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锦集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计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设计合同1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环山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车行道和人行道及排水等附属构筑物。
1.4承包范围:_________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约定的范围。
第2条合同工期
2.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2.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2.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9天。
第3条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_________优良
第4条合同价款
工程中标价:_________依据__________年全国市政及园林定额按四类二级取费,材料价格按照______年黄石市造价信息第二期为准,下浮17%为最终合同价。工程量据实结算。
第5条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_________
1、本施工合同;
2、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图纸;
4、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6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6.1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6.2适用标准、规范
6.2.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6.2.2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98;6.2.3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6.2.4
其它与本工程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施工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
第7条图纸
7.1发包人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前向承包人提供图纸2套。
7.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传给第三方。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其他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7.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1套完整图纸,供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8条工程监理
8.1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由监理。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
8.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监理工程师,其主要职权:_________
8.2.1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2.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查权。须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及时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对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8.2.3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
8.2.4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8.2.5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
8.2.6在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对工程量、工程价款的签证权,未经监理签证,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款。
8.2.7监理单位有权提出调换承包人工作不力的有关人员。
8.3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监理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监理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天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监理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指令后24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厂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监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8.4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
8.5如需更换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9条甲方代表9.1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本工程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9.2甲方代表的职权是:_________
9.2.1参与工程管理、督察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工程投资。
9.2.2对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材料、工程量、工程价款、工程变更、工程分包、工期顺延的确认权。
第10条项目经理
10.1承包方项目经理:_________
10.2承包人依据合同,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发出的通知,送交监理工程师并经监理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0.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0.4承包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0.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11条发包人工作
11.1协助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前期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甲方成立专门负责移树及迁坟工作的机构,有甲方牵头,乙方配合,解决以上工作,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11.2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申请批准手续。
11.3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11.4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11.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约定。
第12条承包人工作
12.1每月第一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12.2配合发包人工程前期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迁坟等协调工作。
12.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自理。
12.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12.5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费用自理。
12.6保证施工场地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交付发包人前清理平整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13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3.1承包人在本合同签署后3天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5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3.2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当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3.3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3.4因发包人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工期顺延。
13.5监理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或在口头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要求作出处理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13.6由以下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报请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
13.6.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13.6.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13.6.3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13.6.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13.6.5不可抗力。
13.6.6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14条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15条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书约定的优良质量等级,质量等级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一经发现,承包人必须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监理工程师可随时对工程的任何部位进行检查检验。第17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或中间验收条件,承包人首先须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重新检验
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安全施工
19.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9.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9.3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自理。出现安全事故甲方罚款乙方5万元。
19.4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5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裁定处理。
第20条工程量确认
20.1工程量的确认,由承包人申报,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人现场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按合同规定计价后鉴证,承包人将监理工程师鉴证认可的工程量上报发包人核实后,由发包人确认工程量。标内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核实、确认工程量。变更工程量,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_________
