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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托管协议【优】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股权托管协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股权托管协议1
委托保(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参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人”)提供投标担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后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的其他情形。
2·2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保证责任方式分为连带清偿责任和一般保证。
保证的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与不履行有区别)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当事人应根据担保目的的不同来确定保证方式,降低风险。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________日,即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3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违约责任条款的设定通常情况下是为了促使合同各方当事人信守约定、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举措,但是,对债权人而言,它又是变通、确保债务人不履行时,对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超出法律规定利息部分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杠杆。
违约责任即可以强化债权人的权利。
但约定不当的,也可能使债权人受偿范围受限。
4·1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一次性支付。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写明机构名称)提起仲裁。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0.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托管协议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进行转受让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股份)国家股事宜,为了保证_________股份资产重组过渡期工作免受影响,保证重组工作的连续性,并推动_________股份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股份国家股托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并作为过渡期内的临时性措施,其最终目标是实现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受让。具体托管条款如下:
一、托管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计_________股股权(占该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交由乙方托管,乙方同意接受托管,并乙方依法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二、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让获得政府有权部门批准止。在完成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让后,本托管协议自动失效。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本协议所述之托管股权享有充分无瑕疵之所有权,并保证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与_________公司为唯一之受托人。
2.甲方负责办理本协议前述之托管行为所需的手续,并保证不 影响乙方作为受托人的`合法利益。
3.甲方保证协助乙方调整原_________股份董事会、监事会,使资产重组工作顺利进行。
4.甲方积极做好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让报批工作,在获得政府有权部门的批准后, 保证尽快将乙方托管之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让给乙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在受托_______股份国家股后,抓紧_______股份资产重组方案的实施,并保证托管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保值增值
2.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没有行使或没有及时行使本协议条款下的合法权利,不应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
3.乙方承诺除尽快进行股权转让事宜外,在托管期间严格按上市公司的规范经营企业,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生股权转让未获批准和托管终止之情况,乙方承诺对其托管期间新增的经营性亏损承担向甲方补偿责任。同时,甲方所属企业为_________股份银行贷款所承担的担保,在托管期间由乙方实行反担保,_________股份新增银行贷款由乙方实行担保或反担保。
4.乙方保证在政府有权部门批准_________股份国家股股权转让后,受让托管之_________股份国家股权。
四、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中止本协议,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订立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托管协议3
河南省XX公司 制定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股权登 记托管实施细则》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伺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按合同要求载明清楚,如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
四、登记托管费用:是指托管企业在登记托管机构办理股权登记托管,向登记托管机构交纳的登记托管费。
本合同涉及的当事人
登记托管机构(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股权登记托管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约定事项
乙方共有股本________。包括国家出资(股)________,法人出资(股)____________,自然人出资(股)____________,委托甲方办理登记托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2.向乙方股东核发统一监制的股权证。
3.为乙方股东或投资者办理股权登记托管及转让过户、查询、挂失、冻结等业务。
4.按照乙方提供的分红派息决定向乙方投资人(股东)提供安全便捷的分红派息服务。
5.为乙方提供投资人(股东)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查询、统计服务。
6.向乙方股东或投资人披露乙方重大信息及生产经营等情况。
7.向国资、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股权转让鉴证凭证。
8.接受乙方股东咨询服务。
(二)甲方权利
1.按要求取得乙方登记托管、分红派息、转让过户等所需的_____文件资料。
2.有权及时了解乙方发生的重大事项和生产经营情况。
3.有权监督企业按时披露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及召开股东大会。
4.按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①股权登记托管申请表;
②批准企业改制及设立的有关文件(股东出资协议、验资报告、章程等);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企业签发的出资或股权凭证、出资人或股东名册;
⑤企业最近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⑥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公司已核发的全部出资(股权)凭证及完整的出资人(股东)名册、软盘等资料,乙方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有完全责任。
3.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及时通报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情况。
4.按规定在每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召开公告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向全体投资人(股东)公布年度报告,六个月内提供股东会召开情况。
5.按照规定向甲方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的分红派息决议,并在除权日前三个工作日将现金红利款和分红派息手续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二)乙方权利
1.要求甲方为其投资人(股东)提供登记托管、转让过户、信息披露等项服务。
2.要求甲方按规定及时为其投资人(股东)提供分红派息服务。
3.查询、统计出资人(股东)情况及有关资料。
第四条 登记托管费用及支付方式
1.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费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交纳股权登记托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以后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交纳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万元。
