长峰燃气有限公司 用气户(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用气协议5
甲方:XX市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
用户编号:
根据《XX市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使燃气用户正确安全使用燃气和保障燃气设施的安全,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防止燃气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应通过媒体宣传、组织燃气操作人员学习等多种形式对乙方进行有关燃气使用常识及安全用气宣传,并发放安全宣传资料。
2、甲方应在燃气管道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燃气设施状况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乙方正确使用燃气。对不符合安全用气要求而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向乙方口头告知或发出整改通知书。甲方对乙方无视违章告诫的行为有权停止供气。
4、甲方在乙方反应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甲方负责对管道燃气设施进行更新、维护及检修。但非甲方出售的燃器具不予维修和检修。
6、甲方因燃器设施检修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24小时告知。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甲方应及时抢修,并在通气前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告。
7、甲方对乙方连续三个月拒交气费的行为有权停止供气。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乙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由甲方发放的《工商用户安全用气手册》、《燃气用户使用证》上所印制的'用户须知。
2、乙方不得将管道燃气设施砌入墙体或采取其他方式将燃气管道封闭;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乙方承诺不擅自改动燃气设施。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承担。如乙方确需改动、添装燃气设施时,应到甲方业务受理处办理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配合甲方因输配检修需要在户内外改动燃气设施的施工;如因甲方施工造成直接损坏的,乙方有权追偿损失费用或由甲方负责修复。
4、乙方不得擅自开启、关闭户外管道燃气阀门。
5、乙方应接受甲方定期的上门安全检查服务,并积极配合甲方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6、乙方应自觉按表具计量及时缴纳燃气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将按日加收应支付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7、乙方在选择燃器具时,为了确保用气安全须选用与甲方所供气源相适配并有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8、为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挂表通气时,如发现乙方有违章现象则暂缓通气,待违章整改后再另行安排通气时间。通气之日,乙方应安排相关人员密切配合。
9、乙方因自身过错造成燃气事故的,乙方应自行承担事故责任;若涉及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其他
1、天然气计量表具正常使用周期为10年,到期须强制检修更换;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判废年限应为8年。
2、嵌入式灶具拒严禁密封。
3、保修期内(通气日起一年),如表具计量产生机械故障或示值误差,甲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非正常使用除外);保修期外(包括到期更换),如表具计量产生机械故障或示值误差,乙方应主动提出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4、计量表就不计量或少计量的按《南昌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如双方解除供、用气关系,本协议自动中止。
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已收到并将仔细阅读由甲方发放的《工商用户安全用气手册》。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安全用气协议6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合作期间的安全责任,根据《合同法》及《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供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液化气钢瓶需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如是乙方自有钢瓶同样需经检验合格,甲方方可供气。
3.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常识的指导工作,乙方有安排人员接受指导和在相关文件签字并进行整改的义务。
4.乙方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设施、住所及操作、管理、存储等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操作者应持证上岗,遵章守纪、规范操作。
5.乙方在使用液化气时如发现漏气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泄漏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到场协助维修。
6.如因甲方提供的液化气和钢瓶存在问题而引起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有甲方负责。如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等其他原因而引发安全事故的,有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7.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8.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同步,销售合同到期,本协议自行终止。
9.其他事项:甲方已将安全用气告知书、液化气安全使用指导、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指导文件交于乙方。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安全用气协议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安全使用天然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十堰市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燃气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达成如下共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天然气报装:
1、入户报装程序:
(1)若乙方需报装天然气,须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甲方客服中心填写《报装申请书》。
(2)甲方根据乙方报装处所处位置和管网建设情况,核实是否可以及时报装后通气使用。若满足通气条件,安排乙方在甲方财务科交清入户报装的建设安装费。若不满足甲方做好登记,待具备条件后通知乙方缴费。