(1)单项变更工程量(增或减)在变更程序、手续完备的情况下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师复核后,发包人审核确认。
(2)变更金额计价原则按第23条有关规定执行。
20.2承包人每半个月的最后一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2天内按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将计量结果及时反馈承包人报送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在计量前24小时须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3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额支付的依据。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4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1条工程进度款支付
21.1承包人每月按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的工程量上报进度,经发包人抽检核实认可后,支付80%的进度款,10%作质保金,质保金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
21.2工程款付到合同价款的80%时,即停付工程款直到工程完工。
2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完后除预留5%的保修金外,其余一次付清。第22条材料采购
22.1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须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清点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级等内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2.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4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时,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2.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第23条工程变更
23.1施工中发包人若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23.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3.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换用,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换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3.4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报工程师同意,发包人认可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原则执行;
23.4.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
23.4.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3.4.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格,变更价格计算方式同投标价格计算方式。
23.4.4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承包人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3.4.5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23.4.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24条竣工验收
24.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四套及竣工验收报告。
24.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4.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4.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第25条竣工结算
25.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5.2竣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承包人支付到95%的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剩下的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后付清。
25.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25.4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26条质量保修
26.1承包人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6.2质保期一年,自竣工验收之日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第27条违约
27.1发包人违约。
27.1.1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7.1.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27.1.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7.2承包人违约。
27.2.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罚款3%的合同价款。
27.2.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7.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一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8条争议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向黄石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工程分包
29.1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9.2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责任。
29.3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0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
第31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1.1在施工中发掘出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如发掘出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1.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监理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32条合同解除
32.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2.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2.3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但因承包人将工程转包而致使合同解除的除外,这种情况发生时所做工程不予结算,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第3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33.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3.2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但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依然存在。
33.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34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副本一式6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正本1份,副本3份,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设计合同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设计费用为_________每平米,共_________平米,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1、设计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思想内涵。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理应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理应全部退回给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实行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一事,经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双方商定采取:
(1)由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即室内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
(2)专业(土建及结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机电、强弱电等)施工图设计的第种方式,具体以乙方签发给甲方的设计委托书或根据乙方口头设计委托内容而整理并签字确认的纪要为准。
(7)设计说明等第项设计基础资料,以作为乙方设计的依据。
(2)室内各部位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元);
(3)专业施工图设计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元)。
5.1定金的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以作为定金。
5.2设计的第一阶段: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相关设计资料并在实地勘测后10日内,提出设计构想,并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或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即______元。
5.3设计的第二阶段:乙方在收到5.2项设计费后的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砌墙、地台)平面图、效果图及物料样板,由甲方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即______元
5.4设计的第三阶段:乙方在收到5.3项设计费后20日内,完成所有图纸、设计、包括立、剖面图、大样图及物料清单等。
5.5设计修改费:甲方对一经确认的任何一个阶段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将视修改量的大小另行收取设计修改费(其中涉及设计方案的修改,每次不低于1000元)。
5.6外出差旅费: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派员到外地(大连市区以外)参加会议、指导、处理设计或施工中的问题等,除了按相关规定提供食宿、交通、办公条件外,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费用。
5.7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物料清单,由乙方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应为无效,即不对其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6.1按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其中,如果逾期提交,乙方完成设计的时间随之顺延;如果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对其提交资料提出修改,而导致设计返工,须另付设计修改费。