2.分红派息手续费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分红派息业务,应按当年分配红利额的2%(最低不少于1万元)、向甲方交纳分红派息手续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把红股或现金红利派送给出资人(股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最快速度进行分派,并按每天应分现金红利总额的________、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甲方没有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出资人(股东)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应分现金红利和分红派息手续费划人甲方指定的帐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出资人(股东)名册,如因出资人(股东)名册提供有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甲方在托管当中或过户当中造成错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涉及当事人对本合同内容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选择_____________委员会合同_____中心申请_____;双方不愿_____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使用须知”和合同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股权托管协议4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
2、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___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平方米);
4、楼宇_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_套,多层楼宇_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_套;
5、业主数量:____________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房___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_____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学_____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幼儿园_____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_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网球场_____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门球场_____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_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
b、___________
c、___________
(5)路灯____________盏;庭园灯____________盏;其他为灯:a、
b、
(6)污水检查井____________个,排污管____________米;雨水检查井____________个,雨水管____________米;化粪池____________座;明沟____________米;暗沟_________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________个;
(8)停车场____________个,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车位____________个;
(9)综合楼____________座,建设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场_____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_____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______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医院______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1、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2、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3、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4、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5、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名下物业:住宅:_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_房
商业用户_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_房(店、铺)
其它:
附: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____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委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物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贪污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发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本管委会接受审计署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和,维护信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本管委会设委员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名,执行秘书____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先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牧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牧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前款的第3、5、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产经业主大会批准后要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如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管委会会议的如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们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中央电视台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本管委会委员则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簿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仁义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的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中划出。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六条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登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附:住户手册
一、前言
二、简介
三、物业管理
四、管理费用
五、设备及服务
六、装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它责任
九、保安/安全
十、关于防盗门、窗安装的有关办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洁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十四、保险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十六、结语
一、前言
为了便于业主/用户进一步了解小区管理公约的内容及运作情况,管理公司物编写此住户手岫,以供参考之用。小区住户手册根据管理公约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小区所有精度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购置之物业,而并非对业主及用户加以约束。管理公司将竭诚为各业主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管理服务。
二、小区简介
小区占地公顷,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绿化率为。物业管理公司以现代的意识、全方面的构思服务于业主,使业主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下,充分享受舒适、宁静、祥和的生活,创造出一个温馨、各谐、全新的花园式住宅。
1、按照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质量。
2、注意加强物业管理,保持住宅小区建设整体环境和使用功能长久良好。
3、实行超前管理,参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业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
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严格和管理制度,做到违者必罚,奖罚分明。
(2)保安:小区有专门保安力量,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3)清洁:保洁员定时清扫和清运垃圾,保持小区内地段卫生,做到地面无烟头,无纸屑,地痰迹,无污印,垃圾清运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运时再污染。
(4)绿化:负责小区绿化,四季维护树木,花草,修剪花木,维护绿化景观。
(5)车辆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加以限制,保持小区宁静的气氛。
(6)有偿服务:代请保姆,代为购物,你订机票,接送孩子,照顾老幼,病残,打扫客户卫生,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等生活服务系列。
(7)有偿中介服务:代业主出租、出售小区住房。
(8)设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业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据管理公约的条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为小区之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权
管理公司有绝对的权力代表各业主及用户就有关管理本小区之一般事务与政府公共事业机构和团体进行磋商及处理有关问题。