(3)缴费后,甲方在30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现场勘测、设计、安装施工和通气。
2、室内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器具安装
(1)为保证天然气安装使用和准确计量,从室外管引入室内到燃气计量表及表尾阀,必须由甲方负责安装。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符合燃气安全规范的安装线路走向,以及气表的安装方式后,甲方予以安装施工。
(2)表尾阀以后管道可以由乙方按《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要求自行安装,但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甲方不承担乙方自行安装管道的免费售后维修服务,可提供有偿服务。乙方也可委托甲方安装,甲方根据工程量大小,与乙方另外签署协议进行安装。
(3)安装燃气计量表及表尾阀后的燃气器具(灶、热水器、壁挂炉等)按以下规定执行:
1)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负责安装,乙方所使用的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器具(灶、热水器、壁挂炉等)原则上应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甲方安排具备资质的安装单位提供免费安装服务,并在厂家规定的质保期内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服务。
2)天然气燃气器具未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则燃气器具不属于甲方免费安装和维修服务范围。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负责安装,将按规定收费。乙方购买的燃气器具必须有国家质监部门认可的生产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甲方检查认定后方可安装。其安装费收费标准:见《竹溪县阳光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器具安装价格表》。
3)若乙方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天然气燃气器具,且由其它单位安装时,该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并按《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要求进行安装。甲方在通气前,将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对乙方所购产品的质量合格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安装人员资质证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甲方将收取复印件存档备案,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若安装不符合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范要求,需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经甲方认定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3、建设安装费标准:
(1)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建设安装收费标准是2180元/户。建设安装收费标准所涵盖范围:从进入小区或庭院的中压支管始(含调压箱),至入户表尾阀止的'与天然气主网相配套的城市庭院管网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勘察、设计、施工费用(物价部门规定)。
(2)从表尾阀后用户所需安装的金属软管费、天然气专用铝塑复合管费、燃气灶具费、热水器费、单嘴阀、双嘴阀、三通、取暖器费(含壁挂炉等)及墙壁打孔费、各燃气器具的安装费等,均属于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3、其它费用收取标准:
(1)甲方在乙方室内安装天然气燃气器具时,将表尾阀后气管引至乙方灶具、热水器接气处,必须确保安装质量。连接灶具与接气处的金属软管根据不同长度甲方收取相应的费用。
(2)安装中超出软管部分收取超长费。若乙方报装天然气属小区集中套房,表尾阀后室内按15元/米收取超长费;若乙方报装天然气属单家独院或零散户型,室外自调压箱5米外收取超长费30元/米,室内超长费按15元/米收取。
(3)甲方安装完毕后,若乙方要求改变线路走向及气表位置等,在符合城市燃气安全规范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整改,并收取实际消耗的整改材料费以及人工工资。
二、安全供气与使用:
1、计量及计价:
甲方采用〈IC膜式燃气表〉作为计量器具,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以物价局批准的气价为计费依据,乙方到甲方指定交费点预交费存入用户IC卡中,其具体操作方法按如下流程进行:
(1)乙方
3、监督乙方在开户申请表约定的用气数量、性质使用燃气。有权制止乙方超量、超范围使用燃气。
4、若发生突发性的事故,甲方有权临时关闭气源进行抢修,事先可不通知用户。
5、有权要求乙方擅自对室内燃气设施移动后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不听劝告或者危及天然气设施使用安全的,甲方有权采取中断供气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十堰市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安装过程中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技术人员,按照双方共同确定的安装路线走向以及气表的安装方式等,确保安装顺利进行。
2、乙方不得在室内私自预埋管线(严格禁止将管线埋入客厅及卧室内),装修前可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因不按安全规范使用预埋管线而造成的安全、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4、监督甲方按协议约定的用气数量和质量为乙方提供燃气。
5、乙方不得盗用燃气,不得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燃气管道设施以及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6、若乙方在市场购买劣质燃气器具和不按规定使用天然气造成事故发生应自行承担经济责任,给甲方供气设施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
7、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燃气管理法律法规,按用户安全使用规则使用天然气,不私搭乱接燃气管道,不封闭气表及管道,不随意损坏管道及设施;不做有可能危及燃气管网安全的事,否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必要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8、乙方不得私自扩大用气范围和改变供气类别、转供其他用户及私自接管或一户多用。
9、乙方外出或长期不使用天然气,请到甲方客服中心处办理报停手续,若需再使用可申请办理开通手续,经甲方检查确无安全隐患后再使用,否则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后果一切自行承担。
10、乙方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若发现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维修。咨询电话:2725687;维修抢险电话:2725077。
11、乙方有义务接受并配合甲方的不定期入户安全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限期落实。
三、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