6.2对未经甲方确认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不得索取带走。
6.3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图纸。否则,所以而产生的后果,尤其是影响房屋结构、采暖、给排水、强弱电效果等不良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4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按本合同第9.3项承担违约责任。
7.1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7.2施工中,乙方将指派设计师到现场实行解释图纸和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地实行跟踪、指导,协助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其期限为90天。如果甲方在该期限内要求设计师常驻施工现场实行配合、指导或在该期限届满后,仍需乙方设计师提供技术服务,则须按1000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
7.3因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除应即时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应予以拒绝。
8.1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非经与对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和解除合同。
8.2双方就合同变更和解除达成一致后,应制作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属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乙方尚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则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如果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实行到何阶段,就按该阶段金额比例(不论该阶段的设计量是否达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属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论是否已经开始设计工作的,则应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9.2甲方逾期交付设计费和乙方因为自身原因逾期交付设计设计成果的,应按设计费总额的2‰的比例,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以上的,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
9.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商业秘密和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的,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施工现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1.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对外谈判、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外出技术考察等,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11.2乙方在设计及装修施工的过程中,可不必征得甲方许可,在施工现场从事设计业务方面的广告宣传,并对装修全过程的进展、竣工状况实行拍摄记录存档。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当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设计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提出的委托设计邀请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签订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责
1.甲方在签订协议前认真阅读并认可乙方的收费标准和服务条款。
2.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信息-材料要求、色彩要求、布局要求、成本要求。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现场勘察的必要条件,并协调乙方的测量工作。甲方负责提供与房屋相关的原始电路、水路图纸和物业的相关管理规定。
4.甲方有权参与设计过程的'监督,积极配合乙方在设计过程中的问题。
5.甲方未通知乙方擅自修改或更换设计内容、材料和尺寸,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责
1.乙方接受甲方邀请,积极配合,认真为甲方提供设计服务。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体贴设计,并遵守物业相关管理规定。
3.乙方绘制的图纸必须定制成册,图纸清晰,数据详细,严格执行图纸规范。
4.乙方图纸经甲方许可方可绘制,乙方有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设计内容。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修改设计内容。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由有关部门仲裁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合同4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程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二、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本合同内容:项目采用设计总包责任制,设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红线区域范围内的电力通道结构和土建、电力通道电器、自来水、强电(含外电接入)、绿化景观(如有)等相关专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所需的测量(包括地形和障碍物、管道等)和地勘工作,以及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
三、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设计周期: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20日完成施工图;
勘察周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四、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规范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暂定为:(大写:贰佰捌拾万零肆仟柒佰元整)
(1)暂定设计费=估算投资额设计费费率
【本工程的估算投资额暂按可研批复中工程费,设计费费率为2.2%】
暂定设计费:结算时设计服务费计价额以经高新区评审中心审核批准的`控制价金额为准。
(2)勘察费普通孔全费用包干单价为:1480元/孔,暂定工程量为:65孔,植物胶钻孔包干单价为:360元/米,暂定工程量为:160米。
暂定勘察费:148065+360160=153800元(大写:壹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最终按实际
(3)测量费带状地形测量全费用包干单价为:180000元/平方公里,暂定工程量为:0.105平方公里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件及合同附件(含变更合同的补充协议书);
(4)合同技术规范书(含合同技术规范书的变更);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
(7)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有关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合同价款支付:
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乙方须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对收款金额及收款单位、收款账号、收款银行等相关信息进行书面确认,甲方按确认书进行款项支付,由收款单位向甲方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正式发票。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合同的结算、价款结算工作。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工作,使本工程按合同约定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工作并符合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具体详细见“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__年1月10日
合同订立地点:高新区南部园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__年__月__日:
设计合同5
申请人:xx设计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设计费x万元。
2、裁决被申请人按每日发生的违约金为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二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为x元,违约金总额从逾期付款之日计至实际付款日。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下称“原合同”,见证据2),约定: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承担安置用房项目的工程设计。原合同对设计内容、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做出了规定,并规定了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即原合同第7.2款:“每逾期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原合同第8.7款还约定: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
原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履行了设计义务并将工程方案及工程施工图交付予被申请人,工程方案及工程施工图亦经相关主管部门及审查所审查合格。(见证据3)
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下称“补充协议”,见证据7)。补充协议表明:由于规划调整,主管机关将项目地块东面的用地划拨给被申请人,根据主管机关有关文件的要求及被申请人的意见,对新增用地设计的同时,需对原项目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协议规定:
1、设计取费:新增用地建筑面积x平方米套用原合同收费标准,需增补设计费x万元;本次设计需对原一期设计作重大调整,调整的工作量占原设计工作量的x %,需增补设计费x万元;补充协议修改及新增部分的总设计费合计x万元;原合同仍按原约定履行。(见补充协议第一条)
2、付款进度:补充协议签订后7日内,支付该协议总设计费的10%即x万元作为定金;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部分)的方案批复后7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20%即x万元;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的施工图提交后7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65%即x万元;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5%即x万元。(见补充协议第三条)
3、补充协议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参照设计合同执行。(见补充协议第四条)