3、公共地方及设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公约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将管理及负责所有公共地方、小区结构、电梯、泵房、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及设备之保养、维修及管理。
4、管理职员
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务,管理公司雇有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承造商负责小区一切日常管理及维修事务。请各业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职员作么人性质服务,所有管理员工一律不准向业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赏赐或其他利益。
5、建议及投诉
任何人士若对小区环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议或投诉,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
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时间以外,小区监控中心仍有值班职员为客户服务。
管理公司电话(办公时间):
管理处电话(二十四小时服务):
四、管理费用
1、管理费
管理费乃根据每年度之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计有管理员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电费、公共地方之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法律及其他专业咨询费用、小区保险、第三者保险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
2、管理保证金及管理基金
各业主应于验收其单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亦需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维修开支。当管理基金不足时,管理公司可发也通知,要求各业主增缴管理基金。各业主不得动用保证金或管理基金,作为抵扣管理公约内所指定各项应付费用。
3、缴付管理费
楼宇管理费于每月10日前缴付,管理公司为各用户专责管理本小区,任何租户延期缴交管理费,管理公司有机根据公约赋予的权力征收利息、催缴手续费用,甚至停止供应水,电及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追讨。
付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办法: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区管理处。
4、管理费盈亏
小区之管理公约内订明,如管理费不足以应付各项开支时,各业主须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数目,如有盈余,则将会拨入下年度帐目。各业主与用户床相互协调使用期间的费用分摊比例,管理公司最终将以物业业主为法定负责人,而不涉入业主与用户之间之关系。
管理帐项
5、管理帐项以实报实销方式处理,收入及支出帐项将按时向各业主/租户通知。各业主在缴足所有应付管理费用的,有权向管理公司索取有关帐单副本作为参考。
6、业权转让
如有更改或转让业权,原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则仍须负责该单位之管理费用。业权转让时,管理费保证金及管理基金,应按管理公司所指定应办之妥善手续,转让予新业主名下。卖方业主自行安排向买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设备及服务
1、电力
各单位都已安装独立电箱、电表及充足的电灯及插座若发现陈旧必须更换,任何电器工程必须由合格(指定)的电器技工进行。
2、供水
小区24小时供应冷、热水。接驳洗衣机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技工进行。自来水是利用水压输送到各单位的,因此即使是轻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时必须将水嘴关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区的公众地方,设施或其他单位业主蒙受损失,该单位的业主必须负责维修及赔偿。
3、煤气
小区24小时保障煤气源供应。接驳供气设备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指定)的技工进行。系统若发生泄漏现象,须及时与管理处取得联系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4、电话
小区已铺设电话电缆直达各物业单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吕请接驳及安装电话。
5、电梯服务
小区各楼宇备有先进的电梯,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
6、公共天线
各单位均高有电视天线插位。若需啬额外的天线插位时,可通过管理处安排保养承办商安装,而费用应由有关业主负担。根据小区公约条文,所有单位均不得安装任何室外天线。
7、消防系统
小区的消防设备含每层设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员24小是值班,监察消防系统的运作。
六、装修管理
1、政府法规、公约条文
用户在室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事前确定该项工程是否抵触有关政府部门之法例及管理公约条文,若所进行工程发生违反法规条文情况,用户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面貌,直至有关方面满意方面的资料,业主可先向管理公司问询。
2、用户在单位内施行各类装修工程必须确保不影响楼宇结构和原有系统,并须书面通知管理处,提交有关装设计图及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待申请批准及缴纳装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险后,方可开工。
3、装修保证
(1)装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单位面积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为保障装修期内,承办商或其工作人员对小区物业或其他单位造成破坏、损耗、涂污时作适当处理。工程完成后,经管理公司检查完毕,才会按实际情况作全部或部分发还。
(2)第三者保险——为减少在装修时发生意外所导致损失,承办商应购置工程期间第三者保险,金额方面由管理处视其单位及工程大小评定。
4、装修规则
(1)提供足够之保护防御设施予楼宇内之结构、装置、装饰等,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损毁。对于桉宇内设备有任何损毁或因缺甜言蜜语防御设施而导致破坏,包括裂痕、污渍等,有关业主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
(2)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小工内公共地方,为保障其他业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业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害,将由有关用户负责及赔偿。
(3)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减抵装修期内收到之尘埃、噪音和气味等,令小区内其他业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扰和感觉不便。
(4)施工现场必须备有紧急医疗药品,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恶意火简等,以备发生事故时紧急应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业主单位进行装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装修物品、工具或废料等。
(7)不可在小区内之消防喉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装修工人必须空着适当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及有碍观瞻。
(9)所有装修工人在小区范围内必须挂上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工作证每天四上向管理处登记领取,每天下班时必须交回管理处,如有任何损坏或遗失应立好赔偿,否则严禁进入小区范围内或在物业范围内进行工作。
(10)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装修材料等,若要搬离小区范围,必须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门许可证再经检验始可放行。
(11)装修承造高须对其本身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任何损失或遗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砾或其他杂物倒入坐厕或排水渠内。
5、物业外墙
所有用户皆不得适拆、更改或干扰物业外墙及公共地方设备,或改讨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帐篷、窗花、秩笼、花架、天线或将其他物品装置物业外墙上。
发吸任何上述违章行为,业主/用户将需承担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额外工作负担费用。
6、装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装修承造商在进行工程时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设施损毁或对其他住户物业构成破环,有关用户必须负责所有赔偿损失,因此在选聘装修承造商时必须小心谨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别服务
尊敬的业主:
欢迎您入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负责及管理的小区,并对您给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在这里您将充份享受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丫区管理处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务。
为了便于您尽快、顺利地进驻小区,管理处开办了装饰、搬家业务,如您需要,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装饰):
联系电话:(搬家):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1、物业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将其单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与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约秫等许可告示相抵触的用途。
