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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公司保密协议

时间:2024-04-23 07:10:01 合同 我要投稿

软件公司保密协议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软件公司保密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软件公司保密协议

软件公司保密协议1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秘密信息,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 秘密信息

  本协议所称的“秘密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秘密或秘密,并注明秘密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第二条 保密义务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 保密期限

  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 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

  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秘密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秘密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四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根据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的条款。

  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人民法院。

  第六条 生效及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签订 年  月  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软件公司保密协议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规章制度》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一切技术信息,包括但是不限于有关开发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软件开发设计文档、软件源代码、软件加密算法、软件加密器材、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以及其它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6、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原则上归甲方所有。

  7、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由向第三方转让。

  8、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9、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计算机、加密狗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10、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在甲方需要的时候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11、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条 保密义务人

  1、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2、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3、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 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源代码、工作相关工具、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2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2)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2)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将提交仲裁。

  第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软件公司保密协议3

  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风险提示:

  注意慎重选择培训对象,不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委外出资培训,因为,按法律规定,即使与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试用期员工一旦辞职,企业是不能追究其赔偿违约金的。若该新员工表现优秀,确实要出资对其进行委外培训的,建议先给予办理提前转正,将其转为正式员工后再与其签订服务期协议,这样追究其违约责任时才合法。

  为了提高员工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为确保员工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公司工作,公司与受训员工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培训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进行培训。

  第二条培训费用

  本条款中的“培训费”系指甲方为乙方培训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即培训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讲师的工资,被培训者的工资,培训场所的费用,餐费,酒店费用,机票以及支付给相关咨询公司的咨询费等。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受训员工在学习期间,必须每隔____天(即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公司人事部书面报告学习情况。

  受训员工应自学遵守培训校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校方处分的,公司将追加惩处,视同在本公司内的严重过失。

  第四条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因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履行的.,乙方应赔付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1、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甲方解除合同的;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

  3、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合同的;

  4、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五条服务期限

  风险提示:

  服务期要定的合理,比如:按培训费总和5000元约定1年,以此类推。另外,还需在此条款里约定“如与劳动合同期限及以后签订的培训服务期限有冲突,劳动合同期限延续至培训服务期协议约定的服务期终止”等字样内容,以解决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合同自动延续问题。

  服务期限从培训开始起,到劳动合同期满止。

  第六条工资及福利待遇

  风险提示:

  对于培训期间的待遇要明确,包括培训期间的补贴、工资福利、保险等。要特别注意:在培训协议中写明培训费包括什么费用,不包括什么费用,以防在员工违约时不致引起争议。要明确在培训期间的住宿标准、交通费等。要注意较长时间的培训是否有探亲假,如有规定要写明。

  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____%支付;不享受其他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国家或地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或地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软件公司保密协议4

  本协议的双方为:____________

  披露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包括其关联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高新科技园南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高科技大厦5-10层,邮编:518057(下称“腾讯公司”或“披露方”);和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注册地址为,邮编:____________,(下称“____公司”或“接受方”)。

  鉴于双方已经建立或正在探求建立某种合作关系,腾讯公司(“披露方”)可能将向____________公司(“接受方”)透漏下述保密信息,双方同意并达成以下协议:

  1、本协议适用于腾讯公司(“披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项目的具体名称)合作中向_______________公司(“接受方”)透漏的保密信息。

  根据本协议接受方不会向腾讯公司透露任何其认为或被第三方认为是保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资料。所有接受方透露给腾讯公司的资料将不被视为保密信息来持有和使用。

  2、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

  (1)腾讯公司在签订本协议之前或之后向接受方提供的,或接受方因磋商或合作而知悉,持有的腾讯公司之技术,营运,业务或其它方面之资讯,资料或数据。

  (2)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腾讯公司之营业秘密,商务机密,与技术有关之知识及信息,创意,设想,方案,提供物品或厂商资料,客户资料,人事资料,商业计划,促销及行销活动,财务状况及其它商务活动等。保密信息呈现之形式及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口头,文件,磁盘,磁盘片,光盘片,电子邮件,电磁纪录,报告,文字往来,录音带,录像带,笔记,图纸,模型,规格说明,汇编文件,计算机程序及其它媒体。

  3、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不包括:

  (1)任何已出版的或以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获得的信息。

  (2)接受方在从披露方获得这些信息前已获得的信息,并且没有附加不准使用和透漏的限制。

  (3)由第三方在不侵犯他人权利及不违反与他人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提供给接受方的信息,并且没有附加不准使用和透漏的限制。

  (4)能够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事先有披露方的书面允许。

  4、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接受方的义务及限制有:

  (1)除经透露方事前书面同意外,接受方不得以任何其它目的或用途为由,直接或间接编排,修改,利用,应用,开发,或以其它任何方式使用保密信息。不论因何种原因,接受方不应反向工程,解码或分解透露方的原型,软件等。

  (2)接受方应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许可,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3)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腾讯公司的保密信息,接受方需事先得到腾讯公司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定保密协议。

  (3)接受方只限于把保密信息提供给在共同目的下有必要知道此信息的接受方的高级职员,雇员及专业顾问,而不应将此保密信息向其他人士或组织透露;接受方应确保上述职员,雇员,及顾问等亦遵守本协议所规定之保密义务,若前述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规定之情况,即视为接受方之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未违约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所失之利益。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5)除本协议书另有规定外,双方就彼此间的合作关系或保密信息进行的任何协商,讨论或谈判,任何拟定之安排或协议,任何正在协商,谈判中的经营或运作计划,或与前述协商,讨论,谈判,安排或协议相关的任何其它资料,均应视为保密信息,并依本协议规定保守其机密性。未经腾讯公司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提供或透露前述保密信息予媒体,公众或任何其它第三人。

  (6)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应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5、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及归还:

  (1)接受方承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始终为披露方的资产,而此保密信息的披露并不得视为披露方已将保密信息的权利授予接受方,且披露方并不保证其披露的保密信息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它权利。

  (2)在合作关系未建立或终止,或根据披露方的要求,接受方应即时返还或销毁所有根据本协议所接受的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复制品和对保密信息的概述摘要),并向披露方提供已经返还或销毁的书面确认。

  6、有效期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义务一直有效,出现本协议第3条情况下除外。

  7、修订:

  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8、可分性:

  一方未行使,迟延行使或部分行使其权利,并不意味该权利被放弃;某一权利不行使并不意味着其它权利被放弃。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经法院判决或经仲裁机构裁决无效,其它条款继续有效。

  9、违约责任:

  如果接受方违反本协议,披露方有权要求赔偿全部实际及预期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10、通知;

  依本协议作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上述文件须以本协议上述的地址,或经一方通知指定的其它地址发出。双方的书面往来在如下时间视为收到:(a)通过送信人或邮件或电子副本(传真)递送之时,或(b)以索取回执,邮资预付的挂号信方式送递的,发送三天之后,或(c)以任何其他方式递送实际收到之时。

  11、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协议副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签订地为深圳市南山区。

  (本行以下无协议正文)

  披露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接受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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