补充协议签订前,申请人即已根据被申请人的要求进行补充协议所规定的改扩建设计工作,包括:改扩建工程的设计方案已完成、交付被申请人并已经主管部门批复通过(见证据4),开始了施工图设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补充协议的签订,是对被申请人的委托设计内容、申请人已完成和应完成的改扩建设计工作、设计收费以及双方相关权利义务进行的书面补充和确认。补充协议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完成了补充协议规定的.施工图并交付予被申请人,该工程施工图亦经xx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审查合格。(见证据6、证据8)
依据补充协议第三条,就申请人已完成的全部设计工作,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设计费累计万元,为此,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开具了两张总额为万元的设计费发票(见证据9)提交被申请人以催讨欠款。
迄今为止,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讨,但被申请人并未依约支付全部到期应付的设计费及其相关逾期付款违约金(见证据10)。
综上,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补充协议规定的付款义务,其行为已严重违约、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应继续履行补充协议规定的付款义务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依法请求仲裁庭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裁如所请。
此致
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设计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设计合同6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装修合同模板: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装修合同书方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并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二、施工时间: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2____年__月__日,工程总天数:____天。
三、形式结构:房屋,装修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积平方米。
四、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工程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修合同怎么写)《家庭装潢施工内容清单》。
五、承包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材料的质量和规格,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六、由乙方负责施工,由甲方负责监督施工。
七、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八、工程造价:材料和装修人工费共计元人民币。
九、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装修合同电子版项目和设计要求,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装修合同简单版款和施工工费的20%,剩余80%尾款在____年__月__日之前付清,如甲方没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尾款,甲方每天应付每款的0.1%进行补偿给乙方。
十、付款账号:。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装修合同电子版章):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设计合同7
申诉人: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
第一被诉人:xx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诉人:xx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xx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x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x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x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xx年3月和20xx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xx年3月19日到期。20xx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xx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设计合同8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交付效果图设计费______________元整,并与
________________拟协议书,协议如下:
一.效果图风格按客户要求设计,只设计一种风格,如果要多种风格按情况增加设计费用。
二.设计效果图在六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效果图通过后三天内提供装修工程造价表及主材表。
四.甲方有权利对效果图提出修改并带走效果图。
五.如甲方把装修工程交给乙方施工,效果图设计费将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设计效果图括:客厅视角饭厅视角主人房三个角度的效果图,如场景复杂视情况增加效果图
七.设计费不退还。
本协议一式两份,如有未尽事宜,执行当中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偿规定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设计合同9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公路甲级
发包人: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广西路佳道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资源县城北一级公路工程: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__,终点位于__。现对该条公路按要求进行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广西路佳道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与资源县政府签订的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合同。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现行的国家有关设计规范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1、名称:
2、规模:
3、阶段:
4、设计内容: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1、计划文、定点文1正式及时
2、规划图(含电子文件)1正式(含道路及综合管线)及时
3、设计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时
4、测量控制点、水准点现场放样及时
5、地形图资料(含电子文件)准确及时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1、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签订____天内
2、设计成果电子光盘与设计文件同时提交
第七条费用
7.1、发包人应支付合同项目的勘察设计费,经双方协商,勘察设计费以国家现行收费标准为基数乘以优惠折扣系数0.65,共____万元。(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和标准计算的《工程项目建议书报告编制费计算说明书》附后)。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七天内,发包人暂支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提交施工图设计后七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进度____万元(工程进度款累计____万元)。
8.3、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后七天内,发包人按结算报告结清全部设计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详见相关的设计规范。
9.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
9.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
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6、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直至通过审查。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因工程问题接到发包人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12.7、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
广西路佳道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盖章)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_____(盖章)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设计合同10
贵州省独山至平塘高速公路勘察设计
合同谈判备忘录
贵州*************有限公司(甲方)与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贵州省***********研究院(乙方),就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事宜进行谈判,双方达成如下共识:
1、乙方单独提供一份勘察设计大纲给甲方,不列入合同内。
2、由于地方政府要求引起的变更,需签订补充合同,乙方将另行收取设计费。
3、若本项目需增加技术设计阶段设计,乙方负责完成,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4、后期服务占设计总额的百分之五,在施工期间按每年支付30%支付给乙方。
5、初步设计业主外业验收后十五天内,乙方须为甲方提供地亩图。
6、经双方约定,乙方不提供履约保函。
甲方:贵州************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省**********设计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日期:
设计合同11
设计合同(草案)
委托方(甲方):北京市云柏商贸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上海圆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条 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设计内容
2.1 工程项目的名称: 2.2 工程项目的地点:
2.3 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详附件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详附件 第四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办法
4.1 甲方应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为人民币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 4.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于最晚一周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即人民币_____元整 4.3 乙方完成空间计画并经甲方确认后的最晚一周内,甲方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15%,即人民币_____元整
4.4 乙方完成草案设计并经甲方确认后的最晚一周内,甲方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5%,即人民币_____元整
4.5 乙方完成空间效果图并经甲方确认后的最晚一周内,甲方应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的20%,即人民币参万零柒佰捌拾元整