2、饲养宠物
住户所饲养的宠物,必须在管理处指定地方排汇及做废物处理事宜。
3、噪音气味
为优质环境宁静用户切勿在其室内发出噪音或气味,滋扰其他用户。
4、公众通道
股权托管协议5
甲方:______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委派代表: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
2、乙方具有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关的专业经验。
甲、乙双方现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提供项目投资咨询和管理服务相关是以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甲方在进行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过程中,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和投资项目管理服务。
2、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费、投资收益成分。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五福的范围和方式
1、投资项目筛选
(1)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项目和投资企业,与可能的合作对象进行初步接触洽谈。
(2)通过各种渠道调查、了解可能的合作对象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出具调查报告并向甲方提供。必要情况下,对可能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自行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根据调查结果和可行性分子结果,初步选定投资的项目和企业。
(3)对初步选定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的投资价值、投资回报、投资周期、投资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深入了解初步选定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并向甲方提供。
(4)向甲方提供初步选定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的可行性分析意见以及投资方案。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说明投资方案,接受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询问,并根据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方案进行相应修订。
2、投资协议签订
(1) 根据甲方的投资决定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和实施计划。
(2) 与合作对象或被投资企业进行协商谈判,根据甲方的意见起草修订投资协议。将起草后的投资协议提交甲方执行合伙人由甲方执行合伙人与合作对象或投资企业签订。
3、项目管理
(1)乙方负责实施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控制和监管。
(2)控制投资过程,对被投资企业和合作对象履行投资协议的情况监督,对投资项目的进展进行追踪,随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汇报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3)每季度向甲方提供一份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书面汇报,书面汇报应当包括季度各投资项目的进展、投资计划实施情况、投资风险等方面的情况。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投资项目。
(4)预防投资风险。
4、项目融资
(1)对投资项目和被投资企业提供融资咨询,提供融资建议。
(2)对投资项目和被投资企业制订融资方案,介绍合作单位,进行相应的协调联系。
5、项目退出
(1)制订被投资企业的证券上市(IPO,以下简称“上市”)计划。
(2)按照公司上市的'要求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改造,确保被投资企业达到上市条件。
(3)执行被投资企业的上市计划。
6、其他服务
(1)对于直接投资的企业提供上市辅导并推动企业的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交易。
(2)为被投资企业的发展计划、财务管理、组织架构以及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宏观指导:包括帮助培训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技术、专家意见和市场调查方面的信息;帮助企业与其他商家建立战略性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在企业合并、收购、重组和上市过程中提供帮助。
(3)指派2名具有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该2名委员应当认真、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并应遵守甲方有关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规定。
(4)本协议约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
第三条 甲方资金托管
1、乙方应当按照如下规定接受甲方委托的资金托管银行(以下简称“托管银行”)的监督与核查:
托管银行有权根据甲方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甲方的授权委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托管资金的投资范围、资产核算、资产净值的计算、管理费、投资收益成分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托管银行发现乙方的违规行为,有权及时一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限期纠正,乙方受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给托管银行和甲方发出回函进行说明, 并及时纠正。
2、乙方应当按照如下要求对托管银行进行监督和核查: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的指令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托管银行是否及时执行乙方的指令、是否妥善保管甲方托管的全部资产、是否擅自动用托管资产、是否及时按照乙方的指令支付各项费用等是想对托管银行进行监督和核查。
乙方应当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托管银行保管的资产进行核查。 乙方发现托管银行未对甲方托管的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动用托管资产、因托管银行的过错导致托管资产破灭、减损、或处于危险状态的,应以书面方式要求托管银行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乙方并应要求托管银行赔偿资金因此所受的损失。
乙方发现托管银行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限期纠正并通知甲方。
第四条 甲方文件资料保管
1、文件档案保存
乙方应完整保存甲方的账册、投资项目资料、交易记录、重要合同等文件档案15年以上。并应建立甲方的合同的档案。
2、甲方委托新的管理人,乙方应将全部文件和档案交给新的管理人。
第五条 服务要求
1、乙方应当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提供管理服务,认真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工作。
2、乙方应当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甲方投资项目的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提供管理服务。
4、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泄露甲方和甲方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任何信息。
5、乙方应当与甲方委托的托管银行、财务顾问等单位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服务期限
1、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为7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限内,如果甲方提前解散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七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已充分了解和认识投资的风险,并愿意独立承担对外投资的一切风险。
2、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分析意见或建议等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甲方亦应确保其合伙人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分析意见或建议等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3、甲方有权自动决定投资项目,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投资。
第八条 乙方声明与保证
1、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本协议约定的事务和甲方委托的其他事务,除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从事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投资羡慕的基本情况等任何信息,应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入。
2、乙方提供投资方案、投资计划,不保证投资一定能获得收益或避免损失,也不保证投资的收益比例。
3、乙方不得向甲方投资的项目或企业进行投资,亦不得以其他的变通方式向等项目或企业进行投资
4、乙方应当尊重甲方投资的决定。乙方并应维护甲方和甲方投资项目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和甲方投资项目的利益。
5、甲方对外投资比例达到甲方全体合伙人认缴的总出资额的60%以前,乙方承诺不募集新的股权投资基金,也不接受其他人的委托管理其他的股权投资基金。
第九条 管理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当在每年度的最初30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全体合伙人已经实缴出资总额的2%用于支付乙方的员工工资、办公室租金、差旅费、律师费、会计服务费等管理费。
2、如果甲方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在__年度中期增加,即使该年度剩余期限不足一年,但甲方仍应俺新增实缴出资的2%向乙方支付该年度的管理费。
第十条 投资收益分成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按年度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分成。投资收益分成的标准为甲方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
2、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一次投资收益分成,如果甲方决定在__年度中期分配利润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投资收益分成。甲方应当在其向合伙人分配利润时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分成。
第十一条 保密
1、乙方就因本协议所知悉的甲方的财产状况、经营状况及其他全部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但因政府要求及司法需要等原因除外。
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和甲方因本协议而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投资分析意见、投资方案全部或部分向第三人提供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适用和解释适用中国法律。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解决。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乙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 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事件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事件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部实际的一方,有责任一切合理的努力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有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接触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课预料倒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是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损失。
2、甲方迟延想乙方支付管理费和投资收益分成,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款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迟延超过18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之费用,由此导致甲方损失或不利后果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投资有限合伙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______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日期:____________()年()月()日
股权托管协议6
甲方:
委派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鉴于:
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企业(或自然人),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
乙方具有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关的专业经验。
甲、乙双方现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提供项目投资咨询和管理服务相关是以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方式
甲方在进行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过程中,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和投资项目管理服务。
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费、投资收益成分。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范围和方式
投资项目筛选
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项目和投资企业,与可能的合作对象进行初步接触洽谈。
通过各种渠道调查、了解可能的合作对象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出具调查报告并向甲方提供。必要情况下,对可能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自行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根据调查结果和可行性分析结果,初步选定投资的项目和企业。
对初步选定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的投资价值、投资回报、投资周期、投资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深入了解初步选定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并向甲方提供。
向甲方提供初步选定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的可行性分析意见以及投资方案。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说明投资方案,接受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询问,并根据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方案进行相应修订。
投资协议签订
根据甲方的投资决定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和实施计划。
与合作对象或被投资企业进行协商谈判,根据甲方的意见起草修订投资协议。将起草后的投资协议提交甲方执行合伙人由甲方执行合伙人与合作对象或投资企业签订。
项目管理
乙方负责实施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控制和监管。
控制投资过程,对被投资企业和合作对象履行投资协议的情况监督,对投资项目的进展进行追踪,随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汇报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每季度向甲方提供一份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书面汇报,书面汇报应当包括季度各投资项目的进展、投资计划实施情况、投资风险等方面的情况。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投资项目。
预防投资风险。
项目融资
对投资项目和被投资企业提供融资咨询,提供融资建议。
对投资项目和被投资企业制订融资方案,介绍合作单位,进行相应的协调联系。
项目退出
制订被投资企业的证券上市(IPO,以下简称“上市”)计划。
按照公司上市的要求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改造,确保被投资企业达到上市条件。
执行被投资企业的上市计划。
其他服务
对于直接投资的企业提供上市辅导并推动企业的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交易。
为被投资企业的发展计划、财务管理、组织架构以及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宏观指导:包括帮助培训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技术、专家意见和市场调查方面的信息;帮助企业与其他商家建立战略性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在企业合并、收购、重组和上市过程中提供帮助。
指派? 名具有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该? 委员应当认真、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并应遵守甲方有关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规定。
本协议约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
第三条? 甲方资金托管
乙方应当按照如下规定接受甲方委托的资金托管银行(以下简称“托管银行”)的监督与核查:
托管银行有权根据甲方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甲方的授权委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托管资金的投资范围、资产核算、资产净值的计算、管理费、投资收益成分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托管银行发现乙方的违规行为,有权及时一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限期纠正,乙方受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给托管银行和甲方发出回函进行说明,并及时纠正。
2、乙方应当按照如下要求对托管银行进行监督和核查: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的指令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托管银行是否及时执行乙方的指令、是否妥善保管甲方托管的全部资产、是否擅自动用托管资产、是否及时按照乙方的指令支付各项费用等是想对托管银行进行监督和核查。
乙方应当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托管银行保管的资产进行核查。
乙方发现托管银行未对甲方托管的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动用托管资产、因托管银行的过错导致托管资产破灭、减损、或处于危险状态的,应以书面方式要求托管银行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乙方并应要求托管银行赔偿资金因此所受的损失。
乙方发现托管银行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限期纠正并通知甲方。
股权托管协议7
甲(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书》,现双方就甲方增资扩股后的股权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增资扩股的股权进行集中统一托管。托管年限参照《股权托管协议书》执行。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公司增资扩股的股权托管申请表;