4.6 乙方完成平面系统图并经甲方确认后的最晚一周内,甲方应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的15%,即人民币_____元整
4.7 乙方配合甲方指定的设计院完成施工图阶段的时, 甲方应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的10%,即人民币_____元整
4.8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内装修施工后,两周内甲方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即人民币_____元正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5.1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储需另行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费的全部支付。
5.3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5.4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乙方责任】
5.5 乙方应配合与甲方协调确定的进度要求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5.6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5.7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与甲方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
5.8 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5.9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同时,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另行委托的设计院交底 5.10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时,甲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 其它
6.1 施工期间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执行设计概念咨询的工作(相关说明详”设计规划阶段”);服务范围涉及设计监造工作者另行计价,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定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6.2 相关建筑结构、机电、消防、设计变更及相关法规检讨非本合约作业内容。图审及设计院签证等事务另由甲方安排相关单位配合实施,未含于服务范围内 6.4 乙方应在草案设计完成之后提出工程造价的概算(相关说明详”设计规划时程”)详细材料估算及项目概算不含在本合同的范围内。
6.5 如乙方认为确有需要、且理由充足,要更改已定的设计及建材用料,乙方必须先通知甲方,共同协商解决
6.6 乙方有权在国内外高质量杂志及传媒报导和介绍该项目设计的特色,甲方有权在楼书中报导及广告中宣传该项目设计的相关内容
6.7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8 本装修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6.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10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6.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委托方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设计合同1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村庄整洁,甲方经研究决定进行河道疏浚。现根据最低标中标和同等价情况下,优先本村村民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上述工程由乙方中标施工。为使该工程能按时、保质顺利完成,现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施工合同,以此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______河道疏浚工程。计划疏浚长度 米。
二、工程施工工期:
自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历时 个历日。
三、工程施工经费结算的方法:
1.工程经费的单价按中标价 元/方结算,为综合单价承包。
2.工程量按竣工验收实测的土方量结算。工程的筑坝、开坝、土方围堰费、清障费、排水费及堰体施工期维护费均列入土方单价。
3.甲方负责施工中得调节,把好质量关,掌握竣工验收中第一手资料;合同签订后,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费用进行垫资,待工程全部结束后凭甲方验收单合格后方可结账(凭支塘税务所土方发票)。
四、工程施工要求及验收方法:
1.工程采用两栖式挖掘机施工的必须干河,绝不能带水夹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采用水力冲泥疏浚,尽量减少工作坝,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河底宽度、坡比等疏浚标准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将土方排至制定的排泥点,并做好排泥场的围堰及排水沟的`开挖工作,避免泥水淹积农田。
塌坝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河道内的淤积土方全部清理。清理过程中的垃圾杂物应按村要求堆放到指定位置,驳岸边垃圾、杂草、杂树都要清理。放水后驳岸边保持30cm水层,无垃圾。河道内有沉船负责打捞。工程结束告知有关单位,经初步验收后才可开坝防水,否则乙方应负责任。
3.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按建管所、水利站竣工验收实测断面土方计取上报,最终以市局验收竣工土方为结算工程量。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工地施工安全。杜绝和防范机电事故发生。排泥管道线路的定向应尽量避免与村级交通的矛盾,管线与交通道路交叉处应做夜光警示标志和减速保护设置,确保交通安全。
5.乙方应做好工地现场的文明施工,注意环境卫生。
五、以上工程一旦确认,不得反悔,如违反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13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设计证书等级:
委 托 方:
设 计 方:
签 订 日 期:
委托方:[ ]
设计方:[ ]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 ]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辽宁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其 他: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 称 :
规 模 :
□ 用地
□ 人口
□ 其他
阶 段 :
□ 区域规划
□ 总体规划
□ 分区规划
□ 控制性详细规划
□ 修建性详细规划
□ 专项规划
□ 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 □软盘)
□其它资料
□时 间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蓝图[ ]套
□彩图[ ]套
□说明书或文本[ ]套
□时间、地点[ ]
第七条 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 ]万元。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 ]万元作为定金及启动资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 ]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计[ ]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30%,计[ ]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可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 ]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规划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份,委托方[ ]份,设计方[ ]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 设计方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
经 办 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项目设计具体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及费用标准: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支付乙方总费用的50%;
2、设计完成经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支付乙方总费用的50%。
三、双方责任: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所必需的所有文件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各种必需资料,以确保乙方迅速和准确地掌握有关的设计要素和信息;
2、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3、由于甲方原因变更原有的指示,甲、乙双方应另行协议,并达成书面性文件,因此而延误的交付期由甲方负责,由此所增成本亦由甲方承担;
4、双方须积极配合进行不定期交流,甲方须在约定期内完成校对工作,因延误校稿而导致的`延期由甲方负责;最终确定之设计,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设计实施后的任何影响由甲方承担;
5、由于甲方或乙方的责任而出现的改版费用或延误制作时间,由责任方承担其费用和相应的责任;
6、甲方结清本合同工作费用后,方拥有乙方所提供创意设计稿件(包括广告文案)的使用权。
四、其它:
1、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本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___________乙方签署: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计合同15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酒店装饰装修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
3、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价款: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
质量要求:
付款方式:
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
2、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安全监督、配备施工所需的安全设备。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因施工问题导致施工人员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应做好隔音降噪工作,严禁噪音扰民。
5、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到甲方非施工区域随意走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场并停止乙方施工。
6、乙方损坏自带的.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负损失;因操作不当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7、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液、废弃物,乙方应当及时清理,做到清洁施工,文明施工。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全面履行自身的合同义务,如有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元。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单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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