2.同意公司增资扩股、调整股本结构的批准文件;
3.增资扩股后的股东名册;
4.乙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此次增资扩股的股本为_________万股,增资扩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共计_________万股。其中
1.法人股_________万股;
2.自然人股_________万股。
四、开立手续
乙方为新增股股东办理股权托管及股东账户的开立手续,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已开户的股东除外)
1.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股东股份资料,为甲方的新增股东办理如下手续:
1.股权托管凭证;
2.股东账户卡。
五、费用
乙方按增资扩股股份总额的_____%向甲方收取托管费: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
乙方向甲方股东收取开户服务费。其中:
法人股东_________元/户×200户=_________元;
自然人股东_________元/户×30户=_________元。
开户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增资扩股的股权托管费和股东开户服务费全额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六、甲方已托管和增资扩股托管后的'股权分红派息、增资扩股、送配股及股东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由甲乙双方及有关各方通过签订协议办理。
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四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两份),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
股权托管协议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xxxx股权托管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了规范管理和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甲方股本状况的公示性和公信力,根据股权规范运作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股权进行集中登记托管,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乙方对公司的股权进行集中登记托管,乙方的服务内容包括股权初始登记和股权变动登记(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股本变动等情形导致的股权数量变化);股权质押登记等其他登记;股份查询、信息披露、权益分派等股份管理业务。
2 、甲方委托乙方集中托管的股份中,法人股股,占总股本的 %;自然人股股,占总股本的 %。
二、登记托管
1 、甲方按照股权登记托管须知,向乙方提供股权登记托管的必备文件和档案资料,经乙方审查符合登记托管条件后办理股权初始登记,进行集中托管。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文件材料准确、真实、完整,并对由此导致的任何后果负责。
2 、所托管的股票(股权)是以实物券形式由股东持有的,由甲方派专人负责对原发出的实物券式股票(股权证、股权持有卡等)进行验证确认,加盖专用章后予以回收,统一交由乙方管理,并将相关资料编制成股东名册,交由乙方按统一程序进行托管。
3 、乙方负责对经甲方确认验证后的股权进行登记托管。
4 、在股权集中登记托管程序结束后,未托管登记的股权转入非集中代管程序。在甲乙双方确定的非集中代管登记期间,乙方应在乙方营业场所设专门登记柜台;甲方应在甲方本部设专柜,并指定专人继续办理股权确认、托管登记。
5 、甲方登记托管公告内容由乙方代甲方拟定。
6 、股权集中登记托管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已托管股权持有人的电脑明细数据的磁盘备份一套。
7 、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后,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股权变动登记、股权质押登记等其他登记服务以及股份管理服务。
8 、甲方需乙方提供股权权益分派服务的,分红派息方案一经确定,甲方须将分红派息方案于股权登记日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股权登记日结束前,将股东的'数据磁盘备份交甲方核对。甲方在收到该数据磁盘备份后3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超过此期限视为甲方已核对无异。
9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股东数据资料查询服务。
10、甲方可委托乙方进行信息披露,对外公布企业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业绩、企业财务状况、企业重大重组事项等信息的披露,乙方有权对甲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乙方的职责是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以甲方的名义采用合法、适当的形式对外公告披露,但是由于甲方提供上述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等原因导致的一切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三、费用
1 、办理股权初始时,甲方按自然人20元/ 户、法人100 元/ 户向乙方交纳开户费;按自然人股0。01元/ 股、法人股0。001 元/ 股向乙方交纳登记托管费。
2 、办理变动股权登记时,按自然人元/ 股,法人股元/ 股,向乙方交纳过户费。
3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时,按被质押的股份额元/ 股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质押登记费。
4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已托管股权派息的,应按派息总额的 %向乙方交纳派息手续费。派息款及手续费应于股权登记日前五日内划至乙方指定帐户。
5 、托管登记公告及派息公告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双方责任
1 、乙方在上述服务项目中应做到准确、及时、无误,因乙方过错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 、股权的确认工作由甲方负责办理,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或索赔,由甲方承担。
3 、甲乙双方的任一方在股权登记托管中未按规定操作造成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五、其他
1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开户行:
开户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托管协议9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董事长
鉴于:
1、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a公司55%的股权;
2、甲方为乙方股东;
3、甲方拟将其持有的a公司的股权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
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股权托管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其持有的a公司的股权全部委托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
二、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全权代表甲方行使股东权。具体权限包括:
1、代表甲方出席股东会,参与a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
2、代表甲方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5、其他依据法律和甲方授权而享有的股东权利。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的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
1、遵守a公司章程;
2、对a公司和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3、依法定程序行使上述权利;
4、其他依据法律和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四、a公司向股东分配红利时,作为委托经营的报酬,乙方可分取甲方每年从a公司获得红利总额的15%。
五、在乙方向甲方增资配股时,甲方应在与乙方协商的基础上,首先以其在a公司中的股权置换乙方新发行的股份,直至乙方获取甲方在a公司中的全部股权。
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托管协议10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部分股权登记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登记托管项目、范围、数量和托管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托管甲方发行的股份,所托管的股份总计托管【】股,总计托管票面金额【】元。
其中:法人股:【】股,票面金额【】元;自然人股:【】股,票面金额【】元(其中尚未确定股东和股东身份的自然人股:【】股,票面金额【】元,在甲方未确权之前,乙方不负责托管;经甲方确权后,乙方再办理登记托管)。具体股东名册附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股权托管服务的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股权托管的内容和规则
1、乙方接受委托,管理甲方的股东名册,并提供下列服务:
(1)股权托管登记业务:包括股权托管初始登记、股权托管账户开户、股权托管过户登记、股权质押登记、注销登记等。
(2)股权托管管理业务:包括代理分红派息、账户基本信息变更、挂失、股权查询、股权冻结、信息披露等;(代理分红派息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3)上述业务仅限于已经确定股东和股东身份的股份,尚未确定股东和股东身份的股份,待甲方确权后,乙方再办理上述业务。
2、股权托管的办理规则
双方都同意:具体业务办理以乙方的《广西联合股权托管中心股权托管业务规则》为准。该规则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股份托管服务的收费及支付方式
1、乙方按以下方式收取费用,包括股权托管登记服务费、股东初始登记开户费:
(1)向甲方收取股权托管登记服务费:已在乙方处登记在册的股份的服务费,乙方按每年【】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起算日期为【】年【】月【】日计算至【】年【】月【】日,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方式支付前述服务费。
(2)向未办理股权登记的股东收取股份初始登记费(开户费)。收费标准:自然人股东按20元/个,法人股东按200元/户,由乙方一次性向首次登记托管的`股东收取。如该股东不愿意缴纳该开户费,则乙方不予办理初始登记。
2、其他单项服务费用按照乙方《股权托管业务的收费标准》(附件),向申请办理业务的股东收取。
3、分红派息服务费按双方签订的《代理分红派息协议书》另行收取,其他单项服务费用详见《关于股权托管业务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见附件)。
四、双方承诺
1、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诺:
(1)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关系存续期间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关系存续期间,将乙方作为本协议所托管股权的唯一登记托管机构。乙方对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所产生的股权纠纷、托管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同乙方的《广西联合股权托管中心股权托管业务规则》,承诺在乙方托管的股东名册是公司股权状况的最直接证明。办理股权托管初始登记后,甲方自备的股东名册应与在乙方托管的股东名册保持一致,若记载不一致的,应以在乙方托管的股东名册记载为准。
2、乙方向甲方作如下承诺:
(1)乙方具有从事股权登记托管的经营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股权登记托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及其股东提供股权托管相关服务。
(3)乙方保证规范操作股权登记托管业务,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利要求股东名册的安全得到保障和名册保密,知悉股东名册变更情况;非经甲方授权查询或有关司法部门、律师依职权查询,乙方不得向除甲方、甲方授权查询的部门、有关司法部门、律师、股东外的各方提供股东名册。
(2)在甲方按要求支付费用后,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合法性,并符合国家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有权要求乙方按《广西联合股权托管中心股权托管业务规则》为甲方的股东提供开户、变更、质押、注销、查询、挂失、查封、冻结等乙方规则中的单项服务。
(4)有权查询、统计本协议所托管股权的相关资料。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及时并据实向乙方提供乙方规则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托管资料。
(2)甲方应按规定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3)甲方发行新股、增减注册资本等涉及工商登记变更时,应在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前将拟变更的内容书面告知乙方并提供股东大会决议;在完成变更后5日内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到乙方办理相应的股权托管变更手续。
(4)甲方依约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广西联合股权托管中心股权托管业务规则》取得甲方办理股权托管登记、股权托管管理业务所需的全套文件资料。
(2)按约定及《股权托管业务的收费标准》(附件)收取相关费用。
(3)有权对拒绝支付费用的股东办理相应的业务。
2、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每位股东发放股权托管卡、股权托管凭条。
(2)每半年向甲方通报一次所托管的股东名册变更情况。
3)向甲方支付费用的股东提供包括开户、变更、质押、注销、查询、挂失、查封、冻结等单项服务。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的股权托管服务缺陷,造成甲方、或甲方股东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为限。
2、因甲方提供的托管资料有误或滞后,构成甲方、或甲方股东损失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八、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本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
2、 《广西联合股权托管中心股权托管业务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出现的。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能单方解除协议。如一方欲提前终止委托关系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协议宣告解除。
九、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争议处理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补充约定
本协议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股权托管协议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股权托管一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托管项目、范围及额度(具体股东及金额附表)
(一)国有股股,总金额________元;
(二)其它股,总金额________元;
(三)总计托管股,总金额元________。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有要求妥善保管、知悉股东名册的权利;
2、甲方股东有处置所持股份和获取收益的权利。
(二)甲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1、有遵守乙方管理制度的义务;
2、乙方作为本企业多种形式股份流通变动的唯一合法场所;
3、有及时、足额向乙方提供红利、股息资金的义务且各种分红、送配行为的股份和股东基数都应以市场登记数据为准;
4、有及时并据实向乙方提供资料、信息的义务;
5、有严格履行委托协议的义务。
(三)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有维护正常管理秩序和对违规行为处置的权利;
2、对托管企业签订本协议前的托管纠纷及责任无承担义务;
3、有要求委托人提供真实资料信息的'权利。
(四)乙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1、有妥善保管委托人股东名册安全的义务;
2、有按时为托管股份提供分红、股息入账服务的义务;
3、有为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提供服务的义务;
4、由于乙方工作人员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三、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提供文件资料不实或滞后而造成的纠纷及责任完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协议在执行中,如出现单方违约,违约方应按托管额度的0.1%——0.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以及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对超出本协议范围的新问题,可另订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有效期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股权托管协议12
登记托管机构(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股权登记托管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约定事项
乙方共有股本________。包括国家出资(股)________,法人出资(股)___,自然人出资(股)____________,委托甲方办理登记托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2.向乙方股东核发统一监制的股权证。
3.为乙方股东或投资者办理股权登记托管及转让过户、查询、挂失、冻结等业务。
4.按照乙方提供的分红派息决定向乙方投资人(股东)提供安全便捷的分红派息服务。
5.为乙方提供投资人(股东)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查询、统计服务。
6.向乙方股东或投资人披露乙方重大信息及生产经营等情况。
7.向国资、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股权转让鉴证凭证。
8.接受乙方股东咨询服务。
(二)甲方权利
1.按要求取得乙方登记托管、分红派息、转让过户等所需的'全套文件资料。
2.有权及时了解乙方发生的重大事项和生产经营情况。
3.有权监督企业按时披露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及召开股东大会。
4.按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①股权登记托管申请表;
②批准企业改制及设立的有关文件(股东出资协议、验资报告、章程等);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企业签发的出资或股权凭证、出资人或股东名册;
⑤企业最近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⑥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公司已核发的全部出资(股权)凭证及完整的出资人(股东)名册、软盘等资料,乙方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有完全责任。
3.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及时通报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情况。
4.按规定在每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召开公告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向全体投资人(股东)公布年度报告,六个月内提供股东会召开情况。
5.按照规定向甲方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的分红派息决议,并在除权日前三个工作日将现金红利款和分红派息手续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二)乙方权利
1.要求甲方为其投资人(股东)提供登记托管、转让过户、信息披露等项服务。
2.要求甲方按规定及时为其投资人(股东)提供分红派息服务。
3.查询、统计出资人(股东)情况及有关资料。
第四条 登记托管费用及支付方式
1.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费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交纳股权登记托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以后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交纳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万元。
2.分红派息手续费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分红派息业务,应按当年分配红利额的2%(最低不少于1万元)、向甲方交纳分红派息手续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把红股或现金红利派送给出资人(股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最快速度进行分派,并按每天应分现金红利总额的________、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甲方没有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出资人(股东)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应分现金红利和分红派息手续费划人甲方指定的帐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出资人(股东)名册,如因出资人(股东)名册提供有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甲方在托管当中或过户当中造成错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涉及当事人对本合同内容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选择________仲裁委员会合同仲裁中心申请仲裁;双方不愿仲裁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上述条款未尽事项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使用须知”和合同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股权托管协议13
本协议于二0xx年x月 x日由下列双方签署:
委托方: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甲、乙双方单独称一方,合起来称双方。
总 则
鉴于双方已于2001年11月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委托方拟将所持上市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917,518股(占总股本12.72%)转让给受托方。因股权转让正处于报批之中,现委托人同意,在上述所转让的股权过户之前,将上述所涉股权全部委托给受托方管理,双方就委托所持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 义
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协议中所用以下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是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2、“转让协议”是指甲、乙双方于20xx年11月 日在中国北京市签署的甲方转让38,917,518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予乙方的《股权转让协议》。
3、“委托标的”“受让标的”是指甲方持有,并委托乙方管理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份额。
第二条 协议双方
本协议的签署双方为:
甲方: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一家在中国北京登记注册的公司。
法定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6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
乙方: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在哈尔滨市登记注册的公司。
法定地址:中国哈尔滨市友谊路431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
双方陈述和保证
甲、乙双方各自陈述并保证:
A、双方是按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有效法人,并且具有签署本协议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和权利。
B、在此签字的各方代表被授予全权签署本协议,因此,本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C、自本协议生效日起,本协议条款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约束性。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双方如更换各自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告知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第三条 委 托
1、委托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38,917,518股,前述股票登记在甲方名下。
2、委托内容
在委托的有效期内,甲方将其持有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由乙方管理。
3、委托时间
委托管理的期间为:自协议生效日起至2002年6月30日。委托管理期间,如果财政部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甲乙双方亦已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决定,委托管理期间则在该决定生效之日终止。财政部批准股权转让协议的,则甲方股权转让给乙方;财政部不批准股权转让协议的,则委托管理期间终止。甲方撤回委托。
4、委托权限:上述所涉股权的所有管理权、收益权及代表上述所涉股权的表决权。
5、委托期间的资产损益:
乙方保证:自乙方接受委托后,本委托项下的每股净资产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经审计后的年报为准, 除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而导致的贬损,则由乙方补足委托标的相对份额给甲方。如有盈利,则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委托管理费用。
第四条 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除本协议项下其它义务外,甲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a、保证所委托管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合法性。
b、保证其所持有的丽珠医药集团的股权及权益全部完整地委托给乙方管理并行使相应的权利。
c、在委托管理期间不得停止股权的转让或将其转让给第三方。
d、在委托管理期间不向乙方收取委托标的项下产生的利润。
2、乙方的责任
除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外,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a、乙方负有对受托标的安全性的保证责任,在受托期内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前,不得对受托标的作抵押、质押等处置。
b、按《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受托期内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资产处置行为,乙方在行使投票权时应事先通知甲方。
c、乙方承诺在委托管理期间由于违反本款a、b项规定所产生的与委托标的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d、受托期间,乙方应维护丽珠医药集团正常地生产和经营。
第五条 终止条款:
本委托因财政部作出对甲乙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决定而终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协议,违约引起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受损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双方违约,由双方各自承担造成的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双方不能控制的,不能预见的,不可避免的或不可克服的事件,是本协议生效日期后发生的阻碍任何一方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罢工、战争或其它一些不能预见、防止或控制的事件和国际惯例中的被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受此事件影响的本协议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发生期间将中止并自动延长,期限与中止期相同,不受惩罚。
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此后15天内提供出公证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和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协商,寻求公正的解决办法,并且尽其最大努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友好协商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协议、纠纷或索赔(合称“争议”)或违约、终止或其无效性,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仲裁
如果友好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在协商结束后的任何时间,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黑龙江省仲裁委员会仲裁。
权力和义务的延续
当争议发生并经过友好协商,或仲裁后,除属于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继续行使他们拥有的各自的权力,履行各自的义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的执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的管辖。中国法律未作具体规定的,可以参照国际通用商业惯例。
其它条款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协议于首页日期由甲、乙双方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 乙方: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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